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小说>第五百九十三章 礼物
  第二天一大早,王永珍做了早饭,因为王永安一家的缘故,特意熬了白粥,配上咸菜,还切了两个咸鸭蛋。

  这是王老柱拿过来的,她一直没舍得吃,留到今天才拿出来。

  这已经是她能那得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

  王永安倒是没说啥,金钗本来还想挑三拣四,她在齐城的时候。

  早上哪里吃过这种东西?要么是点心配一碗甜甜的豆花,要么就是三鲜小笼包配粥,小菜也有好几样呢。

  只不过昨晚钱氏已经交代过她了,要她忍耐几日,因此即使不痛快,也勉强就着咸蛋,喝了半碗粥。

  吃完早饭,钱氏就回屋去抱了一个大包裹,这都是昨天晚上收拾出来的,给王家人的礼物。

  钱氏先给了王永珍一包糕点,说是县城特有的,又给王永珍一根细银簪子,也说是县城的新花样,让王永珍戴着玩。

  王永珍除了成亲的时候,陪嫁过几只银簪子,还真没有人送给她这个。

  又听说是县城里的好东西,激动得手都发抖了,握着簪子不撒手。

  钱氏眼神里掠过一抹轻蔑,没见过世面的,一根银簪子就成这样。

  脸上还要笑着说些礼物简薄,大姐别见怪之类的客气话。

  到新屋子这边的时候,王家人正在吃饭。

  早饭如今一般都摆在王永贵的院子里,今儿个吃的是鸡汤面。

  用得是柳小桥昨儿提回来的野鸡熬了一夜的汤,骨头和肉都分离了。

  早上新做的面条,又筋道又顺滑,在锅里煮熟了捞出来放在碗里,浇上一勺子鸡汤,撒上切得碎碎的青蒜叶,让人一闻就食欲大开。

  金钗昨天本来就没吃好,王永珍做饭的手艺一般,好好的兔子,她舍不得放油,舍不得放调料,几乎是清水一煮,里面还下着白菜萝卜,能好吃到哪里去?

  今儿一早又只吃了半碗白粥,此刻闻着鸡汤的味道,就忍不住口水泛滥。

  好歹是姑娘家,要脸面,只拿眼睛去看钱氏。

  钱氏也没想到,这婆家没了他们后,日子过得这么好了,一大早居然就吃鸡汤面了,这鲜味,让她也几乎忍不住了。

  自从王永安被辞退后,他要四处打点,银子流水一样的花出去,又还要撑着门面不能太寒酸。

  俗话说的好:身上无衣有人欺,肚里无食无人知。

  钱氏只能节省开支,省来省去,就在吃食上节省了。

  王永安为了打点,天天几乎在外面吃,金钗是她唯一的闺女,又还是个孩子,也就她的标准没降下来。

  钱氏和她的爹娘,每天就是青菜白饭,半个月才能见一次荤腥。

  昨晚王永珍的做的兔子没滋没味的,她都吃了好几块,就别提这香喷喷的鸡汤了。

  只不过她要面子,也记着王永安的话,瞪了金钗一眼,让她矜持点。

  王老柱看到老二一家都过来了,顺嘴就问:“吃了没?要不要吃点?”

  王永安也就顺势坐到了桌边,还说得特别的孝顺:“三弟妹,给我也来一碗,我陪爹再吃一点。”

  江氏傻眼了,求救的去看王永贵。

  王永贵要气笑,“我们如今可是分家了,我媳妇伺候我就行了,凭啥还要伺候你啊?你自己没媳妇啊?还是就你媳妇金贵?到劳资家里摆什么秀才老爷的臭架子?”

  王老柱忙道:“老二家的,你怎么这么没眼色?不会给你男人捞一碗面条?”

  钱氏涨红了脸,忙答应了一声,问了一声灶屋在哪里,忙去拿碗筷去。

  回来一人给捞了一碗面条,吃得肚子溜圆了才放筷子。

  吃完早饭,钱氏又端坐在一旁,看着林氏她们收拾。

  以前在老屋子的时候,每年过年回来,都是如此,钱氏跟王永安一家,都是不干活的。

  今年可不同了,林氏直接将王永安他们一家子的碗筷捡出来往桌上一丢:“都分家了,还指望我们伺候你们一家子不成?跑来白吃了一顿,还打算让我们给你洗碗不成?要不要脸啊?”んτΤΡS://Www.sndswx.com/

  钱氏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王永安吼她:“还楞着干啥?大嫂她们吃完了都干活,你傻坐着等人来请啊?”

  钱氏只觉得脸上热辣辣的,低着头捡起碗筷去灶屋洗去了。

  等到都忙活完,才将自己早上带过来的包裹打开,分发所谓的礼物。

  基本都是些糕点啊,各式样的绢花,小孩子的什么拨浪鼓啊,还有一些面具啊,银簪子,细细的银镯子啊,还有几匹尺头,再有一点齐城那边的土特产,细细碎碎的堆了大半桌子。

  看起来倒是琳琅满目,很有冲击力。

  最起码林氏和江氏还有柳小桥就看呆了。

  王永珠只瞟了一眼,就知道不过是些花里胡哨看着好看,不值钱的东西。

  这一对,满打满算没超过二两银子。

  钱氏却摆出一副,这可都是县城里的好东西的架势。

  一会指着那绢花,说是县城里最有名的首饰铺子出得新品。

  一会又指着糕点说是齐城最有名的糕点。

  还有什么银簪子和银镯子,也说是县城最好的师傅制作的,看上面的花纹,光这手工费都值不少银子。

  一边吹嘘,一边分发礼物。

  女人们一人一朵绢花,王永珠多两根银簪子,那对银镯子是张婆子的。

  几匹尺头是给几个妯娌的。

  拨浪鼓什么的是给最小的金勺的。

  金盘和金花还有金罐一人一个面具。

  至于那些土特产就分给了男人们。

  一时倒真是人人都有,面面俱到。

  有了礼物进门,不说王永珠和张婆子,其他人的脸色勉强和缓了些。

  那边金钗拉着金花,给她看自己头上的簪子,那也是银鎏金的,不过只是普通的梅花簪子。

  这是金钗最贵重的一支簪子了,她仗着金花不懂,故意的显摆,说这是金子的。

  看到金花傻乎乎的看着她头上簪子的样子,金钗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谈心越浓,自从王永安被辞退后,她就再也没有享受过那种被人仰视的感觉了。

  此刻看到金花,忍不住就卖弄起来。

  说她在县城里交往的小姐妹都是官吏家的小姐,都如何的知书达理,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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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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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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