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俪君似乎心有灵犀,转过头看向这边。
她看到了王林,俏丽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朝着王林用力的挥舞双手。
王林和她相视一笑。
因为演出还在继续,两人只是打了声招呼,各自坐着没动。
演出结束,全场掌声雷动,王林他们却没有鼓掌。
邓俪君满面春风的走了过来,先是伸出手,继而张开双臂,和王林拥抱在一起。
“王林,你们怎么来了?”邓俪君高兴的问。
王林笑道:“我们来旅游,听佳欣说你在这边,可惜一直没有联系上你。没想到却在这里相遇。”
邓俪君道:“这说明我们是有缘的人,太平洋也隔不断我们的缘分!”
王林哈哈一笑。
邓俪君在王林脸上亲了一口,这才松开他,和李文秀等人见礼。
“邓姐!”李文秀笑道,“你哪天回去?”
邓俪君道:“我还有三天就回国了。我在这边的活动,还差最后一个行程,明天晚上,我会在纽约参加一個演出,我会上台唱几首歌。”
李文秀道:“没想到你在米国也很有知名度。”
王林道:“文秀,你不知道吧?邓姐还在米国留过学。”
李文秀道:“是吗?在哪里读的书?”
王林道:“南加利福尼亚大学,邓姐,是吧?”
邓俪君道:“是的,你太了解我的过去了吧?”
王林道:“我还知道你留学那会儿,很喜欢看橄榄球比赛。1980年,你在米国的三个城市开了演唱会,风靡纽约、三藩市、洛杉矶,你也是第一个在赌城开演唱会的华人。”
邓俪君笑道:“看来,我的事情,就没有你不知道的了?”
王林道:“差不多吧!”
邓俪君眉眼中含着笑意:“文秀,我要借你的王林用一天,你舍得吗?”
李文秀哪里知道她和王林之间的关系?当即大大方方的笑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有什么事情要他去做,只管吩咐就行了。”
王林看了邓俪君一眼,两人相视一笑。
邓俪君和她的朋友告别,和王林离开。
她的语言天分极高,会国语、粤语、英语、日语、马来语、台湾话、鲁地方言,所以她的音乐作品中有各种语言,也是她的歌曲如此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世人只看到明星人前的风光,却不知道他们在背后付出的努力。
邓俪君可爱的地方,在于她是那么的坦诚,又是那么的随和,她的成功之处就是不摆架子,永远给观众留下亲切的印象。人如其歌,歌也如其人,歌和人都一样亲切可爱、甜蜜感人。
相信国语歌坛中很少有类似这样的演唱者。
曾经有记者好奇的问:在音乐中心看你唱《梅花》时,你流著眼泪,你真的哭了,是吗?
邓俪君回答说:是的,我很感动,梅花这首歌,我每次唱到第二段时,我总是要观众和我一起唱,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出来,总之,我很感动。
这天晚上,王林和邓俪君离开了百老汇。
邓俪君下榻在第五大道的瑰丽酒店。
瑰丽酒店于1930年开业,是曼哈顿上东区的地标,距离中央公园仅一个街区之遥。被誉为总统行宫、接待过无数名流。纽约瑰丽酒店绝对称的上是迄今为止,邂逅明星最多的酒店之一。坐落在时尚的麦迪逊大街,周边还环绕着大都会、古根海姆等著名艺术博物馆,它仿佛生来代表的就是瑰丽的精髓、曼哈顿的明珠。
邓俪君是个大明星,下榻在这里名副其实。
两人刚回到酒店房间,邓俪君便抱住了王林。
“想死姐姐了!这么久不来看我!”邓俪君托着王林的下巴,嫣然笑道,“你可知道,我把你借用过来,是要做什么吗?”
王林笑道:“总不至于当牛做马吧?”
邓俪君微微撇着头,带着一丝得意的笑道:“你说对了,我就是要让你当牛做马!当我的牛郎!”
她的美很亲切很有亲和力,不带有任何侵略性,一颦一笑都散发着自然的魅力。而更美的是她温柔清亮的嗓音,甜而不腻的音色,圆润、细腻而不失韧性。
只是听她说话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何况她还在王林面前巧笑倩兮呢!
王林抱着她,一边吻一边往里面走。
忽然,里面传来一个声音:“邓姐,你回来了。”
王林吓了一跳。
邓俪君却没有松开他,而是一边和他接吻,一边朝那个说话的人挥了挥手。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王林以前在香江见过她,好像是邓俪君的一个助理。
女子抿嘴笑笑,朝王林点了点头,然后退了出去。
邓俪君道:“不用管她,她不会说出去的。”
王林道:“她是你从宝岛带来的人吧?”
“是的。”邓俪君道,“春宵一刻值千金,你非得谈论她吗?你要是喜欢她,我叫她进来陪你好了。”
王林失笑道:“除非你也留下。”
邓俪君俏皮的一笑:“好啊,我这就去喊她。”
王林一把拉住她,笑道:“开玩笑的!莪只是在想,她不会是潜伏在你身边的卧底吧?”
“卧底?什么样的卧底?我一个唱歌的,谁还要监视我不成?”
“那可难说了。但愿不是吧!”
邓俪君蹙着秀眉想了想,说道:“你是说当局?”
王林道:“原来你很懂!看来你也很老练。”
邓俪君笑道:“我这不算是老练吧?我年纪也不小了呢!不过你不用担心她,我信得过她才带她在身边的。”
王林道:“嗯,是我多虑了。”
邓俪君捧着他的脸:“来吧!别浪费时间了!我只问文秀借了你一天的时间,不停歇的话,也只有二十四个小时呢!”
“……”
有人说邓俪君不够惊艳,其实有了她那样的气质、体态,以及才华,这种美已经是七八分了,而在大部分人的眼中,邓俪君还是很美的,圆脸圆眼,额头饱满,显得柔和古典,有着传统东方的美感。
现代美人长相大多是千篇一律的,反而失去了那份美感,如果气质上突出,那自然颜值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气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的沉静与从容,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底蕴,一种是体态的端庄与优雅,体现为身形和仪态。相对而言,后者更为直观,对大多数身材、颜值都普通的女性来说尤其重要。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在邓俪君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很多人说她不够惊艳,但气质却少有人敌,无论是年轻时的意气风发还是中年时的沉稳从容,她的体态都是如此的优秀,身姿挺拔、脖颈纤长,优雅端庄。可见,容颜会随着岁月流逝,而体态美更会让美人长青。
邓姐的美,是圆润美,小圆脸看起来可爱之极,她身材的亮点在腰臀和头肩。
摇曳生姿的高挑身形和落落大方的仪态,即便站在林宇直旁边也不输。首先,从身形上看,邓姐不是现代所追求的骨感美,而是肉感美,身材圆润匀称,该有肉的地方有肉,该瘦的地方偏瘦,这点到了中年也一直保持。
她的手臂、肩膀的位置就很明显是圆润的,但不会过分,身条盘顺,头肩比也很标准,体现为肩峰宽是脸宽的两倍,穿高领旗袍也留有余量。而腰部,从年轻到中年都是纤细的,腰臀差对比明显,整体身姿十分有韵味,尤其是穿上旗袍的她把优雅两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王林太喜欢这种身材的女人了!
手感真的是一流!
邓姐的仪态也是从小培养而成,她小时候就练过黄梅戏,把身段体态练得极妙。
她优雅灵动,尤其在舞台上简直熠熠生辉。很少看到有人在台上能做到又古朴,又现代,又活泼,又稳重,又随意,又考究。
在台上时,她是王林的偶像。
而在台下时,她又是王林怀里娇俏可人的小姐姐。
邓俪君说了,她只借了王林24个小时,所以她一刻也不想浪费。
两个人一直玩到筋疲力尽,相拥而眠。
第二天他俩没有出过房门。
玩累了便睡,睡醒了再玩。
只因相见难,任君恣意怜。
这天傍晚,王林捧着她的脸,温声说道:“你今天晚上不是还要参加一个演出吗?你还能唱不?”
“嗯?”邓俪君道,“没事的,唱不了我就不上台了。”
“我叫酒店服务,吃点东西再去。”
“好!”邓俪君抱住他不撒手。
王林起床打电话叫餐。
邓俪君像一个小姑娘似的,粘在他身上不松手。
王林打电话时,她就从后面环抱着他,把头贴在他身上。
就连刷牙洗脸,两个人也要一起。
果然是一分钟她都不想浪费呢!
吃过饭后,王林这才联系李文秀他们。
演出就在百老汇的哈德森剧院。
百老汇也并非一直繁荣,在过去长达几十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这些古老的剧院,一直都是经营惨淡,一度被改为电影院,还做过酒吧和会议中心。
今天晚上租下哈德森剧院的人是一个米国本土的大明星。蜀南文学
当初邓俪君在米国留学和开演唱会的时候,得到过此人的一些帮助。
现在他要开演唱会,便邀请了邓俪君前来助阵。
对于一个已届中年的歌手,再想靠演唱会捞金,除非他有极为过硬的底气。
在王林看来,这个米国歌手肯定没有邓俪君有名,现场来的观众,有一半是东方面孔,由此可见,来捧邓俪君场的人比较多。
王林他们走进剧场,在前排落座。
李文秀悄声问道:“邓姐找你做什么事呢?一天都联系不上你。”
王林笑道:“唉,别提了,她把我当牛做马呢!”
李文秀抿嘴笑道:“真的啊?还让你干粗活了?”
王林道:“可不,全是力气活!”
李文秀握住他的手:“让你受委屈了。怎么不请别人干呢?”
王林道:“有些事,别人干不了,只有我能干。”
他怕妻子盘根究底,便指了指台上:“开始了。”
那个米国男歌手是个摇滚歌手,又唱又跳的,十分热闹。
但唱的歌,那就十分勉强了。
做为演唱会的嘉宾,邓俪君一直到最后十分钟才出场。
她一出场,全场的气氛整个就不一样了。
不需要有人带动,所有人都自发的鼓掌叫好。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所有的观众都是冲着邓俪君来的,顺带看了一下米国歌手的演出。
邓俪君只演唱两首歌。
歌声一完,全场掌声雷动。
“ENCORE!ENCORE!”观众们很有节奏的大声喊叫。
安可的意思,就是再来一个!
音乐会或其他演出结束时加演的节目,观众喊的再演一个。
邓俪君听着全场不断的喊着:“安可!”
盛情难却,只得加唱了一首。
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养身养嗓,很少参加节目或者演出。
除非是像这样的要还人情的演出,她不得不参加。
又唱完了一曲,全场再次响起:“安可!安可!”
邓俪君的嗓子一直还没有完全好,她满面含笑的谢谢大家,说以后有机会再唱。
但所有人都没有离开,一直有节奏的喊:“安可!安可!”
观众们的热情和喜爱,感动了邓俪君,她答应再唱一首。
偌大的剧场,上中下几层楼的观众都在鼓掌。
唱完以后,记者们直接冲上台,围住了邓俪君,一定要进行现场采访。
谈到年纪时,记者不免要谈到婚姻大事,便问起她的男朋友来。
邓俪君望了记者一眼,又看了台下坐着的王林一眼,摇着头说:还没有。
在这种公开场合,她当然不能说出真相来。
记者明知道邓俪君从不撒谎,却故意问她一句:谁相信呢,这么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怎会没有男朋友呢?很难信呀!
邓俪君道:我没骗你呀,真的没有。
她回答得很诚恳,样子很像受尽委屈的孩子。
记者道:这可能是你择友的要求太高了,或者太严了吧?
邓俪君微微的一笑说:没有呀!
记者道:请问你选择男朋友的条件应该是什么?你可以说说吗?说给观众听听,或者,歌迷也可以替你找找。
邓俪君笑了出声:哈!有很感动的事,你要听吗?
记者:当然听,快说!
邓俪君:上一回我在米国开演唱会,碰见很多使我感动的事,当我在纽约演唱时,有位老太太递给我一张字条,说要介绍儿子和我认识,在洛杉矶音乐中心演唱时,也有类似的情形。
记者觉得很有意思继续追问:你有问她们的儿子长得怎样,做哪行的吗?
邓俪君道:怎好意思开口呢?不过,她们倒是先开口的,有的是说学医,有的说是学建筑的……我只是说谢谢你的好意,你说感不感动?
记者道:有个医生丈夫,照顾照顾身体,也是好的,你喜欢医生吗?
邓丽君斩钉截铁得说:其实学哪一行的倒是没关系,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他必须是个华人。
记者道:那么,次重要的条件是甚么,要不要他也会唱歌?
邓丽君道:不会唱歌没关系,他喜欢听我唱歌就行啦。当然,彼此谈得来也很重要的呀。
她一边说,一边再次含情脉脉的看向王林所在的方向。
她多么想高傲的向全世界宣布:我有男朋友!我的男朋友就在现场!
邓俪君忽然心血来潮,开了口,说道:“对不起,我刚才说错了,其实我有一个男朋友,他就在现场!”
全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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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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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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