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的,瞧你说的,这是老三孝顺咱们,买回来伺候咱们的,就当个物件用不就行了。再说了,乡下人怎么了,乡下人就不配用下人了?买都买了,咱们先使唤两天,把咱们家这些脏活累活啥的,让下人去做,做完了,咱们再退回去也不迟啊!”张婆子倒是另有打算。
王永贵表情尴尬的听着爹娘就着如何使唤下人吵起来,想着开口解释一点什么,一是没找到开口道机会,再者,他斜眼瞧着江氏那瘦弱的模样,还有江氏面前围着的三个孩子,突然觉得有点难以启齿。
正在这个时候,车帘子内传来一声柔柔的轻咳。
紧接着,从里面伸出一只白嫩的女人的手出来,皮肤白皙,一看就是没做过活计的,手指甲上还染得红红的,越发衬得手柔嫩好看。
众人一看到这双手……
王家院子里顿时一片寂静。
就算再没有心眼多,再知道这不是什么下人了。
哪有下人的手这么白嫩,还留着长长的指甲,染得通红通红的?
这根本不是一双做活计的手!
不说王老柱了,全家人都愣住了。
只有王永珠眼神一暗,和张婆子交换了一个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眼色。
她们母女俩早就怀疑马车里的人,才故意一唱一和,就是逼车里的人出来的。
果然,这没几句话,就沉不住气了。
车帘被掀开,一个身长俏丽苗条的女人,半垂着头,自己走下马车来。
这女人身穿一袭梅红色衣裙,娇艳艳的,显得肤白腰细,梳着妇人的发髻,上面插着两根金镶银的簪子。
脸上涂着脂粉,显得很白,一下车,身上还带着一股香风。
一下来,一双狐媚子的眼睛娇滴滴的一转,打量了一下万家人,就朝王老王柱,与张婆子福了福,“爹娘,我姓孙,叫阿福,以后我一定好好孝顺二老,给两老奉茶端水。”
王老柱的脸都气得涨红了。
张婆子眼神一闪,心里已经彻底的清楚了。
这哪里是个什么下人?
这分明是在老三在外面搞回来的野女人啊!
王永珠虽然心里有准备,可真看到这王永贵带回来的女人,满身的风尘气,顿时就傻眼了,王永贵喜欢这个调调的?
更别提还有一院子里的王家人都是目瞪口呆。
林氏夸张的捂住嘴。
江氏的脸一下子没了血色,惨白惨白的,身子摇摇欲坠,扶着金花走了两步,靠在院墙上,才没有倒下去。
金勺还小,听不懂,只是闻着孙阿福身上的香味不习惯,打了个喷嚏。
金花与金盘,都略懂一些大人的事情,看向孙阿福的脸色都充满了警惕和厌恶。
一片寂静之后,还是张婆子先动了,看都没看那孙阿福一眼,而是直接上前就揪住自家儿子王老三的耳朵,“你个不要脸的混帐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给老娘说清楚?你今天不说清楚,老娘直接打断你的狗腿!”
王永贵一阵阵的呼痛,“哎唷,娘,轻些!我说,我说还不成吗?娘,你先放手,先放手啊,我正准备说的……”
那孙阿福见到这一幕,露出一副十分心疼王永贵的,想说话又不敢说。眼圈一红,咬着唇,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弱模样。
煞是楚楚可怜。
张婆子狠拍了一记王永贵,松开了手,一副老娘看你说些啥的表情。
王永贵忙忙的交代道,“是这样子的,爹,娘,阿福与我有救命之恩,我在外面和人和伙做生意亏本了,连回家的盘缠都没了,一路讨饭走回荆县,又累又饿还被野狗追出了几里地,咬得浑身是伤。饿得实在不行了,儿子就偷了两个包子,结果被人家发现了,追着儿子一顿毒打,小命都差点交代了,是阿福看我可怜,替我付了包子钱,救了我……”
王永贵细细道来。
“阿福是荆县人,今脸24岁,她男人死了两年了,膝下无子,是个寡妇,虽然在县城有个小院子,可家里没有男人,一个女人家过得也困难。我被阿福救下之后,给我请大夫治疗伤势,我在阿福家养伤,阿福没日没夜的照顾我,被人说了不少闲话,实在是在县城里过不下去了,甘愿跟着我到乡下来,娘,看在阿福救了儿子一命的份上……”
张婆子果断的呸了一口,一巴掌拍开王永贵就骂道,“搞了半天,原来是个不守妇道的寡妇!我呸!谁家寡妇涂脂抹粉,穿红挂绿的?一看就不是个正经女人,前头男人才死了两年,孝都没守完,就勾搭男人,能是个什么好东西?这种破鞋货色,你也敢往家里带?你脑子发昏,猪油蒙了心吧?你忘了,你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你带这小寡妇回来,你让你媳妇孩子往哪里站啊?”
气得狠了,又想去揍王永贵,王永珠赶紧递上笤帚,“娘,用这个,小心手疼。”
王永贵赶紧跪地求饶,“娘,你听我说,我跟阿福说过的,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但阿福真心爱重我,她说她本来打算给前头男人守着的,可是遇到我,遇到了命中的克星。她一个寡妇,在县城里住着,没亲没故的,过得艰难,愿意做小,我才带她回来的。娘,我知道家里有媳妇,有孩子,我不会忘了本的,只是阿福也是可怜人,她因为我名声坏了,我也不能丢下她不管啊……”
张婆子又抽了他几笤帚,“我呸!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身上哪点值得人家看得上的?你是长得好,还是会赚钱?你跟这小寡妇遇到的时候,就是个穷叫花子,她是眼睛糊了屎了,看得上你?还因为你坏了名声,一个寡妇,穿成这样,不就是指着勾搭男人么?哪里有什么名声?再说了,你家里的老婆孩子爹娘妹子不操心,你操心个小寡妇名声干啥?老娘打死你这个混帐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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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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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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