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唐知青也算是个人物了,下乡几天就直接在村里买了房子,这不是想以后都生活在这了吗,别的知青都惦记着啥时候回城,这小唐知青可好,安安心心的定下来,还处处为村里人着想。
就那镇里工厂的正式工名额,听说都是小唐知青给争取来的,好几次打猎都帮大伙打了好几只野猪,听说那养鱼,现在这蔬菜大棚都是她先提出来的,还有春天那稀罕的化肥,听说也是小唐知青帮忙赊来的呢!
再瞒着也会有风声透出来,村民们也不傻,每次跟小唐知青有关的都是好事。
很快就到了腊月二十几,小姑娘邮出的信也有了回音,家里的回信里夹着五十块钱,这是唐军一个半月的工资,估计也是东拼西凑借的,也算有心了,就是不知道后妈闹没闹,不过有唐锦玉这个弟弟在,估计想闹起来也难。
外公外婆的回信也很快就到了,信里除了对她的担忧,也夹了二十块钱,一家子都指着两口子的工资,这点钱攒的也不容易。另外还邮来了一个包裹,里面是一条大红的围巾,估计是考虑了这边的天气,特意选的是厚厚的羊绒的,不能便宜了。
另外外公郑重说明,结婚不能没有娘家人在场,让她放心,她两个表哥会代表娘家人来参加她的婚礼。
这个小姑娘还真没想过,不过这样也不错,起码还有亲人关心自己。
很快,过了年,到了正月初五,袁宏伟袁宏祥已经到了,被张红军热情的拉到知青点,反正就今天一晚上,挤挤就可以了。
令小姑娘感到意外的是,下午,唐锦玉居然来了,一个人,就是有点狼狈,不知道这孩子这好几天的车是怎么过来的,衣服根本不够厚,冻的直打哆嗦,脸色发青,他手里的钱攒了大半年,本来是想邮给姐姐的,也只够凑个车票钱,出门时带了点干粮,早就吃完了,已经两天没吃没喝了。
林光辉赶紧帮着小舅子找衣服,倒热水,拿吃的,真把这孩子折腾够呛,手脚都冻的红肿,拿筷子都打颤。
小姑娘脸色有些复杂,根本没想过自己这个半路的姐姐会被这孩子这么看重,不惜长途跋涉来参加她的婚礼,只为了让她婚礼上有个娘家人,不被人看不起。
林光辉了解小媳妇的心结,跟小舅子搭话,
“你出来跟家人说了吗?”
没想到这熊孩子一梗脖子,
“我,留纸条了,”
好嘛,先斩后奏,离家出走,
林光辉都无奈了,这孩子胆子真大呀!
要了那边街道的电话,去村部给江涛街道打电话,让他跟那边联系,说一下,让那边放心,别以为孩子丢了再出点啥事。
路上火车四天四夜,这孩子大年初一就出来了!
那边心大的亲妈后爹,以为孩子去了朋友家玩,直到初三初四才感觉不对劲,谁家粮食这么多,能这么大方让别人家孩子在家吃好几天?尤其现在还是大过年的。
但是唐锦玉平时是个比较稳重的孩子,所以两口子也没太担心,这时候才发现孩子留得纸条,去找姐姐了,这下两口子懵了,尤其是唐军,感觉脸都想钻地缝里去。
前妻走后,他跟女儿的关系不温不火,尤其是女儿赌气下乡后,他觉得他拿了钱就尽了义务,不用再愧疚。
女儿结婚,他说没有钱买票,把工资给孩子邮过去觉得尽了心意,就心安理得的安心过年。
结果就是他觉得感情并不十分好的弟弟为了参加姐姐婚礼,不顾一切的去了,四五天的火车,东北的三九天,路上有没有吃的,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赶在大年初一,不顾一切的就去了。
最可笑的是,这个弟弟不是亲的,而他这个爹,是亲爹。
第二天街道来电话,才知道,孩子已经到了,还知道给家里报个平安,可他感觉他连他们连责备孩子都没有资格。
正月初六,有全村人的祝福,有知青们的羡慕,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的陪伴,婆家的热情,江涛这个老大哥的愤愤不平,和那个男人的火热眼神下,小姑娘嫁人了。
村长两口子也没抠搜,虽说三儿子猎了不少猎物,还是杀了家里的一头大肥猪,给席面又加了几道荤菜。
今年村里都建了大棚,所以席面上有荤有素,鲜翠欲滴的青菜,色泽红润的炖肉,给村民们的大年又增添了不少鲜活的气氛。
因为熊孩子唐锦玉是偷偷出来的,过几天开学还要上学,姐姐又是新婚,这三天要住在林家,没有时间和精力招待他,正好袁宏伟和袁宏祥的年假还有将近十天,虽然已经过了年,也还是要回家的,正两块布,好可以拐一下把熊孩子送回家,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熊孩子自己回去的。
给仨人都装了不少吃食,江涛把哥仨送上了回家的火车。
对,就是江涛,林光辉才不舍得刚结婚就跟小媳妇分开呢,就只能压榨正好要回镇上的江涛,谁让老大哥能者多劳呢!
把借来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都收拾干净送回去,林家才安静下来。
林光辉陪着新婚的小媳妇出来见公婆,本就都是熟人,林家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互相送了礼物就让小两口回房休息了。
七岁的林木和五岁的林良紧紧的抱着三婶儿刚送自己的军绿色小书包,一副亲妈都不让碰的架势。
至于两个小娃的两块棉布,许秀娟已经让儿媳妇自己收起来了,她可不做那恶婆婆。
桌子上放的是三儿媳妇刚送他们的,老头子的是一张收音机票,把老头子激动的不行。送她的是一条大围巾,厚厚的毛绒,素花的,那软和劲儿,她都不上手摸,就怕手上的茧子给刮坏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另外还拿出两匹布,一匹深色一匹浅色,一看就是拿出来给全家人做衣服的,这大手笔啊,别人家一块都难得,她这可好,直接两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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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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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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