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耳边传来又热又温柔的轻语,随之而来是衣衫的轻落。
晚风从窗外吹进来,窥探这场欢愉。
风儿轻轻,让人变得酥麻。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雨散,云收。
颜沁转过身,认真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王林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紧抿的嘴唇。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
平时,他总是不苟言笑。
此刻的他,却面带微笑。
颜沁羞怯的把头埋进他胸怀里。
……
清晨,小街是静谧的。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珠江两岸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
此时,花城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的梳理着晨光,挺拔的杨树像健壮的青年舒展的手臂,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
一阵电话铃声,突兀的响起来,打破了房间里的宁静。
王林惊醒过来,起身接听电话,同时看向身边,却讶异的发现,尹人不在。
他也顾不上找颜沁,先接电话。
“姐夫!”李文娟娇嗲的甜声传来,“你昨天晚上没有回来睡啊?”
王林往床头上一靠,笑道:“是啊!我昨天晚上在夜总会里玩,喝了不少酒,就近开了个房间睡下了。”
“那颜小姐呢?”
“她就在我身边啊!我们喝醉了,睡一块了。”
“嘻!真的假的?我不信!你在哪里?我现在过去看看。要不,你让她说句话?”
“哈哈哈!骗不了你,我一个人呢!”
“我就知道,颜小姐才不是那种随便的人!”
“哦?你知道?”
“我看得出来啊!”
“为什么呢?说来听听。”
“她可高贵了!她是个大小姐啊!她眼光多高!”
“哦,你是说,你姐夫还配不上颜小姐?”
“不是说你配不上,而是像她这样的女人,不可能找一个已婚的男人吧?”
“那可难说了!难道你不知道,我多么有魅力吗?”
“你是有魅力,但颜小姐肯定不会跟你有事。”
“这么肯定啊!”王林舒心的一笑,拿过烟盒来,抽出一支,惬意的点上。
“我是女人,我知道女人在想什么。她看你的眼神,没有那种爱恋的感觉。”
王林心想,文娟啊,你这一次看走眼了!
“姐夫,你什么时候回来?”李文娟问,“我等你一起吃早餐。”
“好,我这就回来。”
“嘻!你还骗我呢!”
“怎么了?”
“颜小姐来我们这里了!你还骗我说,她跟你睡在一起?你骗鬼呢!”
王林倒是一愣:“颜小姐去我们房间了?”
“是啊,她就在我身边,要不要她跟你说句话啊?”李文娟开心的笑了起来。
果然,电话那边传来颜沁的声音:“王董,你这么编排我,小心毁我名誉啊!”
王林寻思,这个女人真是厉害,太有心机了!
昨天晚上她陪了王林,一大早赶回花园酒店,故意大清早就去敲李文娟的门,好让李文娟不起疑心。
不得不说,这份心思,常人难及。
王林笑道:“我就是想借你来炫耀一下,文娟说你高贵优雅,看不上我呢!”
颜沁道:“好了,王董,你别拿我打趣了。我可不是你们爷们逗乐子的对象。我们可是约好了的,今天要去爱秀广场视察呢!我们什么时候去啊?你在哪里?要不我现在去找你吧?”
王林道:“也好,我懒得跑了,你过来吧!”
颜沁挂断电话,对李文娟道:“王董说不回来了,我现在过去找他,然后一起去花城的爱秀广场,文娟,你去不去?”
李文娟无奈的道:“我倒是想去,但广交会那边有事啊!我去不了。”
颜沁道:“那行,我先走了。我们晚上一起聚餐吧?”
李文娟道:“好啊!颜总,慢走。”
颜沁微微一笑,来到走廊上,打了个电话给王林:“你先不要起来,我再来陪你。”
王林:“……”
颜沁兜转一圈,就是为了消除李文娟的怀疑。
当她再次回到王林身边时,两个人更加热情似火。
“你何苦走这一遭?”王林怜惜的轻抚颜沁的俏脸。
颜沁温柔的说道:“我知道文娟陪着你,肯定是在监督你的。我不想让你为难。我不想因为我的存在,而给你带来麻烦。”
王林轻轻一叹。
他原本以为,两个人之间,也就是这一夜的露水情缘呢!
看颜沁的意思,这是想长长久久?
不等王林多想,颜沁主动起来。
女人一旦主动,就没男人什么事了。
一直到中午时分,两人才起床。
他俩吃过饭后,一起前往爱秀广场。
花城的四月天,风暖花香,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紫荆绽放,木棉盛开,满城春色。
王林经常跑花城,觉得这是一座非常有味道的城市。
他喜爱这座城市的老街、老巷、老屋、老文化,尽管他对这些老文化一知半解。
有人肤浅而略带偏见地觉得,花城除了内在文化和林立的高楼大厦稍有吸引力之外,所谓的自然风景真是不值一提,空气实在太差,如果不下雨,整座城市,总有一种灰头土脸的感觉。
但是,当王林坐在车子后排上,百无聊赖地伏在窗前,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突然满树嫣红闯入眼帘,从车窗望出去,只远远看到一树粉色的花如火如荼地盛放着,车速太快,花长什么样也看不清楚,只觉整树都是花,连一片叶子都没有。
一路上,满树粉色的花儿就这样时不时地出现在眼前,偶尔还会看见几株满树纯白色的花儿,紧挨着花旁边的是一排青翠欲滴的绿树,一点点的嫩芽爬满枝头,有段时间没下雨了,花城的天空一如既往的浑沌不堪,那满树的嫩绿却不染一尘的绿得耀眼。
四月,花城的花“疯”一样盛放,整座城都沐浴在花海中,不管在哪里总能被花儿惊艳到,除了随处可见的紫荆花,木棉花还有许多叫不出名的花儿。
很显然,颜沁也有着和王林一样的想法,她轻声说道:“王林,我们去踏青吧?穿上芳草一样颜色的罗裙,和心爱的人,去一些小古村,老街道或是小公园,漫步在春色无边的小路上,将春花赏尽,沐浴在春风中,彼此静静地,不用说话,一切都很美好。”
王林微微一笑:“你是个浪漫的人。你一个商业大老,还有闲功夫去这样的浪漫吗?”
颜沁道:“这是我多年的臆想。从认识你的时候,我就不时的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好上了,我们就去一座陌生的城市,让你牵着我的手,一步漫步在小巷花雨中,周围都是不认识我们的陌生人,我们就这样肩并着肩,手拉着手,走过岁月的长河。”
王林握她的手紧了紧:“岁月的长河很长,可是我却只能陪你一段。”
颜沁道:“只有情人之间,才会有这样的感觉。如果是夫妻,你觉得还有这样的浪漫吗?”
“说的也是啊!”王林不由得一笑。
说真的,他和李文秀也出来玩过,但从来没觉得在一起有多么的浪漫。
这可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李文秀长得不错,不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并不输给哪个女人。
按理来说,王林和李文秀一起出游,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吧?
但两个人在一起,却真的没有浪漫可言。
要是说太熟悉了的原故?
那也不尽然。
王林和沉雪认识也早,几乎和李文秀相识一样的早。
他和沉雪在一起的时候,一样有浪漫的感觉。
每次回灵湖村,王林都会携起沉雪的手,漫步湖边梨树下,一起看乡村的日出日落,听山风轻吟,看倦鸟飞还。
所以说,浪漫到底是什么呢?
可能真的是因人而异吧!
有的人天生就是浪漫的。
而有的人却怎么也浪漫不起来。
车子到了花城爱秀广场。
花城有两座爱秀广场,一座是在广交会商圈,一座是在新兴的天河商圈。
天河商圈未来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爱秀广场坐落于此,正当其时。
至于广交会商圈的重要性,那就更加不言自喻了。蜀南文学
王林和颜沁先来到广交会商圈的爱秀广场。
他们此来,并不是验收。
验收有一个专门的流程,也不用王林亲自来管。
他们就是来看看的。
每个城市的爱秀广场,建筑风格都是不同的,但无一例外的都是高楼大厦,玻璃幕墙,看起来时尚又美观。
爱秀广场的主体建筑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装修。
华美大酒店也在装修当中。
他们到达后,还来不及视察,就被眼前的一幕给震惊到了。
现场看不到有人在施工的样子。
大厦外墙上面,悬挂着好多的条幅。
那些条幅都是惨白的颜色,白布条上用血红的颜色写着一个个斗大的字。
这些字歪歪扭扭的,显然是没什么文化的人所写。
整个场面,看起来触目惊心!
王林仰着头,看着这些条幅,只见上面写着:
“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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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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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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