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都是十几岁的大小伙子,长得都是干干净净的,手脚麻利,殷勤备至,穿得体体面面清清爽爽的,站在那里就招人喜欢。
碰到来买胭脂水粉的是未出阁的大姑娘,红着脸说上几句话,也不好意思多开口,看到喜欢的也就买了,丢下银子都不要找零的。
更有那已经成亲的小媳妇,那都泼辣着,嘴里荤素不禁的,天天往这胭脂铺子里跑,不图别的,就图跟这些小伙子打两句嘴仗,抛个眼神过去,逗得那些小伙计们面红耳赤,她们也就能开心一天。
因此一般来的人,给这些大小伙子的打赏还是不错的,尤其有时候女客人逛累了,坐在店里,吩咐这些伙计们去给跑个腿,买点点心或者别的什么,一般也都有跑腿费。
这样,田货郎饷银没开多少,伙计们的日子也不是很艰难,大家都挺好,彼此也都有了这种默契操作。
可自从这方氏来了之后,仗着自己是东家的儿媳妇,初来就挑剔这个,看不惯那个,店里除了掌柜的就没有能逃过她那一张嘴的。
这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是东家的儿媳妇呢?忍了也就是了。
可方氏前些日子却干了一件惹众怒的事情,她在前两个月,站稳了脚跟,自认为都摸清楚了铺子里的事情后,就看那些小伙计们不顺眼了。
觉得他们一天到晚都不琢磨正事,就想着给那些顾客们跑腿啊,哄他们开心,好多得两个打赏。
有这个心思,多给顾客们推销两盒胭脂水粉多好?
可是她也知道,自己毕竟只是初来乍到,这才几天就对公爹的铺子指手画脚,只怕是在找死。
因此一直都忍着,最近自家男人越发得公爹的看重,去哪里都带着。
自家男人由此喝多了回来偷偷吐露,公爹已经偷偷跟他说了,将来这些家业都是要交给二房的。
因此这方氏看这铺子,这都是自己的钱啊。
忍了这些天,听到自家男人的那话后,方氏又观察了几天,看自己男人提出什么想打,公爹一概都不驳回。
反而大房的大伯哥,因着不得看中,只要公爹一问话,就结结巴巴的,半点上不得台面。
方氏心中就安定了。
再看那些伙计,眼神都不一样了。
以前还有些顾忌,如今她就干脆上去抢生意。
比如人家小伙计刚迎来一个客人,还没说上两句,她就凑上去,硬是搭着话,上着手将顾客往旁边拖。
小伙计们开始还没当回事,可方氏总是这样,大家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不对。
他们倒是也想跟方氏那样抢顾客,可他们做不出来啊,尤其是,他们总不能上手去拉顾客吧?
那只怕是要被当作登徒子,胖揍一顿都是轻的,万一有人报官,只怕小命都没了。
因此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方氏这么干。
一天天的,谁没被方氏这么截过糊?谁心里不窝着火,憋着气。
忍不住跟掌柜的嘀咕两句,掌柜的其实心里跟明镜一样,可他顾虑的更多,他已经在田家胭脂铺干了快二十来年,也是从一个小伙计做到今天的位置,顾虑自然更多。
这眼看东家是看中了二房做接班人,以后这二房就是东家,方氏就是东家夫人了,东家夫人得罪了,以后还要不要混?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风是啥风?那就是枕头风啊!
要是得罪了方氏,她回去在他男人耳边嘀咕两句,等二房上位,自己还要不要干了?
因此装聋作哑的,只劝伙计们忍耐着。
可没想到,今儿个就一时没见着,这未来的东家夫人就捅了这么大的漏子。
这事可大可小,要是人脾气不好的,来砸了铺子你都没出说理去。这个世道,孝道为先,你给人家身上还有孝的人送胭脂水粉,这是让人不孝啊!闹大了,只怕这胭脂铺子,还有东家的名声都毁了。
当然,要是客人好说话,好生赔罪,说上几句软话,再陪点东西什么的,也就算了。
因此掌柜的只满口道歉,别的一句话都不多说。
一面又要请王永珠到里面去歇歇,打算好好的说一说,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王永珠一声冷笑:“有什么话大庭广众下不能说?非要到里面去?我一个人进去,你们这一铺子的男人在,我还要不要名声了?你们这胭脂铺子可真行,自己做错了事情,这是不想着道歉解决,是想先把客人的名声给污了?”
这话一出口,在场客人的脸色都变了,大家都是女人,谁不注意名声啊?
别看大姑娘和小媳妇们常来,也不过是羞答答的多看两眼,或者说两句闲话而已,都不出格。
可这要是一个大姑娘小媳妇,跟着铺子的掌柜还有伙计们独处一室,那名声可就真完了。
不少胆小的客人听了这话,仔细一想,都后背生寒,生怕在这胭脂铺子里呆时间久了,说不得就染上不好的名声了。
手里本来要买的胭脂水粉也不要了,丢了拔腿就走。
也有胆子大,喜好看热闹的客人,也不走了,也不买脂粉了,一个个眼睛发亮的围在一旁。
就看着胭脂铺的掌柜怎么解释。
掌柜的脸色一变,还没说话,方氏就忍不住了:“你胡说什么?我们胭脂铺子几十年了,街坊邻居都有口皆碑,谁不知道我们田家做生意最是本分实诚!我知道你娘跟我娘有旧怨,你这就是找茬——”
王永珠一笑:“你说对了!我就是找茬的!”话音一落,一脚就踹了出去,将面前的柜台给生生踢出了三尺远,
柜台撞上了后面的货架,一阵乒乒乓乓,货架上的胭脂水粉被震得滚落下来,砸在地上。
一时间,这地上红一块白一块,配上淅淅沥沥从瓶子口里滴出来的桂花油,整个铺子,多种香味交杂在一起,肆意的挥发。
有那鼻子敏感的就受不住了,忍不住打起了喷嚏。
这脂粉香虽然好闻,可这么量大管撑死的闻法,是个人也受不了啊。
纷纷都捂着鼻子,跑了出来。
街上本来人就多,看着这从一家铺子里,一个个捂着鼻子逃出来一堆人,顿时就都围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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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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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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