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王永珠>第一千零四章 金罐的商业天赋
  倒是张婆子问了一句:“老大,怎么金盘去上学了,金罐没去?”

  王永富一脸无奈:“那小兔崽子,咋没送他去?去了第一天把人家先生的砚台给打破了,第二天把人家先生的书给弄脏了,第三天把人家先生的衣服给刮破了!人家先生第四天就把束脩给退回来了,打死不收他当学生了!说怕他再去上两天学,只怕命都没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他自己个也不爱读书,要他去上学跟要他命一样,早上都得打断一根棍子才肯出门。我也想过了,只怕金罐就不是个读书的料,干脆就让他跟着我们学会看戥子,他倒是学得挺快的!”

  说到这个,王永富又想起金壶来,忍不住就叹了口气。

  王永珠看王永富这样,忙道:“说道孩子,金壶那边有消息了。”

  此话一出,王永富激动的抬起头来,“真的?他……他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王永珠安抚道:“我托人打听过了,带信的人说,他现在挺好的,跟着张大老板的车队,如今到了西边,再过半年就要跟着商队回来了。听说他在商队里除了辛苦点,倒是大家都很看好他呢。”

  “他如今年纪还小,跟着商队历练两年,将来说不得就是一个大掌柜呢!大哥你就放心吧!”

  王永富只要听得金壶平安就好,偌大的汉子,眼圈都红了:“他过得好就好,就好……”

  旁边金斗安慰道:“爹,二弟在外头辛苦点,将来会有大出息的!”

  王永富一抹眼睛,只点头不说话了。

  见王永富这样,王永贵只得开口问:“娘,妹夫,老妹,你们在城里这些天过得不错吧?我看还带了个丫头回来了?买来伺候咱娘的?”

  正说着,柳小桥她们已经麻溜的把饭做好了,这大热天的,又守孝不能吃肉,也就是一些青菜,加上鸡蛋豆腐,简单的很。

  柳小桥三妯娌把饭都摆好了,才来请,就在门口听到了这话。

  张婆子说起这个来,立刻来了精神:“那可不!你妹夫和你妹妹可孝顺我了!我去了城里生了场病,可把你妹夫和妹妹急坏了,你妹夫要读书,你妹妹一个人忙不过来,特地买了两个婆子伺候我呢!只是这次回来,城里那屋子还得有人守着,就没带她们回来。”

  王家几兄弟还在感慨,老妹和妹夫有钱,都能买丫头婆子伺候亲娘了。

  倒是柳小桥先反应过来:“娘,您老人家啥时候病的?咋没给咱们送个信回来?我跟三嫂去伺候您,岂不是更便宜?”

  王家三兄弟这才醒悟过来,“娘?你生了啥病?现在没事吧?”

  “娘,您老人家快坐好,没事吧?腿疼不疼?头晕不晕?”

  ……

  “都给老娘闭嘴!”吵得张婆子头都大了。

  默念三遍,不能跟自己生的这几个棒槌置气,不然你气死了,这几个棒槌还不知道你气啥。

  王永珠忙道:“娘是这些年太累了,爹去了又伤心了一场,心里难受,那往日积压的不舒服就都来了,有些凶险。还好娘运气好,刚好历家少爷当时在县城,给介绍了京城告老还乡的太医,才妙手回春,将娘给救了过来。就这般,娘也躺了好久,这身子才恢复了些。“

  “当时情况紧急,我跟宋大哥都脱不开身,只得请了两个婆子帮忙,后来娘的病稳住了,我想着家里真是忙的时候,要是给你们带信,你们哪里能脱开身?家里这上上下下的,还有生意,还有地里,交给谁去?”

  “我们在城里,毕竟方便些,花了银子钱,就能有人搭把手帮忙!因着就没带信回来。”

  王永珠说的这是实话,当时若真让人带信回来,为了尽孝,他们几兄弟恐怕都得来。就算他们不来,二个嫂子都得来。

  柳小桥还好,就她跟王永平两夫妻,可江氏那边,孩子还小,怎么能丢开手?把孩子带到城里来,地方狭小住不开,只怕还得分出人去照顾孩子去。

  索性都瞒着,免得他们担心。

  王永富还想说点什么,张张嘴,张婆子就不耐烦的开口了:“老娘这都好了,还嘀咕个啥?你们妹子这是体谅你们,你们就知足吧?饭好了没有?”

  柳小桥回过神来:“好了好了,娘,妹夫,小妹,去吃饭吧!”

  因着饭菜是在四房的灶屋里做出来的,就摆在四房的厢房里。

  孩子们掐着饭点回来了,金罐怀里还抱着那个匣子,谁都不给摸。

  见到王永珠,才凑过来,打开匣子献宝:“老姑,你看——”

  王永珠低头一看,那匣子里只剩下了半匣子的糖,另外半匣子里,零碎装着些新鲜的小香菇什么的。

  “你这是哪里来的?”王永珠就问。

  金罐还没开口,金花就抢着说:“金罐跟他们换的,说要吃糖可以,拿东西来换。咱们想了想,如今这山里也没啥好东西,就前两天下了点雨,山里倒是又生了一批小珠子菇,这小珠子菇个子虽然小,可香不过来。就是不好寻摸,每家零碎找得那么几个。”

  “金罐说这个小珠子菇好吃,换回来给奶和老姑吃,就换回来这么些。”

  金罐瞪金花一眼:“就你嘴长会说?我又不是没长嘴巴?”

  然后将匣子里的香菇都抓出来,金花嘟着嘴,也没闲着,拿了个大碗,这小珠子菇也装了大半碗。

  一旁的柳小桥看到了,倒是乐了:“这可是好东西,这大半碗也难得,打个汤最合适。娘,你们先坐着去,我去打个汤来,不然放到下午都坏了。”

  说着接过那个碗,就去灶下忙活了。

  王永珠摸摸金罐的头:“金罐如今也出息了,都知道用糖换东西啦!那剩下这些糖呢?”

  “明天再去换啊?我都给定金了,今天吃了我的糖的人,明天都要带点东西来才行!这糖可没有白吃的!大家都答应了,明儿个我再给老姑换好吃的去!”金罐努力的挺起胸膛来。

  感情还是个小奸商!

  王永珠忍不住想乐,金罐这孩子,以前身上不少毛病,没想到这一两个月没见,倒是大有改观。

  “金罐这样子,倒是让我想起金壶来,他那时候也是拿这般,拿碎糖渣跟人换东西——”王永珠忍不住有些感叹,没想到这大房的目前看,除了金斗,都还有几分商人天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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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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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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