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全文免费阅读>第一百零九章 有没有王法
  大家心里都挂着事情,三两口填了肚子,王老柱分配了一下任务,张婆子就冲到厨房,抓起菜刀,王永平捞起墙角的锄头,金斗几兄弟也都找了顺手的物件,又点了火把,直奔李家而去。

  王永珠虽然脚酸疼,可又急挂着,咬咬牙,也找了根棍子,扶着金花跟了上去。

  这种事情宋重锦一个外人不好插手,不过他也算是证人,也就不远不近的跟在了后米啊。

  此刻天色已经黑了,整个村子里,大家都吃完饭要上床安歇的时候,王家人这一路动静,惊动了不少人家养的狗,汪汪汪的此起彼伏。

  倒惊起不少已经睡下的人,披衣起床看这动静,举起火把跟了上去。

  李家这些日子也闹得不像样子,李金枝跟何大伟的婚期定在六月初八,眼看就快要到了。

  上次两家因为聘礼的事情大吵一架,李大贵就看李金枝这个闺女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没出息没成算的东西,名声也坏了,肚子也大了,除了十两银子,啥好处没给家里捞着,反倒便宜了王家。

  想到先前何家许诺的酒肉聘礼,还有两身衣裳,全泡汤了,自家还要贴银子给这不成器的闺女准备嫁妆。

  李大贵就一肚子的火,要不是想着这闺女肚子里是何家的种,是闺女进何家站稳脚跟的唯一出路,他还指望闺女将来站稳脚跟后,好拉自家小儿子一把,早就将李金枝赶出家门了。

  因此李金枝在家的待遇一落千丈。

  再者上次一闹,大儿子和大儿媳似乎跟自家有了隔阂,尤其是大儿媳,说话总是含着酸醋汁子,要他们干啥也总是磨磨蹭蹭的。

  老二更滑头,跟在老大后面,反正就是各种不出力。

  还好自己的小儿子因为先生回乡探亲,放长假,每天只看到小儿子坐在桌子前,不管是读书还是练字,李大贵就觉得后半生有了依靠。

  因为李金龙说先生说过,晚上睡前读几篇书,早起再读几遍,能把书记得更牢。

  一贯天抹黑就睡的李家,这几日也买了蜡烛,在李金龙的房间里点着。

  大晚上的,人家都睡了,就李家还能传出朗朗的读书声。

  李大贵躺在床上,听着儿子的读书声,似乎看到了将来儿子考上举人,当官的模样。

  看着床顶,嘱咐王大秀:“明儿给早起给金龙的早饭里放两个鸡蛋,他读书费脑子,得好好补补,咱们老两口将来也就指着金龙了。”

  王大秀最是听李大贵的,也最疼这个小儿子:“我省得。”

  翻了个身,才试探着道:“当家的,金枝的嫁妆——”

  “呸!闺女就是赔钱货,哪里还有什么嫁妆?咱们家一根针一根线,将来都是金龙的。给那个不成器的丫头做甚?她嫁到何家,自然有何家给她准备,何家只要要脸面,难不成看着媳妇穿旧衣服不成?咱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不信到时候何家还能翻脸不要咱们闺女了,闺女那肚子里可是还有他们何家的种呢!怕啥!”李大贵呵斥道。

  “可也不能什么都不给啊,别人不得戳咱们的脊梁骨啊?”王大秀一是有点心疼闺女,而是觉得真一点都不陪嫁,到时候面子上不好看。

  “把她穿过的旧衣裳,还有何家送她的那些东西,挑几样,随便装两个箱子就行了!”李大贵一锤定音。

  王大秀不敢再说。

  就听到远远的一阵喧闹。

  这个时候你,咋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而且声音动静越来越大。

  隔壁的李金龙的读书声也停止了,还听到了他的一声抱怨:“这谁啊?大晚上的不睡觉?”

  王大秀翻身起床,披了件衣服,走到窗户边看看外面,人身嘈杂,还带着火光。

  顿时回身道:“当家的,是不是出啥事了?外面半边天都红了,不会是走水了吧?”蜀南文学

  走水在农村里可是大事,不仅李大贵起床了,两个儿子和儿媳妇也都穿好衣服走了出来,看着外面。

  就听到那声音越来越近,然后就是有人砸门的声音。

  “李大贵,给老娘滚出来!”熟悉的声音,熟悉的配方!

  不是张婆子是谁?

  李大贵夫妻对视一眼,这张婆子大晚上的跑来干啥?

  屋里的李金龙手一抖,手上握着的书掉在了地上。

  李大贵慈爱的看了看自己的老儿子一眼,这孩子小,又一直跟着先生读书,没见过这种场面,别吓着他:“没事,金龙你快关窗睡觉吧,爹去看看!”

  说着,让大儿子李金虎去开门。

  李金虎的媳妇一听那动静架势就不对,哪里肯让自己男人去当那倒霉催的挡箭牌,死拉着不让。

  老二和老二媳妇见机就躲到了老大后面,死活不抬头。

  这一顿磨蹭间,外面本来还真是咚咚咚用拳头砸门,这一会就变成了,好像有什么重物在撞门。

  没几下,这门就被撞开了。

  王永平带着几个侄子,举着火把,扛着铁锹和锄头冲进了院子。

  李大贵见势头不对,忙喝道:“王家老四,你大晚上的砸破我家门,你想干啥?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劳资就是王法!给我砸!”王永平的眼珠子,在火把的映衬下,红彤彤的可怕。

  金斗和金壶两兄弟早就按压不住内心的愤怒,直接冲进堂屋,不管三七二十一,挥舞着铁锹锄头就砸。

  稀里哗啦,没一会,堂屋里就一片狼藉了。

  “你们想干啥?这不是欺负人吗?欺负我们李家没人是吧?”李大贵气得浑身直哆嗦。

  王大秀听到堂屋里东西被砸的声响,心疼得眼泪直往下流。

  她不敢冲着王永平,就看到张婆子了,两步冲过去,就要抓张婆子的脸:“张春桃你个贱人!我们李家招你惹你了,你大晚上带着你儿子孙子过来砸我们家!还有没有王法啊!你们这些杀千刀的,该遭天打雷劈啊~”

  “我呸!王大秀你个贱人,生下来的也是小贱人!大家来评评理,我今天为啥带着儿子孙子来砸你家,你回去问问你那宝贝小儿子去!你问他,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没人性没人伦的畜生,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的王八羔子!我家老大招你惹你啦,你心肠咋那么毒啊?那么大的石头,你从山上推下去,把我家老大的腰给砸断了,如今成了个废人!你还问我有没有王法?我倒要问问你有没有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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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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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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