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订做肯定是来不及了。
王林问了一下售货员,定做的话,最快也要三天时间。
如果只能定做的话,王林肯定也是回申城去做。
李文娟道:“姐夫,我们换一家商场看看吧?花城这么大,我就不信找不出一样的手链来。我姐买给你的那根手链,又不是定制的,也是买的现成的,难道世界上就没有两根相同的手链?”
王林看看时间:“行,再找找看。实在找不到的话,我们回申城再找金铺定做。”
李文娟道:“就算是定做,我们没有样品啊!”
王林道:“这个不难,我记得手链的样式,我可以画个设计图出来。”
李文娟笑道:“对哦!还是姐夫聪明,要不你怎么当老板,我却只能帮你打工呢?”
王林拍拍她的肩膀:“别拍马屁了,走吧!”
忠叔开着车,在天河区一带逛。
这一年,天河城还在城,爱秀广场天河店也在装修中,这些大型购物中心都还没有进入百姓生活。
市民购物还是喜欢去商业百货大楼。
街面上也有单独的金铺。
花城的消费水平本就比较高,本地有钱人也喜欢买金器,所以金铺到处都是。
李文娟看着车窗外面,说道:“哎,姐夫,这里有家金店,我姐的手链,好像就是在这家店的分店买的。”
王林道:“那去看看吧!忠叔,停车。”
忠叔答应一声,靠边停下车子。
这年代靠马路边停车是常态,又是晚上,没有人管。
王林和李文娟走进金铺。
金铺准备下班了,员工们正在盘点一天的营销。
王林他们走进来时,居然都没有人上前接待。
两人也不喊售货员,进来后直接就看手链。
金饰手链款式不多,因为买手链的人比较少,不如项链、耳环、戒指、手镯等物卖得多。
李文秀知道王林不喜欢戴大金镯子,一个大男人戴着金镯子也显得俗气,更不方便伏桉写字工作,所以给他买了条细细的手链,平时戴在手腕上,也可以藏在衣袖里,不很明显。
她要的不是那金器带来的虚荣和装饰,而是要一个和沉雪那表手表同等的地位。
“姐夫!没有!”李文娟失望的道,“这可是同一家店铺的分店也没有!这里只有粗壮的手镯。还有几款女式的手链。”
王林无奈的耸耸肩:“那真的是没办法了!”
这时,李文娟的大哥大响起来。
正是李文秀打来的。
“文娟,你帮姐夫收拾好东西,那条手链他要是不戴在手上的话,你记得收好,别弄丢了!”李文秀说道。
“啊!”李文娟讶了一声,有些慌乱的看向王林。
李文秀道:“怎么了?手链没丢吧?”
李文娟不擅长演戏,也不擅长说谎话,但此刻情急智生,说道:“我还没帮姐夫收拾东西呢!想必是不会丢的吧!我看到他这些天都有戴在手腕上的。”
“那就好。你也不看看几点了?还在玩呢?早点收拾好,早点休息,明天还要赶飞机。”
“姐,我知道啦!我和姐夫在外面逛街,回去就收拾。”
“逛什么呢?年年去那边两趟,还有什么好逛的?”
“姐,我们是来工作的,就今天晚上才有点空闲。”
“好好好,知道你辛苦了,回来煮好菜给你吃。”
“姐,你要不要跟姐夫说话?”
“不用了,反正你们明天就回来了。我就叮嘱一句,行了,我带文文睡去了,你们玩吧!”
“好的,再见。”
李文娟放下电话,扁着嘴对王林道:“完了,姐夫,我姐特意打电话来,说让我收好手链呢!我们一回家,她肯定会问手链在不在的!”
王林也不知道怎么圆这个谎了,只得说道:“算了,直接跟她说丢了吧!”
李文娟道:“姐夫,你说得轻巧,丢了?怎么丢的?在哪丢的?怎么弄丢的?你说你跟美女去爬山丢的?”
王林道:“得了,到时我自有分晓。走吧!”
两人刚转身要离开,金店外面冲进来三个蒙面男人!
王林一看来者不善,连忙拉住李文娟的手,将她护在身后。
“都不许动!抢劫!”领头的是个牛高马大的壮汉,他撩开披在身上的大衣,掏出一把枪来,对着店里的人比划,凶神恶煞的喊道,“所有人都把双手举起来,让我看到你们的手!”
李文娟惊呼一声:“姐夫,抢劫啊!不会是真的吧?”
王林沉声道:“照他的话做,别废话!”
李文娟哦了一声,和王林一起乖乖的高举双手。
高个子来到柜台前,将一个大麻袋扔到柜台上,指着里面的售货员:“把店里所有的金器全部装进这个袋子里!别想着报警,金子是老板的,命可是你自己的!你看是警察来的快,还是我的子弹快!”
几个售货员都有些怔忡。
一个年轻的姑娘眨眨眼睛:“你们是在拍戏吗?”
另外一个胖子劫匪,从一个帆布背包里掏出一把铁锤来,照准玻璃柜就砸:“拍戏?你还想当明星呢?再不把金器装起来,我下一锤就锤你头上!”
几个售货员吓得尖声大叫,这才知道人家玩真的呢!
她们手忙脚乱的拿起袋子,打开柜台,把金器拿出来装进袋子里。
王林和李文娟站在原地不动。
劫匪们只顾着抢金铺,偶尔瞥一眼王林他们,见他们老老实实的,也没有在意。
忠叔就在门口,沉着的看着这一切。
隔着金铺的玻璃门,王林和忠叔对了一个眼神。
忠叔用唇语告诉王林,现在不能报警,如果警察来了,劫匪狗急跳墙,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极端举动来。
王林会意,微微点头。
劫匪们只是求财,拿到金器之后就会离开。
对王林来说,这家店被抢与否,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人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自保。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所以王林才配合劫匪的话。
售货员都被吓懵了,手脚发抖,她们年纪都不大,头一回见着这场面,脚软了,手也不听使唤,好不容易才装完一个柜子的金器,却愣是走不动路了。
“快点!磨磨蹭蹭的!是不是想死?”胖子高举着锤子,对准那个小姑娘就要砸。
“我走不动,我脚动不了。”小姑娘哭了起来,“我尿裤子了。”
劫匪们无心说笑,也没有心情看美女是不是真的尿了裤子,一边留意门外的动静,一边逼迫售货员赶紧装金器。
另一个瘦子很着急,翻身跳进柜台里,从小姑娘手里抢过袋子,指挥她们打开其他柜台的门锁,他亲自来装金器。
通往里间的一扇门打了开来,一个穿西装的青年男人走出来,用纸擦着双手,见到外面这情景,顿时惊骇:“你、你们干什么呢?”
劫匪们没想到里面还有人,那个高个子冲过去,一枪托砸向青年男人。
青年男人转身想跑进里间去,却被砸中了脑袋。
他并没有马上倒地,而是尖叫着往里走。
高个子劫匪下手不容情,又是一枪托砸在对方的脑袋上,又准又狠,下了死手!
鲜血从西装男的头上迸溅四射。
这场面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王林轻咳一声:“你们求财而已,没有必要杀人!抢钱和杀人是两个不同的罪,杀人罪那可严重了!抢劫被抓,顶多就是坐牢,杀人那是要偿命的!想必你们也是走投无路,才来做这勾当,求的是富贵,何必搭上自己的性命呢?”
三个劫匪霍然转头,齐刷刷的盯着王林,他们没想到王林敢在这个时候发声!
“玛的!你活得不耐烦了吧?我先杀了他,下一个就杀了你!又能怎的?”高个子呸了一声,“站好了,别动,动我就崩了你!”
王林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如果我命该断送在你手里,那我反不反抗,你都会杀了我。我是在帮你们!千万别杀人!”
胖子喊道:“大哥,别管那人了,快点装金器,装完了好跑路!船还等着我们呢!”
高个子推着西装男进了里面。
因为门是敞开的,王林站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
看样子,里面是保管室,也是办公室。
高个子拿枪指着西装男,问他保险柜在哪里?
西装男哭着回答说:“没有保险柜,这些金器就放在柜台里锁起来。那些玻璃都是防弹的——”
高个子不信他的话,狠狠打了对方一下,怒道:“当我们是乡下来的没见识是不是?这么多的金器,你们晚上不收起来,存到保险柜里?”
西装男双手抱着头,畏惧的看着高个子:“大哥,就算有保险柜,店里也就这些金器,没有多余的了。”
高个子冷笑道:“不打你,你就不老实!所以,还是有保险柜,是吧?打开来看看!里面要是有一件金器,我就打烂你的头!”
西装男不敢反抗,颤抖着手,拉开一个抽屉。
高个子照着他的手就砸:“谁让你乱动的?想报警是不是?”
西装男哭道:“大哥,是你让我开保险柜的啊!我拿钥匙啊!”
高个子道:“早说!快点!别耍花样!”
西装男拉开了抽屉的同时,脚在地上的一个机关上踩了下去。
王林看到了他的小动作,暗叫一声不好,这家伙报警了!
这一来,肯定会惹恼劫匪!
接下来劫匪会不会杀人灭口?
王林紧张了一手冷汗!
他忽然想到了在白云山上求的那支灵签。
还上上签呢!
到底灵不灵啊?
这劫难,怎么说来就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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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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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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