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永林和妻子陶金月生了一个儿子叫沈宝轩,今年十一岁,家里宝贝的跟眼珠子似的,在家里嚣张惯了,在外面也没有礼貌,撒开腿就朝院子里面跑去,猛地抓了一把桌上的糖和瓜子。
叶风有些无语,这孩子怎么教育的,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
看着沈宝轩闯了进去,沈永林夫妻也跟着进去了,完全没有觉得他们的行为很突兀。
他们刚才在院子外面没看清,这一进来都呆住了,没想到这院子这么大,坐的满满当当都是人,旁边还有几个婶子杀鸡宰鹅的,热闹的像是过年一样。
沈永林家不是吃不起肉,只是看着眼前的大房子觉得眼晕。
“叶风,这是你家?”沈永林嘴唇颤抖,想起上次来桃源村还是六年前,那时候的叶家可是真穷。
当时办完丧事后,妹妹沈香玉开口问他借钱,说是要供叶风上学,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觉得不该送叶风去念书,本来家里条件就不好,应该赶紧让叶风上山采药卖钱,可沈香玉就是不同意叶风辍学,坚持要供他读书。
当时兄妹俩吵了一架,沈永林愤怒的带着妻子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登门,转眼六年了,没想到叶家的日子过的这么红火。
“我家的院子在靠山头那边,这是别人家的房子,我只是负责建造的。”叶风淡漠的解释。
“你负责建的房子,可真厉害啊!”陶金月感叹了一声,目光贪婪的看着眼前的房子,要是有一天他们也能住进这么宽敞的大房子里就好了。
叶风没理会他们的恭维,淡淡的问:“你们怎么来了?”
沈永林面色讪讪,“我来找香玉,她在家不?”
“嫂子在城里看店,没回村里。”叶风道。
其实叶风有点不理解,同是一户里面生出来的孩子,怎么性格会差这么多,沈香玉温柔善良,可沈永林却自私自利。
当初嫂子嫁过来的时候,沈家要了五万块的彩礼,大哥拿不出那么多钱,就管几个和叶家交好的村里人借了一部分,后来大哥拼命干活,短短两年就把钱还上了,可身体也熬坏了。
可当大哥去世,他和嫂子生活艰难的时候,沈家可是一分钱都不救济,完全没把他们当成亲戚。
这时,黄雪儿和周琳琳从里面走了出来,看见叶风和一对陌生男女交谈。
“叶风,这是……”黄雪儿率先开了口。
沈永林抢先道:“我是香玉的哥哥!”
“那快进来吧,今天我们搬家,你们也一起吃点。”黄雪儿八面玲珑,本着来者是客的原则把几人请了进来。
村里的几个女人看到沈永林一家,全都露出了鄙夷的神情,六年前他们兄妹吵架的时候,村里人可都看见了。
当时沈香玉刚刚丧夫,还有一个小叔子要供读书,只是开口问哥哥借点钱,就被陶金月一顿贬损,沈永林站在一旁讲大道理,就是一分钱都不肯给,所以村里人都讨厌沈永林夫妻俩,觉得他们太无情无义。
叶风看着几人落座了,也不好把他们撵出去,只能强忍不适走开了。
沈永林一家刚坐下,那桌的糖和瓜子都被一扫而空,倒不是都吃完了,而是被沈宝轩都抓进了自己兜里。
同桌的一个小男孩上来要抢,沈宝轩自然不让,直接伸手打了那孩子一巴掌。
“呜哇哇哇……”小男孩看起来也就六七岁,脸颊瞬间红了,他妈妈顿时火了,大骂道:“你这小兔崽子怎么回事,你凭什么打我儿子?”
陶金月疼儿子,哪能允许别人骂他,猛地站了起来和那个女人对骂:“你个脏心烂肺的贱人,你再骂一句,信不信我抽死你!”
“明明是你家那个小崽子先打了我儿子,你讲不讲道理了!”
陶金月瞪着眼睛吼:“我就不讲道理怎么了?这房子可是我家香玉的小叔子建的,你要是不服气就滚啊!”
女人一听他们是叶风家的亲戚,只能先把心里的火压下去,她丈夫就是负责养鸡场的王大山,他们一家是外来户,在这没有什么亲戚,怕得罪了叶风家,王大山的工作就黄了。
陶金月见女人不吭声了,得意的笑了起来。
一旁的沈永林站出来不疼不痒的训了两句:“宝轩,把瓜子和糖拿出来给弟弟一点,都不许再吵了,这可是在别人家。”
沈宝轩满脸不服气,不情愿的把兜里的瓜子抓出来一把,扔到那小男孩面前。
叶风坐在客厅里,自然听到了外面的吵闹声,本来要出去看看,想想还是算了,让他们吃完饭赶紧滚,别影响了大家的好心情。
谁知道叶风不去找他们,他们却厚着脸皮进了屋。
想起六年前,叶风瘦的皮包骨,浑身没有二两肉,衣服也洗的都发白了,可现在身材高大健壮,穿了一身白色的休闲装,看着干净又帅气。
放眼这附近的几个村落,大概都找不出比叶风更精神帅气的小伙子了。
陶金月看着叶风都觉得眼热,果然钱是个好东西,有了钱人都变得好看了。
“小风啊!你和香玉在城里开了个饭店,应该生意很好吧!”陶金月笑眯眯的开口。
叶风不冷不热的点点头:“嗯,生意还行。”
“你这可就谦虚了,我听人说那饭店可大了,每天都坐满了人,肯定不少赚钱吧!”陶金月脸上的笑都堆在了一起,看着十分虚伪。
叶风掀起眼眸,心中冷笑,原来是在这儿等着他呢!说到底就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沈宝轩看着叶风身上的白色休闲装,脚上是一双黑色的运动鞋,手腕还戴了一只表,看起来就像是城里的少爷一样。
“爸!我也要手表,我不想穿带补丁的衣服!”沈宝轩又开始大声吵闹。
这城里的衣服就是好看,可也的确是贵,就说叶风身上这一套,估计要他们一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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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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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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