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到王林,沈雪嫣然一起,翩翩起身,笑道:“王林,你来了。”
“不好意思,我家里有点事,来晚了。”王林摸摸下巴,歉疚的说道。
“嗯,你没来,我就知道你肯定在忙,我看时间实在不早了,这才忍不住呼了一下你,没打扰你吧?”
“没事。”王林笑道,“我们走吧?”
“好。”沈雪道,“剧场的票,一个上午就全部卖完了!现在都是爆满的。”
对一座拥有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说,一千个座位的演出剧场,每周坐满人并不算稀奇,万分之一的人喜欢这种演出,就能让王林赚到钱,何况还有其它城市的人慕名而来呢!
在这个娱乐活动不是太丰富的时代,广场放映一场电影,都能引起万人空巷,像小百灵剧场的演出,火起来是必然的。
周末的新华书店也是人满为患,很多人席地而坐,捧着书在看,尤其是武侠小说专柜,附近连落脚之地都没有。
王林和沈雪,本来还想找个坐的地方看看书,看到这么多人,只得买了书就出来,还不如坐车里看呢!
“我们去人民公园看书吧?找个亭子,安安静静的,风景好,空气也好。”沈雪建议。
王林看看时间,说道:“先吃午饭?去公园待一个下午。”
“好啊!吃阳春面吧?”
“阳春面吃不腻的吗?”
“面食好消化,不长肉。”沈雪笑道,“还有啊,面条又直又长,身材极好,这是我们的目标。”
“哈哈哈,你以为,真的是吃什么补什么,吃什么像什么吗?”王林道,“谁娶了你倒是好养,每天几碗阳春面就够了。”
和沈雪形成鲜明对照的,就是李文娟了,那个吃货,真的被王林宠坏了,一般人家绝对养不起了。
沈雪展齿笑道:“可是,我费化妆品啊!也不好养呢!”
王林问道:“上次买的用完了吗?”
“没有呢,一套能用几个月。我现在演出少,用得也少,你看我今天,只化了一点淡妆,你不是不喜欢我化浓妆吗?”
“我不是不喜欢你化浓妆,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只不过浓妆艳抹的,没必要,你本就是天然美人,素颜最美,就好比那清汤光面,反而经典。”
沈雪眸子里,有亮光一闪。
两人到无名食堂吃饭的时候,看到付美芳也在。
她一个人在吃面,左手手腕打着绷带。
沈雪呀了一声,问道:“美芳,你手受伤了,不是在家休假吗?怎么又来上班了?”
付美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不用你可怜。”
沈雪道:“我没可怜你,我只是关心你。”
“别假惺惺的了!”付美芳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呢?你是想趁着我手受伤,想夺我的领舞吧?”
沈雪道:“我从来没这么想过,我一直没有参与排练,怎么可能取代你呢?真有人取代你,也应该是从现在参与排练的人里面选啊。”
付美芳一怔,心想沈雪说得在理,不由得脸色微红,说道:“你这一阵怎么都没来上班呢?”
“我在小百灵那边训练,那边的场地更专业。”
“你说的小百灵,是最近很火的那个小百灵艺校吗?”
“是啊。”
付美芳平时不怎么合群,小百灵艺校的事,在歌舞团里早就传遍了,也就她不知道而已。
“我听人说过,小百灵的校长是我们团里的人,就是你?”
“校长是我,但投资人是王林,他才是老板。”
这时,王林买好了餐过来,笑道:“说我什么呢?”
付美芳看了他一眼,有些诧异的道:“你一个机修工,居然开艺校?你是怎么想的?”
“因为喜欢,所以选择。”王林淡淡的说了一声,“谁规定工人就不能爱好艺术了?”
付美芳再次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放下筷子,起身说道:“我吃完了,再见。”
看着她离开,王林轻轻摇头:“这个人真的是太傲娇了。亏了你还把她当朋友,换作我,都懒得理她。”
两人吃过饭,来到人民公园。
公园有个英语角,很多大学生、英语爱好者,都集中在这一块进行交流。
学外语需要一个语境,英语角很好的提供了这个环境。
王林他们本来想到那边亭子上去看书的,结果刚走近,就听到爽朗的英语声。
来这里学英语的,大都是青年学子,旁若无人,大声说着英语,跟另一边那些吊嗓子练戏曲的老年人有得一拼,都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
王林和沈雪相视一笑,自觉的离开。
“去那边山上吧!”沈雪指了指湖边的一个小山头。
“好。”
两人顺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往山坡上走。
已是秋凉天气,沈雪穿了一条能盖住脚踝的秋款碎花长裙,罩了一件白色的针织衫,及腰的长发自然的披垂,穿着小高跟皮鞋,清纯甜美。
上山的时候,她把手伸向王林。
王林握住她的手,两人来到山顶。
这边倒是没人,放眼望去,可以看到湖光街景,街对面是国际大饭店。
两人找了块石头,并排坐下来,各自翻开书来看。
一只小鸟,落在他们面前,跳着脚在找吃的,这鸟或许没发现旁边有人,一直跳到了沈雪脚边。
沈雪觉得小鸟可爱,伸出手去想逗它。
那鸟受到惊吓,扑楞一下翅膀飞走了。
沈雪轻轻碰一下王林,笑道:“好可爱的小鸟!”
王林看着她倾城的容颜,说道:“好可爱的沈雪!”
沈雪瞬间红了脸,羞涩的低下头。
王林看的是一本管理类的书。
沈雪看的是一本言情小说。
沈雪笑道:“王林,这书的故事,挺有意思的,两个父母双亡的姐妹,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姐姐因为怀孕堕胎而死,妹妹怀疑姐姐男友是凶手,就对他实施报复,当她成功的报复了男人之后,才发现是一场误会,于是仇人变成了恋人,悲剧变成了喜剧。”
“啊?”王林道,“这故事也太狗血了吧?这种情节也编得出来?”
“小说嘛,有什么不能编的?故事好看就行了。”
王林看了一下她手里的书,薄薄的一本,作者是岑凯伦,书名《八月樱桃》。
“这是香江那边的作家,现在国内也能买到这种书了吗?”王林笑道,“这种小说里面,是不是都有一些超友谊的描写?”
“什么叫超友谊的描写啊?”沈雪睁着无辜的大眼睛。
“咳,就是男女之间,情啊,爱啊,这一类的描写。”
“嗯,当然有的,有些地方,写得还挺那个的,”沈雪羞涩的笑了笑,俏脸绯红,“你要看吗?”
她吐气如兰,经过用心打扮的面容,精致的让王林心悸。
这时,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个女人的说话声:“别这样,小心被人看到。”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怕什么嘛,这里又没有人。再亲一下好不好?”
“你亲就亲,你手别乱伸啊,痒痒的!”
“……”
王林怕他们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连忙重重的咳了一声,提醒他们这边有人。
那对男女果然受到惊吓,像刚才那只小鸟似的跑远了。
沈雪噗嗤笑道:“还有到这边来谈恋爱的。”
王林道:“这是公园,本就是年轻男女谈恋爱的地方。”
沈雪表情有些异样,身子不太自然的扭了扭。
王林道:“我们也走了吧?太阳偏西了,坐在这里风大,小心冻着你了。”
“嗯。”沈雪起身,抻了抻裙子。
“别动,沈雪!”王林忽道。
“啊?怎么了?”沈雪站住不动。
王林弯腰捡起一根树枝,打掉她背上的一只毛毛虫。
沈雪回头,看到地上那绿绒绒、肥嘟嘟的毛毛虫,吓得尖叫一声,一头扎进王林怀里:“毛毛虫啊!”
王林一手扶着她,一手拿树枝将毛毛虫挑起来。
那只毛毛虫附在树枝上。
王林笑道:“别怕,毛毛虫而已,你看它,多可爱啊!”
沈雪蹙着秀眉,嘟着小嘴道:“毛毛虫不可爱好不好?你别玩了,你把它扔掉远远的,我看了心里发毛。”
她一边说,一边轻轻的跺脚,仿佛毛毛虫还在身上似的,想把它甩掉。
王林哈哈一笑,把毛毛虫扔到了远处的草丛里。
“我看你跳舞时,那样的有力气,没想到还会害怕一只毛毛虫。”
“毛毛虫有毒的,是个女人都怕的啦!感觉好恐怖的。我这衣服不敢穿了。”
“那你脱下来,我俩换着穿。”
沈雪笑道:“你的我能穿,我的你能穿吗?算了,我们走吧。”
王林牵着她的手,慢慢走下山坡。
一丛灌木后面,传来一对青年男女约会的声音。
那绵绵的情话,飘进两人耳朵里,使得年轻人的心,有如湖波荡漾。
“晚上八点半那一场演出,我有个节目,你来看吗?”沈雪问王林。
王林微一沉吟:“好,我有空就来。”
“你来便来,为什么一定要有空?你想来的话,再忙的事,也能放过一边的。”沈雪从来没这样在王林面前撒过娇,或许刚才因为毛毛虫的原故,让王林抱了一下她,她便觉得自己有了在王林面前撒娇的资本。
王林尴尬的笑笑:“好吧,我来。可是,我没票啊。”
“我留了一张票。”沈雪笑道,“回头我给你。我留的是前排最中间的位置。”
王林送她到小百灵,拿了票便离开。
他回到家,发现家里没人,才记起来李文秀回娘家了,她因为不确定是不是怀孕了,想回家问问有过多次怀孕经验的母亲。
李文娟卖服装回来,四下瞧瞧,然后看着坐在沙发上看书的王林:“姐夫,我姐呢?”
“她回家了。”
“这不是她家吗?哦,回娘家了?”
“嗯。你要不要去?”
“我才不去!我妈太偏心了,我刚搬出来,她就把我住的隔间给拆了!我以后都不回那个家了!”
“小孩子话!”
“你看我做不做得到!哼!”
王林道:“我去做饭。”
“王总,你就坐着吧!我来做饭。姐夫,你猜我们今天卖了多少条裤子?”
“既然你要我猜,那肯定是生意很好喽?嗯,一百条?”
“不对。”
“一百五十条?”
“差不多了,148条!怎么样?厉害吧?”
“生意这么好?”
“现在是换季啊!卖的都是秋冬款的厚裤子,牛仔裤特别好卖。现在的年轻人喜欢穿牛仔裤,有些人还故意在裤子上挖几个洞,说这是潮流,香江那边都这么穿!”
“你怎么不穿牛仔裤呢?”
“我不喜欢,我喜欢穿裙子,不过,天气马上就变得很冷了,我心爱的裙子,只能收起来了。”
“其实,冬天也可以穿裙子,有冬裙的,下面穿条厚一点的保暖打底裤,罩一条长长的冬裙,再套一件小棉袄,配一双高筒靴,这样的搭配也很潮流时尚。”
高筒靴是八十年代末才开始流行的,像美国西部牛仔那种复古风格的长筒靴,流行了几十年也没过时。
“咦,姐夫,你说的这身装扮,想想还真的挺不错。你帮我设计一条冬裙好不好?”
“行啊。我看看你的身材。”
“我们这么熟了,你还不知道我身材怎么样嘛?”
“没仔细看过。”
李文娟便站起来,在他面前转圈圈,让他看。
她的身高和她姐差不多,脸上略微带点婴儿肥,肤色更显得白里透红,水灵汪汪的,身材恰恰好,比李文秀稍微丰润一些,更显得腰如约束,屁股也更加挺翘。
李文娟问道:“姐夫,这样看清楚了吗?需不需要我脱了外套给你看?”
王林连忙道:“不用,这样可以了。”
李文娟道:“对了,姐夫,我刚才上楼时,看到张美云了,她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我看啊,她八成是被那个丑八怪给甩了!”
王林蹙眉道:“别管她的事。”
李文娟道:“还是我姐夫好,对我姐一心一意的!姐夫,我去做饭了。”
王林坐着,发了一会儿怔。
李文秀家里没装电话,王林也不知道她今天回不回来。
他在家里坐到八点钟,跟李文娟说了一声,便要出门。
李文娟看着录相带,闻言啊了一声,翘起小嘴道:“姐夫,你不陪我了?我看鬼片呢!”
王林笑道:“我出去一下,十点就回来。你要是害怕,就拿被子裹住看。”
“别走嘛!姐夫!”李文娟拉他的手。
王林哭笑不得:“我出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你先别看鬼片了,你看看电视,等我回来,我再陪你看完。”
“好吧!那你早点回来!我姐怎么还不回来呢?”
王林淡淡的道:“或许,她不回来呢?不管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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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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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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