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逆袭1988王林>第655章 家外有家
  王林让姑娘上了自己的车。

  一群妇女立刻觉得气愤不平,都骂那个姑娘扰乱了保姆市场的价格,还有些更恶毒的话,说下次看到她要打她。她们以为王林选中那个姑娘,是因为她工价便宜。

  王林让她和自己坐在后排,她拘谨得靠着门边,一动不动,低着头,双手搓着衣角。

  “你叫什么名字?”王林问。

  “秋苗。”

  “姓秋?”

  “嗯。”

  秋这个姓很少见,在百家姓里属于极其珍贵的姓氏,全国也就两万人左右。

  忠叔说道:“这个名字不好。”

  王林道:“怎么不好了?我觉得很好听。”

  忠叔道:“秋天的杀气很重,俗话有秋杀一说。秋天虽然是个丰收的季节,但收成之后,稻麦就死了,叶落了,花枯了,草干了。气候变冷了,人也容易生病,老人在秋天死亡率也高,所以叫秋杀。秋天里的禾苗,那不是等着枯萎吗?”

  王林愕然,人取名字,都是为了一个好的寓意,心想真要迷信的话,忠叔这话也不为过。

  他怕秋苗乱想,便道:“反过来说,秋天里的苗芽,极具顽强的生命力,秋冬也不是没有花,菊花和梅花,不也要凌霜傲冬的开放吗?”

  秋苗头靠在车窗上,闭着双眼,仿佛并没有听到王林他们的对话。

  忠叔透过后视镜看到,哎呀一声:“王总,她不会死了吧!你看她一动不动的。”

  王林也吃了一惊,伸手摇了摇她的胳膊:“喂!秋苗!秋苗!”

  秋苗猛的惊醒过来,说道:“我没事,我就是太饿了。老板,你放心,我没病的,我身体很好的。”

  王林看了看她的气色,对忠叔道:“找个吃饭的地方。”

  路边就有面馆。

  忠叔靠边停车,说道:“王总,这里有家面馆。”

  王林嗯了一声,带秋苗下车,进了面馆,点了一碗面给她吃。

  当店老板把面端到秋苗面前时,她正饥火烧肠,嗷嗷无告,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王林道:“你慢点,小心烫嘴。”

  秋苗没时间和他说话,只是低头吃面。

  一大碗汤面,她两分钟就吃完了,连汤汁也喝得涓滴不剩。

  她咕噜咕噜的咽完最后一口汤,这才羞涩的放下碗,抹着嘴唇,看着王林:“我还要一碗。”

  王林道:“你真的两天没吃饭?”

  他以为她是为了一份工作,所以故意说得很凄惨,但看她刚才狼吞虎咽的样子,还真像两天没吃饭的人。

  秋苗用力点头:“嗯。”

  王林奇道:“那你晚上睡在哪里?你一个姑娘家,总不能睡大街吧?”

  秋苗声如蚊蚋的道:“派出所里。”

  “派出所?”王林道,“他们给你睡吗?”

  “所里的叔叔都很好,我说没钱住旅社,没有地方过夜,他们都愿意让我在椅子上躺一个晚上。”

  王林心想,你倒是很聪明,去派出所里过夜,的确安全得很。

  “他们就没给你一碗吃的?”王林问。

  “我没敢要。大晚上的,他们也没有东西吃。不过有水喝。我饿了就喝水。昨天晚上,那个值班的叔叔可能看出我饿了,给了我两颗鸡蛋,那是他带来当宵夜的,结果给我吃了。他真是个好人。你也是。”

  “你是哪里人?”

  “中州。”

  “为什么出来?”

  “我要打工,我要挣钱。”

  “你父母知道吗?”

  “知道。他们让我出来找工作的。”

  “带身份证了吗?给我看看。”

  秋苗微一犹豫,说道:“老板,我没身份证。”

  “那你多大了?”蜀南文学

  “我18。”

  “真的18岁了吗?”

  “16。”

  “……”

  王林没再追问身份证的事,又买一碗面条给她吃了,然后带她来到秀之林服装店,让她挑了两身衣服。

  “我没钱。”秋苗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眼睛里满是羡慕和喜爱,却不敢去摸。

  王林道:“我预支工资给你。”

  “那我还是不买了。”

  “你穿成这样子,你也不能工作。”

  “那我买两套最便宜的衣服。”

  “嗯。”

  秋苗选了两套衣服,两件的确良的衬衫,一件白色的,一件水红色的,两条蓝布裤子,一件春装外套,每选一件都要仔细看吊牌上的价格,确定是最便宜的才买。

  王林帮她付了钱,让她去试衣间换上其中一套,她说怕弄脏了,等冲了凉再换上。王林直接说,你这样子太脏了,我不能带你进家门。秋苗听了,这才进去换了衣服出来。

  她穿上了水红色的的确良衬衫,配着蓝布裤子,虽然不过十几块钱的衣服,但整个人焕然一新,看着顺眼多了,只是脸上还是脏兮兮的。

  王林喊过一个服务员,叫她带着秋苗到楼上的办公区域去洗一洗。

  这是秀之林旗舰店,服务员当然都认识王林,对他的吩咐不敢怠慢,当即领着秋苗上楼去了。

  李文娟和方红都不再蹲守在店里,而是管理整个公司的运作,偶尔才来这边视察一下工作。

  王林看了看店里的生意。

  运动服装已经上架销售,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都专门开辟出一个货架区域来摆放运动类的服装。

  我国的服饰发展,在80年代以前,都是蓝灰黑三色为主。

  以前流行简单朴素的工装。举国上下的妇女都是清一色工装,直到一种名为“布拉吉”的连衣裙悄悄进入我国,才逐渐打破这个单调乏味的衣着潮流。布拉吉来自老毛子,款式非常简单,泡泡短袖、简单的圆领、褶皱的裙身,且多为碎花或格子,却引领了一个时代的潮流。

  我国流行蓝灰黑的服饰格局,一直到80年代才被打破,80年代是个色彩缤纷,让人眼花缭乱的年代。可以说,80年代完全开启了属于我国历史上的时尚,女性服装越来越来开放多姿。花样百出的港风服饰,每一个造型都成为万千少女的时尚启蒙。即使是简单的碎花连衣裙加上高跟鞋,都能成为街上的焦点。

  随着亚运会在我国召开,市民百姓对运动服装有了新的需求。

  青少年对运动服装有了更多的追求。

  秀之林服装公司在这个时间节点推出运动装,可以说正当其时。

  运动服装这边选购的人很多,而且以年轻人为主。

  王林正看得出神,有人轻轻拉了一下他的手臂。

  他转过头,看到一个年轻秀气的小姑娘站在面前,梳着两条小辫子,她那红润润的圆脸蛋,像溢满浆汁的苹果。嘴角微微上翘,弯成一弯月牙儿。

  王林差点没认出她来,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秋苗?”

  那姑娘脸上冷不丁地绽出了笑意,满脸绯红,像一朵醉了的芍药花。

  “老板,我这样子,能行吗?”她害羞的问道。

  王林道:“可以了。走吧!”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姑娘,总给王林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特别是当她洗干净、换了衣服之后,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不像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姑娘。

  “你家里是中州哪里的?”王林问道。

  “义阳。”

  “哦,义阳!我知道。那边有个鸡公山,还有一个南湾湖。是吗?”

  “我听说过,但没去看过。”

  “嗯。”

  谷嗏</span>王林带着她回到吃粥馆。

  周霞和周粥两姐妹一直在这边整理和打扫卫生。

  既然决定要搬过来,当然要好好收拾一番。

  周粥看到王林带回来一个清秀的小姑娘,笑道:“你出去一趟,从哪里拐了个女学生回来?”

  王林指着秋苗说道:“她叫秋苗,给你当保姆,要不要?”

  周粥看看秋苗,笑道:“她看起来好小!能行吗?会做家务吗?”

  秋苗一听就急了,生怕周粥不要她,连忙说道:“姐,我什么都能做的。你就收下我吧!”

  周粥道:“会做饭菜吗?”

  “我会包饺子。我也会做米饭和菜。我们义阳人也吃大米饭。”

  “哦,义阳人。那好吧,你先留下来看看。”

  秋苗忙不迭的向周粥道谢:“姐,我来做事。要做什么呢?”

  周粥便安排她先把厨房的卫生搞好。

  秋苗答应一声,便进厨房洗刷去了。

  “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么快?”周粥笑着问王林。

  “劳务市场。那边多的是工人请。”

  “哦。我看她还行,就看做的饭菜合不合胃口了。你不是说,要把孙小蝶给我吗?舍不得了?”

  “呵呵,我再想办法。”王林尴尬的摸摸下巴,“我跟李文秀说了,她不愿意放人。”

  “我就知道是你跟她说了。今天一大早,她就跑到我家里来,跟我说了一通有的没的,把我说得人都懵圈了!听了半天,我才听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她以为我在外面被男人给骗了,劝我不要犯傻,不要帮那些有老婆的男人生孩子!笑得我肚子都痛了!”

  “她知道了更好,以后我也有理由出来看你。”

  “你太厉害了!反正我和李文秀都不够你玩的,你随便就把我们给安排妥当了!”

  “……”

  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找什么情人?

  外面的野花不好惹,惹不好就是一身臊。

  自古奸情出人命。

  多少男人都败在一朵或几朵野花上?

  太多的人都因为奸情败露,搞得妻离子散。

  就连明星大腕也不能例外。

  晚上,周粥带着秋苗到附近菜市场买了些菜回来,几个人研究着做了几个菜,就在这边吃了饭。

  秋苗炒的菜,意外的很好吃,看来她没有撒谎,她在家里真的经常做家务。

  家常菜就该有家常菜的味道,能保持食材的原味,就是一道好菜。

  周粥这就算是正式搬了出来,她满脑子都在划算着怎么在这边生活,怎么规划未来两年的人生。

  “王林,我要是生个女儿,就叫周小米,你说好不好?”

  “为什么姓周?”

  “因为是我的女儿。嘻!你同不同意?”

  “王小米不行吗?”

  “王小米太难听了!就叫周小米!你依不依?”

  “行!依你!那是生个儿子,那得姓王。怎么样?”

  “生下来再说!我喜欢周小米这个名字,我一定要努力生个女儿。”

  “……”

  饭后,王林想到一事,对周粥道:“大华公司的唐助理过来了,我得去见她。晚上我就不过来了。”

  “嗯,你去吧!”周粥道,“别忘记了,这里也是你的家!记得常来看我!”

  她一边说着,一边抱住王林亲了亲。

  王林呵呵一笑,道声知道。

  周霞也不回家,留在这边陪伴周粥。

  这边一应俱全,生活极其方便。

  王林同志正式开启家外有家的生活。

  至于幸不幸福,现在还不好说。

  王林叫忠叔回去休息,自己开车回家。

  李文秀他们已经吃过了饭,几个女人都围着王文在转,逗他学步。

  王林来到房里,翻出一个小盒子来,放进口袋,出来对李文秀道:“我出去一趟。”

  “姐夫,你刚回来又出去?”李文娟喊道,“家里沙发扎了针还是怎么的?你都不落座的?”

  王林呵呵一笑:“我真的有事。”

  李文秀道:“让他去吧。你才知道他是个大忙人?他晚上能回来睡一觉,我就满足了。”

  王林深深的看了妻子一眼,走过来,摸摸她的头发,笑道:“大华公司的唐助理来了,我去见见她。”

  “嗯,去吧!”李文秀柔声说道,“我等你回来。”

  王林抱着儿子亲了两口,胡茬把儿子给扎哭了,他这才笑着离开家。

  他开车来到国际大饭店,来到唐嫣的房门外敲响了房门。

  然而,无人应答!

  他又用力敲了敲门。

  还是无人应答。

  “唐嫣不在?”王林倒是犯愁。

  他下得楼来,到前台询问唐嫣房间的电话,想着打电话问问,看她是不是睡着了。

  结果前台回答他说:“先生,这个房的客人已经退了房。”

  “退了房,什么时候的事?”王林怔忡。

  “下午两点退的房。”

  “下午两点?”王林惊讶的想,那不是我刚走,唐嫣就退房了?

  她去哪里了呢?

  王林惆怅的走出酒店大门,手里还握着唐嫣买给他的那枚钻石戒指。

  这枚戒指,终究是还不回去了?

  他上了自己的车,拿出大哥大,打到唐嫣在香江的家里。

  接电话的人是唐华。

  “王总!”唐华笑道,“好久不见。”

  “唐总,唐嫣回香江了吗?”

  “哦,对,她今天下午回来的,你要找她吗?她说身体不舒服,已经上楼睡下了,我去喊下她?”

  “不用了。”王林说道,“没有什么事。欢迎唐总来申城做客。”

  “我还真要去一趟申城。我听说你们浦东要搞大开发?我想去那边拿块地。你觉得怎么样?”

  “建工厂还是建什么呢?”

  “我想建一个运动场,我们一起合作吧?”

  “高尔夫球场?”

  “都可以建!我过一段时间过去,再和你详谈。”

  “好。唐嫣还会来吗?”

  “你要是想她来,我就带她一起来。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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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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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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