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逆袭1988王林>第1142章 马场惊魂
  周末,王林带着一家人,以及众多朋友,前往马场。

  这是王林为儿子开设的马场。

  一大早,朝霞初现,王林他们的车队,就抵达了马场。

  清新的味道从远处传来,这是山岭、树木、青草的味道。

  “哇!好漂亮!”王文靠在车窗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外面,忽然间喊了一声。

  李文秀抱着儿子,微微一笑:“文文,那就是我们的马场!是爸爸为你专门建造的马场哦!你喜不喜欢?”

  “喜欢!”王文扑向父亲。

  王林接过儿子,哈哈笑道:“真乖!”

  王文亲了爸爸的脸一下:“谢谢爸爸!”

  “文文真懂事!”王林吻了吻儿子的额头。

  车队开到了马场。

  这是私人马场,也就不存在什么开业庆典之类的。

  所谓的开业,就是过来骑一场马。

  王林他们一下车就奔向骑马场。

  因为现在生活中和马亲密接触的机会少得可怜,几乎为零。所以大家都有些期待,也有些兴奋。

  王林他们虽然在香江骑过几回马,但毕竟不算多,何况这是自己的马场,他们也怀着异样激动的心情。

  马场的工作人员全部到齐,迎接老板一行人。

  “王总好!王总夫人好!小少爷好。”管理层是王林从香江请过来的,内地也没有这方面的人才,他们对王林一家人的称呼,还是采用香江那一套。

  做为私人马场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薪酬极高,比在香江工作时还要高出一倍。

  老板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他们对老板自然恭敬。

  本来说好了,上个周末,王林他们就要来骑马的。

  但后来马场因为有一块草坪出了点事,需要更换,所以王林他们推迟了一周才来。

  马场的草坪很有讲究,和高尔夫球场的草地一样严苛。

  在马场种植绿色草坪不但可以让环境更加优美,而且能有效的抑制住赛马所产生的尘土。而且骑手们骑在马上,踏着青草,在白云下疾驰而过,是多么的潇洒。

  所以,马场的草坪选择的品种一定要具有耐踩踏,复原能力强,耐旱的种类,例如矮生百慕大,高羊茅,狗牙根,马尼拉等。

  之前采购的那批草坪忽然间坏死了一大片,只得重新铺设。

  王林和马场的工作人员都比较熟了,和他们一一握手打招呼,然后说道:“我们先看看马吧!”

  “好的,王总,这边请。”工作人员在前引路。

  骑马场有八匹大马和四匹小马,还有两匹驴子。

  工作人员牵过来两匹健壮有力,又高又壮的大马。

  王林摸摸左边的这匹马,此马又高又大,四条腿又细又长,毛色发亮,全身黑黝黝的,脖子上的鬃毛仿佛在站立着,一看就知道它性情暴烈,善于奔跑。

  工作人员道:“王总,这马还没有名字,请你取个名字吧?”

  王林道:“我看这马肯定跑得快,就叫它追风好了!”

  李文秀看中的那匹白马,嫣然笑道:“我的就叫闪电!”

  王林笑道:“好啊,闪电比追风跑得更快!”

  李文秀道:“我挺喜欢这匹白马的。”

  “王总,这是我们马场最好的两匹马,请王总和夫人试骑吧!”

  王林看向李文秀。

  李文秀笑道:“那就骑呗!”

  马背上已经套好了马鞍。

  王林等人都去换衣服,穿上了专业的马术装。

  准备完毕,工作人员告诉王林和李文秀说可以上马了。

  工作人员紧紧握住缰绳,牵住马头,使它无法低头吃草,且乖乖地站在台阶旁边。

  王林也不紧张,等到马一动不动时,他才踩着台阶,坐在了马背上,双手紧握马鞍前面突出的地方,双脚像被钉子钉在了马鞍上一样结实,头部和颈部微微向前倾,做出一副要和马拼到底的姿势。

  马场虽然是王林,担他和这匹马却是第一次见面,也是第一次骑它。

  这马也是新买回来的赛马,是从国外养马场采购回来的,脾气、秉性如何?王林也不知道。

  骑手和马之间的关系,不亚于夫妻之间的磨合。

  王文嚷道:“爸爸,我也要坐马马!”

  王林问牵马的工作人员:“这马怎么样?”

  工作人员答道:“王总,这马很乖的,我们已经训练好了。我可以先牵着它溜一圈,王总感受一下这马的脾气。”

  王林点点头,对周军道:“把文文抱给我。”

  周军抱起王文,放在王林前面坐着。

  工作人员见王林父子坐好了,便拉着缰绳,轻轻地挥舞着马鞭,马儿神奇又听话地走了起来。

  “爸爸,好稳啊!就是走得太慢了,它怎么不跑呢?”王文回过头来,看着父亲。

  王林笑道:“我们先骑一圈,再让马儿跑起来,好不好?”

  “好!”王文乖巧的应了一声。

  工作人员牵着马,绕着马场走了一圈,然后松开了缰绳,任由王林和李文秀骑着马儿继续在马场中行走。

  “爸,这马为什么还不跑?我要马马跑!”王文闹起来。

  王林道:“好好好,我们让马儿跑起来!”

  这马儿像听懂了他们说的话似的,调皮地如“风”一般跑了起来,顿时,王林只觉得脚下发生了大震荡,眼中的世界也变得东倒西歪,嘴巴不受控制地一张一合,像金鱼那样。风,直直地向他撞来,他隐隐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在空中飘起来并且在跳舞!

  好快!

  果然是追风!

  马场在浦东的郊区,这里是一片山脚下,背山面水,清晨风凉如水。

  这地方的风本就很大,再加上马儿奔跑时带动的风,吹得王林飘飘欲仙。

  王文高兴的大喊大叫:“马儿跑得好快!”

  等马奔跑一阵后,王林控制了马速,慢慢的往前跑。

  马蹄声得得的响,清脆悦耳。

  李文秀不敢骑快了,落后了王林大半圈。

  周军、沈雪、周粥等人则在旁边观看。

  今天是马场开业的好日子,这第一场马,当然要王林一家人来骑。

  王林夫妇在香江都练过马术,今天在自家马场骑起来,倒也顺利得很。

  他们骑了几圈,便停了下来。

  “很不错!”王林对工作人员说道,“这两匹马都驯得很好!”

  工作人员得到老板的夸奖,自然高兴。

  王林对沈雪等人说道:“你们也来试试吧!把其它马都牵过来,每人选一匹。”

  沈雪笑道:“我早就选好了,我选那匹红马。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红影。”

  王林道:“我刚开始也是看中那匹红马,那马长得很精神,是匹好马。”

  周粥道:“我要那匹棕色的马,它的耳朵是绿色的,就叫绿耳好了。”

  林妹妹道:“我要白马,就那匹稍微矮一点白马,我叫它白兔!”

  王林哈哈笑道:“白兔好!”

  周霞道:“我也有得选吗?”

  王林道:“还有三匹呢!选吧!”

  周霞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李文娟牵着一匹青马,取名叫青玉。

  周军夫妇笑道:“我们也有得挑吗?”

  王琳道:“我们俩选一匹就好了。”

  最后每个人都选中了自己喜欢的马。

  四匹小马,则是为王文、周长弓、周小米、王霏四个小朋友准备的。

  王文选了那匹黑马,叫它小黑。

  周小米和王霏的马,根据马的颜色和毛发,分别叫小白、小红。

  周长弓选的是一匹骝色马,这种马的鬃毛和尾毛都比较长,四肢下部为黑色,所以叫长毛。

  四个小朋友的年龄都太小了,并不能真正的自由骑马,只能在驯马师的陪同下,骑在马上慢慢的溜达一圈。

  一行人随着牵马人进入了马场。

  林妹妹是第一回骑马,刚开始还信心满满,可真面临那匹高头大马时,心里不免打起了退堂鼓。与这么桀骜不驯的牲灵打交道,可是头一遭!万一被它甩下来怎么办?

  王林看出她的迟疑,鼓励她道:“勇敢些,没事的!”

  林妹妹嗯了一声:“我还是有些害怕。”

  李文秀道:“就第一回有些怕,我也是害怕,后来王林带着我骑了两回,我就不害怕了。”

  林妹妹道:“能不能借你的王林给我,让他也带着我骑上一回?”

  李文秀抿嘴笑道:“可以啊!王林,你就带带林妹妹吧!”

  王林当然是求之不得,固所愿也,不敢请也。

  得到李文秀的首肯,王林便对林妹妹道:“那我带你骑一圈?”

  林妹妹嗯了一声,在王林的帮助下骑上自己的白兔马。

  这匹烈马显然不太欢迎她这个陌生人,扬起前蹄一声嘶叫,吓得林妹妹哇哇大叫,险些从马背上跌下来。

  王林一把翻身上马,坐在林妹妹身后,他的手紧紧抓住缰绳,两脚用劲蹬住马镫,嘴里吁了一声。

  那马老老实实的停了下来。

  林妹妹心有余悸的道:“这马好吓人!”

  王林道:“放松,有我呢!”

  他双腿轻轻一夹马腹,那马便朝前走去,慢慢的跑了起来。

  随着马儿有节奏的奔跑,林妹妹的手渐渐放松了下来,情不自禁地随着马儿左右晃动。

  原来骑马也没那么可怕,林妹妹又重新找回了自信,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位纵横驰骋的大将军。

  头上是湛蓝的天空,王林和林妹妹骑着马儿在青青的马场中驰骋,这是怎样的让人陶醉啊!

  林妹妹的心仿佛在空灵的世界放飞,完全沉浸在忘我的境界中了。

  王林带着她骑了两圈,教她怎么骑马。

  林妹妹有了些心得体会,慢慢的学会了骑马。

  一行人在马场玩了一天。

  马场这边有着美丽的风景,中午就在一块草地上举行了野餐。坐在草地上,一边享受清新自然的空气,一边吃着可口的食物。真是一件享受的乐事。

  晚上,王林他们在附近找了块空地,架起了烧烤炉子,把早就准备好的烧烤食物拿出来,大家一起搞烧烤吃。

  沈雪和周粥等人,都觉得今天过得特别有意义。

  林妹妹嫣然笑道:“以后每个周末都来马场玩吧!这边可好玩了。”

  沈雪笑道:“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被马吓哭了呢?”

  林妹妹扑哧一笑:“我可没有哭,我只不过是叫了几声!”

  王林提议道:“你们都是多才多艺的人,每个人表演一个节目吧!”

  李文秀道:“对啊,沈雪跳舞,周粥奏乐,林妹妹唱歌!”

  王林道:“文娟来给我捏肩膀,文秀你喂我喝茶!这才叫完美人生!”

  周军哈哈笑道:“王林,你可太会享受了!你这是帝王过的生活啊!”

  王林笑道:“不敢这么说。”

  周军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帝王可以娶几百、几千个老婆,你却只能娶一个!”

  李文秀道:“军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你还想让王林多娶几个老婆呢?”

  周军连忙说道:“我就说一说。我的意思是说,王林这么有本事的男人,如果是在古代,肯定不止找一个老婆!三妻四妾都不算什么!”

  李文秀道:“可惜他生错年代了!他要是生在封建时期,那不由得他?”

  周军道:“你别说古代了,便是二十年前的香江,那边的富人都可以娶好多个女人。”

  李文秀道:“要照这么说的话,现在还流行小蜜呢!那些有钱的男人,不照样在外面找女人?”

  王林轻咳一声:“说表演才艺呢!你们聊这个事情了?快别聊了,都表演起来!”

  周军嘿嘿笑道:“对对对,都表演起来!这里也就我们俩夫妻没有才艺表演了。”

  周霞道:“我也没有才艺表演。”

  王林道:“霞姐,你可以表演一个诗歌朗诵。”

  周霞扑哧一笑:“这也可以?”

  王林道:“当然可以啊!”

  于是,大家载歌载舞,快乐无边。

  林妹妹要唱歌,当然要站起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声。

  沈雪在旁边跳舞。

  跳舞需要一定的场地,用来舒展四肢。

  周粥说没带什么乐器,结果王林从车上取来一把笛子。

  “你还随身带着笛子呢?”周粥笑道。

  “也不知道是哪天买的,放在车上,一直没拿回家。”王林道,“此情此景,吹笛子最应景了。”

  “嗯,我最怕吹笛子把蛇给招来!”周粥接过笛子,试着吹了一下,“咦,这笛膜贴得还不错。”

  王林正要说话,忽然听到沈雪大叫一声:“有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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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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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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