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反清>第十六章:替天行道
  “大军连日征战,损耗甚多,将士也甚为疲惫,休整几日,再行整军出战。”

  “我军既生擒伪王,朕自当将之斩首祭旗,以振军心,告慰我大顺将士在天英灵。”

  刘宗敏目光炽热的抬起头,方才不快一扫而光。

  “闯王!让额动手吧,狗汉奸就该是这个下场!”

  李自成斜睨一眼,心下叹了口气。

  自武英殿登基以来,大顺众将基本改称他为陛下,李自成也改口自称为朕,唯有刘宗敏自行其事,每以闯王高呼。

  李自成自然也知道刘宗敏的脾气,想说他自己会说,若不想说,用刀架着他也不会吭声。

  亲自去问,只能碰一鼻子灰。

  “权将军切记,分数刀砍下,不要便宜了这厮。”

  “闯王放心!额心中有数!”

  刘宗敏仰面朝天,笑声更是放肆起来,丝毫没留意到李自成正紧紧盯着他,眼眸深处的杀机一闪而过。

  李自成很快转头,发觉李自敬早已经站回众将队伍中去,正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什么。

  越是淡然,越让李自成觉得亏欠甚多。

  制将军变成部总,鲜少有人能接受这个落差,李自敬却没有多说一句,颇为沉默寡言。

  一番血战,生擒汉奸伪王,全歼五百满洲护军,这般战绩已经超出了绝大部分的大顺将领,却只能屈身做个部总。

  大顺的军职等级相较前明也有一些改动,从上到下,依次为权将军,制将军、果毅将军、威武将军、都尉、掌旅、部总、哨总。

  部总大致相当于前明营兵军级中的百总,是非常低级的基层军官,辖有二百余人。

  北风肆意吹进堂中,带来战场上腥臭的血肉气味。

  李自成眼中闪着精光,青色箭衣随风鼓动。

  “三弟,委屈你了...”

  一众大顺将领,各自为今日挫败清军验算军功,众星捧月,尤以刘宗敏为重。

  白日刘宗敏亲领数万大顺马队,以骑阵三堵墙冲散清军大阵,因此生擒耿仲明也算得他的功劳。

  李自敬一看没自己什么事了,向李自成请示过后便独自离开。

  离开堂上,强撑的门面功夫顿时绷不住了,一路都在龇牙咧嘴,不断敲打腰腿,活动筋骨。

  其他人转战多年或许觉得没有什么,可李自敬却是头一回,原身的身体从未经历过如此高强度的搏杀。

  昼夜鏖战,现在李自敬只觉得腰酸背痛,走一步浑身都在疼,实在是要人半条命。

  出总兵府,甫行数步,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踩砂土,急促追赶的脚步声。

  “小闯王留步。”

  李自敬忍受着疼痛转过身,却见是刘芳亮追来。

  “刘制将军有事吗?”

  刘芳亮尴尬一笑,犹豫好一会儿才说道。

  “某此来是受幸存的千余老本弟兄所托,来向小闯王道谢,也是赔罪的。”

  李自敬一脸不解,心中发懵。

  刘芳亮叹了口气,远望战场方向。

  “今夜一战,我大顺五营折损不少,单老本兵便足有两千多人的伤亡。”

  “东侧的步营三千余人被冲散,清狗在撤军前毁了炮,中军为了冲阵,也有一万多人伤亡。”

  “不过清狗也不好受,两万绿营都被我们打散,召回需要时间,多铎这一路,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进犯了。”

  说到这,刘芳亮顿了片刻,缓缓摇头。

  “若不是小闯王在军中,陛下也不会打这一仗,不带上这些无拦炮,我们就都回不来了。”

  “回想昨夜,我实在无地自容。”

  刘芳亮眼眸闪动,忽然单膝跪地,语气急促。

  “不然你狠狠揍我一顿,把气出了,我心里也好受些!”

  李自敬渐渐听明白他的意思,松了口气,原来不是找茬的。

  李自敬对他其实并没有什么气,换作是自己,也不一定对昨夜的自己有什么好态度。

  相比于在大顺被孤立的地位,李自敬现在最需要担心的,是阿济格那一路到底什么时候会从延安南下。

  和小命相比,脸面重要吗?

  “小闯王...你...”

  刘芳亮诧异地抬起头,看着李自敬一瘸一拐的离开,欲言又止,然后立刻起身跟了上去。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李自敬找了个观看砍头不近不远的位置靠在柱子上,环手于胸,仰望星空,语气深沉。

  “揍你,能让清虏退兵吗?”

  刘芳亮细细品味这八个字,农民造反出身的他,却根本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见李自敬无心解释,也只是暗暗记住,想着稍晚再去请教军师。

  即将要做的可是件大事,错过不得。

  两人说了没几句,大顺众将领也都纷纷从总兵府议事走出,来到院落的两颗榕树中间。

  消息早已经被传散下去,为观看砍头,总兵府的院落围墙附近远远聚集了一大批的顺军士卒。

  无数微弱的议论声聚到一起,似一阵无形音浪扩散而出,海浪一般席卷而来。

  沸反盈天,热闹不已。

  一张宽大红木桌被搬来立在中间,李自成最后一个走出总兵府,顿时吸引了上万人的目光。

  许多顺军士卒甚至爬到院墙上,只为一睹大顺天子。

  随着李自成的出现,喧哗声渐渐减弱。

  李自成站到桌上,凝眸四望,入目所及的士卒,周身尽是伤痕累累,心下截然一叹。

  手中马鞭抬起,李自成神情一震。

  “今日,我大顺军要替天行道,将建奴伪王斩首祭旗,以证抗清之心!”

  “带建奴走狗耿仲明!”

  一名大顺老本兵,背负腰刀,一身箭衣内着棉甲,压着被绑缚双手的耿仲明走进院落。

  尽管甲申十七年来,大顺军收编了不少前明降卒,但五营老本仍基本由流亡各地的穷苦百姓组成。

  大顺军举起替天行道的大旗,高喊均田免赋的口号,对缙绅地主、前明权贵及这些汉奸走狗,一向都是一个字杀。

  正因如此,大顺军处处树敌,南明以君父仇,不惜伏乞清虏,连兵西讨。

  各地缙绅权贵望清军如久旱逢甘露,明里暗里与大顺军作对,争做建奴走狗。

  耿仲明被大顺军抓到以后,待遇可想而知。

  他头顶的枪盔被大顺军士卒取下,露出本不属于他的金钱鼠尾,丑陋异常。

  身上原本的精良盔甲,从里到外已经被扒得干干净净,套着不知从哪找来的粗布麻衣,宽大却不蔽体。

  耿仲明灰头土脸、披头散发,被推搡着赤足而行,两腿像弹棉花似地不住打颤,不知是害怕还是疼的。

  临刑前,大顺士卒在他身上割了一道道的伤口,每一处都被撒了盐,以使不容易愈合。

  麻衣处处粗糙,每行一步,碰着伤口,便是钻心的疼痛。

  也只有看着这狗汉奸如今下场,才能让被清军一路穷追千里的大顺士卒心中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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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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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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