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交换影后君sola>第 141 章 以前
  第一百四十一章以前

  挂了电话,阮夜笙那一颗心还在砰砰乱跳。

  她站在原地静了好一阵,才勉强平复了心绪,将乱蹦的心按住了。连她自己回过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奚墨只是换了个称呼方式来唤她,她竟然会悸动到这个地步。

  但她真的好喜欢奚墨叫她夜笙。

  只有奚墨这样叫她。

  这种感觉是那样的特别,仿佛就此成为了她们两个人之间的小秘密。

  阮夜笙心想,她得守住这份特别的秘密。

  以后如果万一有熟人也直接叫她夜笙这两个字,她就得用点委婉的办法,让对方改称她为阮阮,这对她而言轻而易举。

  想到这,阮夜笙又有点失笑。还没发生的事情,她居然现在就操心上了,奚墨怕是给她下了蛊,她却还是一头栽下去,心甘情愿。

  因为奚墨在电话里明确提到了,阮夜笙特地系上围巾,戴好手套,将自己裹得严实暖和。外面还在下着冷雨,阮夜笙举着一把伞,沿着庭院里的小径,往隔壁楼走去。

  还没到隔壁楼,远远地她就看见大门口站着一道高挑的身影,在寒冷的雨雾中,那身影显得那样温暖。

  阮夜笙连忙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往那身影所在的位置奔去。

  奚墨站在大门口,瞧见阮夜笙向她跑过来,嘴唇微微动了动,想要向阮夜笙喊一句什么。转念却又觉得自己会不会太操心了点,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略显僵硬地站在那,等着阮夜笙。

  “奚墨。”阮夜笙跑到奚墨面前,说。

  跑了一段路,她微微有了些喘,喘出的白气在她唇边散开,面颊也隐隐泛了点红润。

  奚墨看着她这轻喘的模样,刚才咽下去的那句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下雨地滑,别这样跑,小心摔了。”

  “你说得对。”阮夜笙眼底漾开笑意:“我太开心了,没注意,下回我会记住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奚墨也会这样叮嘱她一些细节了。什么天冷,要戴手套围巾啊,什么路滑的时候别跑步,容易摔着啊,诸如此类的,很有那么几分生活中的琐碎温柔。

  奚墨的目光落在阮夜笙的围巾和手套上,神色也是有点不动声色的高兴的。

  “你看见我,怎么不叫我呢?”阮夜笙的语气里有一种轻逗的意味。

  奚墨:“……”

  过了片刻,奚墨说:“……夜笙。”

  阮夜笙这才满意了。

  她还浸在奚墨终于改变对她的称呼的喜悦中,浑身都被一种难以自拔的酥麻裹着,新鲜感十足,总是想找机会多听奚墨叫她几次。

  更何况,逗木头是那么有趣的一件事,不逗白不逗。

  外面太冷,站在门口也不是个事,阮夜笙收了伞,与奚墨一起走进一楼,将身后的大门关上。

  边往楼上走,阮夜笙边和奚墨说话:“我没想到你会特地到楼下接我。”

  奚墨一时没有吭声,像此时此刻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阮夜笙了解奚墨,知道这木头的确是特地在等她。虽然她经常会因为心底对于奚墨的那种不可告人的感情而忐忑,怕自己因为奚墨如今对她越发好了,而想太多,陷入自作多情的自我怀疑之中,但是这一次她十分笃定,奚墨就是为她下楼来的。

  奚墨迈步走上楼梯:“你是客人,我应该来接你。”

  阮夜笙见她终于找了个理由出来,瞥她一眼:“你还真的是好客呢。”

  奚墨:“……”

  “你今天改了称呼,叫我夜笙。”阮夜笙的笑染在眼角眉梢,就一直没下来过,说:“不过我不改称呼了,我就喜欢叫你奚墨。”

  “唔。”奚墨只是点头。

  她的确也喜欢听阮夜笙叫她奚墨,她从大学听到如今,从阮夜笙嘴里说出的奚墨两字像刻在她骨子里,她早已习惯了。

  大学的时候,阮夜笙总跟在她边上打转,每天她都要听阮夜笙这样叫她很多次,她是有些不耐的。

  阮夜笙和她同班,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那时候阮夜笙早上说奚墨早安,晚上说奚墨晚安,买了好东西也会带到奚墨面前,说什么奚墨你看一看这东西有趣不有趣,奚墨你会不会也想要一个,这个送给你怎么样。

  什么我妈妈终于回家了,带了很多礼物,是她出差当地特有的,外面买不到,奚墨你看看这些礼物照片,里面有你想要的礼物吗。

  奚墨你什么时候去图书馆,我跟你一块去。

  奚墨你想不想去海洋馆看看呢?

  诸如此类。

  大学时的阮夜笙,青春飞扬,浑身都是活力。

  不知不觉,她竟听阮夜笙叫她奚墨,听了这么多年了。

  阮夜笙不知道奚墨此刻起伏的思绪,话语里有点娇嗔的味道,她说:“虽然很多人叫你奚墨,但我叫的,反正和别人都不一样。”

  奚墨心想,的确不一样。

  因为阮夜笙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两人来到三楼。

  隔壁楼每一层的面积也很宽敞,阮夜笙本来还以为三楼有很多个房间,结果看了之后才发现,三楼其实只有一大一小两个房间。

  尤其是大的那间房,实在是有些过于震撼。

  她站在门口,看着里面整齐摆放的一列列架子延伸过去,如同那些厂房仓库里摆放的货架一般。每列架子分了许多层,每一层都摆满了透明收纳箱,收纳箱里全是礼物。能明显看出那些方方正正的礼物盒都被归了类,一些架子上专门叠的是大件,一些架子上叠的是小件,还有一些造型并不规则的礼物盒,也是统一分在一个类别。

  阮夜笙一看到这里面的布局,明白在隔壁这栋楼装修的时候,奚墨一早就将三楼设计成她专门存放礼物和粉丝来信的地方,没有留什么墙壁,直接像仓库似的一通到底。

  目前架子虽多,相对整个房间而言,却只是占据了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空余地。这样敞阔且没有什么阻隔的区域,完全可以供奚墨一直存放下去。

  另外一间房相比礼物房而言,就小得多了,但也远比一般所见的房间要大上不少。里面的布局和礼物房一致,只是那些透明收纳箱里装的都是满满当当的各式信封。

  有了这些透明收纳箱,帮佣只需要定期清理落在收纳箱上的灰尘即可,里面的礼物盒与信封都能得到妥善的封存。

  井井有条地分类,还便于整理打扫,的确很有奚墨的风格。

  也多亏是奚墨的风格,即使礼物和书信数量众多,多花点时间,将那些收纳箱依次打开清点,迟早能找到。

  周文许和几个帮佣还有保安正在里面忙着拆礼物盒,分工很明确,一个架子挨着一个架子地递进,至于已经彻底找过的收纳箱,还会在不显眼的地方做个标注,避免混淆。

  阮夜笙看到这一切,在内心深处感叹起了奚墨的用心。

  或许这里面和奚墨那种近乎强迫症的认真有一定的关系,喜欢什么东西都整齐有序,但更多的还是对他人心血的尊重。

  她虽无法回应那些人,但仍是将那些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手工礼物,还有一字一句亲笔写下的书信仔细收好,给了一个明亮体面的栖身之所,从未让它们蒙尘。

  “如果你的粉丝们知道有这么一整层楼,专门用来存放礼物和书信,他们一定会非常开心。”阮夜笙看着奚墨,轻声道。

  “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也绝不会让他们知道。”奚墨却很理智:“如果她们知道了,往后只会越发狂热地送我礼物,给我写信,这种狂热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宝贵,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适当的送礼和写信是维持感情的温柔纽带,让人觉得温暖,但如果在一个人身上投入过于狂热的感情寄托,是很不妥当的。”

  粉丝们的狂热可以成就一个明星,但它是一把双刃剑,狂热多了,就变成锋利的刀刃与沉重的负担。

  奚墨身在顶流,必然深有体会,所以她总是和粉丝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她对粉丝很好,但从不媚粉。如果她的粉丝们做出什么不恰当的行为,造成了一定影响,她必定会出来发声制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说她并不想看到那些现象。

  饭圈是一个巨大的染缸,里面什么都有,不可能每个粉丝都能理解她的用心,甚至许多人还会曲解,觉得奚墨为什么会在一些事情上那样不近人情。这些粉丝觉得委屈,自己为了奚墨冲锋陷阵,帮她掐对家,奚墨为什么不感激她们的热血,反倒要说他们那样做是不对的,渐渐的,因为这样而粉转黑的人也大有人在。

  粉丝基数越大,掐架不理智的粉丝自然也越多,那样的数量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像奚墨那样的粉丝体量,就算百分之八十是理智粉,剩下百分之二十肆虐出去,也能让人心惊胆战。

  奚墨只是一个人,她防不住她的那部分粉丝在外搅弄,但她认为她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说自己该说的话。

  也多亏了她在这方面的坚持,她粉丝里的大部分还是能明白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些饭圈里的腥风血雨。

  “我同意你的观点。”阮夜笙笑道:“粉丝们的爱意如漂流瓶一样,随缘分漂流到你的手中,你每一个都很珍惜。但你并不想去引导这种缘分,如果引导了,狂热的爱意会引发洪水海啸,将之前的温暖摧毁殆尽,到时候那些可爱的漂流瓶反倒收不到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奚墨看着阮夜笙,轻轻点头。

  阮夜笙总是懂她的。

  周文许听到她们说话,过来向阮夜笙打招呼,说:“阮小姐,你放心,我们会把三楼的礼物和信逐渐清点,只要你的礼物和信在这里,一定能找出来的。”

  “谢谢二先生。”阮夜笙笑道。

  周文许说声不客气,继续忙活去了。

  阮夜笙问奚墨:“我没有告诉你我送的都是什么礼物,你让他们一件一件拆开地找,能区分得出我的礼物吗?”

  “周文许说了,你当初送的礼物里面都做了记号的。”奚墨说:“只要找到标记,就能找到礼物。”

  “你都没看,怎么知道是什么标记?”

  奚墨垂了垂眼,道:“我知道你会用什么标记,你在大学的时候,经常用那个标记,所以我在想你说我只要打开礼物,看到那个标记,就知道是你送的,那应该就是那个标记了。毕竟那个标记是我跟你一块设计的,你说以后要成为你的标志。”

  阮夜笙眼中满是惊喜。

  不光是因为奚墨的聪明。

  更是因为,奚墨至今还记得这些。

  记得她们两曾一起设计的那个标记。

  奚墨说着,将手机里一张照片打开,拿给阮夜笙看:“是这个标记对吗?中午的时候我在白纸上画出来了,然后拿给周文许他们看,让他们在找礼物的时候注意这个标记,如果出现带这种标记的礼物或者礼物盒,就取出来。”

  “对。”阮夜笙仔细看着这张照片里的图案,心绪难以平静。

  奚墨竟然记得这样清楚。

  那图案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错漏。

  “我还以为你都忘了呢。”阮夜笙抬起眸,视线落在奚墨脸上,轻声说。

  “我记性好。”奚墨将手机收起来:“再说毕竟这个图案设计里一半是我的构想,我当然会记得。”

  “当初我找你帮忙想图案的的时候,你还百般不情愿呢。”阮夜笙笑道。

  奚墨:“……”

  沉默了片刻,奚墨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一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白天还有一更,记得来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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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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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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