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逆袭1988完整版>第711章 姐夫,你喜欢我?
  王林为中棉所捐赠五百万人民币,这事算得上是件大事,中棉所的领导十分重视,当天晚上请王林吃饭,为王林接风洗尘。

  在酒宴上,王林并没有看到棉铃。

  邢文定告诉王林说,棉铃是个工作狂人,她从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应酬宴会,别说是王林来了,便是北金来人视察,她也不会来陪席。

  王林呵呵一笑,表示理解,天才总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专业人士就应该沉浸在专业中,不为俗务分心。

  中棉所的同志都很热情,热情的劝酒劝菜。

  王林捐出五百万的巨款,中棉所的人当然要想方设法的把他陪好了。

  在众人的热情劝酒之下,王林不出意外的喝了个酩酊大醉。

  吃过饭后,王林他们被安置到招待所住下。

  王林三人被分别安排在三个不同的单间。

  中棉所附近没有什么好逛的地方,除了试验田,还是试验田。

  王林和李文娟也没有地方可去,晚上就在招待所里看看电视,读读书报。

  外面月色朦胧,田野里全是青蛙在唱歌,

  招待所的条件也很一般,胜在干净整洁。

  李文娟陪着王林坐在椅子上,两个人就在窗户边聊天。

  “姐夫,你说那个棉铃怎么那么厉害?十三岁就能上大学。”

  “人家是天才,没法比的。”

  “真的看不出来。她长得漂亮,人也聪明。姐夫,我跟她比起来是不是得扔掉?”

  “哈哈,为什么要跟别人去比呢?你有你的好。别说你比不上她,我也比不上她。这一点我们得承认。”

  “我看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太普通,一点也不优秀。我要是像棉铃那么优秀,你肯定也会喜欢我了。”李文娟嘟了嘟小嘴。

  王林伸出手来,轻轻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借着七分酒劲说道:“我喜欢你啊!谁说我不喜欢你了。”

  李文娟的双眼,蓦的放亮:“姐夫,你喜欢我?”

  王林道:“你这么可爱,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呢?”

  “那你当初到我家来提亲,干嘛不把我给娶了?”

  “你那时才多大?我能娶你吗?傻瓜。”

  “如果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会娶我吗?”

  “娶啊!傻瓜才不娶!”

  李文娟今天穿着一条粉蓝短裙,她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

  王林醉眼迷离的看着她。

  她微圆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大大的双眼有一种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

  李文娟也喝了些酒,酒的后劲上来了,俏丽的脸蛋泛出迷人的红晕。

  “姐夫!”她低低的轻呼一声。

  不知道哪里传来一阵悠扬低吟的歌声:

  “我愿做一只小羊,坐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此刻,李文娟那粉红的笑脸,真的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她是如此的真实,就在王林的眼前。

  王林的眼神变得恍惚起来,眼前的人似乎变成了李文秀的模样。

  他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抚摸一下这张熟悉的脸。

  不等他的手触碰到她的脸,她便身子一软,一头扑进他的怀里。

  她握住了王林的手,把滚烫的脸紧紧贴在他同样滚烫的手掌心里。

  夏夜的轻风,带着棉林的清香和树木泥土的芬芳,吹过树梢,吹过窗台,吹拂在屋里两人的身上。

  王林醉意浓重,意乱情迷。

  他出来好几天了,本来就很想女人。

  而眼前的女人,分明跟妻子李文秀一模一样。

  他搂住了李文娟。

  李文娟也是醉意沉沉,她抬起头来,张开樱桃小嘴。

  她一口咬住了王林的唇。

  王林体内的洪荒之力,瞬间爆发出来。

  他喃喃的说道:“文秀!文秀!”

  李文娟柔软娇媚的身子,忽然之间僵了一下。

  原来他只是把她当成了姐姐?

  李文娟脸上涌上一股难言的酸楚和无奈。

  她默默的推开王林,然后离开了他的身子。

  躁热的夏天,让两个青年男女也变得无法淡定。

  王林喝的酒比李文娟更多,酒的后劲涌了上来,手脚都不听使唤。

  李文娟本来想一走了之,不管王林了。

  可是,她看着他醉得不省人事的模样,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总不能真的不管他吧?

  他能自己当成姐姐,说明他对姐姐的爱是何等的深?

  李文娟扶起王林,用力抱住他,防止他摔倒。

  她扶着王林来到床边,将他放倒在床上,帮他脱去了鞋子和袜子。

  王林的身子无比的沉重,像是一块千斤重的石头。

  李文娟爬上床,费尽力气,这才将王林的身子拖平,让他躺好了。

  天气已经很炎热,哪怕是在这绿树成阴的郊外,夜晚也不再寒冷。

  李文娟拿过薄被子,盖在王林的肚子上。

  她累了,躺在王林身边,伸出手轻轻抚过他帅气的脸。

  王林忽然伸出手来,握住了她的手。

  李文娟是的手有些婴儿肥,胖乎乎的,摸起来无比的舒爽。

  从小就有人说,李文娟是个富贵命,因为她长得一脸的富贵相,脸和手是有点肉的,但身材又是无比的玲珑美丽。

  李文娟双眼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柔弱似水,她抿嘴一笑,说道:“姐夫,你是不是梦到好吃的了?想咬我的手吃呢?”

  王林紧闭双眼,没有说话,握住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安然入睡。

  李文娟轻轻抽了一下,居然没抽出来。

  这里是安阳,是内地的一个小城市,这里的风气,可不如沿海地方开放。

  而且他们住的又是中棉所的招待所,是国营单位,李文娟不敢在这里太过放肆,更不敢在这边留宿,生怕被人看到,然后说姐夫的坏话。

  在李文娟心里,王林早就是神一样的存,他是个公众人物,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她不想因为自己留在王林房间里,而带给王林不好的影响。

  她等王林睡熟一些,然后再抽出手来。

  李文娟下了床,怔怔的看着熟睡中的王林,芳心里藏着许多许多的心事。

  她关了灯,悄悄的回到了自己房间。

  窗外月明星稀,蛙鸣虫叫。

  李文娟想着刚才和王林那个亲密接触的吻,不由得又羞又臊,又是甜蜜无比。

  这可是她的初吻!

  就这么献给了王林!

  而那个呆子,居然还把她当成姐姐!

  李文娟躺在床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唇。

  谷藥</span>唇上仿佛还残留着王林的味道。

  李文娟想着王林,好不容易才入睡。

  第二天早上,王林一觉醒来,看了看被晨风吹动的窗帘,看着窗外洒进来的晨光,他才明白过来,自己身处何地。

  都说酒醉心里明。

  王林依稀之间记得,自己昨天晚上怀里抱过一个女人?

  不用想,他也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是李文娟,除了她还能有谁呢?

  但他已经记不清楚,是自己搂她入怀的呢?还是她主动投怀送抱?

  然而,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王林坐在床边,提起手来,想给自己一巴掌!

  酒醉误事!

  这下误了大事了!

  那可是自己的小姨子!

  还不知道后面有没有欺负过李文娟?

  不会吧!

  王林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到了。

  如果真的欺负过李文娟,那这事怎么办?

  王林摸出烟来,连着吸了两根。

  这时敲门声响起来。

  王林起身打开房门,看到李文娟俏立在门外。

  她秀发随意的挽了个马尾,完美无暇的脸蛋,白里透着红。

  “姐夫!”李文娟羞涩的喊了一声,“你起床了啊?”

  王林看着她含羞答答的样子,暗叫一声槽糕了!

  看李文娟这模样,好像真的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

  “文娟。”王林招招手,“你进来,姐夫有话问你。”

  “哦。”李文娟走了进来,帮王林把被子铺好了,问道,“姐夫,我们今天还要留在这边吗?”

  王林道:“嗯,中棉所打算给我们举办一个捐款仪式,就在今天上午十点钟举行。当地的媒体记者都会过来报道。”

  “这是好事。你付出了这么多的钱,总要露个脸,让大家认识一下你。”

  “文娟。”王林抓了抓脑门心,一时间不知道怎么问。

  “姐夫,怎么了?”

  “咳!”王林道,“昨天晚上,我们是不是那个了?”

  “是啊!”李文娟本来可以正常面对王林的了,但一听到他这么说,马上又羞得跟什么似的。

  她本就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云英未嫁,正当最美的韶华。

  虽然只是一个吻,但已经带给她太多的感动和想法。

  对李文娟来说,她的初吻,和她的身体一样都是很宝贵的。

  很多女人把自己的吻,看得特别的神圣和重要。

  她可以和你到外面开房,也可以和你恩恩爱爱。

  但她并不一定能和你接吻。

  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但这样的女人并不在少数。

  或许对她们来说,接吻的层次,比恩爱更高?

  就好像古代的女人,不能让男人看到自己的小脚一样。

  每个人总有自己的一些禁忌之地,不愿意让别人进入。

  对李文娟来说,她的吻,就是她的禁忌。

  而她居然已经给了王林。

  对她来说,这个吻,就是她能给予王林最宝贵的东西。

  王林怔了怔:“文娟,这?这?真的发生了?”

  “真的发生了!”李文娟以为他说的是那个吻。

  可不是吻过了?

  不然你还想怎么样?

  王林哪里知道她指的只是这个吻?

  他有些抓狂!

  “文娟!”王林急忙说道,“姐夫不是故意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李文娟扑哧笑道:“能意味着什么?这都是我自愿的。好了,姐夫,我们下去吃早餐了吧?我饿了。”

  王林嘿了一声,心想这事办得!

  “文娟,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有没有采取措施?就是有没有用那个计生套?”

  “计生套?为什么要用计生套?姐夫,你说什么呢?”

  “文娟,这事很重要,你一定要告诉我,昨天晚上,我们到底做了什么事?”

  “就是你喝醉了,我抱着你到床上睡下。”

  “就这?”

  “就这!”

  “我们之间没做过别的了?”

  李文娟咬了咬嘴唇:原来,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她忽然间心如死灰,有些生气的说道:“姐夫,你还想做什么?”

  王林尴尬的笑了笑:“没事就好!姐夫不想做什么!就怕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我是个大人了!”李文娟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我都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是,你的确长大了。你很懂事。你等等我,我去洗漱。”

  王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只要没发生什么就好。

  然而,李文娟却气得不轻。

  她气呼呼的往床上一坐,嘴里轻轻的道:“呆子!呆子!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王林转过身在拿洗漱用具,听到她说个不停,便问道:“文娟,你嘀咕什么呢?”

  “姐夫,我说你快点吧!我真的饿了。”

  “好,很快。”

  两人下楼来到招待所的餐厅,忠叔已经在下面等候他们。

  上午,王林他们在邢文定等人的陪同下,参观了中棉所。

  在这里,王林了解到了更详尽的棉花的历史。

  在棉花传入我国前,我国填充枕褥的是木棉,宋朝以前,我国只有“锦”字没有“棉”字,“棉”字从《宋书》才出现。宋末元初棉花才大量传入我国,据说棉花的传入有海陆两路,泉州的棉花从海路,并很快推广,至于全国的棉花推广迟至明初,是朱元璋强制推广的。

  王林看到了一株株形态各异的野生棉花,也看到了中棉所的同志为我国棉花事业所做出的努力。

  上午十点钟,王林参加了中棉所举办的捐款仪式。

  这个仪式在中棉所的大礼堂举行。

  当王林受邀走进礼堂时,看到黑压压坐了一片人,电视台和报社的媒体记者在讲台前聚集,镁光灯对着王林拍个不停。

  王林没想到有这么大的阵仗,倒是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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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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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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