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小说>第四十五章 金枝
  走在回家的路上,王永珠有一句没一句的和金花搭着话,心里还记挂着方才听到的事情,她还从来没有处理过这样的事,一个处理不好,只怕王家李家会两败俱伤不说,最怕,是四哥王永平跟家里人离了心。

  正纠结间,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是王永平是谁?

  笑得一脸傻呵呵的,怀里鼓囊囊的不知道揣着什么东西,去的方向,赫然是李家?

  王永珠皱皱眉头,停下脚步,嘱咐金花:“你先回去,我有点事,一回就回来。”

  金花不敢多问,乖乖的点头,背着背篓回家去了。

  王永珠忙忙的跟在了王永平的身后,往李家走去。

  因为怕被王永平发现,她还特意离得远了些。

  就看到王永平跑到李家,在院墙外吹了好半天口哨,又踮着脚,喊了好几声:“金枝——金枝——”蜀南文学

  好半天,李家大门才打开,一个窈窕的少女走了出来。

  王永珠此刻正躲在李家旁边的一对草垛后面,草垛挡住来她硕大的身体,又能听到,又能看到两人。

  先前只是听到了李金枝的声音,王永珠以前对李金枝没好感,见面也少,没什么太大印象。

  此刻看去,李金枝穿得是一身发蓝的棉布衣裳,个子高挑,腰是腰,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上面还插着一根细细的银簪子,两朵绢花,皮肤在乡下女孩中算是比较白了,一张瓜子脸,眼睛不大,但是眼尾往上翘,带着一种难以说明白的韵味。

  难怪她自称自己长得还可以,的确这个模样,不说在七里墩,就是在石桥镇,只怕也是数得上的漂亮。

  难怪何家那个何大伟为了她被打断腿都还不撒手,而自家四哥看这个样子,也是极喜欢的。

  李金枝出来,看到王永平,脸上飞快的掠过一抹不自在,不过立刻就冷起一张脸:“你来干啥?”

  王永平本来一看到李金枝,就乐得只见牙不见眼,从背后变魔法一般拿出一只兔子来,献宝一样的递到李金枝面前:“金枝,今儿我上山运气好逮到一只兔子,特意留着活口,你要喜欢就养着玩几天,不喜欢就让婶子给你做了吃,补补身子……”

  王永珠突然就理解了张婆子这些当婆婆的心理,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这长大出息了之后,有啥好吃玩的,是不会惦记自己爹娘的,先去讨好外面的小妖精了。

  李金枝捂着鼻子,嫌弃的退了一步,还用另一只手扇着风:“拿走,拿走,脏死了!谁稀罕你的兔子,有事说事,没事我回去了。”

  王永平的笑僵在了脸上,有几分手足无措,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李金枝这么嫌弃:“金枝,你咋啦?你以前不是说想养一只兔子的吗?你不喜欢也没关系,让婶子给你炖了吃,补补身体……”

  “早八百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你咋不给我抓一只?现在巴巴的抓过来讨人嫌——”李金枝翻了个白眼。

  王永平楞了一下,局促的搓搓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半天,才又鼓起勇气:“那……那不喜欢兔子就不喜欢,我,我给你带了两朵花,你看喜欢不喜欢?”说着又从掏出两朵绢花,往李金枝的手里塞。

  李金枝一个不察,手里被塞了两朵绢花,低头一看,嘴唇一撇,脸上就不由自主的流露出嫌弃和不屑来:“就这么个破玩意你也好意思拿出来送人?一文钱一朵的货色吧?就这种东西,你觉得也配给我戴?嗤——”

  一声冷笑,手指一松,两朵绢花就落在了地上。

  王永平似乎不认识李金枝一般,看着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过门的媳妇是这样的态度?

  涨红了脸,王永平好声好气的道:“金枝,我知道你心里有气,怪我们家把婚期拖了这好几年。是我们家对不起你,不过你放心,我娘已经要跟你家定日子了,马上就能办婚事了。我今天上山就去选木料去了,好打家具,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我都给你打出来!你放心,咱们成亲后,我再给你买更好看的花戴,我有的是力气,到时候挣了钱都给你……”

  李金枝不耐烦的剔剔指甲,没用的男人,说来说去,也只能说给自己买花戴,这种男人如何配得上自己。

  实在不愿意再听下去浪费时间:“行啦,就这事也值得你喊半天?大白天的,被别人看到我还要不要做人啊?以后别来找我了——”

  说着甩手就要回去。

  王永平想伸手拉住她,又不敢,急得团团转,只低声哀求:“金枝,金枝你别生气——”

  王永珠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李金枝也太过分了,压根就没正眼瞧过王永平一眼,看人都是用眼角斜的,这是有多看不起王永平啊?

  既然都跟别的男人有染了,还牛气个什么?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老老实实的跟王永平坦白,然后提出退婚么?

  在这里嫌东嫌西的做什么?

  “四哥,你别求她?知道人家为什么不理你?人家攀上高枝了,自然看不上你送的兔子和绢花。这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只怕都是那个男人送的吧?”王永珠从草垛后转出来,一把拉住低声下气的王永平。

  李金枝听了王永珠的话,脸色一白,心虚的看看四周,王家这个胖肥猪怎么知道了自己的事?

  那厢,王永平傻住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小妹,别瞎说!金枝不是那样的人?是吧,金枝?”

  期翼的看着李金枝,希望她能告诉自己,小妹说的都是假的。

  李金枝看周围没人,心一横,反正这事迟早也是要知道的,看王永平这个没出息的样子,早点告诉他,让他死心,别老缠着自己也好。

  高傲的点点头:“既然你们知道了也好,我也不瞒着你们了!我是跟别的人好上了,大伟哥家里有钱有地,对我又好,给我买银簪子,买花戴,还买衣裳穿。跟着他我能吃香的喝辣的,成亲后,还能买小丫头服侍我,让我当掌柜娘子,放着这样的好男人我不要,难道非要在你王家一颗树上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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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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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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