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还在炒作,越炒越热,这边眼看着剧组定下的开机日子到了,颜听欢和奚墨两人前往横店。
失去了公司保护,就只有颜听欢这么个看起来还不甚靠谱的经纪人,十分凄凉。没有前呼后拥的专车接送,保镖在侧,没有媒体闪光灯,更没有狂热粉丝团热情的接机,奚墨的心里是崩溃的。以前媒体粉丝的狂追堵截的确为她带来了很多麻烦,如今一下全没了,她至今还不能够完全适应这种对比出来的凄凉。
天气热,颜听欢兴致勃勃地买了两罐冰啤,递给奚墨一罐。横店影视城很大,颜听欢扯着奚墨在那转悠,顶着那么大个太阳,这看看,那瞧瞧,奚墨气得快要中暑。
心里不高兴,脸上情绪可不能真摆上来,阮夜笙和颜听欢是好朋友,在奚墨看来是一丘之貉,既然都是貉了,貉哪能真对貉生气,奚墨认为这不符合阮夜笙的性格定位。虽然她很想抛掉矜持掐死颜听欢,却还是凑合喝了口啤酒,面上做戏道:“听欢,天这么热别转了,我说你到底知道剧组酒店在哪吗?”
她来过横店无数次,每次都是脚不沾地被专车接走,以前哪里需要操心这些。不过也是奇了怪了,手机上的导航地图检索不到这个酒店具体的位置,出租车居然也说没听过,也不知道林启堂安排了个什么鬼旮旯,光靠剧组工作人员电话描述的标志建筑,下出租车时应该到附近了,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到。
颜听欢回答得没心没肺的,耸肩:“我还真不知道,我对横店又不熟。”
奚墨:“……”
她不耐暑热,只感觉太阳穴跳个不停,随时都可能晕倒:“那你还一副在前头领路的模样扯着我,我以为你比我清楚。”
颜听欢说:“我觉得这挺有意思的,就多玩玩,当做旅游了。怎么,原来阮阮你不喜欢啊?不喜欢你要跟我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呢?”
奚墨:“……”
你这算哪门子经纪人!
你这简直就是折腾人!
颜听欢笑眯眯地搂了她的肩:“没事儿,我们一路问过去就是了,就一个酒店,还怕找不到。”
天热得厉害,汗黏糊糊的,奚墨心说起开,不动声色挪了身:“剧组那边就不知道来个人接一下?”
颜听欢努努嘴:“我为你争取过了啊,但是林导那边说太忙人手安排不过来,让我们自己去。剧组那边的人估计都去接那些咖去了吧,毕竟这次咖太多,哪能轮到咱们这俩小虾米。”
奚墨垂眸暗想,的确也是,她顶着阮夜笙的脸,现在根本不算什么,能进组还是借着奚墨这个名头玩了些手段,说好笑点就是自己抱着自己大腿上去的,为了以后在剧组能顺顺利利的,她得认清现实,多多忍耐。想到这,顿时也释然了许多,不动声色地往前走,礼貌地问了几个路人,得知这家酒店是新开的,的确是有许多人还不清楚,电子地图数据也没来得及更新,这才查不到。
奚墨问到了去酒店的详细路线,累死累活地终于到达目的地,就见冯唐唐一早在大厅等着,见了她们赶紧迎上去。
“阮阮!”冯唐唐开心地给了奚墨一个又大又甜的拥抱。
奚墨本来就厌恶与别人的肢体接触,现在全身是汗,暑热带来的呕吐感翻来涌去的,自然更加不舒服,又不好伤了这块糖的心,硬着头皮跟她抱了抱,心里要炸了。
阮夜笙,你这是造的什么孽!
“糖糖你怎么在这?”奚墨有点奇怪:“这个时候你应该跟着你‘奚姐’才对吧?”
冯唐唐是自己的助理,现在就是跟在阮夜笙身边才算正常。
“奚姐就住在这啊。”冯唐唐笑道:“我们都在这。接了听欢电话知道你们就要来剧组酒店,左右现在没事,就想在这等等,看能不能等到你们,还真等到了。”
奚墨听了,微皱了下眉。
以前自己拍戏的时候,从来不会跟剧组在同一个酒店,剧组人多又杂,出于某些原因,她都是让路清明给自己另外挑酒店。因为她是一线大咖,分量自然是非常重的,如果的确想分开住,剧组往往会给予特别的照顾,很多一线大咖都这样。其他很多演员就不能挑了,为了方便剧组人员之间更好更快速地安排和调动,保证拍摄进度和质量,绝大部分成员都得住在同一个酒店。蜀南文学
依照路清明的性格,根本不用提醒,就会按照奚墨以前习惯,妥帖地办好包括酒店安排的所有一切。
现在却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所以是阮夜笙这女人决定住过来的?硬是要求,路清明倒也会同意。
“你奚姐以前好像从来不住剧组酒店的吧?”说到这,奚墨感觉到什么,侧过了脸。
大厅那边款款走来一个女人,长直发清汤挂面地垂了,身高腿长,穿条端庄的定制长裙子,高跟细脚伶仃的,姿容,气质,哪方面都难以挑出什么瑕疵,随便往那一站就是一个钻石发光体,熠熠闪耀得夺人眼眸。
奚墨:“……”
看见自己这张脸,自己这副熟悉的身子朝自己这个方向靠过来,此情此景说不出的诡异,她这些天修炼出来的“好脾气”演技,差点就又瞬间破功了。
阮夜笙旁边除了跟着路清明,还有一名身材高大的陌生男子,面容冷峻,站在那如同一尊黑面神。
这时候有人走过来,路清明停下来跟来人说话,大概是在商量什么。
见状,阮夜笙也在旁边停下了,扭头看向奚墨,跟着眯了眯眼,勾着眼角朝奚墨微微一笑。
奚墨:“……”
这女人顶着自己的皮囊,没人在旁边看着,竟然敢这么骚,自己这回真是名节不保。
多少个日夜里,她都暗自催眠自己接受身体互换的现状,结果到了现在,还是过不了这个槛。
倒是想不到阮夜笙居然看起来还挺享受。
奚墨再度扭过脸,只当做没见到她。
冯唐唐不明所以,还在那继续说:“其实我也觉得奇怪呢,奚姐居然愿意住剧组安排的酒店,听说还是她主动提出的。”
“是么?”奚墨扯着嘴角冷笑。
“是啊,是啊。”冯唐唐是块没有心机的糖,哪里会想到这里面有什么玄机,说:“不过管它呢,我想到能和阮阮你们住同一个酒店,我就开心。”
颜听欢笑道:“糖糖在几楼,我们在0825房,晚上没事下来斗地主呀。”
“好啊好啊,我在1219。”冯唐唐忙点头。
“冯唐唐。”冷艳的女人声音响起来。
奚墨青筋都要起来了,这女人拿着自己的皮囊和声音装腔作势,骗得过别人,自己倒是能清清楚楚听到她这故作冰冷的声音里那一股子高高兴兴的意味。
冯唐唐被叫得一炸,连忙回过头。
阮夜笙站在那,表情很淡,朝她招了下手。
冯唐唐显然很不舍,但看情形也没办法,跟奚墨说声先走了,晚上再玩,就跟小柯基颠着小短腿,屁颠屁颠地朝她心目中的“奚姐”奔过去了,阮夜笙似乎是不咸不淡地交待了她一点事,她忙不迭地点头。
路清明谈完了事,迈开步子往里走,那个陌生男人与冯唐唐跟在后面。阮夜笙正正经经拧了腰,转个身,临了抬起脸看着奚墨,眼波一番流转,含起笑来刚好能让奚墨看到,奚墨一阵恶寒,不知道这风骚怪在打什么算盘,跟着就见阮夜笙面上的笑意转纵即逝,冷着脸,端着一副高的不得了的架子走了。
奚墨:“……”
她这是向我示威么!
我以前难道真是这样走路的么!
学得一点都不像!让她好好扮演我,结果演员的自我修养让狗吃了!
抱着手臂,奚墨故作不屑地说:“这个‘奚墨’怎么回事,以前好像不是这样走路的吧,装模作样的,她最近脑子坏了?”
颜听欢咦了一声:“没有吧?按我的了解,奚墨不就是一贯走路这样高贵冷艳么?”
奚墨:“……”
颜听欢看着她的眼睛,眯着眼笑得意味深长:“反正走路的时候又没个镜子在旁边,架子都顶天上去了,奚墨不知道自己那样也正常呢。阮阮,我们不学她,我们得学好。”
奚墨:“……”
“我估计是快中暑了,先回房睡一觉。”奚墨只觉得脑仁疼,决定躲开颜听欢这个瘟神。
按照她的推测,颜听欢晚上叫了冯唐唐下来玩,这两人凑热闹不嫌事大,最喜欢折腾她,百分之两百会选在她的房间,到时候她又不好推却,必然会不得安生,不若现在就提前去睡个觉做准备,到时也好从容应对。
“真中暑了?”颜听欢看了看奚墨的脸,只见她表情严肃,脸颊略带了几分红润,倒是有点像喝醉了,语气不由得认真了许多。
“这还能有假?”奚墨瞥她一眼,晃着有点虚浮的步子去坐电梯,摆摆手道:“走了,你随便逛,别去大太阳底下,不然跟我一样。还有晚上不要叫我吃饭,想睡。”
颜听欢没跟上去,在后面看着奚墨离开,咂摸了下嘴,表情似乎有些五味杂陈。
除了阮夜笙和奚墨自己,也只有她知道这两人身体互换的大秘密,她玩心重,觉得奚墨这么个大明星突然遇到这种事,实在有趣,有时便会忍不住作弄一把。今天她多领着奚墨兜了几圈,倒是没料到奚墨真的中暑了,且中暑却依然并没有真的发脾气,只是一路忍着过来,中暑的滋味颜听欢也不是没尝过,着实难受,体质差点的还能要人命。
以前看八卦黑料说奚墨和她在公众面前表现的那副女神范不一样,私底下其实脾气很差很难伺候,跟娘娘似的,这些天相处下来,即使她知道奚墨是在扮演阮夜笙,必然是有伪装的成分在里面,但是如果脾气真的如圈子里有些人传的那样过分,却根本是做不到现在这样子的。
忍耐可是世上最难受的事情,如钝刀凌迟皮肉,苦不堪言,多少人就是因为不能忍而把自己和别人推向麻烦的深渊。
既然一个人可以做到在外百般容忍,顾全大局从不出格,又怎么可能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难伺候。
想到这,颜听欢蓦地觉得有点没滋没味的,她走到附近药房买了点中暑的药,上楼去敲奚墨的门,磨蹭了一会奚墨才眯缝着眼出来开门,头发衣着都很整齐。在外人面前,她的确是十分重视自己的形象,拾掇讲究,这似乎是一种从小就培养出来的家教涵养,不管现在状态差到什么地步,仪容都要端庄,不可失礼于人。
“怎么了?”脑子里混混沌沌的,奚墨一时忘记了自己阮夜笙的身份,语气淡淡的。
颜听欢把中暑药地给她:“阮阮,吃了再睡吧。”
奚墨有点吃惊。她不知道颜听欢早已对自己的真实身份了如指掌,将药接过来,顿时觉得颜听欢这人虽然挺不靠谱,又爱折腾人,不过对阮夜笙倒的确是真的关心,不愧是狐朋狗友,便决定暂时原谅她几分钟。
颜听欢又说:“刚才接了通知,剧组今晚上开宴,你这样就别去了,我帮你跟林导说下,请个假。”
奚墨蹙眉:“今晚?不是要明晚么?”
“安排临时变动,改时间了。”
奚墨没说话。
剧组开机之前都必然会聚在一起吃个饭。后面就是长时间的拍摄工作,到时剧组人员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团队合作至关重要,成员之间的磨合程度很大程度影响着剧组的拍摄进度。中国人喜欢在饭桌上联络感情,吃一口,干一杯,天南地北侃大山,感情很快就建立了。从各大演员,到各幕后工作人员,许多可能是第一次合作还不相熟,今天晚上剧组开宴,正是为了在开机前先熟悉熟悉,以便后续工作能更好地展开。
由此可见开宴是多么重要的一环,不管是从参与态度上,还是实际意义上,都不可或缺。以前奚墨每次都会参加,她虽然生性冷淡倨傲,在剧组里却的确是很敬业,以前合作的剧组工作人员普遍都对她印象很好。
奚墨摇头道:“晚上我会去的。”
颜听欢想劝她:“我看你现在状态也不大对,到时候如果要喝酒怎么办?你现在充其量算个新人,到时硬要你喝,恐怕也不好拒绝。”
“没事,我知道分寸。这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部戏,很重要,得给别人留下个好印象,也方便后续在剧组的工作,如果不去,别人还以为我怎么样呢,影响不好。”她套着阮夜笙的身体,倒是越来越能站在阮夜笙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纵然她对阮夜笙有意见,维护好阮夜笙的形象却也是基本原则。如果阮夜笙真的如冯唐唐所说,那么渴望和喜欢演戏,一定也会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
不知道为什么,她想为她开个好头。也许她本身敬业,对这件事便颇有感触。
“行吧。”颜听欢没辙了,她听阮夜笙说过奚墨有时候很固执,一旦做了决定就很难更改,现在果不其然,也只好随她:“你先睡一觉,开宴前我打你电话。”
奚墨疲惫地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拿着药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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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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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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