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她都咬牙准备放弃了,她这么可人疼的闺女,怎么能招上门女婿呢?那都是娶不上媳妇的破落户才去当上门女婿,都是些歪瓜劣枣,能有什么好的?
两亩地再吸引人,也不能和闺女后半辈子的终身大事相比。
可怎么闺女就愿意了呢?
张婆子心里不解,脸上却看不出半点来,只故作生气白了王老柱一眼:“你也是老不羞,哪有当爹的跟闺女说招上门女婿的?看把闺女给气跑了吧?”
王老柱很想说,老婆子你是不知道,我们闺女那力气,不招上门女婿,只怕也嫁不出去啊?
可话到嘴边了,还是又咽下去了。
只默默地起身:“这事,我们再琢磨琢磨,我看你也舍不得闺女出嫁,还不如就放在眼皮子底下,我们能看着,也免得闺女受人欺负——”
说完这话,王老柱捂着抽痛的良心,出门去了。
他得缓缓,唉,为了王家,为了闺女,那还不知道在哪里的上门女婿,你就多辛苦了。
因为王老柱开口,所以今儿个的晚饭比平日里要早。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王永珠才从自己屋里出来吃饭。
饭桌上,只有一大碗咸菜,还有一盆水煮青菜,上面漂着两滴油花。
每个人面前一大碗菜粥。
每日张婆子给的粮食就那么些,为了让大家肚子里多点东西,江氏已经习惯了,去菜园里找了几颗青菜,将那菜叶子菜梆子都切碎了,放在粥里,这样煮出来的,看起来稠一些。
粥是张婆子盛的,王老柱碗里米多,菜叶子少,自己碗里和闺女碗里菜和米一半一半,最后看了一眼老四,张婆子手顿了一下,还是给老四盛了一碗和自己碗里差不多的。
这样一捞,锅里剩下的就是菜叶多,米粒少了。
可就这样,江氏也很满足了,因为她也跟其余的人一样,分了一碗。
这意味着什么,江氏自然清楚,忍不住眼圈就红了,哆嗦着手,端起碗,喝了一口。
这菜粥的味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可对江氏来说,已经是很好了,这不仅仅是一碗粥,而是代表着,在婆婆眼里,她如今也能算是家里的一员了。
从嫁入王家,这么多年,除了最开始的几个月,还有就是自己男人回来的那几天,自己什么时候能和其他人一样,桌上有自己的位置和碗筷过?
金花也看到了,心里一喜,把白天对老姑的那惧怕之心就去了一大半,只要能让娘吃饱,不,不求吃饱,只要能跟家里其他人一样,她就知足了,以后奶和姑吩咐她干啥,她就干啥!
金斗和金壶听张婆子发狠,说以后家里每日恢复以前闲时吃稀的规矩,加上小弟得罪了奶和姑,对于一人一碗菜稀饭,两人没有任何的意外。
虽然前些日子,因为老姑卖蘑菇挣钱,很是吃了几次荤腥,嘴巴似乎都养刁了,再喝这以前也能喝得下去的菜稀饭,就觉得有那么点子难以下咽。
不过两人毕竟大些,知道这几日大房最好夹着尾巴做人,好让奶把气给消了,再者,两人也知道,家里因为爹的伤,开销着实太大了。
因此虽然觉得这菜粥难以下咽,可也眉头都没皱的喝了下去。
金盘和金勺虽然小,可他们三房一贯没人重视,除了王永珠特别关照以后,以前家里有啥好吃的,他们基本都没捞到过。
所以他们非常的知足,只要是吃得,能填报肚子就行,啥都不挑。
就连金勺,都抱着自己的碗,呼噜呼噜的几乎将头都埋进去了。
唯有金罐,他出生的时候,王家的日子就好过了,加上是最小的儿子,林氏尤其疼他,也偷偷的三不五时的给他开点小灶。
就连跑到镇上去,林氏还偷偷的给他买了烙饼吃。
现在再看着菜粥,菜叶子比米还多,又看桌子中间,不是咸菜就是水煮青菜,实在是不想吃。
抬头一看,大家都在喝,他知道自己现在不招人待见,要是再嘀咕,只怕又要被两个哥哥混合双打一顿,因此也没做声,抱着碗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苦着脸才咽下去。
看得他身边的金斗咬咬牙,警告的瞪了金罐一眼。
金壶直接面上不显,桌子底下,一脚踹了上去。
踹得金罐手里的碗差点没捧住,差点就跌倒桌上,还是金斗眼疾手快,帮着扶了一把,才只险险的泼了点米汤出来。
三兄弟都后背汗毛一竖,紧张的看向端坐在上方,慢条斯理的喝着菜粥,一边还给王永珠夹两根咸菜的张婆子。
已经做好了一顿臭骂劈头盖脸就要来临的准备。
谁曾想,张婆子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只叮嘱王永珠:“快吃,吃完了——”
话音还没落,院子门被“砰——”的一声给踹开了,一道身影冲了进来:“张春桃,你个贱人!你害得老娘一家家破人亡,老娘活不下去了,你也休想活——”
就看到王大秀,头发乱蓬蓬的,手舞着一把菜刀,虎虎生风的杀了进来。
因为天色还没完全黑下去,晚饭是摆在院子里吃的,王大秀这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上方的张婆子,顿时眼就红了。
自家男人躺在床上,现在还是一天醒来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最得意的小儿子,被打得半身不能动弹,高烧不止,每日里就说些胡话,才几天功夫,就瘦脱了人形。
可王家倒好,拿了自家的银子,还伙同李老四那个王八蛋,趁着自家男人昏昏沉沉的时候,把自家的田和屋子都给抢走了。
自家男人醒来,听自己说了后,当场吐了一滩血,整个人就不行了。
王大秀万念俱灰后,恶从胆变生,都是王家害得自己这样,自家男人和儿子都不成了,拼着自己这条命不要了,也要去把王家的小崽子们砍几个,给自己男人和儿子到地下去作伴!
所以,趁着天色渐暗,将菜刀揣到怀里,就往王家走。
王家白天一般都不关门,到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才会把门拴住,今儿也不知道是谁,忘记了栓门,这门是虚掩住的,所以王大秀一脚就把院门给踹开了。蜀南文学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面前的是谁,看到人就砍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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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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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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