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她俩一直很安静,脸上也带着笑容在看,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每次王林看向沈雪和周粥时,她们似乎也会有感应,会朝他点点头,或者眨眨眼睛以示回应。
她俩现在都怀了孕,也不能和王林怎么样,而且她俩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正,就是王林的情人,不会去跟李文秀争风吃醋。
如果她们要是介意的话,当初就不会和王林走到一起。
既然走到了一起,而且又为他怀上了孩子,不管这是不是一条不归路,她们都已经没有退路。
除非她们狠下心来离开王林,离开这一切。
从目前的感情来说,她俩都离不开王林,这是肯定的。
她俩其实都是可经济独立的女性,而且性格也是独立型的。她俩都不需要依附男人而生存,也不需要靠男人来养。
真正的情人,就是这样,双方并不是因为金钱的关系而在一起,只是因为我爱着你,我们灵魂有着相同的频率而在一起。
这种爱才是真正的离不开,她们对王林的爱是深沉的。如果王林没有钱,她们会为他倒贴金钱的那种爱。
古代也有这样的女人,愿意出资给才子上京赶考,但不幸的是,她们是到的多半是个负心汉。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双方如果只是金钱的纠缠,那一旦脱离金钱,情人也就会离开。
演唱会还在继续,邓俪君又唱了几首歌,都是她的经典歌曲。
甜蜜蜜,小城故事多,采槟榔,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李文秀握住王林的手,笑道,“你听到了吗?”
王林笑道:“听到了!记得你的情,记得你的爱,记得有你天天在等待!”
李文秀羞涩的一笑:“你知道就好。”
邓俪君再一次和主持人互动后,请出了第二位助阵嘉宾。
不错,正是黄沾。
黄沾和邓俪君之间也有过合作,他曾夸邓俪君:“千年难出一个邓俪君。”
邓丽君唱的那首《忘记他》,让黄沾一举成名。
黄沾也是个风流才子,以已婚的身份追求千金大小姐林艳妮,凭借花言巧语,让她当了自己的情人。
然而,当时的黄沾虽然小有名声,但也只是暂露头角,让林艳妮错估了他的经济实力。
据说当时两人逛街时,林艳妮看中了一条项链,黄霑看了看价签,转身就走,林艳妮看到售货小姐满脸鄙夷的神色,也觉得无地自容,两个人就这样闹翻了。
男人兜里的钱,如同他的脸面,但是兜里若是没钱,他们就会没底气,也很容易受伤。
而林艳妮出身富家,身上有不少大小姐的脾气。
后来黄粘经济实力足够买下数十条那样的项链,对这件事耿耿于怀的他,特意买了一条同等价位的项链,跑到林艳妮的住处,亲手送给她。
但是林艳妮却一脸傲娇的表情:“抱歉,不是我想要的那一款”。
当初爱得有多么轰轰烈烈,结束的时候就有多么痛彻心扉。
这也是金钱纠葛的情人关系最终的结局。
男人要追求一个女人,要么就是靠甜言蜜语,要么就是靠金钱。
就算有再多的才华可以吸引到女人,但最终还是离不开金钱。
所以王林在和女人的相处中,一向大方,只要他有钱,就从来不会吝啬。
多少人为了在外面养情人,而花光了家财?甚至不惜铤而走险,犯下挪用公款的罪名?又有多少人为此走上不归路?
而浪子情场上的终结者,注定是情深似海的淑女。
黄沾的为人怎么样,王林并不在乎。
他喜欢的是他的才华,是他创作的歌曲。
不得不说,黄沾的歌曲还是可圈可点的。
今天,黄沾的到来,也没有让王林失望。
这个人唱的不怎么样,但他会写歌啊!
就跟李宗胜一样,随便吼上几句,也有人觉得好听。
整场演唱会,让王林看了个尽兴,听了个尽兴。
两个半小时的演唱会,在一片欢呼声中落幕。
邓俪君换过几套不同的衣裳,每一套都是那样的芳华绝代!
这场演唱会时期的邓俪君,其实已经不是最美丽时期,也不是她的最佳嗓音效果,甚至也没有最摇曳的身姿。但丝毫不损她的优秀和美丽,也不会减少歌迷对她的喜爱。
邓俪君所拥有的个人殊荣就是华夏之光,她的歌声象征自由、善良、和谐,为十亿大陆同胞称为“自由的呼唤”。
全场起立,掌声雷动,欢迎邓俪君离开舞台。
邓俪君对着王林所在的方向挥了挥手,脚步轻盈的走下台去。
李文秀笑道:“不虚此行!难怪这么贵的门票,也有这么多的人抢着来看,现场听她唱歌,与众不同。”
王林道:“下次再来看?”
“不要了。”李文秀道,“除了邓俪君,其它明星的演唱会,我没什么兴趣。”
王林道:“如果是林妹妹来开演唱会呢?”
李文秀笑道:“那我一定来看!”
林妹妹咯咯笑道:“谢谢你捧场!在你心里,我是仅次于邓俪君的明星了!我太高兴了!我太荣幸了。”
两个人手拉着手,笑成了一团。
邓俪君唱完后,在后台肯定还有得忙,王林也就没有再去打扰,一行人跟随人潮,走出了红馆。
他们的车就停在场馆外面。
王林他们刚要上车的时候,一个女子跑了过来。
林妹妹认得她:“那不是邓俪君的助理小叶吗?”
“王先生!”邓俪君的助理小叶跑过来,对王林笑道,“请留步。”
王林问道:“有什么事吗?”
“我们邓小姐有请。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吧?”
“当然不会!”王林笑道,“我这次来香江,就是为了看她演出的。”
他对李文秀道:“你们先回家吧!我去见见邓小姐。”
李文娟喊道:“姐夫,给我要一张她的签名,好不好?”
王林道:“好!”
李文秀道:“那我们先回家了。”
王林嗯了一声,朝他们挥了挥手,然后跟着小叶走向场馆的办公楼。
办公楼有艺人休息室。
邓俪君正在卸妆更衣,几个工作人员都在围绕着她转。
王林走进来。
邓俪君抬头看他一眼,笑道:“你就这么来了?花都不买一束?”
王林失笑道:“本来想买的,但是看遍了花店,也没找到一朵可以配得上你的鲜花。”
谷塑</span>邓俪君双眸一亮,嫣然笑道:“那你给我一个吻吧!我为了圆你的梦想,今天可卖力气了,我现在好累哟!”
王林微微一笑,走上前,握住她的手,吻上她的额头。
邓俪君道:“今天的演唱会,看得还满意吗?”
王林道:“十分满意!”
邓俪君道:“你不满意我也没办法了,我现在的状态只有这样子。等我养好了身体,我再好好唱一场给你听。”
王林在她身边坐下来,说道:“我没想到,你真的会为了我的一句话,而召开了一场演唱会。谢谢你。”
“谢我不能只耍嘴皮子。”邓俪君笑道,“我是个讲究实用的人。”
王林笑道:“那你想要什么样的礼物?”
他当然知道,邓俪君有的是钱,她并不缺钱。她肯问王林要礼物,那说明她不把王林当外人,而是当成了可以开玩笑的密友。
邓俪君道:“陪我吃宵夜吧!我为了晚上唱歌精神一点,故意没吃晚饭呢!”
“好。”王林笑道,“等你更完衣,我们就走。我请吃宵夜。”
邓俪君换上了一条很朴素的白色连衣裙,但这条裙子是一字肩的款式,把她两个圆润的肩膀露在外面,柔美的锁骨吸人眼球。
她见王林盯着自己看,便笑道:“我好看,还是你老婆好看?”
王林笑道:“都好看。”
邓俪君道:“看来还是她比我好看,当着我的面你都不敢说我比她好看!”
王林道:“你们的美各有千秋,是不同的美丽。”
邓俪君:“一看你就很会逗女人开心。”
她换好了衣服后,对工作人员说道:“你们不用跟着我了,自便吧。我有王林陪着我就够了。”
其它人都应了一声是。
外面围了很多的记者和狂热的歌迷,把出口都给堵住了。
助理小叶说道:“走后面的门吧?”
邓俪君道:“没必要。他们都是我的歌迷,都是喜欢我的人,他们不会伤害我的。”
王林跟着她走出休息室的门。
外面的人看到她出来,狂呼雀跃,高呼她的名字,也有人喊她“君君!”
邓俪君笑着跟他们打招呼:“两个半小时的演唱会,还没看够?还要追到这里来看我?有没有谁是没有结婚的?”
“我没有结婚!”一个青年男人喊道。
“跟我走吧!我们去领结婚证。”邓俪君笑道。
“可是我有女朋友了。”青年男子笑。
“你有女朋友你还追我?小心你女朋友甩了你!”邓俪君指着他道,“还不快回去陪女朋友!”
众人哈哈大笑。
邓俪君对着歌迷弯了弯腰:“谢谢大家来看我,时间不早了,大家都请回家陪亲人吧!我也要回家了。再见!”
歌迷和记者们自觉的让出一条道来。
邓俪君对王林说道:“歌迷们其实都很可爱。他们会给我寄各种各样的东西。上次有人给我寄了几万包嫣红牌卫生巾,我和你说过这事吧?”
“说过。”王林笑道,“你知不知道,你拍的广告,在我们内地有多火?”
“有多火?”邓俪君笑道,“不会有人骂我是个老女人,还来拍卫生巾广告吧?”
“你可不老。”王林笑道,“你是永远年轻的一个女人。”
邓俪君道:“没有女人是不会老的。除非我现在死掉了,就能永远的停留在这个岁数。”
王林倒是一怔,心想一语成谶啊!
几年之后,她真的永远离开了人世,将她的美丽定格在这个年纪。
邓俪君见他站着不走,回过身来拉住了他的手:“你想什么呢?”
王林道:“想你。”
“我就在你面前,你都不知道抱一抱我,还说想我?我不相信!”
王林尴尬的一笑,他自诩很会开玩笑了,但碰上邓俪君,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我们去哪里吃夜宵?我对香江不太熟。”
“当然是去我家里吃宵夜。”邓俪君道,“我这张脸,不管去哪里吃宵夜,只怕都会有人围观,然后我们就会吃不成宵夜。”
王林道:“你家里有人做宵夜吗?”
“我已经吩咐佣人做好了。回家就能吃。”邓俪君道,“你不着急回去陪你的妻子吧?”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不着急,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
“我看出来了。她是个贤惠的女人。你们男人喜欢外面花花艳艳各式女人,但娶回家里的,永远是那种贤惠的温柔的女子。”
“要说温柔甜美,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比得上你了。”
“这只是我演给你们看的。我在公众面前的表现而已。现实中的我,并不如你想象中的温柔。可能你会很失望?”
“我不信。人的眼神和面相是骗不了人的。你就是一个温柔的女人。”
邓俪君嫣然一笑,灿若桃花。
她和王林上了她自己的车,吩咐司机回家。
这是一种明星保姆车,前面和后面的空间是完全分开和独立的。
后面就是一个密封的小空间。
邓俪君和王林坐在后排座位上。
她离王林很近,她用手按了按腰。
“不舒服了吗?”王林问道。
“有一点。”邓俪君道,“今天唱太久了,高跟鞋穿着也不舒服。”
“其实,你不用唱这么久,唱一个半小时就差不多了。”
“那不行的。歌迷花了钱,买了门票进场看我的演出,我要是不唱久一点,那就对不住人了。”邓俪君忽然往王林身上一趴,说道,“你帮我按按腰吧!”
王林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不由得心神一荡。
他收敛心神,用滚烫的大手,轻轻按她的腰。
她的腰细细的,但又柔软异常。
邓俪君就这么趴在王林的腿上,任由他按着自己的腰。
她调皮的像个小姑娘,用手指在王林的腿上轻轻的抓。
王林哈哈一笑:“好痒!”
邓俪君笑道:“你是不是喜欢我?我听人家讲,男人要是喜欢一个女人,女人一碰他,他就格外怕痒。”
王林失笑道:“还有这样的说法吗?我当然是喜欢你的。你是我的偶像。”
邓俪君道:“你对我仅仅是偶像般的喜欢吗?”
她忽然抬起身子来,脉脉含情的看着王林:“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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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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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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