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111章 一匹会耍帅的马
  不仅如此,陈秀清还没跟赵美玲和王燕搭上话呢,外面又来了周翠芬和蒲桂英。

  于是,一天下来,陈秀清混杂在几个女人中间,帮忙给榛子脱苞、晾晒,这活计磨人,听着几个女人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他各种别扭,干脆找了借口,看蜂场、查看栅栏,看梅花鹿、獐子,喂飞龙、鸡仔,然后提着半自动进了山里,给三只猞猁崽子打食物。

  他一个人到了山林里边,整个世界终于清静了。

  嗯……独处的感觉是真好!

  吕律和陈秀玉骑着马,一路缓行。

  马匹奔跑起来,骑马的人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去配合,得承受更高强度的颠簸和摩擦,身体很容易受不了,就像吕律,初次驯服追风,没有马鞍的情况下,等把追风驯服的时候,一双大腿内侧直接被磨秃噜皮,那可遭罪。

  慢点好啊,一切为了陈秀玉嫩白的大腿。

  “律哥,你的黑马有名字,给我的青马也取个名字呗!等回去后,我也要好好练一下,一吹口哨或是一喊名字它就会跑过来!”

  陈秀玉很是羡慕吕律要用到马的时候,一吹口哨,追风就跑来的样子。

  “就叫白骢吧!”吕律简单想了下,给出个名字。

  “白葱?还大饼呢!”陈秀玉显然听岔了:“不好听!”んτΤΡS://Www.sndswx.com/

  “我说的骢可不是大葱的葱……”

  吕律被逗得笑了起来,解释道:“青毛,是由黑毛和白毛混杂而生,远远看上去呈现青色。毛青色的马有两种,一种是纯青色的马;一种是护兰青马,就是头部和胸前有白章的。

  我说的骢马,也是青毛马,但是有暗斑,和我刚才说的青毛马又有区别,有八种毛色呢。咱们这匹马,白毛多,黑毛少,呈现的是一种近白色的淡青色,叫白青毛马,又叫白骢。”

  这样的马,近看的时候毛色看上去有些杂,并不是多好看,陈秀清大概就是因为不喜欢这毛色,而选择了那匹毛色呈枣红色的枣骝。

  他第二天远远看到陈秀玉骑着这匹青毛马的时候,那感官就不一样了,像是白马蒙上了淡淡的青辉,相当舒服。

  “还有这么多说道……可是叫白骢总感觉怪怪的。”

  “那就干脆叫大葱得了,多有生活味道,你看啊,家家户户都少不了大葱,实在不行,你叫它大饼,大酱,大白菜都行!只是个名字。”

  “那伱的那匹,为什么叫追风啊?”

  “跑得快啊,我这匹三河马,可是最能跑的马……你自己想一个你喜欢的就行。”

  陈秀玉想了半天:“那我这匹,以后就叫大葱得了……我也想不出啥好名字。”

  “还真叫大葱啊?”吕律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不是你取的吗,有啥好笑的!”陈秀玉被笑得一脸莫名。

  吕律笑道:“你这大葱,可蘸不了大酱!”

  “说啥呢?”陈秀玉没反应过来。

  “你想想,平时大葱蘸大酱的时候,是不是拿起大葱往酱碗里杵?”

  “是啊,咋啦?”

  “你的大葱是骟马,有大酱它也杵不了!”

  这下陈秀玉明白了,脸色一下子变得通红:“你坏死了……”

  元宝和五条狗崽,在两旁小跑着,很是轻快的样子,这样的行进,对往张广才岭跑过一次的它们,完全不在话下。

  在临近中午的时候,吕律和陈秀玉尽管走得不快,也已经到了金林区。

  他们这次出行,走的路线是从美溪到金林区、再到南岔区,然后经过汤原县,到SYS,最后进入宝清。

  北大荒有一百多个农、牧场星罗棋布。

  吕律曾经呆过的八五三农场就在宝清境内东北部,属于“八”字头的农场系列中的一家。

  这个系列从八五零到八五九,共有十个农场,规模相当宏大。

  八五三农场,是在北大荒开发建设过程中,最艰难的一个。而燕窝岛分场又是其中艰难中的艰难,是鬼见愁的硬骨头垦区。

  所以啊,这里汇集了大批的复转军人、知识青年和大中专毕业生等各路精英。

  也正是有这许多精英,甚至创造了当年开发,当年丰收的奇迹。

  当然了,这都是先辈们的拼搏奋斗换来的,吕律当知青那会儿,条件依然艰苦,但比起先辈,已经算不上啥了。

  燕窝岛,其实并不是岛,而是一片茫茫的沼泽地,可谓是沼泽密布,水系连环。而它又恰似一个鸟类的“岛”。

  春夏秋三季,岛上百草葱茏,鱼虾浮游,汇集了大量的大雁、仙鹤和天鹅,是个极其美丽的地方。

  吕律心想着,这个时候赶过去,应该还能看到那样的美景。

  两人到金林区上吃饭,进了馆子,简单地点了两三样小菜吃着。

  此时临近中午,馆子里已经有不少来吃饭的人了,吵吵嚷嚷的。

  很快,隔壁桌紧跟着有人坐下,点了饭菜后,等待饭菜上桌时的议论声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听说了吗,前天南岔那边出了大事儿了,那林场李场长的儿子被人给捅了。”

  “嗬……这谁干的,咋有那么大胆子?”

  “死掉的有两人,一个是李场长的儿子,一个是姓郑的木帮把头的儿子。传出来的消息是,两人应该是仇杀。那木帮把头的儿子被崩了两枪,脑袋都被开了瓢,李场长的儿子,则是被放了两刀,肠子都划拉出来了。”

  “这么凶残?有没有查出是谁干的?”

  “尸体是前天晚上发现的,我听人说,调查的结果是两人仇杀,最后同归于尽。”

  “这……这是有多大的仇啊!”

  “小年轻,一个个都冲动,为屁大点事儿就能出人命,唉……”旁边也有人听到两人说的话,插嘴说道:“你们说的那两个,那可是名人了,听说,他们之前跑美溪那边山里头,一个刚来的爷们住草甸子上,那可是个能斧劈熊霸的狠人,两个人看到人家的狗好,动了歪心思,想把狗给捉了,还想趁着人不在,把人家的地窨子里的东西给偷了,结果被撞见。

  被那爷们直接就放狗给咬了,嘿哟,那屁股被咬得不像样,送到他们区上的医院,好多人都看见了。

  那斧劈熊霸的爷们你们肯定都知道,就是宰了山里伤人的大爪子,还在护秋的时候打了野猪王的爷们,厉害着呢。”

  旁边又有人插嘴说道:“那场长家的儿子,就是个二杆子,一天天的就只知道作死。早晚的事儿。”

  “我还听人说了,奋斗屯那边山里死了个老狗子,东西被偷得干干净净,有人最后看见,就是那二杆子去了老狗子那里,结果等知道的时候,老狗子在地窨子里都臭了,估计就是那二杆子干的,后来被人给烧了。”

  ……

  馆子里的话题,很快转到这件事情上,一个个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各种猜测。

  “律哥,他们说的是李庆翔和郑三那两个?”陈秀玉小声地问。

  “应该是!”吕律点点头。

  “死了活该!”陈秀玉淡淡地哼了声。

  听到这消息,吕律心头也轻松了很多,没有出现意外,挺好。

  想了想,他跟陈秀玉说道:“中午的时候,咱们到区上边缘的野地里放会儿马,下午稍微凉点的时候,咱们再动身,绕过南岔区上走。”

  “为啥啊?”陈秀玉有些疑惑:“咱们又没干啥亏心事儿。”

  吕律笑笑:“咱们是没干啥亏心事儿,可咱们身上带着两把半自动,还有不少子弹啊,南岔区上出了那么大事情肯定有公安四处调查盘问……咋地,你想被人拦下来调查啊?”

  “是哦!是得绕过去……绕过去!”陈秀玉连连点头。

  两人吃饱饭后,在区上的国营店买了些炉果、芙蓉糕,还买了两个水果罐头,然后骑着马领着元宝它们去了金林区外边的河边草地。

  趁着这功夫,吕律让陈秀玉看着两匹马,他自己则领着元宝进了林子,准备给它们打些食物。

  白龙的天香优势已经显露出来,有它和元宝两条狗在,在山里转了没多大一会儿,吕律就用弹弓打了一只跳猫子和两只跑到林子边缘偷食的野鸡。

  下午还要赶路,这点吃食对六条狗而言,喂个半饱没啥问题了。

  只是,跳猫子的皮毛不好携带,喂好六条狗后,回到河边草地的时候,看到苞米地里有人在割草,被吕律直接送人了。

  他远远地看到陈秀玉凑在她的大葱面前,左右来回跳,举动很是怪异。

  吕律不由问道:“媳妇儿,干啥呢?”

  “律哥,快过来,快过来,大葱太好玩了!”陈秀玉兴奋地叫道。

  “好玩?一匹马有啥好玩的?”

  吕律快步走了过去。

  “你看……”

  陈秀玉继续在大葱面前来回头,吕律看了一会儿,很快也被逗乐了。

  这匹鄂伦春马的鬃毛很长很飘逸,头上的鬃毛长到了能遮住眼睛的程度。

  因此,总有鬃毛将一边的眼睛给遮住。

  遮住左边眼睛的时候,陈秀玉跳到左边,大葱为了能看到她,立马一甩脑袋,鬃毛甩到右边,却盖住了右边眼睛。

  当陈秀玉跳到右边的时候,大葱立马又是一甩,将鬃毛甩到左边。

  陈秀玉逗弄的,就是这个。

  这动作跟人甩遮眼的刘海儿简直一模一样……骚气!

  没想到,这还是一匹会耍帅的马!

  “唉……都被骟了,耍帅有啥用啊?”吕律笑着说道。

  不过,吕律相信,就凭这一点,它肯定会给自己的生活中带来不少乐趣。

  陈秀玉又逗弄了一会儿,跑过来跟吕律坐到一旁休息。

  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后,两人才继续上路。

  这一次,吕律选择走的,依然是打猎沟沿河走,一路往晨明镇方向走,这一天下来,尽管走的不快,但还是走了百多里地。

  按照预定,明天能出走这片大山,进入平远地带了。

  临近傍晚的时候,吕律就在晨明镇旁边选了片草地,搭了帐篷,准备在此夜宿。

  带着六条狗、两匹马还有两杆半自动,到镇里找招待所,是不可能了,吕律原本想领着陈秀玉去找农户家借住的,可一看两人这阵势,居然连问了三家都没人答应,只能选择在野地里住宿了。

  帐篷、铺盖两人都带了,倒也没啥影响。

  让马在草地上吃着草,吕律领着陈秀玉在附近山林里遇到了群沙半鸡,两人都用弹弓,追着沙半鸡打,轻松带回五只沙半鸡,另外还打了一只跳猫子。

  只弄了两只沙半鸡直接怼火堆里连毛烧,其余的都喂了狗。

  吃了沙半鸡肉和炉果、芙蓉糕填饱肚子,天还未完全黑,没啥事做的两人,只能早早地钻进帐篷。

  这一夜,吕律被陈秀玉抱得好紧。

  嗯……和衣而睡!

  陈秀玉纯属是被吕律带到山里那一夜给吓的。

  感谢书友喋喋以喋以喋喋喋的打赏!

  燕窝岛的燕,本来是雁的雁,故意改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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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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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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