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王永珠>第三十章 老天爷的雷也劈不过这么些!
  张婆子从嫁到老王家以后,还没当面受过这种气,一张老脸涨得通红,撸起袖子,刚要开口就骂。

  宋重锦回过神来,冷冷地扫了一眼那个婆子:“我从小路上刚翻过来,没见过什么人!婶子还是积点口德的好!婶子若真这么想做媒,先顾着自己家吧,毕竟婶子家也是有儿有女的!”

  说完,也不管那婆子脸上下不下得来,只冲车主点点头,打个招呼,三两步就消失在了树丛后。

  走出老远,还听得到张婆子骂人的声音。

  抬头看,朦胧的看到一个鲜明的硕大的身形,在缓缓的朝着山坡顶上爬,虽然慢,可却没有停下来歇一步。

  明珠那里知道自己走后,后面还有这样一场官司。

  好不容易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山坡,真真是气喘如牛。

  也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只觉得两腿颤颤发麻,都快不是自己的了一般。

  好不容易才喘匀气,还没见人,就听到了张婆子的声音。

  “烂了心肝,坏了肚肠的贱人,这般会嚼舌,也不怕死了去下拔舌地狱去?我们王家,我们珠儿哪里得罪你了?说出这样没天理没王法的话来,这是要逼老娘的闺女去死啊?我呸!老娘今天就把话放在这里了,要是今儿的话传出去,害了老娘的闺女,老娘也豁出去了,你们谁家都有闺女儿子,到时候一个个都别想好过!看到时候谁没更没脸!不信咱们就走着瞧!”hτTΡδ://WωW.sndswx.com/

  然后是有人劝慰的声音。

  “张婶子,你放心好啦,方才的事情,就咱们几个人知道,保管一丝风声都不露出去,大家都发个誓,若谁说出去,谁就天打雷劈死,行不?”

  “我呸!这种誓谁家一天不发好几个?谁当真?老天爷的雷也劈不过这么些!要真发誓,就发誓,谁说出去,谁家的闺女嫁不出去,儿子娶不到媳妇,儿子闺女成亲了的,要是说出去,就生儿子没屁眼!”

  明珠瞠目结舌,自己这娘亲,狠人啊!

  不知道谁嘀咕了些什么,就听到高高低低的几个声音,不情不愿的发起了毒誓。

  刚发完毒誓,就看到了明珠,一个个脸上都讪讪然,只觉得今日真是不适宜出门,热闹没看上,还白惹上一顿腥骚。

  明珠虽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啥,可听话听音,就知道这是和自己肯定有关,保不定就是和她遇见了宋重锦有关。

  张婆子这个娘,真是一心维护自己的闺女,这片心,她领了。

  也就装什么也没听到,跟张婆子打了个招呼,上了车。

  也许是因为先前的事情,也许是因为被逼着发了毒誓,大家都情绪都不高,一路沉闷的直到镇上。

  到镇上的时候,已经天亮了,车一停住,张婆子丢给车主五个大钱,然后拖起明珠就走,其余的人也都默默地交钱,然后散开去。

  明珠跟着张婆子一边走一边打量着。

  这个镇子不算大,路两边的民房也就比七里墩稍微的齐整些,路面也大都还是黄土。

  只有镇中心一条街铺着青石板路。

  因为赶大集的缘故,虽然天色还早,却开始热闹起来。

  路边已经有不少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乡民,纷纷找个位置,把自己家的特产拿出来摆上。

  有内向羞涩的,只蹲在摊位面前默不作声。

  有那外向胆大的,已经开始吆喝了。

  张婆子熟门熟路的找了地方,将自家的鸡蛋摆了出来,又将黄松菇小心翼翼地拿出来三四个摆放好。

  鸡蛋是常见的,这黄松菇可是稀罕东西,这一摆出来,立刻围上了一堆人:“哎呦~这可是稀罕玩意,老贵了。可惜我没这福气,今年进山好几次,一颗都没摸到过——”

  “这老贵玩意,谁买得起啊?”

  “只有城里的大老爷只怕才吃得起——”

  ……

  明珠听了半天。

  只听到大家讨论的倒是热闹,有这个钱买的,却一个都没有。

  心里倒是有了几分焦急,这黄松菇要是卖不出去,先不说任务不能完成,答应家里买肉吃恐怕就不能兑现了。

  而且这黄松菇若不是自己借口说要看看还新鲜不新鲜,趁着张婆子不注意给喷了一点点稀释过的初级基因进化液,只怕就要烂掉了。

  要是今天卖不出去,张婆子会如何失望不说,这黄松菇也保存不到下次赶集了。

  犹豫了一下,她决定在镇上转转,看有没有别的门路。

  跟张婆子说了声,就说到处逛逛。

  张婆子本以为这精贵的黄松菇到镇上来,一摆出来就会有有钱人来买,没曾想看得人多,可没一个要买的,这心里就有些慌了。

  因此听老闺女说要去逛逛,也没多想,就以为是小姑娘家呆不住,看到热闹想见见世面。

  这镇子不大,因此也就多叮嘱了两句,让她别跟陌生人走了,只在附近看看就好,就又被看热闹的人围在了中间。

  明珠一边顺着人流走,看看大家都是卖些什么,一条街走了一大半,基本都是卖鸡蛋啊,山货啊什么的。

  再往前走了几步,倒是看到一家裁缝铺子。

  明珠这才想着三嫂江氏交给自己的那个小包裹,说是绣了几张帕子,让自己帮忙卖的。

  从背篓里翻出那个包裹,打开一看,里面绣了有十来张帕子,虽然是普通的棉布,可上面的绣花却让人眼前一亮。

  没想到江氏还有这个手艺。

  除了帕子,还有用碎布拼成的几个小荷包。

  明珠包好包裹,走到裁缝铺子门口,往里面看去,里面只有一个梳着妇人头约四十来岁的妇人,见明珠站在门口张望,先上下打量了一下明珠的身形,还有她身上的衣着后,眼睛一亮,估摸着这是一门大生意。

  这闺女虽然长得不咋地,可身上的衣裳确实棉布的料子,能穿的起这料子的,家里应该比较宽裕。

  更别提这姑娘富态啊,这体型,做她一个人的衣裳,能卖出三个人要用的料子来,划算啊!

  老板顿时挤出了一脸的笑容迎了上来,态度十分的热情:“姑娘,是看料子做衣裳?不是我自夸,我们家的料子在这石桥镇上,那称第二,没人敢说第一。绝对是童叟无欺,真材实料!姑娘到这边看看?”

  说着就往里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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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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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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