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秀抹干净了眼泪,说道:“这工作,你不做了?你真打算当倒爷了?”蜀南文学
“当倒爷只是暂时的,我得先赚够资本,以后肯定要做实业。等我自己开了厂,你就是老板娘了。”
“呵!我可不敢当!到时我俩早就离了!周助理来当你的老板娘好了!”
“我和周粥之间,什么也没有!就偶然碰见了,一起看了个电影!你还要我说多少遍?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呢?又不相信人!”
“是啊,我小心眼,我眼里容不下别的女人!你胸怀宽广,你……”
李文秀说不下去了,因为王林忽然重重一巴掌,拍在桌面上!
“你要真是我爱人,你管我的一切,我也就认了!”王林沉声道,“离婚是你提出来的吧?李文秀,你到底想闹哪样?”
李文秀道:“我不闹!我糊火柴盒!”
“你一天到晚,就知道糊火柴盒,你能糊几个钱?你还不如跟着我一起买卖国库券,我也好有个帮手!”
“不稀罕!你赚钱,那是你的事!”李文秀道,“你放心,我以后再也不管你!”
王林气㕲㕲地说道:“刘玉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好鸟,你少跟她来往!”
“刘玉是我班上的工友,她怎么惹你了?”李文秀问。
“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和周粥看电影的事,就是刘玉嚼的舌根吧?这种女人,你少交!”
“你做得,别人说不得?”
“那你知不知道,那天她和谁在一起吗?”
“和谁?”
“张瀚!”
“张工?和刘玉?”
“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啊?我们厂里,好几千女工呢,张瀚那样的人,怎么就看中刘玉了?”
“对啊,怎么回事?”
“这还用说吗?肯定是刘玉使了手段,勾引了张瀚!”
“她能有什么手段勾引张工?”
“李文秀,你真傻还是装傻?女人要勾引男人,还有什么手段?”
“未必只要女人勾引,男人都会择不饥食?”
“你说对了!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不会思考!只要女人主动,长得又不是太丑的话,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会拒绝的!”
“这么说,你也是这样的男人?”
“我、我当然是例外!”
李文秀道:“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王林冷笑道:“我要真是不讲理的人,我还不早就把你睡了?你还真敢报警抓我不成?我连你都不忍心欺负,我还能到外面去欺负别的女人?”
李文秀一时语塞,转移话题道:“奇怪,刘玉真和张工在一起?不可思议!”
“刘玉这女人,心计比你强十倍,而且她会利用自己的身体!你和她相处,得小心些。反倒是陈小希那样的女人,没有什么花花肠子,你可以和她来往。”
“我和刘玉是好朋友,她也不可能害我。”
“她只不过看到我和周粥出现在电影院门口,就一口咬定我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向你打小报告,这就是挑拨离间!而你呢,你也傻,居然相信她的话!有个成语,叫疏不间亲!你倒好,相信别人,不相信自己的爱人!”
“我——”李文秀语拙,语气一缓,说道,“是我误会你了,我向你道歉。”
听到她当面道了歉,王林倒是无话可说了。
他也不是小器之人,没有必要揪着这事不放。
王林数出三百块钱来,放在她手边:“家用,你收好了。剩下的9000块钱,我留着做本钱,等我赚到了钱,再给你买新衣服。”
“……”李文秀嘴角,闪过一抹浅浅的笑意,她拿起钱来,装进口袋里,说道,“你一个人去外地收购国库券,你得小心!现在社会上不太平!”
王林心里一暖,说道:“我知道,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李文秀起身,从针线盒里拿了个木柄的扎孔针,递给王林:“这个留在包里,防身用吧。这个不算管制刀具,随便哪里都可以带去。”
王林接过来,在手里握了握,试了试手感,觉得这个扎孔针还挺顺手的,针头长,个头粗壮,针尖锋利,遇到危险,还真的能派上用场呢!
李文秀进卧室,拿了一双崭新的男式皮鞋出来,放在王林面前。
“上次说好的,给你买的礼物。都是用我自己的奖金、糊火柴盒赚的钱和省下来的钱买的。你试试合不合脚。”
王林看着鞋子,不由得一阵感动和心酸,说道:“这鞋挺贵呢!”
李文秀仍旧坐下来糊火柴盒:“用得着的东西就不贵,才三十五块钱。你一天的饭钱,够买六、七双了呢!”
“……”
王林试了试脚,笑道:“挺合脚的!这新皮鞋,就是舒服!谢谢你啊!”
李文秀抬头看他一眼,微微一笑。
王林为了出远门,特意买了一条带拉链的短裤,用来装钱。
这么多钱,当然不能全装在短裤里,而且也不安全,前一阵报纸上有新闻,就是一个商人坐火车出行,在车上打了个盹,藏在短裤拉链袋里的钱就被人偷走了,裤子也被小偷划烂了!
他正想着,怎么藏钱比较安全时,忽听李文秀道:“你一次带这么多钱外出,也不安全,你把你的外套拿来,我给你缝几个隐蔽的袋子。”
“哎呀,文秀,我们想到一块去了!我俩真是心有灵犀啊!”王林笑道。
他欢天喜地的进了房间,拿出明天要穿的衣服和裤子出来,说道:“这样,你帮我在裤子这边,也缝一个放钱的袋子。钱不能放在一起。”
李文秀把装火柴盒的木板端开,拿了针线盒子,又找了几块不用的布,帮杨林缝制口袋。
“王林,我跟你说啊。”李文秀一边用牙齿咬断线头,一边说道,“万一真遇上了劫匪,你就把钱给他们。钱没了,我们还可以再挣!听到没有?”
“我知道了。”王林道,“我本来就紧张,你就不能盼我点好?”
“你王家就你一根独苗,你要是再出个意外——算了,不说了。反正你得给我平平安安的回来!”
“嗯!你要是乖乖的听话,我们这会孩子都怀上了!我就算死了,我老王家也不至于无后!”
“别乱说!你长命百岁呢!”李文秀瞪他一眼。
第二天早上,李文秀准备了一袋子馒头,又买了几根油条,还到副食品商店,花高价买了些饼干和面包,给王林打包好,叮嘱他道:“这些你带在火车上吃。车上东西贵不说,还不一定干净。记得先吃馒头和油条。面包和饼干留着后面吃。”
“我知道了。你怎么婆婆妈妈的,跟我妈一样!”王林笑道,“你要是不放心,就请假跟我一起去好了。”
“我不去!”李文秀忙完这一切,看着他道,“出门在外,自己小心些。别去招惹街边的野女人!她们身子不干净的,小心惹一身病回来。”
王林伸出手,将她额边的一绺头发拿开,温声说道:“你一个人在家,也小心些,晚上早些关门,谁敲门也不要开。”
“我晓得哩!你不在,我叫我妹妹过来陪我睡。”
“好,我走了啊!”
“嗯!要不我骑车送你到车站?我再骑车回来?你也可以节省去车站的车费钱不是?”
“不用,等下你要迟到了!快去吧!我到庐州一趟,很快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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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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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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