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秀在后面追着他喊马上就要开饭了,你吃了饭再去吧!
王林也不听,只是下楼来。
他上了自己的车,急忙开车去王氏别业。
出来得太过匆忙,他也不记得拿大哥大。
到了王氏别业,王林急匆匆走进客厅。
一进屋,看到沈雪抱着霏霏坐在沙发上。
沈雪笑道:“听到门响,我就知道是你来了。怎么这个时间点过来?”
王林没有回答她的问话,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从她怀里接过霏霏,抱在手里,心疼的看看她的脸。
“不是说摔了吗?”王林问道,“摔着哪里了?”
“就是磕了一下嘴角。”
“不是说摔出血来了吗?”
“就嘴角出了点血,不严重。你怎么知道了?”
“周粥告诉了李文秀,她又告诉了我。”
王林仔细看看霏霏的嘴角,发现的确有些伤痕,但也并不明显,看来伤得并不重,这才放下心来,他嘟起嘴,怜惜的亲了亲宝宝的额头,嘟起嘴来,胡茬就不会扎到宝宝娇嫩的肌肤。
沈雪紧了紧宝宝头上的小帽子,问道:“你吃过饭了吗?”
王林道:“没有,一回家,我听到李文秀说霏霏摔出血了,我心急如焚,马上赶了过来。”
沈雪听了,心下一暖,柔声问道:“那在这边吃?”
王林应了一声:“好。”
沈雪起身,走到厨房,吩咐正在忙碌的沈小静和方芝,叫她们多做两个好菜。
沈小静笑道:“知道了,小雪姐姐,姐夫回来了嘛!”
沈雪抿嘴笑笑:“你姐夫爱吃牛肉,炒个牛肉给他吃。”
沈小静答应一声。
沈雪款款走出来,看到王林抱着王霏正在逗她玩。
这么小的宝宝,也不会说话,就知道笑,呀呀的说一些听不懂的话。
沈雪在他身边坐下来,说道:“没想到她这么小就学会翻身了,一不留神,就从沙发上滚了下来。”
王林道:“她四个月大了,肯定学会翻身了。你们以后一定要小心在意。最好放在摇篮里,她爬不出来。林妹妹呢?回北金了吗?”
“北金小百灵有事,她回去处理。”沈雪道,“林妹妹跟我商量,是不是到其它城市再去开一家小百灵?”
王林沉吟道:“花城可以开一家,其它城市暂时没有必要,内地城市的消费水平还没有跟上来,就算开了,收益也不大,还得费神管理,这种大剧院模式,并不是越多越好,只要能打造出几个精品来,就不愁没有收益。”
沈雪道:“有几个内地来的演出团体,想上我们的舞台。”
“什么样的演出团体?”
“都是歌舞团,排练了歌舞剧节目,想来大城市寻找商演的机会。”
“你可以先看看节目,如果合适的话,就让他们上吧!”
“可是他们要包场,我们的演出就得叫停。”
“那不能停,我们又不是专业出租场子的。我们的主业还是演出。”
“他们一个歌舞剧节目,演出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晚上演出两场,我们的演出就没有时间了。”
“你看过没有?是精品吗?像丝路花雨那种?如果是的话,可以让他们在周末的白天场演出,看看效果再说。我们的剧院,也承载着传扬传统文化的任务。经常有优秀的舞台节目过来演出,这对我们的品牌塑造也是有好处的。”
“我也是这么以为的,我们的节目就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今天晚上他们有一场演出,我们去看看吧?演的是阿诗玛的故事。”
“阿诗玛的故事?我看过电影,这是一部极优秀的史诗!”
“所以我也很感兴趣,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也可以学到很多舞蹈的素养。”
两人讨论着工作上的事情,不一时开饭,王林把孩子放进摇篮里,和沈雪坐到餐桌来。
饭后,王林和沈雪手牵着手上楼来洗澡。
两人有一段时间不见,自有一番不可言说的美好。
沈雪有一头细长乌黑的秀发,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时而松散的理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
生产完后,她由可爱变得成熟,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
沈雪天生一副美人姿态,倾国倾城,妩媚一笑,婀娜多姿,勾人魂魄。
王林隔了七、八天不见她,此刻温香软玉在怀,自有一番怜爱不提。
楼下院子里,忽然传来大门的门铃声,然后听到沈小静出去开门。
沈雪柔声说道:“谁来了?”
两人正自疑惑,隐约听到外面传来说话声。
“李文秀和周粥来了!”沈雪说道。
两人连忙起床。
夏天的衣服穿起来容易。
沈雪一条裙子往身上一套便行。
王林慢一些。
沈雪道:“我先下楼,带她们到院子里去玩,你只说在楼上上洗手间便行。”
王林嗯了一声。
沈雪下得楼来,看到周粥和李文秀并没有带孩子,在院子里的一株木绣球花树前驻足流连。
此刻正是木绣球花开的季节,那满树雪白的绣球花,美在花团锦簇。
近看,那一个个大绣球原来是无数朵小花聚在一起组成的,他们一朵朵,一簇簇,就像一个大家庭。而枝杆上长满了翠绿翠绿的叶子,绿叶长得一点也不留缝隙,衬着白花更加白得发光。
“文秀!粥粥!”沈雪嫣然笑道,“你们怎么来了?小静,你进去照顾宝宝吧!”
沈小静应了一声,蹦蹦跳跳的进了屋子。
李文秀问道:“孩子摔着了?怎么样?”
“没事,就磕了一下嘴角,我们都没想到她忽然之间就学会翻身了。”沈雪笑道,“小孩子嘛,都是摔打大的。”
“我家王林呢?”李文秀看看院子里王林的座驾。
“哦,他在里面上洗手间。”沈雪咯咯一笑,“多谢你们,都跑过来看宝宝。”
李文秀略带醋意的道:“我家那位可宝贝这个干女儿了,刚回来,连饭都顾不上吃,就往你家跑!他在你家吃过饭了吗?”
“刚吃完。”沈雪笑道,“霏霏也是命好,有王林这样的好爸爸!”
“亲的还没有干的亲!”李文秀道,“我家孩子要是摔跤,他一点也不着急,跟你一样的说法,说孩子都是摔大的,不要紧的。”
周粥笑道:“可能王林喜欢女儿吧?要不你再给他生一个呗?”
李文秀笑着摇了摇头:“再说吧!”
她其实也很想生,但试过几次,居然没怀上。
孩子和父母是讲缘分的,该来的时候自然就来了。
因为王林在,沈雪不想让李文秀和周粥在这边久待,便道:“我们去小百灵看演出吧?今天晚上有个外地的歌舞团来演出,他们带来了一个极好的舞蹈剧。”
周粥一听便来了兴趣:“好啊,我正嫌无聊呢!反正现在小米归我妈带,也不用我管事,宝宝饿了有奶粉吃。”
沈雪道:“我家霏霏也吃奶粉,我每天只喂几次。我不在家她就吃奶粉。”
三个女人在一起,三句话不离孩子。
王林摸着脸走了出来,笑道:“哟,你们都来了。”
李文秀看着丈夫,语气中带着一丝埋怨,说道:“你跑得比兔子还快!等我一下也不行!”
王林呵呵一笑。
沈雪脸上有两团娇艳的红晕,人比花娇,这是恩爱过后才有的美丽。
但因为在庭院里面,灯光昏暗,也没有人留意到她。
四人聊了聊天,便往小百灵大剧院来看演出。
内地很多歌舞团排练出来节目来,都会来申城、北金等大城市汇演。
申城、北金等地文化氛围更好,消费水平也高。
当年的丝路花雨,也是在申城演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场场爆满,后来还到国外汇演,并制作拍摄成了电影,轰动一时。
自那以后,内地不断有歌舞团来申城演出。
小百灵大剧院现在是申城演艺界传奇般的存在,在国内也找不出第二个可以与之匹敌的商业演出公司来。
尤其是小百灵青歌赛以后,公司签约了几个艺人,推出了唱片,发行了磁带,几张专辑都十分的畅销,在业界打响了名气,小百灵公司更是名噪一时,成了国内演艺人员向往的圣地。
今天来小百灵演出的是来自西南省的一个歌舞剧团,他们以民族舞蹈为基础,创作出一个舞剧,讲述的是阿诗玛的传说故事。
阿诗玛是石林地区传统民间文学,使用口传诗体语言,讲述或演唱阿诗玛的故事。阿诗玛不屈不挠地同强权势力作斗争的故事,揭示了光明终将代替黑暗、善美终将代替丑恶、自由终将代替压迫与禁锢的人类理想。
如果只看形式的话,这就是一个美丽而又凄婉的爱情故事。讲述了美丽的姑娘阿诗玛与勇敢的青年阿黑不畏金钱权势,勇敢追求爱情的故事。
故事的最后,阿诗玛被坏人放洪水冲走,化身为美丽的石林。
这是一个带着神话色彩的传奇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前来汇演的歌舞团,名字就叫阿诗玛歌舞团,为了排练这个舞剧,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扮演阿诗玛的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娇俏活泼,美丽可爱,舞蹈动作也灵巧轻盈,一举一动,透着少女的清纯和美好。
李文秀坐在王林左手边,低声说道:“这个姑娘好看,跳的舞也好。”
王林笑道:“人家是主演,是台柱子,当然差不了。”
李文秀道:“这样好的节目,应该多演几场。”
“嗯。”
王林掏出一些钱来,走到舞台前,投入打赏箱里。
很多观众也纷纷上前打赏。
当美人化石,阿黑黯然离场时,现场有人愤怒的开骂,有人轻轻的哭泣。
美好的情感是相通的,歌舞剧可以传递这样的真情实感,让人产生共鸣。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演出结束后,全场观众起立,掌声经久不息。
王林对右手边沈雪说道:“这个节目可以,你可以多安排几场演出。”
沈雪笑道:“难得啊,能获得你的认同。你的眼光极高的。”
王林呵呵一笑。
舞台上,阿诗玛舞蹈剧的全体演员上台,一起谢幕。
中间那个穿着白色民族服饰的女主角,身材高挑,体段苗条,姿态丰盈,更是引人注目,比电影里的阿诗玛还要美上三分。
看完表演后,众人各自回家。
王林和李文秀回到家里时,儿子已经熟睡。
李文秀冲了凉出来,见王林躺着不动,趴了过来,笑道:“你还不去洗呢?”
“不想动。”王林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睡了吧!”
“咦,你刚回来时,不是挺想的吗?”
“累了。”
“你在外面玩了几天,有什么累的?”
“玩?你以为我是在玩呢?每天不是在视察工厂,就是在爬山考察竹林,要不就是在棉区走,我的脚底都磨出泡来了。”
“真的啊?我看看。”
李文秀脱了王林的鞋袜,看到他脚板底果然有几个水泡,不由得心痛起来,用手轻轻一摸。
王林缩了缩脚:“痛!”
李文秀道:“我说你这是何苦呢?这些辛苦的工作,你交给下面的人去做不行吗?你这么大的老板,凡事都得亲历亲为?你知道诸葛亮是怎么死的吗?”
“怎么死的?”
“累死的!”
“……”
李文秀打来一盆热水,把王林的双脚从床上拖过来,让他把脚泡在水里。
“烫不烫?”
“还好。”
“你先泡一泡,我去拿针来帮你挑了脚泡。”
她找到家里的针线盒,拿出来一根细细的针,用酒精消了毒。
王林在沈雪那边洗过了澡,又恩爱过两次,此刻的确是不想动。
李文秀把他的脚从盆里拿出来,用毛巾擦干净,然后放在自己的腿上,弯腰低头,小心翼翼的用针刺破他脚上的泡。
脚泡里面流出一些脓水。
李文秀拿纸吸干净,又继续挑其它的脚泡。
“你这些天,真没少走路!”李文秀道,“从来没见你长过这么多的水泡。”
“就你以为我在外面玩!”王林得理不饶人,“你还没有文娟爱我!她都知道我累,知道心疼我。”
“好了,我知道了,你辛苦了!”李文秀噗嗤笑道,“等下你躺着不要动,我伺候你。”
“嗯!”
“痛吗?”
“不痛。”
脚泡被挑开后,反倒轻松自在多了,一点也不痛苦。
李文秀拿来碘伏帮他涂抹在脚上,说道:“放在外面晾一晾,等药水干了再进被窝。”
王林没有回答。
他闭上双眼,发出呼呼的鼾声。
李文秀怜爱的将他身子挪正,盖上被子,然后趴在他身边,拥他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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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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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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