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56章 极品白玉爪
  本能反应,吕律猛地将手缩了回来,看到手掌上多了道细长而且很深的血槽,皮肉翻卷,一时间血流如注。

  好锋利的爪子!

  吕律胡乱地抓了把泥土按在伤口上止血,眼睛却是看向在网内拼命挣扎的海东青的爪子。

  这一看,顿时愣住,他发现,这只海东青的利爪,脚趾头上弯曲如钩的指甲竟然如同白玉一般晶莹剔透。

  其中一根脚趾上的尖锐指甲已经被染成血红。

  看到吕律收网成功,赵团青和陈秀玉也快步赶了过来,赵团青甚至都用跑的。

  到了吕律旁边,看着在网里的海东青,他大声笑了起来:“你小子这运气不得了,这可是海东青中极品的白玉爪啊!很多捕鹰的老把式,一辈子未必能见过一次,什么狗屎运啊。”

  白玉爪?

  吕律再次看向海东青的爪子。

  “听老辈人说,这海东青有秋黄、波黄、三年龙,白玉爪之分。你逮到这只,白羽多,黑点少,这毛色像雾一样,又泛出隐隐青色,虽然不是纯白的极品,但也相当漂亮了,关键是这爪子不得了,可是极其少见的白玉爪。

  这白玉爪又分为大白玉和小白玉,小白玉爪子就指后趾指甲是玉色的,而大白玉就是这种所有指甲盖通透如玉的……这就是极品大白玉爪啊,别的海东青,爪子的指甲一般都是灰黑色……漂亮,太漂亮了!”

  赵团青越说越是激动,神情亢奋得不得了。

  陈秀玉关注的重点却不是那只海东青,而是看向用泥巴捂着手掌止血的吕律,关切地问:“律哥,你受伤了?快给我看看!”

  她说着,蹲下身来,将吕律的手拉过去看了下,见血液将盖在伤口上的泥土都浸透,随时都会流淌下来的样子,吓了一跳:“咋伤这么厉害?”

  吕律勉强一笑:“抓这海东青的时候,被挠了一下!没事儿”

  “还说没事儿……”陈秀玉四下看了一眼,抱着孩子跑到地埂上,薅了一把蒿子,想都不想,直接将蒿叶塞到嘴里,嚼了几下,吐出来后回到吕律身边,扭头看向赵团青:“老爹,给点烟面!”

  赵团青被陈秀玉一叫,注意力才从海东青身上收回,看了眼吕律手掌上的伤,赶紧掏出荷包,抖了些烟面出来,撒在吕律的伤口上。

  烟面有止血作用,一落到伤口上,一股子辣疼跟着窜进吕律心底,让他忍不住咧了咧嘴,而陈秀玉紧跟着将嚼成糊的蒿子糊上去,拿出手帕给吕律包扎上。

  蒿子看似普通,但也是能提炼蒿青素的好东西。

  别说,两者合用,效果还挺好,被这么一弄,血还真止住了。

  “快去漱漱口!”吕律冲着陈秀玉催促道。

  那蒿子的味儿辛辣苦涩,在嘴巴里嚼,肯定是一件非常不舒服的事情。

  “嗯呐!”陈秀玉点点头,朝着地头的小河边走了过去。

  而赵团青则慢慢拉着渔网收紧,将那只海东青困住,直到动弹不得,才将它用脱下的外衣包起来抱住,仔细打量。

  那锋利的爪子和喙,随便来上一下,都相当够受,不得不小心。

  “这是今年才出来的小海东青,你看看这嘴,还有些嫩黄发软,若是那些成年的,可比这个还凶猛得多,也硬得多。”赵团青得出结论。

  吕律点点头,他自己也觉得太容易了些,大概只能是幼鸟才那么容易上当。

  海东青五到七月产卵,孵化三十天左右出壳,大概喂养一个半月的时间离开巢,算算时间,这只海东青,大概也就出巢没多久的,顶多个把月的样子。

  他上辈子对海东青的了解,虽然没有过多深入,但还是知道一些皮毛。

  事实上,在古代,海东青并不是特指哪一种鸟类,它指的是在众鹰中脱颖而出的那一只,这一只是最迅捷、最凶猛的,傲视群鹰。

  这就好比狼群中的狼王。

  海东青有普通和极品之分,极品海东青便是王中之王,万鹰之神。

  其实,是不是极品,还是人们主观上去从鹰的外形、毛色、爪子等方面去评定的。

  只是,现在抓到的这种海东青,长得够特别,外形俊美,而从众多鹰种中脱颖而出。

  但其实,海东青就是矛隼,国内古代专门有捕鹰的鹰屯,常年捕捉,让本就在国内不多见的海东青更少,但在老毛子和鹰酱那边,还是有不少的。

  海东青形体较小,飞行疾如闪电,性情勇敢凶猛,善于以小搏大,在早年间,刀弓狩猎的时候,是打兔、捉鸟的好帮手。

  但这并不是海东青一开始就显得贵重的原因。

  都知道,猎犬更善于帮助人们狩猎,虽说在东北大地上流传“鹰犬无价”这样的话,可猎犬的身价却和海东青相差太远。

  如果一定要用飞禽狩猎,金雕无论是在力量还是速度上,都远超海东青,而且比海东青更容易得到。

  之所以贵重,其实是因为海东青在一开始的时候,是用来狩猎天鹅的。

  这是一种比海东青大了三四倍的大鸟,非常喜欢吃河蚌,而河蚌中,不时就能寻找到珍珠,天鹅吃河蚌的肉,会连着珍珠一起吃下,珍珠在嗉子中不消化,就有人驯养海东青,捕杀这种飞行能力极强的天鹅,从嗉子中取得珍珠。

  说白了,一开始就是因能帮助人获取珍珠而名贵。

  再加上后世种种信仰、图腾和帝王的称赞加持,让海东青成了一般人触不可及的存在,昂贵得不得了。

  包括吕律也是一样,他其实也没想过真的要用这海东青狩猎,之所以捕捉,纯粹就是因为它漂亮、值钱。

  目的很明确,养着,等有缘人上门。

  海东青的寿命长着呢,野外尚能存活二十多年,家养的话,只会更长一些。

  驯养出来,偶尔带出去打猎玩玩,还是可以的。

  能吃也耐饿,是很不错的优点,养起来没那么费力。

  当然了,要让它身价更高,还得有好的驯养才行。

  为什么说十万只鹰中可能只出一只海东青,因为最开始的做法,是从一堆捕捉到的鹰中选一只来训练,最终成为如臂使指、英勇善战的海东青的概率堪比特种部队的选拔,训练要求极高,也正是因此而珍稀。

  要驯服一只海东青,人和鹰都要付出好几倍的努力,让一只本就已经够优秀的海东青成为“万鹰之神”,站在金字塔的顶尖,那是相当困难的。

  现在已经抓到海东青了,可以开戏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所以,吕律转头看向赵团青的时候,赵团青立马就知道吕律想说什么了。

  “可别指着我一个人帮你熬鹰和训练……我一大把年纪了,可熬不住!”赵团青直甩脑袋。

  “不是都说上了年纪的人瞌睡浅吗?”吕律笑问。

  “我不是,我一向睡得很好,老睡不够!”赵团青矢口否认。

  “这可是海东青……”吕律看着他抱着海东青,稀罕得不得了的样子,强调道。

  “是海东青也不行……你小子,就别想着靠我了,还是得你自己驯养出来的才好,我可以教你怎么驯养,也可以帮你点小忙,东西可是你自己的。”

  赵团青说道:“你可别小看了这海东青的捕猎能力,它能捕猎的东西很多,上到天上飞的天鹅、大鸟,下到地上跑的鹿和跳猫子,统统都不放过,别看它体型不大,但力量是真的很强,而且又灵活,要是驯服了,按照你们汉人的话,那可就是‘坐收渔翁之利’了。比如,抓貂、捞鱼,逮飞龙,可都是一把好手……”

  被赵团青这么一说,吕律还真有些心动了。

  想想左牵黄,右擎苍,感觉估计也会很不错。

  “行吧,我自己来!”

  吕律看到陈秀玉从小河边过来,准备回家了:“走,到我那里去,得好好教教我,怎么熬鹰和训练。”

  赵团青笑笑,抱着海东青,跟着吕律和陈秀玉两人返回仓房边,然后各自骑马往回走。

  回到家里,吕律重新洗了手上的伤口,找来家里备着的伤药,重新敷在伤口上,用纱布包好,然后接过孩子抱着,让陈秀玉去准备饭菜。

  赵团青则是回家去拿他那些以前养红隼留下的驯养工具,给吕律送来。

  赵永柯在听说吕律逮到一只海东青后,也跟着跑到吕律家里来看,也是稀罕得不得奥。

  他们父子俩互相帮忙,将海东青从渔网中取了出,先给海东青拴住。

  因为海东青的足腕细容易被勒伤,所以赵团青还特意让陈秀玉去找了块棉布片,裹上两层垫住后,然后用他以前以鹿筋线编成的细绳绑上。

  赵永柯则是用油锯,跑外边去弄了一个有一根枝杈的树墩子回来,将海东青放在树枝上站着,细绳也拴在上面。

  手一松开,海东青立刻就在炕上扑腾起来,但以他的力量,根本无法撼动这几十斤的树墩子。

  “这海东青的脾性很大,野性十足,被拴住后脾气更大,非常容易用嘴和爪子伤人,这一点得小心,别太靠近了。关键是,这东西特别挑食,咱们熬鹰,就是把它晾在一边,不给吃喝,还不能让它睡,得好好磨一磨它这锐气和傲气!”

  赵团青说着,瞟向一旁虎视眈眈的三只猞猁:“还有这三只猞猁,也得小心,可别被它们给咬了。”

  熬鹰,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个词,一个人不吃不喝不睡,就说他是在熬鹰。

  而真正的熬鹰,听赵团情这么一说,也是这么回事儿,无外乎,就是让海东青精神萎靡,被困顿、饿双重折磨,而不得不低头。

  “那大概要熬多长时间?”吕律问道。

  “若是成年的,少的要熬七八天,多的,有熬了半个月的,不过,这只海东青还年幼,我估计,应该只要四五天时间就能成事儿。等它在这墩子上站不稳掉下来,给什么吃什么,戾气不那么大的时候,就算成了。”

  “四五天时间……倒也不是很长,老爹,这两天可得麻烦你就住这大炕上了,咱们爷俩,轮着来,就不信治不了它!”吕律笑道。

  右手手掌受了伤,他这两天估计也干不了啥,带带孩子,熬一下鹰,挺好。

  但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吕律连忙问道:“老爹,我好像听人说过,熬鹰的时候,还要跟鹰对视,鹰啥时候落败了,就算是成了。”

  “你说的那个,是熬苍鹰(黄鹰),不同的鹰有不同的熬法,没那么复杂,只需要给啥吃啥,人去摸它的时候,不会攻击就行了!”

  赵团青笑道:“放心,我在长白山的鹰屯里有认识的老捉鹰人,教过我法子,我以前的红隼就是这么熬出来的,方法好用着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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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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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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