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匆匆出门,开车前往申纺一厂。
车子几分钟就开到了厂门口。
门卫自然认得王林的奔驰车,虽然这辆车有一段时间不曾来过工厂。
王林和李文秀走进出事故的车间。
车间里的机器已经停了下来,当值的车间主任、主管等人都在现场,分管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厂长也到了车间,工人们里里外面围了几圈。
厂医院的医生已经来到现场,进行了紧急的止血处理。
大家看到王林和李文秀到来,纷纷让开一条路,同时喊道:“王总,李厂长!”蜀南文学
王林朝大家点了点头,沉声问道:“断掌收起来了没有?马上进行干燥低温保存!”
厂医院的医生向王林说道:“断掌找到了。我叫人去拿冰了。”
王林嗯了一声,看向受伤的女工。
女工三十多岁年纪,人已经昏迷不醒,她面无血色,惨白惨白的,煞是吓人,身上的工装全被鲜血染红,艳红的血渍配着她寡白的脸,更让人触目惊心!
地上一摊还没来得及清理的血迹,狼藉一片。
救护车到来。
我国最早的救护车是在申城的同仁医院,涎生于20世纪初,那时还是一辆救护马车。
医护人员用担架抬起伤者,上了救护车,前往医院。
李文秀安排一个副厂长跟着去了。
处理完厂里的事,王林和李文秀回到家里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钟。
发生这么大的安全事故,李文秀心情好不了,自然也没有心思和王林恩爱。
王林安慰她,说别着急,断掌可以再植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手术时间很长,需要六到十二个小时,明天中午就知道结果了。
李文秀嗯了一声,抱着王林,温柔的说道:“我只是感叹人生的无常。那个受伤的大姐,我也是认识的。以前我在整理车间工作的时候,我还经常去找她聊天呢!”
王林轻抚她的后背,吻吻她的额头。
李文秀道:“她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大的上初三,小的上初一,都是需要花钱的时候。”
王林道:“她的手受了伤,但并不妨碍她的工作,你帮她调到一个后勤部门就行。”
“嗯!”李文秀道,“我忽然发现,当厂长要承担好大的责任。我以前虽然也当过主管、主任、副厂长,但不管出了什么大事,我都不用慌,因为我知道我的上面还有领导。反正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着。现在却不同了,我就是厂里一万多人的天!”
王林温声道:“你能这么想,说明你成长了。”
李文秀抱他的双臂又紧了一紧。
“王林,我现在明白,你的压力有多大了。我管理一家工厂,都这么艰难。你一个人却要管那么多的工厂,你好厉害!”
“是啊!”王林道,“我是很厉害的!你没嫁错人吧?”
“我当然没有嫁错人。就怕你觉得娶错了人。王林,你辛苦了。我现在真实的体会到了你的忙碌、你的付出、你的辛苦。”
王林缓缓闭上双眼。
这种话,不比我爱你之类的情话更动听?
李文秀道:“以前我太自私了。以后,我会更加支持你的工作,你开办工厂,创立实业,不仅改善了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你还创造了两万多个就业岗位,你让那么多的工人得到了新工作,领到了高工资。你还推出了我国最先进的卫生巾和纸尿裤,惠及千家万户。你是一个伟大的人!以后我要当你背后的女人,给你安排好一切后勤工作,让你没有后顾之忧,一心一意创事业,为人民谋福利。”
王林忍不住想笑,捏起她的下巴,说道:“我没你说得这么伟大。伟大这个词,只能用在老人家那样的伟人身上。我只不过是搭上了老人家给我们的改开列车,适逢其会而已。”
李文秀撒娇的道:“我不管,你在我心里,你就是伟大!”
王林道:“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李文秀道:“我和琳姐本来还说好了,明天一起去公园玩。你说我们还去不去?”
“去啊!为什么不去?意外总会有发生,但生活和工作,我们都得继续。”
“嗯,你也去吧?放松一天?我们一起带儿子出去走一走。现在正是好天气,不冷又不热,也没有下雨。”
“好。”王林道,“去哪里玩?”
“就去人民公园吧?离得近。带着儿子,不想太折腾。”
“那睡了吧!”
“王林。”
“嗯?”
“你在外面,一定要多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我刚才说我的上面没有人,其实是错的。不管什么时候,我的后面还站着你。有你在,我就有了主心骨。你就是我的天。”
“好!”
王林深深将妻子抱紧了。
两人心贴心,脸贴脸。
夫妻之间,当然不需要什么羞耻,没羞没臊才叫夫妻。
第二天是礼拜天。
王林和周军两家人商量好出去游玩。
钱玉英有些头疼,就不跟着出去了。
徐英要帮燕子恢复功课,准备中考,也不能出去玩。
李文娟因为上次自考没考好,周末要留在家里学习,也不愿意出去。
她主要是觉得人民公园不好玩,去过太多次数,早都玩腻了。要是换个好玩的地方,估计她早就扔下书本和王林他们出去玩了。
王林两口子和周军两口子,各自带着儿子前往。
两家人开车来到人民公园。
礼拜天的人民公园,游人如织。
王文看到卖棉花糖的,一定要买。
李文秀笑道:“宝宝,那个是糖,你还不能吃。”
小孩子哪里听劝的?他看到棉花糖就是想要。
那也不知道棉花糖怎么就长在了儿童的审美上,几乎每个小朋友看到都喜爱,路上的小朋友们都是人手一个。
王林笑道:“买一个吧!可甜了。”
他排队买了两个棉花糖,递一个给周长弓。
周长弓比王文小两个月,但发育得好,白白胖胖,壮壮实实,看起来比王文要大,脸上肉嘟嘟的,是个单眼皮,这一点是遗传周军的,在阳光下一笑起来,双眼就眯成了缝。
他接过王林递过来的棉花糖,也不往嘴里送,就拿在手里不停的挥舞。
王琳哎呀一声:“别浪费了!你不吃我吃。”
周军笑道:“没见过跟儿子抢吃的妈妈!”
王琳娇嗔的道:“我和你在一起这么久,你买过棉花糖给我吃吗?你还好意思说!”
周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皮,笑道:“你都这么大了,也喜欢吃棉花糖呢?你要吃,我就给你买一个好了。”
“我说了你才买,没诚意,不吃了。”
“……”
王林低声道:“军哥,女人都是不讲道理的。别理她。”
周军哭笑不得:“我一个女人都哄不好,亏了你怎么哄好我妹的?”
“嘘!”王林连忙说道,“千万别让文秀听到。”
周军问道:“粥粥她住在哪里呢?”
“就在武定路那一片。我给她请了个保姆,霞姐也在陪着她。”
“我能去看看她吗?”
“当然可以了。中午就去那边吃饭吧!”
谷黒</span>“带李文秀一起?”
“没事,她知道周粥怀孕的事,只不过并不知道孩子是我的。”
“你心可真大!我真的服了你!你怎么玩得这么溜?你就不怕她俩掐起来?掐死谁,你心里都不好受吧?”
“……”
王林拿起大哥大,打了个电话到吃粥馆。
接电话的人是周粥,她一听是王林,便笑道:“你在哪里?”
王林道:“我们都在逛人民公园呢!”
周粥笑道:“这么好玩,怎么不喊我呢?我妈也在?”
王林道:“阿姨不在。我们中午去你家吃饭。”
“你说吃粥馆?”
“对啊。”
“你们几个人?”
“六个。四个大人,两个小孩子。”
他这么一说,周粥自然知道是哪六个人了。
“李文秀也来?”
“嗯,没事的,她知道你的事。”
“好吧,那我多买些菜回来。”
“好。”
“哎,王林,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在这边碰到谁了吗?”
王林当然知道,但他佯装不懂:“遇到谁了?大帅哥?”
“嘻!不是什么帅哥,是一个大美女!你要不要猜一猜?”
“大美女,我们申城的美女,除了周粥,我想不出来还有谁了。”
“哦哟,这么会夸人哦!是沈雪啦!”
“沈雪?”
“对,就是沈雪。原来她也住在这一片,而且她还有一套更漂亮、更大气的花园洋房。”
“你去她家里了?”
“嗯。说来也是巧了,我昨天晚上出去买个东西,在商场里就碰上了沈雪,我们聊着天,才知道我们原来离得这么近。我还是第一次去她家。她家真的好大,她一个人请了两个保姆,住着三幢楼房!”
“……”
“看得出来,她男朋友也很有钱,不比你差!”
“呵呵!她这么优秀,值得拥有。你昨晚一直在她家玩?”
“玩到晚上十点钟我才回来!沈雪私底下是个很温柔的人,人也很好,很好说话。我以后住在这边,也有朋友来往,也可以串门子了。”
王林心想,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周粥笑道:“我们还聊到了你!”
“聊我什么事?”王林眼皮一跳。
周粥道:“不跟你说了,下次再和你聊吧!我得去买菜了。我现在喜欢去逛菜市场和商场,每天想着怎么做好吃的!”
“行,那你去吧。”
“好,再见。”
王林放下大哥大,心想周粥和沈雪碰在一起,走得太过亲近,可不是好事,迟早可能出大事!
李文秀伺候儿子在吃棉花糖,见他打完电话,问道:“周粥?”
王林道:“我们中午去周粥住处吃饭。”
李文秀道:“她住的地方大不大?我们去这么多的人,有地方坐吗?”
“大!她住的是别墅。”
“别墅?”李文秀道,“他那个男朋友,挺有钱的?难怪周粥舍不得离开他。是不是给他买钢琴那位?”
王林笑道:“好了,别八卦了。”
周军和王琳却是心知肚明,两人对了个眼神,抿嘴一笑。
公园里人多,时值初夏,今天天气又好,很多人都带了相机出来拍照。每个景点,每棵树下面,都站着时髦的美女或帅哥在摆造型。
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少女,爬到了湖边的假山上去拍照。
王林看了她一眼,笑道:“这么巧,那不是张小婉吗?”
李文秀问道:“你认识她?”
“我们公司的,高总的助理。”
“哦。长得甜美可人。”
“小姑娘嘛,怎么样都好看。”
张小婉坐在假山上,做了个可爱的手势,唐玉梅举着一个申城生产的海欧牌135傻瓜相机在帮她拍照。
“王林哥哥!”张小婉发现了王林,朝他挥了挥手。
然后,小姑娘站了起来,从假山上朝王林这边跳下来。
王林吃了一惊,喊道:“小心!”
张小婉轻盈的身子,稳稳的站在地面,嘻嘻一笑:“没事啦!这么一点高,我经常跳的。王林哥哥!你怎么也到公园来了?”
王林道:“我带老婆孩子出来玩一下。”
张小婉这才看到他身边的李文秀和王文,惊喜的喊道:“好可爱的小宝宝!能不能让我抱一抱?我最喜欢小孩子呢!”
李文秀见她这么可爱,也自喜欢,把手里的娃递了过去,笑道:“你小心一点抱。”
唐玉梅走过来和王林打招呼。
王林点点头:“阿姨好。”
三家人便一起游公园。
张小婉真的是很喜欢带孩子,后面的时间,她一直抱着王文不撒手,王文也很乖巧,看到父母都在身边,也就任由张小婉抱着玩。
一行人玩到中午才散。
王林他们前往吃粥馆。
给他们开门的人是保姆秋苗。
来到吃粥馆后,李文秀惊讶的打量着这幢别具一格的花园洋房。
“以前在路边看到这样的洋房,我就在想,能住在这里面的都是些什么人?没想到周粥也能住进来。”李文秀笑道,“这就是别墅了吧?”
王林道:“你喜欢吗?喜欢的话,我们也买一幢住?”
李文秀道:“洋房都集中在以前的租界区,离我们厂里太远了吧?上下班不得一个多小时?”
王林道:“远是远了些。有所得,必有所失。”
王琳笑道:“文秀,你说以前的人可真爱享受,一家人住着这么大的房子,多舒服?”
李文秀道:“嗯。是啊。”
他们还在院子里参观,周粥她们迎了出来。
王林看向周粥,然后发现她身边还有一个娇俏的美人,正是沈雪!
这下好了,三个美女,这次又在吃粥馆里聚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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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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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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