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婆子说到做到,一看还有两叶猪肝,眼睛一亮,“闺女啊,娘晚上给你炒猪肝吃,炒得嫩嫩的,放一点点辣子,最开胃了,再给你炖一个鸡蛋。你弄完就歇着去,累了一天了,晚饭娘给你端到屋子里去吃。”
说着拎起猪肝就进灶屋忙活去了。
王永珠也没闲着,将那好酒拎进自己屋里放着,然后开始记账,一会帮忙的人都要下工了,她还得给人结算工钱,也不得闲。
金花瞅了个空,溜进了王永珠的屋子,小姑娘这几个月家里伙食好了,身子窜得飞快,头发也有了光泽,再不像以前,枯黄如稻草,有了几分少女的窈窕姿态了。
进屋了也没敢打扰王永珠记账,等她弄好了,才道:“老姑,那个孙家老太婆讨厌死了,她今天看到我戴的耳钉了,当我是三岁孩子呢,把我拉到一边,哄我说要看看,我就站着让她看了,可她说看不清楚,非要扯下来看。”
“硬要扯我的耳朵,还好我跑得快,不然说不定耳朵都要被扯掉了。我知道她不是要看看,她就想把我的耳钉给抢走!说什么我这么大的小姑娘可不能带银子的,会压住福气,这些东西应该是年纪大的人带的。”
“那你咋回她的?”王永珠问。
“我就回那个老太婆,说我们王家都有福气,带银子也不怕!只有没福气的人家,才压不住呢!年纪大了也压不住!”金花如今胆子也大了,嘴巴也不饶人。
当时一句话怼出去,差点没把孙家老婆子给气背过去。蜀南文学
小姑娘虽然当时怼回去很爽,可心里还是有些害怕,都不敢告诉爹娘,先来跟老姑说。
说起这个,还气鼓鼓的,眼圈都红了。
这银耳钉可是奶给的,也是自己第一件首饰,差点没保住。
王永珠眼神一沉,这孙家人也太嚣张了,这偷点吃的就算了,居然还要明抢不成?
看金花委屈的样子,摸摸她的头,一看小姑娘的耳垂到现在还是红的,“老姑知道了,金花回得很好!以后再有这样不要脸的人,你就这么怼回去!要是她敢跟你动手,你就喊人!明儿个老姑不出门,倒要看看这孙家婆子敢出什么幺蛾子!”
有老姑撑腰,金花不怕了,一抹眼睛:“嗯!明天孙家老太婆要是再来,我还这样回她!还要说她不要脸,偷咱们家东西!”
王永珠笑着点点头,让金花出去了。
因为听了金花这话,王永珠一晚上都有些心不在焉,等吃了饭,大家都累了一天,想回屋快躺着歇息去。
很快,王家院子就陷入了安静中,大家都沉沉睡着了。
王永珠这才悄然没声的拉开门,看看院子里没任何动静,蹑手蹑脚的走到墙角边,两脚一蹬,轻松翻过来院墙。
还没落地,空中就被搂进一个热气腾腾的怀抱中。
王永珠身子一僵,手肘就往身后的怀抱拐去,拐到一半,闻到了熟悉的气息,还有一声低笑,顿时停住了。
是宋重锦。
没好气的拍他肩膀一下:“大半夜的,你躲在这干啥?”
宋重锦搂着王永珠,亲了亲她的额头:“等你。”
……
好半晌,王永珠才挫败的道:“你怎么知道我半夜要出来。”
宋重锦笑而不语。
王永珠吃饭都心不在焉,他就知道她心里有事,也就没睡,听着她屋里的动静,在永珠拉开门之前,他当机立断的翻出王家院子,在外面等着,果然,等到了。
王永珠见宋重锦不回答,也懒得追问,直接道:“今天金花跟我说,孙家那老太婆要抢她的银耳钉,幸好她机灵,跑开了。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再这么下去,一个月之后,只怕咱们家的东西都要被孙家给搬走了——”
宋重锦看着王永珠嘟着嘴巴,不高兴的样子,忍不住就低头在她唇上啄了一记。
才开口道:“放心吧,明天开始,孙家那婆子就不会来了。”
王永珠一愣:“你对她做什么了?”
宋重锦一笑,“也没做啥,只是跟孙老二说,如果明天能让他老娘不来,我就私底下把该给孙家婆子的工钱给他。”
孙老二自然就答应了,反正不是让他不来,他还能继续磨磨洋工,就能吃肉喝酒,还能白得五文钱,有啥不干的?
要知道孙家婆子把钱管得死紧,就算最疼他,那一个月也难得从孙家婆子手里抠到五个大钱花。
这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能弄到百十来个大钱,到时候能到镇上吃顿好的,这样的好事多来几件都行。
王永珠也松了一口气,花这么少的钱,就能让孙家婆孙媳不来,那太好不过了。
嘴角一翘,还要故作不满:“你哪里有钱给孙老二?莫不是瞒着我藏了私房钱?”
宋重锦将王永珠搂着更紧些,做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没钱,所以还请永珠可怜可怜我,行行好,给点零花银子……”
王永珠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不过马上捂住嘴,怕惊动了院子里的人。
两人自从上次亲吻互通心意后,连多说两句话的时间都没有,时刻身边都有人,此刻难得,虽然事情解决了,可都没有说回屋去的话。
耳鬓厮磨了一会,深秋的夜风凉飕飕的,宋重锦练武,身体好扛得住,可他还是担心永珠会着凉。
狠狠心,抱着王永珠跳进院子里,不舍得摸摸她的头:“快进屋去吧,小心着凉。”
直到看着王永珠进了屋子,才回屋睡下不提。
有了宋重锦出马,也不知道孙家老二回家是怎么操作的,反正第二天,孙家婆孙媳两人都没来。
大家耳根子终于清静了。
孙家三个男人虽然不怎么干活,可好歹也没那么讨人厌,就是吃饭的样子难看些,男人们也都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
他们仨也就习惯了每天上午到,中午吃得饱饱得,躲在石头后面,别家院墙底下眯一会,看太阳差不多了,就回王家找王老柱结帐回家,倒也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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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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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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