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亲生父母了?江小姐你可真是神速,我现在就给她发邮件,余露肯定高兴死了。”
鲁天朗十分惊讶,才几天而已,江大师的效率太高了。
“你让余露小心些,别让余家人发现端倪。”江寒烟嘱咐。
“知道,余露有数的,而且余家现在自顾不暇,顾不上余露。”鲁天朗语气幸灾乐祸。
他的工作每天都要和富人打交道,沪城的富人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鲁天朗只要有心,就能打探到余家的情况。
余家最近事情不断,先是余红兵的生意出了问题,他在那个项目投资了好几千万,全被套死了,要是不能解决,公司肯定会受影响。
再就是余红兵的大儿子,天天在外面和狐朋狗友鬼混,不是泡妞就是飚车,出来混迟早都还,前两天这大少爷出了车祸,他是过错方,而且被撞残的那个人来头也不小,不肯接受和解,非要让余大少爷坐牢。
然后就是余甜甜,她和姜思行这对金童玉女也出了问题,姜思行传出了桃色绯闻,绯闻对象来头也不小,是林家大小姐。
林家虽然比不上姬姜两家,但也是排得上号的,而且这位林大小姐有个很厉害的姑妈,正是姬家的当家主母林红玉。
姬家现任家主不管事,大权都在林红玉手里,这些年林家也受了不少照拂,所以林大小姐在沪城的富家千金里,也算是领军人物了,比余甜甜强多了。
姜思行要是真和林大小姐在一起,余甜甜不一定争得赢,这些天小两口闹了好几回。
生意危机,儿子惹上官司,女儿的金龟婿可能要飞,余红兵被闹得焦头烂额,哪还顾得上余露。
听鲁天朗说了余家的倒灶破事,江寒烟不屑地笑了,嘲讽道:“抢了别人的,迟早都得还。”
余红兵本就没有大富大贵的命,余甜甜更是个克六亲的倒霉合格,这一家原本就和十几亿人中的底层人一样,过着捉襟见肘的贫寒生活,甚至还会家破人亡,分崩离析。
毕竟余甜甜那八字,一般人可承受不起。
余红兵现在的富贵,都是抢了宋锦书一家的,现在事情败露,自然得还回去,日后会加倍倒霉。
慈善拍卖会的日期到了,江寒烟和陆尘准备妥当,晚上六点准时到酒店。
余家现在却乱成一团,因为余甜甜又发脾气了。
“我不要去了,穿这么寒碜的衣服去,我丢不起人。”
余甜甜很委屈,因为余母没买她相中的高定礼服,那是全球唯一的一套,高达二十万。
“这套也漂亮的呀,我们家甜甜长得好,穿什么都好看的,你快点穿上,思行马上就要来了。”余母好声好气地哄,心里却不是滋味。
她也想给宝贝女儿买那套高定,若是以前,她二话不说就买了,才二十万而已。
可最近丈夫的生意出了问题,资金周转不过来,二十万不是小数字了,她只能租了一套。
“这套是多少钱买的?”余甜甜气冲冲地问。
“也要十几万呢,很贵的,你穿的时候小心点儿,这些亮片别弄下来。”余母撒了个谎,没和女儿说是租的。
以女儿的脾气,要是知道礼服是租来的,肯定不穿了。
“知道了。”
余甜甜心气平了些,至少也是贵的,晚上她的脸面能保住了。
她绝对不要输给林佳琪那个死贱人,又肥又丑,凭什么和她抢姜思行?
爸妈说了,她是天下最好的命格,姜家的当家夫人只能是她,谁都别想和她争!
好不容易哄好了余甜甜,余母松了口气,让化妆师赶紧化妆,姜思行马上就要到了,可不能让他看到女儿没化妆的模样。
女儿长得是漂亮,可不化妆和化妆差别挺大,和姜思行交往这些日子,女儿就没让他看到过素颜,每次见面都化着精致的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必须坚持到结婚,只要结了婚就稳了,以姜家的地位,轻易是不会离婚的,而且女儿命格好,肚子肯定争气,只要生下儿子,地位就稳固了,他们余家也能沾光。
谎言说的多了,余母早已忘记了女儿的真实命格,以为女儿真是旺家旺夫的福气命格,至于余露,早被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余甜甜换上礼服,化了精致的妆,颜值瞬间提升了好几级,没化妆时顶多算清秀,化好妆后艳光四射,不折不扣的美人。
但姜思行却还没到。
还让助理打来了电话,表示公司有突发事件,让余甜甜先去酒店。
“说好了来接我的,又说话不算话,一而再再而三地放我鸽子,我不要去参加晚会了。”
余甜甜火冒三丈地挂了电话,姜思行最近频繁放她鸽子,对她也不如以前那么细心温柔,她这骄纵的小姐脾气哪受得了,气恼地撕扯起了礼服。
“哎呀,小祖宗你别闹了,思行工作忙,你要体谅他,以后可别闹脾气了,别扯了,要扯破了。”
余母急死了,礼服上的亮片要是扯破,可是要赔钱的,余甜甜根本没听她的,不管不顾地扯着,像疯子一样。
“别扯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懂事,思行是什么人,我们家是什么人,甜甜你年纪不小了,得有点自知之明,爸爸妈妈好不容易让你和思行在一起,你别耍小性子了!”
余母没了耐心哄女儿,姜思行可是高高在上的姜家少爷,他们余家拿什么和姜家比?
要不是他们在女儿的命格上做了手脚,姜思行和女儿连面都见不着,眼看就要成功了,绝对不能让女儿这小性子坏了事。
“妈你说的什么话啊,思行是爱我的,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余甜甜没好气地白了眼,姜思行爱慕她的才华和容貌,才会主动追求,和家里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家里都是沾了她的光呢。
“你懂什么,要不是你……算了,你别闹了,准备出发。”
余母呵斥了声,给女儿整理好礼服,那件事不能让女儿知道,这丫头嘴风不牢,容易说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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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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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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