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21章 疼,才刺激!
  几匹马和几条狗都被牵到毙命的大爪子旁边拴着。

  它们都需要适应这种对它们来说非常恐怖的气息。

  然后,四个大男人开始各自取了猎刀、侵刀,对着大爪子开肠破肚。

  在腹部被豁开的一刹那,一大股子腥燥无比的气味蔓延开来。

  早早避在一旁的赵团青看着吕律、赵永柯和陈秀清三个人哈哈大笑。

  他早就知道会有这股让人受不了的气味。

  六条狗和四匹马,更是惊悸不安,元宝它们呜呜地叫着,疯狂地挣着拴在脖子上的绳套,想要远离,追风它们也是惊跳嘶鸣不断。

  这是真正的血腥味,源自百兽之王。

  赵团青取了自己的小烟袋锅,卷了旱烟,给自己点上。

  “我以前打死的那只大爪子,被公社卖到了县医药公司,卖了五百块。”

  一头大爪子才卖了五百块……

  吕律微微一愣,又突然反应过来,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了。

  大爪子除了下水,可谓是浑身是宝。五百块,听着似乎很少,不过,那是什么年头,而且,就即使卖了,估计赵团青这里,也分不到多少。那时候的钱,比现在的还要值钱得多得多。

  却听赵团青接着说道:“我在医药公司仓库,目睹了他们解刨大爪子的全过程。一只那么大的野物躺在眼前,满屋子难闻的臭气,一個个都受不了,他们用了那啥……想起来了,碘酒,碘酒都浇了好多瓶还是压不住那难闻的腥臭气。”

  他笑盈盈地说着,看到三个后辈吃瘪,有些幸灾乐祸。

  人爱回忆了,那就是真的老了。

  赶山人一辈子在山里折腾,少不了血勇爆发,苍老得也更快些,到了赵团青这年纪还有精神在山里折腾的不多。

  吕律也是一样老是回忆,他也老过。

  三人也跟赵团青一样,退避到一旁,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

  幸好这是在野外,不是在空间环境密闭的地方,等着这股子腥臭消散一阵子后,情况就好了很多。

  陈秀清随手扯了蒿子,揉搓后将自己的鼻子堵住,然后提了侵刀将大爪子的下水给扒拉出来,他回头问吕律:“律哥,这些东西喂狗吗?”

  “当然!”

  吕律也学着陈秀清的样子,揉了蒿子堵住鼻孔,虽然鼻腔有点微辣,但确实舒服很多。

  他将下水拖了过来,将那棵庞大的心脏摘下,用侵刀切成几块,送到元宝它们面前。

  经过这段时间的适应,几条狗安定了很多,但是,当吕律将大爪子的心脏送到它们面前的时候,几条狗崽还是不肯靠近,元宝好一些,试着凑过来闻一闻,却没有下口。

  “元宝,吃点,吃了以后就不会怕了!”

  吕律将肉块送得更近些,故意用上面的血水擦了下元宝的嘴巴。

  元宝被吓了一跳,但本能地伸出舌头舔了舔那些血水后,胆子似乎真的壮大不少,又试探性地凑过来闻闻,在吕律的再三示意下,它叼了一块,放在地上用爪子按着,开始撕扯。

  受元宝影响,几条半大狗崽也围了过去,凑着闻了好一阵,也在吕律将肉递过去的时候,各自叼了一块吃了起来。

  事情一下子就变得顺畅。

  那些肝脏之类的也被吕律分割,抛喂给它们。

  在割刀肝上连着的胆囊时,赵团青提点道:“这胆好好留着,回去后等干了,让大人小孩都吃点,能定神。”

  吕律依言,将胆囊取下,也用处理熊胆的方法,用乌娜堪烧出的水蘸烫,然后取了细线,将胆管扎住,挂在一旁晾晒着。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畅了。

  几人配合,将大爪子的皮剥掉,开始剔肉取骨。

  吕律看着那粗壮的腿、锋利的爪、宽大的掌,这些大爪子捕食的武器,是那么的霸气而有力。

  尤其是看到那根鞭,上面布满了钢针般的肉刺,让人看着都不寒而栗。

  “这玩意儿,咋长这样,这受得了吗?”

  陈秀清看得目瞪口呆。

  吕律笑道:“这你得找母老虎去问问,问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啊。”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还是知道一些的。

  这对大爪子而言,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配对方法,叫锁配。

  先进去了,再膨大,然后锁住,十多分钟后完成这一过程,再松开。

  霸道无比。

  据说,对于母老虎而言,也确实是个很痛苦的过程,

  但是,疼,才刺激啊!

  疼,对母老虎而言,就是刺激排卵的一个过程。

  这些东西,跟他们说了也没用,吕律选择了开玩笑。

  赵团青却是笑道:“这就是百兽之王。”

  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我在药材公司听专家说,大爪子才是真正的百兽之王,比起那啥,对,狮子强太多。

  大爪子普遍体长两米以上,最长的接近三米,体重有三百公斤。狮子……狮子好像才一米多,不到两米,体重也就一百五六十公斤,很少有能到两百公斤的。

  别的不说,这大爪子向来独来独往,以一档十,霸气无比。狮子那是啥玩意儿?成群结队的,跟大爪子就不是一个档次。这样的鞭,才配得上它们。这可是好东西啊!”

  吕律听完,笑了笑,在谁是百兽之王这一点上,他自己也是大爪子的忠实拥护者。

  赵逸和赵茹两个小家伙也凑到旁边看着,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眼前这庞然大物,他们眼中,有些惧怕,但更多的是好奇,适应了一会儿后,就伸出指头去戳大爪子的肉,敢去摸大爪子的皮毛。

  在赵团青将虎鞭栓了挂在一旁的灌木丛上时,两个小家伙,也好奇地凑过去看着这奇怪的玩意儿,被赵团青给撵到一旁,可是不一会儿,就又凑了过来。

  “律哥,这么多肉和骨头,带回去以后,咋办啊?”

  陈秀清更在乎的是后续。

  “我留点虎骨泡酒,其它的拿去卖了吧,这大爪子被杀了,还是需要到区上,向上边报备,肯定有药材公司来接手,不会放了轻易流落在外。”吕律简单说道。

  “啊……我听说,这些骨头泡了酒,能吃一辈子!还有这鞭,更不得了!”

  陈秀清有些舍不得,这样的简单处理,怕是换不来多少钱。

  用虎骨泡上一坛酒,光卖酒,都能卖很长时间,虎鞭向来是男人们热衷的东西,也能值大钱。就连肉,也是有强筋健骨功效的。

  吕律当然知道,利用好了能赚不少钱,而且,越是往后越值钱。

  但是,吕律也清楚,这东西其实是个烫手的山芋,越是到后面,越烫手,尤其是到了全面禁猎后。

  到了那时候,留在自家手里的虎骨、虎鞭,就连泡出来的酒拿出去卖,也是很“刑”的。

  这年头,杀一头到处伤人的大爪子,都得上边允许才行,想要留下来,就得瞒着,可这样的东西,一般人吃不起,吃得起的,也大都不是一般人,短时间内换不来多大价值,若是被人知道,碰到“用心”的,那就是平白给自己招惹一些不必要的是非。

  留点虎骨泡酒自己以后备用就行,大爪子一出,眼热的人太多,也留不住,远不如换笔钱,用来做点其它事情更实在。

  吕律也不想自己的家因为这些东西,弄得鸡飞狗跳。

  “就像小吕说的,留点骨头泡点酒得了,皮毛送到收购站卖了,肉在手里留不住,又不能多吃,送出去卖了,至于其它骨头和虎鞭,你留不住,也别想着留。”

  赵团青笑道:“别给自己惹麻烦。”

  他是一个明白人。

  “赵老爹,你当年打的那头大爪子,送到药材公司后,解刨后是怎么处理的?”吕律更想听听他的过往趣事。

  “虎肉虎骨很快就有去处,唯独那张不知怎么处理,可不像现在有收购站收购,开始的时候开价30块,有意想买的看到没处理过的肮脏腥臭的大爪子皮,都退避三舍,后来价钱降到五块。

  我心想着买回来鞣制出来,冬天用着舒服,就被我买了,一直用着,我老伴去世那年,我把它给陪葬了,我那老伴儿挺怕冷……”

  赵团青说着长长呼了口气,坐在一旁,抽着旱烟,眼睛瞟向远处,没有继续往下说。

  三个年轻人手脚麻利,剔肉剔骨,花了近两小时的时间,算是把事情给弄结束了。

  乌娜堪在炖煮的肉也快差不多了,几人凑在一起吃大爪子的手把肉的时候,可都没啥好胃口。

  这肉真不好吃,粗糙不说,还一股子酸味、腥味,哪怕有野韭菜和野葱去腥,也盖不住。

  不过,都已经做出来了,也只能勉强吃上一些,冲着那点药效。

  对付得差不多,将所有东西收拾装车,几人继续上路。

  临走的时候,吕律和赵永柯特意回去远远地看了眼那三人,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死活。

  两人没去多管,转身往回走。

  接下来事情就顺当了,晚上在山里安然过了一夜。

  那么多东西要处理掉,还有不少事情要忙,所以,第二天早上从山里出来,也就没有直接去秀山屯,直接择路去了区上。

  到了区政府,将猎虎的事情报备,赵团青一家子也将自己想要在秀山屯山里落脚的事情给处理了。

  早在解放初就已经开始动员鄂伦春人下山定居,赵团青一家子在这件事情上拉扯了不少时间,终于自愿下山,正是工作人员求之不得的事情,这本来就是有不少优惠条件的事情,不但欢迎他们入住,还另外给了建房的资金补助。

  事情在通过电话转接和嘉荫那边的乌拉嘎公社联系后,很顺利地就办了下来。

  至于大爪子的肉、骨头和虎鞭,直接就被上边部门跟药材收购公司接洽后,在吕律要求留下一块大爪子腿骨后,以三千块的价格处理,还象征性地每人给了六十块的辛苦费。

  至于虎皮则交给几人自行处理。

  这不用说,直接送收购站,这个时间点,不是赶集的日子,又临近中午,收购站也没啥人,倒没引起多少人注意。

  那张近乎完好的虎皮,被以一千二百块钱收购,这是稀罕东西,有豪客稀罕这玩意儿。

  卖大爪子这些钱,分成五分,吕律贡献最大,被赵团青推崇为猎队把头,给他分了一千一百块,剩下的则由四人平分。

  接下来,各自都有东西要处理,赵团青他们的攒下的皮毛山货要卖,吕律这里也还有棒槌要处理。

  那根四品叶的棒槌,在收购点坐镇的老师傅鉴定下,定为六十七年,也是少有的东西,品相也好,称重后,有138克,加上那三棵不值多少钱的二甲子,拢共卖了两千四百块。

  陈秀清坚持不肯平分,只勉强在吕律强押下收了八百块。

  这也把他给高兴坏了。

  出去一趟,来回几天的时间,就是一千多块钱到手。买枪的钱够了,再加上那些积蓄,似乎建房子也不是啥大问题了。

  平日里总喜欢端在收购点张望的吴彪早已经看得瞠目结舌,在吕律和陈秀清两人分了钱后,立马凑了过来:“爷们,买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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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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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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