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到中外小说区,挑了几本小说,以后出门在外时看,在外跑的时间太长,报纸志杂满足不了他的精神需求。
书店人山人海,原来有个作家在签名售书。
80年代的作家,地位崇高,很受文艺青年喜爱,女生尤甚。
王林打听了一下,并不认识这个作家,也没听说过此人的书,兴趣缺缺。
他找了个角落,靠窗户边席地而坐,捧了本小说看。んτΤΡS://Www.sndswx.com/
因为是周日,来书店看免费书的人很多,有些小孩子吵吵嚷嚷的,再加上那边签名售书,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王林喜欢闹中取静,越是这种嘈杂的环境,他看书反而越入迷。
“哎,王林同志!”一个声音传来。
“沈雪!”王林没想到,再次和她相遇在这书店里。
沈雪走过来,俏丽的一笑,伸出手来。
王林站起身来,和她握了握:“你巡演结束了?”
沈雪道:“嗯,七号就回来了。我奶奶告诉我,你来过我家。”
“你脚伤没复发吧?”
“没有。谢谢你的关心。没想到啊,我特意去申纺厂找你,都没有见到你,反而在这里邂逅你两次了。”沈雪伸出两根手指头,笑着晃了晃。
王林怔道:“你去厂里找过我?”
沈雪嗯了一声:“我出去巡演之前,去申纺厂找过你一次,我是想把红楼梦还给你的,结果你们厂的门卫告诉我说,你请了长假,这一向都不在厂里做事。我连厂门都没进,就吃了闭门羹。”
王林哦了一声,对之前的事,不由得释怀了,笑道:“一本书而已,你留着看得了,我再买一本就是。”
沈雪道:“我看过一遍了。你不必再买,书就是用来看的,没必要重复浪费钱。你有空的话,去我家吧?我把书还给你。”
“好啊!”王林笑道,“我太有空了!”
沈雪微微一笑,说道:“我这次去京里演出,你猜我见到谁了?”
“谁啊?”
“林黛玉!”
“你是说,林黛玉的扮演者柳絮吧?”
“柳絮?不对吧?她真名叫陈晓旭。跟我们差不多年纪。”
王林笑道:“她14岁时,写过一首诗,诗名《我是一朵柳絮》。林黛玉也咏过柳絮。所以我就亲切的称呼她为柳絮。”
沈雪好奇的问道:“林黛玉咏的柳絮诗我是知道的。陈晓旭写的柳絮诗?什么样的诗?”
王林清清嗓子,缓缓朗诵道:“我是一朵柳絮,长大在美丽的春天里,因为父母过早将我遗弃,我便和春风结成了知己。我是一朵柳絮,生来无忧又无虑;我的爸爸是广阔的天空,我的妈妈是无垠的大地。我是一朵柳絮,不要问我的家在哪里,愿春风把我吹送到天涯海角,我要给大海的角落带去春的消息。”
语言朴素无华,但又诗情横溢。
“好有才情的女子!”沈雪道,“她本人比电视上还美丽!你怎么知道她这首小诗的?”
“呵呵,无意中看到的,不记得哪里报道过了。”王林道,“你怎么见到她的?”
“她在京里工作,我们团里正好和他们一起汇演,就这么认识了。”
“哎呀,太巧了吧?你要到她的签名没有?”
“当然要到了啊!我还和她合了影!我也是她的影迷呢!说来巧了,我出差时,把你的红楼梦带在身边看,正好请她在书上签了字。”
“那这书你就自己留着好了。多有纪念意义啊!”
“没事,我要了好几个签名呢!这个签名,算是我帮你讨来的好了。”
“那我要谢谢你了。”
“别客气。”
两人各自选了几本书,王林抢着付了钱,和她一起出来。
“去我家吧?”沈雪道,“你请我看书,我请你吃饭。”
“哈哈,好啊!沈雪同志,我很真诚的邀请你,以后你要买书的话,一定要约我一起来买。不是我多么喜欢逛新华书店,而是我很想蹭你家的饭!”
沈雪嫣然一笑:“你可真会逗人开心!我每个周日,都会来新华书店逛逛的。不过,我做的饭菜不值这么多钱,算起来你是亏本的。”
这等于是在间接的约王林了。
王林道:“我们之间是革命友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那太俗气了。”
沈雪抿嘴笑笑。
两人各自骑着自行车,来到沈雪家。
“你奶奶呢?又串门去了?”王林一进门,没见着老人家。
“她去我姑奶奶家了,在苏州乡下呢!她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
“那你一个人住啊?”
“嗯。你坐会,我去淘米做饭。”
“一起吧,我坐着也无聊。”
“好啊!”沈雪也没有拒绝他,俏丽的笑道,“你这双手,还真是多专多能,既修得了机器,也弹得了钢琴,还会做饭菜!”
王林道:“我会的事情可多了。其实我最喜欢的乐器是二胡。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沈雪淘了米放在锅里,说道:“你知道吗?林黛玉都结婚了。”
陈晓旭饰演的林黛玉,实在太过深入人心,沈雪都是以林黛玉来称呼她。
而王林呢,更喜欢称呼陈晓旭为柳絮。
“嗯,她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感情自然丰富些。她参演红楼梦剧组的时候,才18岁,那时就有男朋友了。也是她男朋友鼓励她参演红楼梦的。演完这部戏,他俩就结婚了。”
“你知道她挺多事情的啊?”
“呵呵,她是我偶像嘛!”
吃完饭,两人一边看书一边聊天,时间过得很快。
天光渐暗。
沈雪起身打开了灯。
王林看看时间还早,邀请沈雪出去玩。
“玩什么呢?”沈雪问。
“看电影?逛公园?逛商场?溜旱冰?你选。”
沈雪害羞的笑道:“这都是情侣才做的事啊!”
王林无奈的摊开双手:“朋友之间就不能逛街了?那我们刚才还一起逛书店了呢!”
沈雪抿嘴笑道:“逛街吧?好不好?我正想去买点化妆品。这次外出演出,我看到京里演员用的化妆品特别好,我也想买一套用用。”
王林当然是无可无不可,陪着她来到南京路。
南京路已经放宽了夜市限制,晚上七、八点以后,也灯火辉煌,行人如织。
然而,逛完几家百货商场,沈雪也没能找到自己想要的那套化妆品。
“什么品牌的?”王林问她。
“好像叫什么美宝莲。我们演出都要化妆,那种美宝莲,涂在脸上很艳丽,闪闪发亮,但又不伤皮肤。”
“这是外国品牌,还没有进入我们大陆呢!你看到的是别人从港澳那边带过来的吧?”
“我忘记问她了,可能是的吧。那算了吧,我还是买国产的。”
她选了眉笔、口红和胭脂,又选了一盒谢馥春鸭蛋香粉、一瓶百雀羚雪花膏。
每样东西都不贵,不过一块钱到两块钱。
但买的样数多了,放在一起也值有二、三十块钱了。
她又喜欢看书买书,每个月的工资,还真的不够花呢!
结算的时候,王林抢着帮她帮了款。
“怎么又让你破费呢?”沈雪道,“我都不好意思了。”
王林道:“一个男人在你身边,却不帮你付钱,别人会误会的。”
“这能误会什么?”沈雪问。
“一是误会我们是夫妻,我是个妻管严,钱财都归老婆管,所以都是你付款。二呢,误会我俩是情侣,我是个小器鬼,陪女朋友出来逛街,连钱都舍不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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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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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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