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王永珠>第1章 穿越了!!!
  明珠记得她是给国内的表姐,排队代购化妆品时,热晕的。

  醒来应该在医院里吧?

  怎么会是这种景象?!

  入眼,是土砖混坯房,茅草夹竹片屋顶,土墙上斑驳,有一道道下雨天漏水,流下来的印迹。

  她现在睡得是一张土炕,洗得发白的床单下,垫着一层薄薄的黑灰色旧絮,下面还露出了一些干稻草。

  屋子的窗户很小,很高,一丝光亮从小窗户内透进来。

  照在一组老旧的红漆木柜上,柜脚还缺了一条腿,用一块木头支着,歪斜着靠着墙壁。

  ……

  明珠有些懵逼。

  她出身家庭良好,还算有几分聪明劲,从小到大成绩都不错,大学上了一年之后,机缘巧合加上自己本身努力,顺利出国留学,父母给生活费,加上奖学金,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除了在电视里,还从未见到这么贫穷的环境。

  第一个反应就是,难道她晕倒之后,被人贩子把她给拐到传说中的山区,给老光棍当媳妇了?

  可转念一想,她在国外,众目睽睽之下,人贩子应该没有这么嚣张,和她一起排队的,还有她的室友呢。

  再一看,她的手脚,她的身体……

  这特么的一个黑胖子姑娘,是个什么鬼啊!

  这手胖的,跟包子似的!!

  还是个荞麦面包子!!

  这胳膊粗的,跟她以前的腿差不多直径了吧?

  又摸了摸她的下巴,两圈双下巴,甩都甩得动的感觉。

  明珠升腾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穿越这个诡异的词,莫名就出现在她的脑海当中。

  难道……她这是穿越了?

  她并不是一心只读书的书呆子,没事的时候也会看网络小说,自然知道穿越是怎么回事。

  突然,床边冒出一个小孩子的头来,大约五六岁的样子,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的看着她……

  明珠吓了一大跳。

  她穿越成了一个黑胖的丑女不说,难道还有个这么大的儿子了?

  不是吧?!

  她没干啥丧心病狂的事情啊!怎么着就安排了这么一个接盘侠的活儿?

  打小她就不爱跟小孩子打交道,觉得小孩子都是小恶魔,让她穿越也就罢了,若是白捡这么大一孩子,不如让她去死!

  就见那小孩冲着门外,高兴的大叫道,“奶,奶……老姑醒了!老姑醒了!!”

  这一声陡然叫得明珠脑仁儿疼。

  大量的记忆涌了进来……

  完了!!

  她……真……的……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叫七里墩的穷山村里一户王姓人家。

  她现在叫王永珠,是王家的老闺女。

  王永珠上面有一个继姐,四个哥哥,都均已成年,除了四哥未成亲之外,所有人都是成家生子了,她老娘姓张,人称张婆子,她老爹王老柱,曾经是个手艺好的木匠。

  王老柱原配老婆生了个女儿后,缠绵病榻好几年后死了,没给王家生下个儿子延续香火。后来续了张婆子为续弦,进门后三年抱俩,给王老柱生了两个大胖儿子,王家香火有继。

  张婆子就成了王家的大功臣,后来又陆续添了两个儿子,地位更是水涨船高,在王家说一不二。

  临到大儿子都娶妻的时候,又老蚌生珠,得了这个一个老闺女,喜得跟什么似的,疼得如心肝宝贝,全家人都靠后。

  在这个一个物质普通贫乏的穷困村里,连吃饭都吃不饱的地方,一个农家女,竟然能养得这么胖,足以令人吃惊,可以想象王永珠在家中的地位了。

  至于是什么朝代,什么大环境,明珠就不知道了。

  因为原主的记忆里没有。

  原主的记忆狭隘的可怜,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七里墩外面的小镇上。

  最多的记忆就是吃……

  再看一眼床前的小豆丁,谢天谢地,这不是她的娃。

  这是她的小侄子之一。

  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

  这时候就见门口的帘子一动,走进来一个黑瘦的中老年妇人,微微驮背,粗糙的大手,腊黄的面皮,皱纹很深,仿佛经历风吹雨打的老树皮,一双眼睛却很有神,带着精明之色,嘴唇很薄,深刻的令纹,显得有些刻薄,不好相与。蜀南文学

  看到明珠直愣愣的看着她,妇人惊喜的嚎道,“我的珠儿啊!你终于醒了!下回千万可不要再做傻事了,珠儿啊,你是娘的心头肉啊,你要是淹死了,你娘我也不活了。”

  看这架式,这是她现在身体的亲妈张婆子,没错了。

  声音炸裂的她脑仁疼。

  她前世的妈是高级知识分子,说话慢条斯理,温和沉静,成熟知性,跟眼前的这个中老年农村妇女有天差地别的区别。

  明珠有些招架不住。

  张婆子看到闺女傻傻的,了无生气的小模样,更心疼了。

  “珠儿,你怎么就这么傻,跳什么塘子,他们宋家收了我们的定礼,你就是宋重锦的未婚妻了,他宋重锦想娶也得娶,不想娶也得娶,你别听他的,他想退婚没门儿!就算他铁了心的要退婚也可以,让他把定礼双倍,不,三倍的给赔回来,他们老宋家赔得起吗?穷疙瘩,病秧子……”

  骂得口沫横飞,喷了明珠一脸。

  明珠脑子里的记忆也整理出来了。

  原主的死因……

  原主一直喜欢村里头一个叫宋重锦的汉子,结果人家不喜欢他,约她出去要退婚,原主肯定不同意,羞愤之下,用跳水自杀来威胁宋重锦。

  结果,自己操作不当,假戏真做给真淹死了。

  然后明珠就穿越了。

  ……

  明珠觉得有些无语,不都是说山里民风淳朴吗?

  怎么着,这王家的老闺女胆子这么大?

  还兴搞自由恋爱这一套?

  可惜,被男人无情的拒绝了!

  细一想,也是,就这圆滚滚的身材,就这面目黎黑的长相……不被拒绝还奇怪了。

  咳!

  她绝对不是颜值控系列的,她只是实话实说。

  明珠从小受家庭熏陶,性子偏淡定,随遇而安的能力极强。

  她不知道这穿越要穿多久?

  也许以后都不能回去了,从今以后,她新时代大好女青年就要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农家女了。

  先走一步是一步吧。

  于是,张了张嘴,虚弱叫了一声,“娘,我错了,我不该跳塘,我以后不会喜欢宋重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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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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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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