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百度云>第9章 粪坑!!
  明珠也有绝招。

  往地上一坐,撒泼起来,“娘,反正我要瘦,我才不要当胖子,胖了走路都喘,暗地里好多人笑我长得像头猪,骂我肥婆,说我嫁不出去,我不要当胖子,我要变瘦变美。”

  宠女成魔的张婆子便没辙了。

  “好,随你,随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大早上的地上凉,快起来。”

  明珠麻利的爬起来了,甜甜一笑,“娘,我瘦了,力气大,好帮娘干活,赚大钱,让您享福,吃香的喝辣的。”

  哎唷,张婆子这心里啊,跟三伏天喝了凉水一样痛快。

  “好好好,老娘就等着这一天。”忙活去了。

  明珠又回头朝几个小侄子小侄女们一笑,“等老姑我赚了钱,也给你们买好吃的,都等着。”

  小侄子小侄女们平时受明珠的好脸色的时候,都很少。

  今天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都面面相觑。

  还是小金盘最为机灵,他大声笑道,“好,谢谢老姑!!”

  其它几个小家伙们也跟着笑出了声儿。

  “谢谢老姑,吃好吃的……”

  金勺最小,说到吃好的,口水直接就哗哗的流出来了。

  很快,江氏做好了全家人的早饭,喊吃饭了。

  明珠跑得浑身都是汗,洗簌了一下,才去吃饭。

  家里人已经吃上了,给她留了两个馍,一碗糙米粥。

  老王家,早饭跟午饭是一个标准,早上吃饱了好干活。

  并且,一天只吃两顿。

  早上算是大正餐。

  餐桌上,林氏老实了,吃得默默无言,大房一家人都没人敢开口,时不时的拿眼偷瞟两下明珠与张婆子,猜测着明珠到底有没有把昨天偷听的事情,跟张婆子说。

  还是说了,张婆子等候机会,再发作?

  大房的饭吃得心惊胆跳。

  明珠当事人,只当什么也不知道,食不下咽她的馍。

  昨天生病还有蛋花汤,今天病好了,就跟众人一样喝糙米粥了。

  王老柱看着明珠那食不下咽的样子,皱着眉,没说什么,但明显不喜。

  明珠勉强吃了一个馍,剩下一个馍,她暗中揣在了怀中。

  虽然原生态,健康养生食品,但天天吃这个,口感好不了哪里去,还有糙米粥,根本就喝不下去。

  这伙食,必须要改善了!!

  不为别人,她也吃不习惯啊!

  跟全家人一起吃过了早饭,王老柱分配了全家人这一天的工作量,然后各自就去忙碌了。

  不满十岁的孩子,不用下地干活。

  被张婆子指派去山里挖猪草。

  老王家里喂了一头猪,是整个七里墩村里为数不多的有猪的人家。

  比人都看得宝贵,每天都要派人去挖新鲜的猪草回来,用米糠煮熟了再喂猪吃。

  全家人上上下下,都有任务,就明珠没有。

  明珠的任务就是吃吃睡睡玩玩,或者搞监工。

  等大家都去准备干活,张婆子偷偷的拉过明珠。

  往她口袋里塞了两个煮鸡蛋。

  “一会儿没人的时候回屋吃,省得又被那些眼皮子浅眼馋的人看到了,嚼舌根子。晚上我再给你把你大哥上回打的那只野兔子腿煮了,拌丝儿给你吃,你爹那里都不要说……”

  明珠顿时悟出来了,她这一身的肥膘是如何养成的。

  都是区别对待吃出来的。

  她是说光吃三合面的馍,以及糙米粥,怎么能长胖成这样。

  她推辞了一番,推不过,就愉快的接了下来。

  “娘,您对我真好,以后我也给您做好吃的!”

  她刚好拿去收买友好度。

  昨天她想了半天,约摸猜出来了,那两个友好度应该是三房的人。

  都是她那一个馍的功劳。

  用吃的赚取友好度,是再快速不过的途径了。

  脱离了张婆子的视线,明珠就提着篮子,迅速的跟上了前面小豆丁们打猪草的队伍。

  老王家未满十岁的豆丁有四个,大房的王金罐9岁。

  三房的三个,王金花8岁,王金盘6岁,王金勺2岁多。

  金勺太小,自然没有来。

  留在家里,张婆子看管着。

  现在去打猪草的是金罐儿,金花儿,金盘儿三个豆丁。

  看到明珠在后面追了上来,三个豆丁吓得撒腿就跑,“坏了,老姑追上来,监督我们来了,赶紧走。”

  明珠一路追得气喘吁吁,胖子的身体真的好悲摧。

  “小盘儿,小花儿,小罐儿,你们等等老姑,老姑跟你们一起打猪草去……”

  山里头富足,明珠打算第一桶金去山里挖。

  小说里不都是那么写着吗?

  一进山就能遇上一株百年老人参,千年何首乌什么的,转身拿去卖到药店,就能赚个大几十两银子。

  一家大小吃半年都可以。

  明珠已经作好了开始去挖百年老人参,顺便刷友好度的剧本了。

  结果,前面的小兔崽子们,跑得那个快。

  “噗”得一声。

  明珠追得太急,就摔下了小山坡。

  还滚了好几圈,这该死的圆滚滚的身材。

  真心不好把控。

  明珠失声尖叫,好歹把前面的小兔崽子们,给叫停了。

  几个小兔崽子们一看,吓了一大跳,“不好,老姑摔跤了!老姑滚下去的地方,是个浇田的粪坑!”

  “老姑要是因为追我们,摔下粪坑,奶今天不把我们打死才怪。”

  “快去捞老姑……”

  明珠已经要窒息了。

  艹!!

  粪坑!!

  要不要这么倒霉?

  说粪坑,明珠似乎都要闻到味儿了。

  她不要掉粪坑啊!!

  身体还在往下滚,她是见什么抓什么,因为她太胖了,连抓了几株小灌木,没有用。

  反而,灌木被她连根拔起了。

  突然间,好像有个山里汉子没注意到这边情况,从转角处走了过来。

  明珠当即立断,抓住了这个汉子的裤脚。

  好歹没有再往下滚了。

  这个被扯住裤脚的汉子,僵硬了那么几秒,厌恶道,“王永珠,你又想玩什么把戏?光天化日之下,你想干什么?你快放开我。”

  声音里说不出的嫌弃。

  明珠忙不迭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连声道,“这位大兄弟,不好意思啊,我怕滚进粪坑,所以抱了你的腿,你别误会啊!”

  抬头一看,这个汉子长得又高又大,头上戴着篾片斗笠,身穿粗布的衣裳,手里提着猎物--一只灰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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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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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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