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最新章节>第七十九章 小妹,住手——
  王永珠因为第一次补衣裳,心中难免忐忑,也特别紧张,全神贯注,一点心神也没分出来,直到好不容易将王永平裤子上一道口子补好,才发现额头上都冒出来一层细密的汗。

  想伸手去擦,想起江氏说的,只要手中握着针线,就千万不能沾染汗渍,又缩了回来。

  旁边一只软乎乎的小手,就凑了上来,用衣袖努力的在王永珠的脸上擦。

  是金勺,因为江氏爱干净,孩子也都收拾的干净,衣服上一股阳光的味道。

  王永珠也就闭上眼,任由金勺在自己脸上动作。

  小孩子手脚不知轻重,加上金勺才两岁,个子又小,王永珠身材又胖,为了配合金勺,还要低下头去。

  一脸汗擦完,两个人都累得不行。

  王永珠享受完小侄子的贴心服务,将小家伙又塞在椅子上坐好。

  这才打量手里完工的裤子,翻过来覆过去的检查,还好,没有和自己的裙子缝在一起。

  再仔细看去,针脚还算细密,虽然不整齐,走线也是歪歪扭扭的,如同一条蜈蚣趴在裤子上,不过好歹将口子是缝上了。

  王永珠很满意。

  尤其是在听到久违的脑海中传来系统的提示音后,更加高兴了。

  “恭喜宿主完成衣类初级任务:针脚细密的缝补好一件衣服,获得奖励积分1。宿主目前:

  衣:1级0分

  食:1级0分

  住:0级0分

  行:0级0分

  可用积分2分,(积分可随意分配以上选项)

  终于将这一分拿到手了。

  王永珠顿时信心百倍的将魔爪伸向了另外一条裤子。

  不知道是找到了手感,还是自己真的有天赋,王永珠觉得接下来的缝补简直就是小意思,飞针走线没两下就缝补好了。

  第二件就比第一件要强不少了,针脚细密不说,连走线都直了些。

  王永珠来了兴趣,兴奋得停不下来,捏了下金勺的小脸蛋,兴奋的冲进张婆子屋里去找破衣裳来缝。

  张婆子别看人泼辣,可在乡下人家也算是讲究的了,衣服都是干净整齐的。

  平日里有什么衣服破损,都被她丢给江氏修补好了。

  王永珠在屋里翻箱倒柜半天,也没找到一件需要自己缝补的。

  有几分郁闷的走出来,刚好看到金勺等了老姑半天,还在屋里没出来,小孩子坐不住了,就跳下椅子,想去找老姑玩。

  人小腿短,一不小心就栽了个跟头,衣角还被夹在椅子缝里。

  “嗤啦——”一声,撕开一个大口子。

  王永珠眼睛一亮,这不是送上门来的练手经验么。

  先上前扶起金勺,拍了拍身上的灰。

  小金勺虽然摔了一跤,不过庄户人家的孩子皮实,连眼圈都没红,就冲着王永珠扑过去:“老姑——”

  王永珠揉揉小家伙的头发,打来水给他洗干净手和脸,一只手将小家伙放在椅子上坐好,另外一只手已经去找线。

  “没事,坐好,老姑给你把衣服缝好。”说着穿好线,拿着针就打算就着小家伙的身子将衣服补上。

  刚好江氏收拾好灶屋出来看到,吓出一身冷汗:“小妹,住手——”

  三步两步扑过来,先看了看自己小儿子,还好,浑身无恙,小家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以为亲娘是跟自己玩,乐得飞快的甩动着小短腿:“娘——”

  江氏一眼就看到了金勺身上的衣服破了,再看小姑子拿着针线,就知道这是想给自己儿子补衣服呢。

  一时脸上有些讪讪然,为自己的小人之心羞愧,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她一边将金勺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一边教王永珠:“小妹,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不能在活人身上动针线,尤其是穿在身上的衣服,要缝补的话一定得脱下来。这是忌讳,千万不能犯的!”

  见江氏说得这么郑重,王永珠心里暗暗记下来,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忘记。

  刚才江氏扑过来的样子,估计是以为自己要伤害金勺呢,看来以前王永珠给她们留下的坏印象太深了,即使自己已经在努力潜移默化的改变,不说别人,最起码自己一直对江氏释放的都是善意,本还以为江氏应该对自己有几分相信的,可关键时刻,江氏记得的还是以前的王永珠。

  看来想真的改变形象,还得日积月累,不是一天一个月的功夫。

  这么一想,王永珠也就平心静气了,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还很乐意提问:“这个忌讳有什么来历吗?”

  江氏本来也担心小姑子发脾气,可见小姑子好像压根都没察觉到自己方才对她的警惕和提防,还一脸好奇的问起忌讳的事情,想来是没发现?

  江氏松了一口气,一边从针线篓子里找出一块碎布头,用剪刀剪下小小的一块,一边解释:“我也不知道,反正从我摸针线起,我娘就这么叮嘱我,世世代代都是这么传下来的。”

  王永珠点点头,然后看江氏裁剪好布条,又在金勺脱下来的衣服上比划了一下,就开始缝补起来。

  很好学的追问:“三嫂,为什么你补衣服还要裁布条子呢?”

  江氏本就心中有愧,没话都恨不得找两句话说说,缓解一下内心的窘迫,见小姑子追问,哪里会隐瞒,也就细心一五一十的教导:“金勺还小,孩子喜欢动,皮肤又细嫩,如果只简单的用线缝起来,一来容易再扯坏,而来,线头容易磨孩子的皮肤,用布条子来打个补丁,线头露在外面,不会磨到孩子的皮肤,又不容易扯坏。”

  原来还有这种讲究,王永珠表示受教了。

  见江氏三两下就飞快的将衣服补好,给金勺穿上。

  王永珠才将自己补过的两条裤子递过去:“三嫂,这是我给四哥补的裤子,你看看行不行?”

  江氏接过裤子,翻看了两下,十分惊讶,自己这个小姑子,没想到还有女红的天分。

  两条裤子,其中一条看得出来针脚还有些歪曲,可第二条,就有了很大的改善。

  江氏本就一身绣花缝补的手艺,只是金花实在坐不住,宁愿去打猪草,捡柴火也不爱摸这些,加上她心里有自己的打算,又不能白天教金花,到了晚上,黑灯瞎火的,想教也无从教起。

  她曾跟娘学过,如何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绣花的天份,很遗憾,金花并没有遗传到她娘亲的天份。

  她还以为自己这身手艺后继无人了。

  自己娘就自己这么一个闺女,金花不学,就是学,没天份也是白搭!

  这门手艺不得断送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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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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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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