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洋房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异域风情的外观,毕竟每一幢流传至今的百年洋房,都出自著名设计师之手,百年以前能住这屋的,除了达官显贵,就是巨商富贾。
即便是百十年前的民国,当初建造这些洋房的造价也自不菲,民国年间买一幢花园洋房,也要花到300根金条,相当于当时的2.8个亿。
老洋房最珍贵的是地段、独幢,这在寸土寸金的申城,才是价值所在。
王林和沈雪在老洋房区漫步,看到的不是名人故居,就是政府、银行的办公地点,偶然有一些民居,也是国有机关部门的宿舍楼,住了十几户人家,每人占据一间房。
武康路这一片区域各国风情都有,有宋庆龄故居、黄兴故居、巴金故居等等名人故居,有民国高官和各国外交官府邸,有各国大使馆,黄兴故居。
“你看看,这里哪里适合人居住?”沈雪笑道,“住在这里面,感觉自己成了老古董了。”
王林笑了笑:“也有好房子,适合人居住的。我们换条街再逛逛。”
两人来到思南路,这一片以前是法租界,有孙中山故居、梅兰芳故居等,大多是法式建筑。
王林和沈雪二人,就当是在参观旅游了,一路行来一路景。
“以前的人挺也挺会享受。”沈雪笑道,“这样的房子,放到现在来看,也很洋气,并不过时。”
“经典是不过时的,不过这样的房子,在以前也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居住,都是上层社会的名流。”
“我们刚才进去参观的那些房子,感觉里面也很一般,反而没有外墙好看。”
“因为历经百年风雨了,再好的装修也破坏了。想住得舒服,就只能重新修缮装修,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
两人又来到武定路。
这是静安区中部偏北的一条道路。
相比其它洋房聚集区,武定路可以算得上人间烟火气十足的一条街道了。
“这里离我们单位太远了,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区了。”沈雪道,“每天上下班,麻烦得很。”
王林无奈的道:“你真的看不上这些洋房?”
沈雪笑道:“外面看着还行,走进里面,感觉阴森森的,特别是想到,百年间这里面住过太多的人,死过太多的人,看什么都觉得这是死人用过的东西,有一种逛博物馆的感觉。”
的确,就像一个穿红着绿的老太婆,远远看着像朵花,走近了一看惨不忍睹,脾气不好、调子还高,真请回家去,还得当娘供着。
王林微一沉吟,问道:“你们团里,什么时候搞集资建房?要不就等你们搞集资建房的时候,咱们再买房?”
沈雪拉着他的手,笑道:“我要求真不高,王林,你别浪费时间帮我找房子了。我现在住的挺舒服的。而且我家里还有两间老房子呢!”
“那好吧,我们逛完这里,就去吃饭,然后去游乐场玩玩?”
“嗯!好!”
这几天,王林陪着沈雪,两人过上了一种类似夫妻的生活。
沈雪柔情似水,温柔万千,王林也是宠爱无限,难舍难离。
王林回到家里时,已经是腊月二十六,再有三天就过农历新年。
李文秀已经休假在家,孙小蝶在家照顾她。
反倒是李文娟,最近忙得很。因为马上过年了,出来买过年衣服的人很多,店里生意出奇得很,就连她这个主管也要上阵忙生意了。
“王哥,你回来了!”孙小蝶给王林开的门,一见是他,便惊喜交加的喊了一声,“文秀姐,王哥回来了!”
“小蝶。”王林看到她天真烂漫的笑容,不由得心情一舒,点点头,提着行李箱走了进来。
李文秀从沙发上起身,笑道:“你出差好几天了!再不回来就过年了。”
她走过来,亲昵的贴近丈夫:“你不想你儿子吗?”
“想。”
“只想儿子吗?”
王林呵呵一笑,在她俏丽的脸上吻了一下:“也想你。”
“苏州好玩吗?”
“还行。”
“女人好看吗?”
“跟申城女人差不多,离得又不远。”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自古就是出美女的地方。总比申城女人美一些吧?”
“你这就不懂了。自古以来,美女都是优质资源,有权有钱的人,都会把美女收罗到大城市里来享用,经过美女改良过的后代,自身条件都是很优秀的。所以大城市里的美女是最多的。而且多的是世家门第,大家闺秀,比起小地方的小家碧玉来,更胜一筹。”
“哟,你挺懂的啊?你也想享用美女吧?”
“那当然了,不然为什么娶你呢?”
“噗嗤!”李文秀嫣然笑道,“算你会说话。我可是听你的,这几天哪儿也没去,等你回来打年货呢!琳姐家也没有打年货,说是等你回来再一起出去逛街。”
“明天吧!大家都休假了,正好可以出去玩。”
“吃饭了吗?”
“这个点了,我吃过中饭才回来的。我给你们买了几件苏绣的旗袍,你现在也穿不了,只能等生产以后才能穿。文娟倒是可以穿,但我觉得她这个年纪穿旗袍,未免太显成熟。”
“她就是喜欢乱买东西,偏偏你又最喜欢听她的话!收着吧,以后有机会再穿了。”李文秀拿出旗袍来,在身上比划,“这绣工是真的美,不便宜吧?”
“当然不便宜了,这全是丝绸的,又是女工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这一件就要880块钱。”
“这么贵?难怪富人才穿绫罗绸缎!”李文秀有些爱不释手,“等我奶完孩子,我就穿。”
家里的电话响起来。
孙小蝶接听了,喊道:“王哥,找你的,说是申纺厂的门卫室。”
“哦?”王林接过话筒,喂了一声,“我是王林!”
“王副厂长,您好。”电话里传来恭敬的声音,“我是门卫室,这边有一个叫高昌民的人找您。”
“高昌民?”
“对,他说来自西安。”
“哦,那就是他了,他是我朋友。你招待一下他,我马上过来接他。”
“好的,王副厂长,再见。”
王林放下电话,心想高昌民怎么来了?
“谁啊?”李文秀问道。
“田姐以前的男朋友,早就分手了。他从西安过来找我。”
“他找你做什么?”
“我和他也是朋友,我们去过西安好多次了,每次去都麻烦人家的。上次师傅被人刺伤了,也多亏了人家帮忙。”
李文秀笑道:“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请他回家来吃个饭呗!”
“我现在去接他。你们在家准备晚餐吧,多弄几个好菜。”
“嗯,知道。”
王林下楼,正好碰见周粥从外面回来。
“你这买的什么东西?”王林看她手里捧着个大盒子,便笑问道。
“乐器。”
“又买什么乐器了?”
“不告诉你。”
“你等等。”王林打开后备箱,拿出一个精致的锦盒来,递给她,“我去了趟苏州,这是送你的礼物。”
“什么东西?”
“宋锦。”
“宋锦?”
“丝绸中的贵族,你拿着给自己做件衣服也好,拿来盖钢琴也好。”
“谢谢,让你费心了。”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买的是什么乐器了吧?”
“嘻嘻!你猜,猜对了给你奖励。”
“古琴?”
“你是不是偷看了?你怎么猜到的?”周粥瞪圆了大眼睛。
“这还用得着猜,看这盒子的体形就知道了。奖励我什么?”
“等着吧,现在不能给你。”
“……”
周粥抿嘴浅笑,抱着两个盒子上楼去了。
王林呵呵一笑,看着她浑圆俏丽的背影,摸了一把脸,上车前往申纺厂。
高昌民坐在门卫室里等,不停的抽着烟。
王林走了进来,笑道:“昌民同志,你好!”
高昌民起身,伸出大手,和王林握了握。
“你这是来出差?”王林问道。
“路遥同志从外地采风回城,路过我们镇上,我把你的请求告诉了他,他二话没说,就把题词给写好了,硬是不肯收钱。我说我是受人之托,你不收钱,这活我就无法交差,好说歹说他才收下了,托我向你说声谢谢,又说他的字不值这么多钱。一个字,一千块钱啊!”
王林哈哈笑道:“是他的亲笔,我就觉得值。你这是专程给我送过来的?”
“是啊,这马上就过年,邮政肯定慢,我怕你急着要,又怕这么珍贵的东西,在路上给遗失了,就给你送过来了。”
王林道:“哎呀,昌民同志,你有心了!太感谢你了。”
高昌民打开公文包,掏出一个信封来,递给王林。
王林打开信封,从里面拿出一张白纸,白纸上写着一行字,正是王林要求的那些字:“平凡人的世界,平凡人的秀之林。”
高昌民道:“路遥同志特意把字往大了写,但钢笔只能写成这样了。他还说了,你要是有需要,等他回家以后,再用毛笔给你题个大字!”
“够了!这样挺好了。”王林捧着纸,像是捧了个宝贝。
门卫好奇的凑过来看了一眼:“王副厂长,这几个字,一千块钱一个字啊?什么书法家的字,这么值钱?”
高昌民笑道:“这张纸,一万五千块钱呢!”
门卫道:“你别哄我,我也识数,这里明明只有13个字,平凡人的世界,平凡人的秀之林,不正好是十三个字吗?一千块钱一个字,也只有一万三千块钱啊!怎么要一万五了呢?这不乱收费吗?”
王林笑道:“下面还有签名,路遥两个字!没有这两个字,上面的这十三个字,就不值这么多钱了。”
门卫笑道:“啧啧,不得了,签个名字,也值两千块钱!这张纸,够我工作十几年了。”
王林郑重其事的把纸折好,仍旧放进信封里保存,对高昌民道:“昌民同志,到我家里去,晚上在我家吃饭,我给你在酒店里开个房间,玩两天再回去了。”
高昌民道:“我住一天吧,明天就回西安了。”
王林道:“那怎么行?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多玩几天?赶回家过年就行了啊。你应该把嫂子也一并带出来,在这边过年都使得。”
“那不行。”高昌民笑道,“她马上就要生了,肚子大了,出门不方便。”
王林心想,可不是嘛?那个刘宝珍怀孕,比李文秀早多了,只怕预产期就在四、五月之间吧?也就两个月时间了。
他带着高昌民回到家里,然后打电话给吴大壮和罗伟,请他俩到家里来聚个餐。
申城最近大力推广电信事业,搞优惠装机政策,很多市民百姓家里都陆陆续续的装上了电话。
吴大壮和罗伟,今天跟着王林,赚到了不少钱,也把自家的建设搞起来了。
王林迟疑了一下,问高昌民道:“要不要请田姐过来聚一聚?”
高昌民笑道:“这个不随便吗?我和她之间,早就是普通朋友了。我来了,要是特意不见她,反倒显得生疏,也显得我心里有鬼似的。”
王林哈哈一笑:“我听出来了,你这是在批评我们去西安时没有找你。”
“不敢!”高昌民呵呵一笑。
王林便打电话给田晓青。
田晓青听说高昌民到了申城,倒是一讶:“他来做什么?”
王林说道:“他来找我的,给我送路遥同志的题词。我们都这么熟了,他又难得来一次,我们晚上就在我家里聚个餐。事情我通知你了,来不来随便。”
“我当然来啊,有好吃的,我为什么不来?”田晓青平时也没有什么理由,来王林家里串门,她和李文秀虽然熟悉,但两个人之间并没有多少话题聊,也就是普通朋友而已。
“行,过来吧,师傅和罗伟都来。”
不一时,吴大壮、罗伟和田晓青三人都到齐。
屋里顿时热闹起来,高昌民多了几个熟悉的朋友聊天,也减少了刚来时的拘谨,渐渐聊开了。
晚上,李文娟回来,就更加热闹非凡。
李文秀和孙小蝶,做了十个大菜,款待宾客。
王林拿出两瓶茅台来,和大家一醉方休。
有了上次的醉酒出丑事件,高昌民这次就不敢再喝醉了,只喝了个七分醉。
众人聊天到晚上八点多钟,王林对田晓青:“田姐,你没有喝酒,麻烦你送昌民同志到酒店去住吧?就到国际大酒店开个房间好了。”
田晓青一怔,看了一眼高昌民,默默点头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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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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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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