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陆尘江寒>第219章 一双要命的鞋
  “你女儿没病,用不着吃药,带回家好好养着吧,这几天喝白粥,后面的饮食也要清淡些。”江寒烟说道。

  幸亏女孩身体底子好,否则挺不到现在。

  “小雨怎么可能没病,她要是没病,这些年又是怎么回事?”有个男人嚷了起来,觉得江寒烟说的不对。

  其他人也都点头赞同,这些年小雨卧床不起,大家伙可都看见的,不是生病是什么?

  江寒烟微微笑了笑,对胡姐说道:“小雨还需要治疗两次,十天后再来找我。”

  “好的,这些钱……给你,有点少。”

  胡姐手足无措地拿着钱,是家里所有的钱了,也就三四百块,她知道不够,像江寒烟这样的高人,收费肯定很贵的。

  “五十就够了。”

  江寒烟只拿了五十块,她收费因人而异,穷人少收点,富人多收点。

  “谢谢江小姐!”

  胡姐突然跪了下来磕头,江寒烟只受了一个,多了她受不起。

  “带孩子回家吧,煮点白粥吃。”

  江寒烟往楼道走,背影窈窕,看在大家眼里就跟仙女一样,但随后不久,就听到仙女愤怒的叫声:“谁拿走我的大骨头了?”

  她放在楼道的一袋菜,唯独大骨头没了,其他菜都在,气死她了,她吃点大骨头容易吗?

  王大妈匆匆过来,得知原委也很气愤,小区出了手脚不干净的人,她身为居委会大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骨头我肯定帮你找出来!”王大妈承诺,她现在就挨家挨户地查,不信找不出来。

  江寒烟冷笑了声,拿出三枚钢镚,掷了六次,很快就算出了卦象,指着隔壁单元问:“这单元有没有瘸子?”

  “瘸子没有,脚都没毛病。”王大妈肯定道。

  “有的,201的老朱他老婆,前两天摔了一跤,瘸了!”有人说道。

  大家表情变得古怪,老朱媳妇爱贪小便宜在小区是出了名的,那大骨头被老朱媳妇拿走挺有可能,他们对江寒烟越发膜拜了,这怕是诸葛亮的后人吧?

  王大妈带路,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老朱家,王大妈砰砰砰地拍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大爷才慢吞吞地来开了门,看到这么多人,大爷吓了一跳。

  “出什么事了?”

  “你老婆呢?她刚刚是不是拿了一袋骨头回来?”王大妈大声问。

  “拿没拿不知道,不过她说晚上吃骨头。”老朱是畏首畏尾的性子,向来不管家里的事,全都老婆作主,在家里怂,在外面更怂,根本不敢撒谎。ΗtτPS://Www.sndswx.com/

  大家表情了然,对江寒烟更加佩服。

  “什么事吵吵嚷嚷的?”

  一个烫着小羊毛卷的大妈一瘸一拐地出来了,看到王大妈他们,不由心虚了,笑着说:“这是组团上我家来吃饭了?”

  “吃骨头?”

  王大妈刺了句,也不管老朱两口子的反应,径直进了厨房,果然看到泡在水里的大骨头,血水都没倒掉,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平时占点小便宜就算了,现在你倒好,都偷鸡摸狗了,你这是犯法的晓得伐?”

  王大妈痛心疾首地训斥,她更气愤在自己的管辖下,竟然出了小偷小摸的丑事,她的老脸都让这缺德鬼丢光。

  “我买的,花了十块大洋呢!”

  羊毛卷大妈嘴挺硬,只是她眼神躲闪,声音也大不起来,显然做贼心虚。

  “你舍得花十块大洋买骨头吃?连鸡蛋都舍不得多吃一只,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都不会买骨头,我亲眼看到小江买回来的骨头,放在楼道里让你给顺手牵羊了,瞧瞧,这袋子都没换,你还要不要你这张老脸了?我们小区的牌子都让你倒光了!”

  王大妈越骂越恼火,气势如虹,羊毛卷大妈小声嘀咕:“我以为没人要的,谁偷了,我是捡的!”

  “捡你的死人骨头,这么好的骨头谁会扔?石翠凤,做人不能太不要脸,你要是还死不悔改,年底我可给你颁发个偷鸡摸狗标兵奖状了啊,让你好好出出名!”

  王大妈使出了杀手锏,石翠凤虽然不要脸,但她儿女都挺好,也经常斥责母亲,可惜石翠凤根本听不进,依然我行我素。

  “我又不知道,既然不是扔的,拿回去好了,真是的!”

  石翠凤怕了,嘀嘀咕咕地去收拾骨头,心疼的很,这么多骨头她能吃一个月了,一次炖一根骨头,至少炖六天,要不然骨头里的营养出不来。

  可惜了,应该早点放进冰箱的。

  石翠凤搞不明白,她捡骨头的时候,明明四下看过没人的,这些人怎么这么快找上门了?

  千里眼不成?

  “你拿别人骨头还有理了?石翠凤你这行为往大了说,是偷窃罪,要蹲班房的,往小了说也是道德败坏,无耻下流,你自己不要脸,也要替儿孙考虑下!”

  王大妈义正辞严地指责,要不是看在石翠凤的儿女面子上,她骂得更难听。

  “知道了,真是倒霉,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

  石翠凤沉着脸嘟嚷,最近几天邪性的很,不管做什么都不顺,前天去楼下倒垃圾,明明穿的是平跟皮鞋,路也是平的,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幸好没骨折,否则又得花冤枉钱。

  还有早上,她吃水煮泡饭都咬了下舌头,流了好多血,说句话都疼。

  这两天身子骨也不舒服,明明天气不冷,可总觉得阴冷阴冷的,心口像是压着个石头,透不过气来。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是缺德事干多了!”王大妈怼了句。

  石翠凤表情悻悻的,很不服气,但她也不敢得罪王大妈,人家女婿是刑警队长,儿子也挣大钱,她惹不起。

  江寒烟没掺和,王大妈一人的战斗力就足矣,她在看鞋柜上的一双女式皮鞋,应该是牛皮的,有七八成新,这双鞋子被浓郁的黑气包裹着,且透着丝丝死气。

  这是双要命的鞋。

  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

  准确来说,这双鞋被人作了手脚,也叫做去祟,鞋的主人得了重病,即将死亡,便将穿过的鞋作点手脚扔了,若是被人捡了穿了,原主人的所有晦气都会转嫁到捡的人身上。

  甚至还会替原主人死,这叫一命换一命。

  虽然很缺德,但很有效,只不过这样做会有因果报应,可能原主人并不在乎,毕竟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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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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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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