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百度云>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 活该!
  没孩子是高氏心中永远的痛,到底是发妻,相濡以沫这么多年,宋弘心肠一软,起身将高氏搂在怀里,低声安慰了好半日。

  到最后干脆道:“既然你说老大他们对你用心,不如等他们回来,我让他记在你名下?将来——”

  高氏听了这话,心里一惊,没想到今日戏演过头了,她这般作态,是为了帮宋重锦刷好感的,真让宋弘这么一插手,不管不问的将宋重锦记在自己名下,只怕就不是施恩,是结仇了。

  忙擦干眼泪,转过身来,柔声细气的道:“我知道爷是为我好,只是到底不愿意夺人子女。若真这般,岂不是世子爷的亲娘在地上也不安稳?我自己受过的苦,又怎么能让别人尝?”

  “如今这般,妾就很满足了。再者,世子爷还在赤城县呢,咱们突然就来这么一出,岂不是伤了孩子的心?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只要爷和世子爷父慈子孝,我就别无他求了——”

  这番话说得,真是贴心贴肺,处处都是为了宋弘和宋重锦考虑。

  宋弘就是铁石心肠的人,也有了几分感动。

  搂着高氏,难得心中柔情万千,老夫老妻多年,倒是又有几分往日的亲密。

  远在千里之外的王永珠和宋重锦被人这般念叨,倒是不由自主的打了几个喷嚏。

  因着赤城县这几日又突然降温,唬得张婆子忙让人熬了浓浓的姜汤,硬是逼着两人灌了下去,又让往前头县衙送了两桶,人人都喝了一碗,才放心。

  这段时间,沈氏已经将王永珠画出来的那副蔷薇图绣了出来。

  成品一出,当真是浓墨重彩,夺人眼球。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王永珠如获至宝,十分喜欢,直接让将这幅绣品制作成了屏风,摆在家中欣赏了好几日,恨不得干脆留下来自己收藏,舍不得拿出去卖了。

  就是张婆子,也不得不承认,沈氏这一手绣工实在了得,江氏的那绣活跟她一比,连给沈氏提鞋也不配。

  绣完这幅绣品,沈氏也信心大振,眉宇间那一丝忧郁也就渐渐消退了,看起来身上少了些柔顺,倒是多了几分坚毅。

  每日里,她如今也习惯了每日到王永珠这边来绣花。

  因为手熟了,找到了感觉,也能在绣花时,和王永珠聊会天。

  开始只说些花样,绣花方面的事情,渐渐的,倒是能慢慢说些家长知心话了。

  有好多话,闷在沈氏心里多年,从来未曾说出口,不知怎么的,却能在王永珠面前说出来。

  虽然只是只言片语,可王永珠却从来不觉得她说的有什么不对或者离经叛道的。

  两人相处起来倒是越发融洽了。

  家里因为请了个婆子,吴夫人也有人照顾了,而且这胡婆子就是附近人,倒是带着吴夫人慢慢跟附近邻居熟悉起来。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沈氏不用担心家中,越发在县衙后院呆得时间长起来。

  只是她为人十分有分寸,从来都是在宋重锦去县衙后才到,宋重锦回来之前离去。

  就是到了后院,也只在给她安排的厢房里绣花,轻易不出屋子,也不拉着丫头婆子四处打听说闲话。

  就是张婆子,时间久了,也忍不住夸沈氏拎得清,不是那没眼色的。

  只是苦了吴中宝。

  这自家媳妇听了自己的话后,就接了王永珠铺子的绣花活计,每日里早出晚归,比他还忙些。

  他如今已经被宋重锦给安排到了马场,先做了个管事,每三日才能回一次家。

  吴中宝知道这马场的重要性,宋重锦是相信他,才将他给安排过去,因此格外兢兢业业,半点都不敢怠慢。

  偶尔有事回县城来,经过家里,进门一看,自家老娘吴夫人跟胡婆子出去串门了。

  自家媳妇在县衙绣花,院子里空荡荡的。

  好生不习惯。

  当初,不管他何时归家,沈氏总是在家里等他的。

  可他当初既然说了,若是沈氏闲着没事,可以接点活计打发时间,如今自己不好自己打自己的嘴。

  更何况,每三日回来一次,也能发现沈氏如今看起来比以前精神些了。

  他也只能默默地忍了。

  实在忍不住在宋重锦面前抱怨一回:“自从到了这赤城县,知道的是我家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媳妇是给王家妹子娶的呢!如今倒是她们天天日日见面,好得不得了。开口三句话必定要提王家妹子,什么同吃同坐,就差同睡了——”

  “好不好的,你也跟王家妹子提提,这绣花什么的,哪里不能绣?就不能带回家去绣?非要每日里都到县衙去?”

  宋重锦冷笑一声:“当初你们定亲的时候,你还爱搭不理,今儿个找借口,明儿个找理由的,拖了人家两年,又逢上母丧守孝三年。三年里也没见你想着念着人家,去看望过人家一回,跟死了一般。”

  “怎么?如今人家伤透了心,对你爱搭不理起来,你倒是难受了?活该!再难受也憋着!”

  宋重锦对吴中宝和沈氏当初那点子事情,心里门清的很。

  听王永珠和张婆子的三言两语,就能猜得出来,如今那沈氏只怕是对吴中宝死了心,只搭伙过日子了。

  倒是吴中宝,如今想明白了沈氏的好了?早干嘛去了?

  吴中宝被说中了心思,一脸的心虚,“那,那不是当初年少轻狂么?如今,我已经知道错了,我也再改不是?以后我就守着我媳妇过日子,我一辈子对她好,还不成?”

  宋重锦嗤笑:“你这话留着跟你媳妇说去,跟我说有什么用?”

  吴中宝顿时蔫了:“我要是能有机会说,能成今天这样?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一看到我媳妇那双眼睛,我就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

  “那是因为你还有良心,知道愧疚,才说不出口!”宋重锦跟吴中宝多年的交情,私底下自然不讲究那么多,有什么话也就直说了。

  吴中宝低下头去,好半日才幽幽的道:“你教教我,我该怎么做?”

  宋重锦讶异地看着吴中宝:“我教你?我怎么教?我跟永珠感情如胶似漆呢——”

  吴中宝忍无可忍的开口戳破道:“你当年不也曾跟王家妹子还退亲了呢,怎么?如今都忘了?后来怎么又将王家妹子哄得回心转意的?怎么?你还要私藏不是?难不成你真要看着你兄弟这样夫妻离心过一辈子不成?”

  被戳了肺管子的宋重锦,要不是念着往日的兄弟情分,真恨不得将吴中宝给踢出去,这特么哪里是兄弟?这是仇家派来气死他的吧?

  气结了半日,宋重锦扬起一个不怀好意的笑来,一把薅起吴中宝进了书房,两人细细详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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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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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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