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最新章节>第两百七十四章 眼力见
  吴掌柜打着哈哈:“吴老哥又说笑话了!这狼肉干,确实没有了!今儿这个,是我这大侄女自家带来的,我想着老哥你不是爱吃这个么,忙忙的就吩咐厨房做了,给端上来了,快尝尝——”

  吴老倌不客气的伸筷子夹了狼肉干,入嘴咀嚼了片刻,神色更放缓了些:“是这个味道!不过这小丫头带来的狼肉干,怎么和你家的一个味道?莫不是在糊弄我吧?”

  “瞧吴老哥您说的,我家这狼肉干,本就是我这大侄女家做的,能不是一个味道吗?”吴掌柜忙解释。

  吴老倌看着王永珠,点点头,也不说话了,只闷头吃肉干,别的菜都很少去下筷子,看来是真喜欢这个。

  王永珠多有眼力见啊,立刻笑着给吴老倌和吴掌柜都斟了一杯酒,“要是吴伯父喜欢这个,我家多的没有,还有个一两斤的样子,赶明儿个给伯父送来!我家还有狼肉做的肉酱,跟这个比,更鲜美入口,配烙饼和馍馍吃,真是给只烧鸡都不换!”

  一番话说得,吴老倌哧溜喝了一口酒,又夹了一筷子肉干,也不说要,也不说不要。

  一旁的吴中宝对狼肉干虽然也有兴趣,可架不住自己亲爹那个护食的样,那是谁敢跟他抢,只怕亲儿子都不要了。

  只得没滋没味的吃了两口菜,终于按耐不住,开口问道:“你们要赎回王家的地?”

  “咳咳……”一旁的吴老倌被一口酒呛得,直咳嗽。

  不住拿眼珠子瞪儿子。

  吴中宝跟没看见一样,气得吴老倌咬着肉干出气。

  “是的,这地是我们王家世代传下来的,当初被卖掉,我爹被气得吐血,中风躺在床上,如今都还没痊愈。如今我们家好不容易凑了点银子,自然想将这地赎回去,也好让我爹消了心病。免得他每日在家长叹,将来死了都没脸见列祖列宗!”王永珠说起王老柱,露出一脸的愁色,看起来,真的是一个担心家中爹娘的孝顺闺女。

  吴中宝的眼神温和了一些,态度也端正了点:“你们可知道,当初王永安将这地卖给我的时候,可是有一个条件?”

  王永珠心中一紧,面色不变:“不知道,是什么条件?”

  “三年之内不能转卖!”吴中宝很干脆的回答。

  这话一出,不仅王永珠心中大怒,王永平和金斗、金壶完全不能控制脸上的愤怒之色,要不是王永珠一眼扫过去,只怕他们当场就要发作了。

  太下作了!王永珠忍不住咬牙!

  王永安这是彻底要彻底的逼死王家人吗?

  心中越气,王永珠就越是冷静:“那吴伯父和吴大哥今日答应前来,是打算?”

  如果答应了王永安三年不能转卖,为何吴家父子今日还要答应来见王家人?

  “他说归他说,劳资凭啥听他的?一个臭秀才了不起么?我当时就说了,这地只要卖给了我,那就是我家的地,关他姓王的屁事?还管起我吴家的事情来?爱卖卖,不卖滚!”

  说到这里,吴中宝停顿了一下,似笑非笑:“那王永安也就是个没种的,劳资这么一说,他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乖乖的给劳资赔礼道歉,拿钱滚蛋了!”

  王永珠听到这里,松了一口气,起身给吴中宝行了个礼:“今天不论吴伯父和吴大哥同不同意我们将地赎回去,我都谢谢吴大哥!不为别的,就为吴大哥这番话!”

  吴中宝把玩着手中的酒杯,倒是一笑:“你这丫头有点意思!倒真不像王永安那个伪君子的妹妹。我这可是骂了你们王家的人,你还向我道谢?谢从何处来?”

  “王家已经跟王永安恩断义绝!王家也并没有这样丧心病狂的儿子!我谢吴大哥,是谢您没有因为他是秀才,而同意他的条件!对于如今的王家来说,王永安不是亲人,而是仇人!仇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自然也是要谢一谢的,起码我们是站在同一边的。”

  “有意思!行,这地你们赎回去,打算花多少钱?”吴中宝品味了一下王永珠说的这句话,一笑之后,爽快的问。

  旁边的吴老倌再也忍不住了,一拍桌子:“你老子我还没死呢,你咋问都不问就做主了?当老子死人啊!这多少田地啊,十好几亩啊,你说卖就卖?你个败家子,你知不知道你老子我能攒下这么多地,容易吗我?你还往外面卖?你是要气死老子吗?”

  吓得王永平和金斗、金壶一跳,一听吴老倌这话,顿时都灰了心,这是不同意?

  吴掌柜忙劝架:“吴老哥,消消气,消消气!”

  倒是吴中宝,趁着吴老倌不注意,偷了一筷子肉干,放到嘴里,一边嚼,一边回嘴:“家里那么多地,你要多这十几亩干啥?地方又远,又偏,这种地方的田地你也看得上?你倒是真不挑啊!那些田地,就算出产了粮食,你要雇人,又要把粮食拖回来,还要请人看着,那不是钱吗?为了那三瓜两枣的,你至于吗?”

  吴老倌一边将肉干盘子护住,一边吹胡子瞪眼睛:“胡说八道!你给老子再偷吃试试?看老子不打断你的腿!”

  两父子当着人吵了个不可开交,王永平和金斗、金壶听得战战兢兢。

  倒是吴掌柜坐在一边也不劝了,只就这花生米喝酒不说话。

  王永珠也不着急了,一会给吴老倌倒杯酒,让他润润喉咙再骂,一会给吴中宝续个杯,让他别怂了。

  倒是两父子互相吵了半天后,突然对看了一眼,不吵了。

  吴老倌指指自己的酒杯:“倒酒。”示意王永珠给他倒酒。

  王永珠麻溜的给倒满了。

  吴老倌一口气喝干,将盘子里剩下的没几根肉干用手捏着,摇摇摆摆的就起身要走,走到门口,还不忘记回头:“答应的狼肉干尽快给送来!”

  “唉!您放心好了!”王永珠一愣,立刻回过神来,十分爽快的回答。

  吴老倌这才摇摇头,下楼走了。

  王永平和金壶还有金斗傻眼了:“小妹,这……”

  这吴老倌当爹的都走了,他们该咋办?

  当爹的走了,不是儿子还留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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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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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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