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两千两的宅子,倒是位置也好,两进院子也不错,偏又听说有些邪门,只要住进去的,就没一个能中进士的,这兆头寓意不好。
张婆子心里就有些忌讳。
倒是王永珠,却觉得那个有些邪门的宅子不错,价格合适,略微修整就能搬进去住。
至于所谓的那些不干净,兆头不好,对她来说都不是事。
宋重锦从张婆子执意反对买那三进的院子,他就猜到了张婆子的顾虑,忍不住心头一热。
以他对王永珠的了解,自然知道她肯定是看好那据说邪门的院子,就他自己,也觉得那个院子,位置好,又安静,价格还这么合适,真是没有不好的。
干脆也就道:“我是不忌讳那些的,子不语怪力乱神。咱们生平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至于春闱,真有实力,岂会因为一点外力而落榜?我倒是觉得那院子最好不过,价格划算,略微修正一下就能住进去。”
“再说了,就算真有个什么,我命硬,也不怕!”这倒是调侃自己能。
张婆子听宋重锦这么说,知道他是心意已定,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同意了。蜀南文学
不说这女婿命硬不硬,倒是自家闺女福气大,旺夫。
有闺女在,自己再多求求菩萨保佑,想来也无事。
既然大家都同意了,杨宗保也就趁热打铁,找了那家宅院的主人,又压了一百两的价。
那宅院对于原来的主人来说,那简直就是烫手的山芋,能有人要,简直是喜出望外。
听杨宗保压价,眼睛都不眨的就同意了,生怕杨宗保回过神来后悔,又砸自己手里拿,忙忙的就一手交银子,一手房契,还主动带着杨宗保到衙门将房契给过户了。
等银子到手,房契换了名字,那主人才松了一口气。
到底还有些不好意思,“这院子别的都好,就是多时没有住人,若要进去,还要休整一番,你们可有熟悉的人手?”
杨宗保摇头。
那主人热情的介绍了认识的泥瓦木匠等,谈妥了价格,给付了定金,也指明了要整修哪些地方,约定半个月后交房子。
那领头的拿着定金,欲言又止,到底没开口说出来,只当杨宗保他们是被这便宜价格给哄骗了,不知道这房子的厉害之处。
杨宗保哪里看不出来,只做不知道。
那边历九少和顾子楷知道王永珠他们选择了那据说不干净的院子,历九少脸色就变了,气哼哼的将手里的东西顺手一砸:“放着那三进带花园的宅子不买,买这么个晦气的院子,真是白浪费我一片心了!”
招财在一旁陪着小心:“说不得是王家娘子不凑手呢,谁能跟咱们家一样,银子堆成山的。”
历九少冷哼:“手头紧,跟我说一声,我难道不借?非要这么委屈自己?”
说着,就吩咐招财驾车,直奔悦来客栈而来,要找王永珠问个清楚。
正逢顾子楷得了消息也来了,这不干净的院子正是他介绍的,听闻宋重锦他们选了这个宅子,立刻就笑了。
两人在王永珠他们租的客栈的客院门口遇到,历九少立刻就瞪了顾子楷一眼,气哼哼的就先进去了。
顾子楷倒是不以为意,知道历九少就这么个狗脾气。
进了院子,果然就听历九少在抱怨:“你若是手头真的不方便,跟我或者老顾开口,谁还能让你空手不成?那三进的宅子哪里不好?你非要这般委屈自己?”
王永珠头疼,历九少一进来就没头没脑的抱怨,她只得请人一起进去,等坐定了,才解释了一二。
见历九少还有些不高兴,忙道:“九少来得正好,我听我舅舅说,那个小庄子,是你介绍的,我倒是颇为有兴趣。”
历九少一听这个庄子,倒是将方才那些不快给丢到了一边:“那庄子我也看过了,本来当初我想买下来,想着养些牲畜猎物,将来没事也可以约人去打猎游玩一番。只是后来去看,见那山林太小,也养不了什么大猎物,又不产什么作物,才作罢。”
“你若真要买庄子,我再给你寻摸去,保管比这个庄子出产多。”历九少一听哪里还不明白的。
当日他回去后,就吩咐下面去办这件事情,多找些价格合适的院子。
可那手下也不知道是找不到,还是压根没将这事当回事,过了两三日,才找出那三进院子和这个庄子两个选择。
历九少听得顾子楷已经选好了好几处院子,要让王永珠挑选,顿时就着了急,一时手头也没合适的,干脆就吩咐让手下都送过来,权当混个数。
没想到这庄子居然被王永珠看上了?顿时不解,这庄子要啥没啥,说起来有山有果林,还有个小庄子,可有啥用?连庄子上的人都养不活,每年还要贴钱,傻子才买呢!
这王永珠,做生意倒是挺有脑子的,怎么买庄子就只捡便宜了?
正要好好跟王永珠说道说道,就听王永珠说,“我是看中了那个宅子,不过具体情况还要改天去实地看看才好。”
看着历九少吃惊的眼神:“我不是图便宜,我看中那庄子是为了咱们的胭脂水粉铺子,我想过了,若是以后所有的货都从荆县运送而来,一是路途太遥远,耽搁了时间。再者,天气寒冷还好,天气太热的话,路上若是保管不当,就怕那胭脂水粉有个损伤或者坏掉,要是不小心卖出去了,岂不是坏了咱们的名声?”
“所以,我琢磨着,若是京城这边销量好,就在这边也开个作坊,到时候就在京城这边制作,然后销售。只是这胭脂水粉对新鲜花朵的要求甚高,若是全都是外买,倒不如自家种植这些便宜。“
“我最近想到一种香味的胭脂水粉,需要一种玫瑰花,这玫瑰花气味芬芳,颜色艳丽,又不挑地方生长。听了你介绍的那个庄子,我就想去看看,若是合适种植,就买下来,全部种上这玫瑰花……”
王永珠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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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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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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