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百度云>第八百二十章 担忧之心
  文书脸上挂着笑,还要努力表现的矜持一些,还是没控制住露出四颗门牙来,不满足的问:“请问宋兄,你觉得我这诗那句最好?”

  宋重锦的黑脸都快要绷不住了,他很想说,我觉得哪一句都不好,话到了嘴边,勉强变成了:“我觉得最后一句最好,颇有拙朴之意……”

  文书一听,顿生知己之感,“宋兄,你说的对,我再琢磨琢磨前面三句。”说着也不管其他,径直一边走,一边念叨着自己的新诗去了。

  王永平实在没忍住,凑到宋重锦身边,小声的问:“妹夫,这干啊湿啊的,讲的是啥?”

  宋重锦抽抽嘴角,十分无语:“这首诗啥都没讲,就讲了今天天气不错,风景很好。”

  王永平愣住了,好一会才开口:“那我咋一句没听懂啊?妹夫,你夸他最后一句好,咋个好?”

  宋重锦将声音压低了几度,只有他和王永平还有王永贵和旁边的里正能听到:“好在最后一句说的是人话,我能听懂。”

  “噗——”里正正在喝水,一下子没憋住,全喷了出来。

  王永贵一个趔趄,差点没栽倒在地,好不容易扶住了树干,回头看着宋重锦的眼神一言难尽。

  王永平张大嘴巴,看看宋重锦,又看看那文书,半天才明白过来,捂着嘴,背过身去,笑得浑身直哆嗦。

  文书察觉到后面的动静,扭过头来,对上宋重锦一本正经若无其事的黑脸,再看看其他三人,不是喝水喷出来,就是走路都走不好,当真是乡野之民。

  摇摇头,文书又去琢磨他的新诗去了。

  刚上山一个时辰,文书还能吟诗一首,一个时辰后,文书连喘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犹如一条死狗一般,几乎是被王永贵和王永平架着爬上去的。

  好不容易翻过了七里坡,文书缓了半天,缓过气来,以为到地方了,心想今天大约是能活着回去了。

  没曾想一问,才知道,这才哪跟哪,连一半的路都没走完呢。

  顿时差点没昏过去。

  再看大黑山,连绵不绝,连路几乎都看不到。

  那野草有半人高,荆棘和灌木丛生,将路挡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道那草丛深处都有些啥。

  顿时心生怯意,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能再走了。

  里正好说歹说,那文书都不肯再走一步。

  王永平是个急性子,这文书要是不去勘测测量一番,那妹子的茶园不是就没着落了?

  那可不行!为这个,今天一家子都忙活了半天,好菜好饭的也招待了,中途说不干了?说破天也没这个道理。

  他是个直肠子,当即就跑到文书面前:“这有啥?大不了我王老四背着你过去。”

  文书看看王永平那魁梧的身材,倒是有几分心动,转念一想,不行,男男授受不亲!

  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王永贵眼珠子一转,将王永平一把推倒一边,陪着笑脸:“这位官爷,您别见怪!我家这弟弟,嘴笨,心眼直,还不会说话。您这般尊贵的人,能赏脸跟着咱们进山,已经就是贵脚踏贱地了。更不用说还跟着我们一起走了这么久的山路,真是辛苦官爷您了……”

  文书一听这话,甚是熨帖,连带看着王永贵的眼神都温和了一些。

  王永贵趁热打铁,将这文书好一顿夸,虽然乡下人,用词都粗鄙了些,可越发显得朴实诚恳,夸得走心。

  文书也不过就是个小吏,平日里做得都是些不得用的事情,抄抄书,立下文档什么的,不堪大用。

  不然,昨儿个一番,也不会是他被推出来,还不是因为他资历最浅?

  哪里曾受过这样的吹捧,顿时飘飘然的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了。

  也不嫌弃王永贵是庄户人家了,抓着他的手,恨不得称兄道弟起来。

  到最后被王永贵哄得迷迷瞪瞪的,顺口就答应了不去实地测量了,就在这里,由里正陪着,他们哥两个加上宋重锦去实地将位置测量一下,然后回来告诉文书就行了。

  等王家兄弟俩和宋重锦走进了大黑山半天,文书才反应过来,顿时懊悔不已。

  又十分担心的看着山里,想进去,小命怕不保。

  可要不进去,真由着这几个人去测量,给多测量出几座山头来,可咋办?

  里正是什么人,文书这点子小心思,哪里瞒得过他去,当下就劝慰道:“官爷且好生歇歇,不用担心的!这王家兄弟都是老实人,更别提宋秀才,和宋秀才的娘子,那都是品行端正之人。”

  “不说别的,宋秀才的娘子买这山,也是想着若是能种出茶叶来,将来好将这种茶叶的技术,教给咱们七里墩的人,让七里墩的乡亲父老都能日子好过一些。她买下那山头,也是为了试验一番。有这番心胸和眼光的人,官爷你尽管放心,不会耽误您的!”

  文书一听,还有这事?

  倒把那担忧之心去了几分。hΤTpS://WWω.sndswx.com/

  他一想,这大黑山除了这宋秀才哄着自家娘子,谁肯花这么多银子,买这虚热闹去?这一看就是血本无归的买卖啊,宋秀才都肯掏钱,可见对他家娘子,那是真心疼爱的。

  一个这么疼爱自己娘子的人,又还是秀才,为了名声着想,也不能干出出格的事情不是?

  再说了,这人去都去了,自己又不敢进山,只能听之任之了,还能咋滴?

  更何况,早就听说王家姑娘,当初未嫁就能扛起一家的重任,将王家的日子过得红火,还搭上了京城宫里的娘娘,也是个人物。

  若真如里正所说,真是为了让七里墩的乡亲父老才买下山头试种茶叶的话,倒也是善举。

  真要是多划了点面积进去,他也能睁一只眼闭只眼,想来这大黑山,也再没第二个人来了。

  当下放松了心情,跟里正打听起来。

  里正也只是听宋重锦说过这话,只说王永珠已经找到了茶树苗,要等到十月份的时候,才能移栽。

  先在买下来的地方试栽看看,如果能成活,两三年后,可以低价卖给村里的乡亲,种在七里坡上。

  到时候,有了这茶叶收入,七里坡的乡亲们只怕日子都要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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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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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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