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松开唐嫣的脑袋,歉疚的笑了笑:“我接个电话。”
唐嫣紧紧咬着红唇,脸色水润,似要掐出血来。
王林打开包,拿出大哥大,接听电话。
房间里信号不太好。
他举着大哥大贴在耳边,往窗口走去。
“喂?喂?”王林不停的移动身体,想找一个信号好一点的方向。
“王林!”周粥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听到我说话吗?我是周粥!”
“哦。周粥。”王林笑道,“现在听到了。”
“我在吃粥馆,你来呀!”
“好,我这就来。”
周粥知道大哥大信号很不好,时有时无,也不和他多说,说了正事便行:“好,我等你。爱你!”
王林呵呵一笑,挂断了电话,看着手里的砖头,不由得暗自摇头,心想这玩意的信号,真的跟玩似的!
这还是在申城市中心,信号都差强人意,要是换到效外野外,这东西跟砖头真的没两样了。
王林转过身来,对唐嫣笑道:“我有事,得马上去一趟。再见。”
他放下大哥大,若无其事的扣上衬衫扣子,捡起地上的西装外套披上,仿佛刚才的事情不曾发生过。
唐嫣就这么怔怔的看着他。
刚才她已经放下了女人所有的羞耻心和矜持,要把自己交给他。
可是,他接了一通电话后就要离开?
这一刻,唐嫣再敢没有勇气扑向王林了。
很多时候,男女之间的开端,往往就是一个瞬间,气氛和情绪都酝酿到位了,一切也就水到渠成。
一旦错过这个机会,再想找回当初那种感觉,又得等待。
唐嫣幽幽一叹:“你走吧!再见!”
王林伸出手,轻抚一下她的脸颊,然后抱了抱她,提着自己的公文包离开。
他真的没做好准备,再迎接一个女人进入自己的感情圈子。
周粥和沈雪就够让他疲于应付的了。
还好李佳欣远在香江,只是偶尔相聚。
如果再多一个唐嫣,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应付得过来?
他忽然想到,有些人同时和几十个女人、上百个女人交往,那真的是强大如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王林自问还没有这么强大的手段和能力,可以同时掌控几十个女人的感情。
每个女人的心思和想法都是迥然不同的。有的女人只要你给她钱,安排好她的生活就行,但有的女人会想你天天陪着她,还有的女人要求更高,占着你的钱,却又想着别的小白脸,甚至花着你的钱养着健身房的小奶狗,再合谋来杀你的人,抢你的财产。
王林当然喜欢美女,但还没到无脑的地步。
何况他现在并不缺女人,没到饥渴难耐的份上。
他把唐嫣当成极好的朋友,可以说是红颜知己,可以进入她的生活,但还没想过要进入她的身体。
王林下了楼,前往吃粥馆。
国际大饭店就在南京路上,离武定路的吃粥馆并不算远。
王林的车子很快就来到了吃粥馆外面。
他看到铁门是开着的,有辆货车在院子里,几个工人在搬东西。
周粥和周霞两姐妹都在。
忠叔把车开到墙边停下来。
王林下了车。
周粥跑过来,拉着他的手,笑道:“我把家里的乐器全部搬了过来。”
王林吃了一惊:“你搞出这么大的动静?那你家里人岂不是会怀疑?”
周粥笑道:“没事,我妈今天不在家,没有人知道。我哥和嫂子倒是知道了,不过也没事,他们本来就知道我和你的事。我怀孕的事也没打算瞒着他俩。”ΗtτPS://Www.sndswx.com/
王林道:“其实不用搬,到时再买一套乐器回来就好了。”
“乐器不用是会坏掉的,就跟电视机放久了不看也会生锈一样。乐器要常弹,还得常保养。”周粥道,“我现在有这么多的乐器,够用就行,用不着再买。”
周霞双手抱着胸,用冷峻的眼神看了他俩一眼。
王林笑道:“霞姐好。”
周霞翻了翻白眼:“你好厉害!置办了这么好的房产!难怪我妹妹被你迷得五魂三道,什么都不顾了。唉!我终于知道你有着怎样的魔力了。”
王林笑道:“霞姐要是喜欢这里,也搬过来住。”
“我搬过来住?”
“嗯,我跟钱阿姨说,你被我外派到香江或者花城出差去了就行。”
“……”
周粥倒是很高兴:“姐,你搬过来吧?我们一起住,这房子太大了,我一个人住着怪无聊的呢!”
王林道:“霞姐,这里离公司也近。你以后上班就更方便。”
周霞倒是有些心动。
王林道:“再给你们请个保姆,你们都是大小姐,平时在家里也没怎么下过厨,以后也不用你们做家务事。”
周霞道:“是吧?你这是打算连我也一起养着了?”
王林嬉皮笑脸的道:“好啊!我不介意多养一个。”
周霞冷哼一声:“你想得美!我搬过来倒是可以,这里上班真的很近。我还可以陪我妹妹。”
王林道:“再好不过。就这么说定了。”
他对周粥道:“你看看家里还缺什么?”
周粥道:“就缺一个你了!”
王林哈哈大笑,心里却泛苦。
他就知道,周粥一旦怀上了他的孩子,心情和思想,肯定是会有所改变的。她对王林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接下来的日子,王林会更加难以应付!
王林想归想,嘴里却哄着她道:“我有空就过来看你。”
工人们搬完了乐器,王林付了他们工钱,打发他们离开。
周粥喊王林一起帮忙,把乐器重新在家里进行布置摆放。
这边别墅的房间多,空间大,有的是地方让周粥摆放这些心爱的乐器。
在别墅,她可以随便弹奏,而不用担心打扰到邻居。
王林心想,得赶紧物色一个保姆。
他心里最佳人选是孙小蝶,但计划赶不上变化。
李文秀舍不得放孙小蝶离开,王林只得另外去找人。
谷阷</span>王林心里有了计较。
申城早就已经有了劳务市场。
劳务市场亦称“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有相同的含义,但又有本质的区别。
农民工市场、劳务市场、劳动市场、劳工市场、职业市场、就业市场、求职市场、招聘市场、人力市场等,是指适龄劳工供求的市场。
人才市场是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招工、招聘,劳动者进行求职、投递填写简历的市场。
劳务市场早已有之。
平凡的世界里面,孙少平出来务工时,就是在城市的劳务市场,等人前来招工。那还是内地城市,还是八十年代的事。
申城这种大都市,劳务市场更多,也更发达。
王林平时开车经过长宁劳务市场,看到那一带经常有很多农民工在等着揽工。
劳务市场,基本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可能学历不高,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术经验,但是可以以出卖劳动力来获取赚钱的机会,能够出力挣钱,挣的也就是一个辛苦钱,是工人和招工的平台自发组织而成的一个招工方式。
在这个劳务市场,几乎能找到一切劳动力。
瓦工、泥工、小工、师傅、保姆等等,大都是从农村出来务工的。
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家里那几亩地,一年下来,只需要双抢时伺候一阵,其它农闲时间,农民们都可以到城里来找工作,打打临时工或者长工,补贴家用。农村的女娃娃们,一般读书都不多,能读到初中毕业就很了不起,然后年纪轻轻的就出来打工赚钱,就像孙小蝶一样。
王林想到了就要去做。
他当即和忠叔来到劳务市场。
很多农民工,手里举着一块纸牌,纸牌上写着自己擅长的工种,或靠着墙壁,或席地而坐,都在揽工。
“铺地、贴面、刮家。”
“木工。”
“水电。”
“墙砖、地砖。”
“钻孔。”
“……”
还有一些人,连个纸片也没有,就在面前摆几个工具,看他们的工具就知道他们是做什么工种的。
王林的车一停下来,务工的人都带着期待的眼神看过来。
能开车过来的,肯定是个大老板!
王林扫了一眼,问道:“有保姆吗?”
哗啦啦,十几个妇女马上围了过来,用各种方言,七嘴八舌的嚷道:
“我是保姆!”
“老板,请我!我只要150块钱一个月!”
“老板,我会扫地、做饭,城里的液化气我也会用!”
“请我吧,老板!我会缝补!”
王林看了看她们,觉得都太过粗陋了。
周粥是个讲究人,一般的保姆只怕伺候不了她。
就连钱玉英做的饭菜,周粥现在也吃不习惯,她习惯吃孙小蝶和徐英做的饭菜。这也是王林想派孙小蝶来伺候周粥的原因。
“老板,请我吧!我便宜!”一个怯弱的声音,从人群后面传来。
王林看向说话的人。
这是一个有些蓬头垢面的乡下姑娘,穿着破烂又油腻的花布衣,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来年纪。
她身上的衣服都是紧绷绷的,明显短了一截,不合她的身材。
这个姑娘,整体看起来,活像展示出来的一种难看的廉价的商品。
王林摇了摇头,心想乡下来的农民工,怎么都这样?
孙小蝶刚出来的时候也比这群人干净多了。
他也不想想,孙小蝶在遇到他的时候,就已经出来打工赚钱,在城里生活过一段时间,身上的衣服和生活习惯,自然有了改观。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过的生活大多是艰苦的,每个月一两百块钱的工资对他们来说十分难得。
尤其是当保姆,很多人都争着抢着做,因为这是一份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工作,而且十分体面。保姆一旦得到主人家的赏识,马上就能住得好、吃得好,跟主人家基本上没有差别了。
王林有些失望,对忠叔道:“我们再去其它地方看看,实在不行,我们去人才市场。”
能去人才市场应聘的,都是有一定学业水平的,都是奔着企事业、工厂的工作去的。
但王林相信,只要他的工资开得足够高,大学生也可以来当保姆!
不过,大学生能不能做好保姆的工作,那就两说了。
王林知道申城还有好几个劳务市场。
车站支路、昌化路、光华路、周家嘴路、柳营路,几乎每个区都会有一两个劳动力聚集的地方。
王林转身要离开,那个脏兮兮的农村姑娘,忽然冲上前来,一把抱住了王林的胳膊。
“你干什么?”忠叔沉声喝道,“放开王总!”
王林对忠叔道:“忠叔,没事,别吓着她了。”
那个姑娘眼睛里含着眼泪,哽咽的道:“好心的老板,你就请了我吧!我两天没有吃饭了,我再找不到工作,我会饿死的。我什么活都能干,你叫我做什么我都可以。”
王林沉吟道:“你会照顾孩子吗?”
“会,我在家里带过孩子!我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是家里最大的姐姐,我最会带孩子了。”
“……”
忠叔问王林道:“王总,要不要我拉开她?”
姑娘跪了下来,抱住王林的腿,抬头看着他:“老板,求你了,我真的很会做事的。”
其它妇女冷眼看着她,指着她说道:“哎呀,这也太脏了,这是哪里来的人?怎么这么脏?这样的人还会带孩子?谁信呐!老板,你小心些,她身上只怕有虱子呢!”
王林对姑娘说道:“你先起来,你起来说话。”
“老板,我真的很会做家务,而且我很便宜,她们都要150块钱一个月,我不要,我只要120块钱就行了。100块钱也行!”姑娘哭着喊着,抱着王林不松手。
王林哭笑不得,皱了下眉头,他并不满意这个姑娘的外观,但他又被这个姑娘强烈的求生欲望给打动了!
一个人两天没有吃饭,跪下来哭泣,求一份工作,王林难免起了恻隐之心。
他微一沉吟,说道:“好了,那就让你试一试。你起来。”
“真的啊?谢谢老板!”姑娘这才站了起来。
她脸上的泪水,冲开了污渍,露出一抹雪白的皮肤。
王林道:“你还有没有其它衣服?”
“没。”姑娘低下头,抹着眼角的泪水,“这是我最好的一套衣服了。”
忠叔低声道:“王总,这能行吗?要不请那个张小婉?”
王林笑道:“张小婉?她倒是很不错,可是,用她当保姆?太可惜了。先试用一下这个姑娘吧,不行再换。”
忠叔点头道:“是,王总。”
王林看了一眼姑娘,心想这样子带回吃粥馆里,只怕周粥真的会嫌弃她,必须先让她换一套衣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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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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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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