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王永珠>第一千七百五十七章 勾起回忆
  尤其是那武将领头之人,还端起大海碗,笑得特别的憨厚,冲着秦博涵一举碗:“秦大人今天到了咱们大营,用你们读书人的那句话,叫什么来着?什么蓬什么辉?”

  一旁的军师忙低声提醒道:“蓬荜生辉!”

  “哦,对对对,那什么蓬荜生辉!我老陈是个粗人,不会说文绉绉的漂亮话!我先自干三碗——”

  说完,就咕嘟咕嘟,一气先喝干了一碗烧刀子。

  旁边亲兵早就又倒满了两大碗,那位陈将军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灌了下去。

  喝完后,还将碗底朝上,涓滴不剩。

  三碗下去,旁边的武将和谈判的官员,都忍不住喝了一声彩。

  秦博涵看着那架势,顿时就觉得脑壳疼。

  这可是最烈的烧刀子,他虽然平日里没事爱小酌几杯,前几日还跟简师爷一醉方休。

  可他也没喝过这种烧刀子啊,这种酒他听说过,塞北这边的特色,因为天气严寒,所以这种烈酒最受欢迎。

  入喉如火一般烧过,酒量不佳的人,基本就属于一口倒那种。

  更不用说这一碗了。

  他心中为难,可面上不显,淡定的点点头,说了几句客气话。

  倒是宋重锦心中有数,在大家看秦博涵态度温和,都蠢蠢欲动的站出来,想要敬酒的时候,不着痕迹的也端起海碗,挡住了嘴角,轻声道:“大人放心喝就是了——”

  秦博涵多精明的人,立刻就明白了。

  笑盈盈的端起了海碗,只闻到了一点淡淡的酒味,心中大定,也爽快的跟大家一起痛饮了一碗。

  见秦博涵这么给大家面子,顿时气氛就热闹了起来。

  尤其是武将那边,要知道,如今这朝廷中,已经有重文轻武的迹象,这些年皇帝看中文官,尤其是他们的军饷,还有军粮补给,都掌控在文官手中。

  所以这些边关的武将们,见到这些文官,尤其是京城的文官,心里不管怎么想,面上肯定是要敬着几分,就怕这些文官给他们下绊子,将那军饷军粮动下手脚,他们可就要吃个哑巴亏了。

  尤其是秦博涵这样的大官,谁不知道他乃是皇帝心腹,都恨不得将他供起来。

  见秦大人这般温和体下给面子,这些武将们,也没多想,只觉得这秦大人上道,是个爽快人,顿时就亲近了几分。

  纷纷就拍着桌子,一边叫好,一边打算着今天都要陪着这秦大人多喝上几碗,不醉不归才好。

  还有那谈判团的官员们,平日里哪里有这等机会,能和秦大人一起喝酒吃饭,也是心中激荡,见武将那边一拥而上要给秦大人敬酒。

  他们也不甘示弱,也不管自己能不能喝,端着海碗跟上去再说。

  还是宋重锦略微拦了一下,只说秦大人这赶了几天的路,都没吃一口热饭,不如先让大人尝尝伙夫们的手艺,先垫两口,然后再敬酒也不迟。

  若是别人说,这些武将未必会卖这个面子,可宋重锦一说,大家都纷纷点头称是,又连连称自己想得不周到,请秦博涵大人大量勿怪云云。

  其他人也都冷静了下来,都有几分尴尬之意。

  不过幸好伙夫那边,热气腾腾的菜做好了,因为天气冷,若是离了火,只怕没一会子就被寒风吹得凉透了。

  他们也有准备,在桌子上一溜饭上几个铜盆,里面填上那烧透还没烧完的木材,又盖上一层木炭,然后将饭菜装在小锅里,坐在了铜盆上。hΤTpS://WWω.sndswx.com/

  这样就能保温了,中途还能往里面添点木炭什么的。

  这法子是上次宋重锦教的,在赤城县,天气寒冷的时候,王永珠总爱隔三差五的安排一顿锅子吃。

  赤城县那边可以架个红泥小炉,或者单独有那种吃锅子的炉子,往里面添炭就够了。

  这边疆苦寒,大营中更是少见这些。

  就连这些小铁锅,都还是王永珠给宋重锦安排的物资里面的,那铜盆更是将大家平日里洗脸用的都搜来了。

  反正也烧不坏,等用完了,将里面的炭火倒掉,拿水冲冲还能用。

  男人们,都没那么讲究。

  秦博涵先前虽然吃了些东西垫了一下,可闻着这滚烫的肉香,也觉得有些饿了。

  于是也没推辞,顺势就举起筷子。

  有秦博涵先举箸,其他人才都跟着,别说这伙夫,虽然是做的大锅菜,可能被选出来今日接待京城来的贵人,那也是有几把刷子的。

  羊肉炖得入味,一点腥膻味都没有,入口鲜香。

  那猪肉做得是最拿手的杀猪菜,猪血和豆腐炖成一锅,猪肉被切成片,炒成瓢儿状,半透明色,配上粉条、豆腐干、干蘑菇、还有几样菜干,汤汁浓郁,吸收了猪肉的鲜美,咬上一口喷喷香。

  就连那猪大肠,还有猪肚子之类的,都一一收拾干净了,卤好后,做为凉菜放在一旁。

  再配上油炸的花生米,还有腌得蛋黄都流油的咸鸭蛋,被切成两半,橙红的蛋黄配着白色的蛋清,看着就诱人。

  这些菜看着粗旷,不如京城那酒宴精致名贵,格外的接地气。

  秦博涵从高中入朝为官后,就很少吃过这样接地气的饭菜了。

  尝了一口,倒是勾起了他几分回忆,当初落魄,三餐不继,困窘之极。

  也是寒冬腊月,快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买年货,就算再穷的人家,到过年了,也要割上一点肉,再不济也要煮上两个鸡蛋,沾沾荤腥。

  而他,每日里,早起就煮上一锅薄粥,早上一碗,中午一碗,晚上一碗,勉强度日。

  那年大年三十,他就着薄粥,一个人形单影只,哪里有过年的气氛。

  是恩师齐大学士,亲自上门来,说他也是一个人过年无趣,来喊他去陪着吃饭热闹一下。

  他心中感激,知道恩师是怜惜他才这般说。

  那日,恩师因为也是独自一人,也就雇了一个做饭的婆子,那婆子虽然不是专门的厨娘,倒也会做几道家常菜。

  那一天的两个人的年夜饭,就是一道猪肉乱炖,里面也是有粉条,白菜、干蘑菇还有夏天晒的菜干。

  还有一盘花生米、三四个切好的咸鸭蛋。

  不名贵,可在秦博涵心中,那却是他这辈子吃得最好,最温暖的一顿年夜饭。

  也是这顿饭,给了他温暖和勇气,能继续坚持下去。

  如今看着这一桌子只能说简陋的菜,秦博涵的心却软了一下,再看宋重锦,忍不住目光欣慰。

  他有种预感,说不得当年恩师一家的冤屈,就要被洗刷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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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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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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