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黑猫天不怕地不怕,连王林也不怕,却偏偏害怕棉铃。
听到锦铃的轻声娇叱,黑猫立马收回了爪子。
那柔软的猫爪,触碰到王林的手背,还没有抓下去,相当于轻轻的握了一下手。
“它叫龙猫?”王林笑道。
“嗯,我看过一部电影,叫龙猫,就给它取了这个名字。它有没有抓到你?”
棉铃说着,轻轻抚了一下黑猫的头,那猫便低眉顺目的蹲了下来。
她握住王林的手,抬起来看。
王林道:“没事,它没抓到我。”
棉铃的手柔软异常,甫一握住,便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她仔细看看王林的手背和手腕,确定没有被猫抓到,笑道:“猫最怕生人去摸它,这下它下意识的反抗。”
王林道:“是我的错,不应该一上来就摸它。”
棉铃将猫抱了起来,轻抚它的毛皮,放到王林面前:“你摸一下吧!”
王林试探的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猫。
“没事的,我抱着它,它有安全感,就不会害怕你,它现在也知道你是我朋友,不会伤害它。”棉铃说道。
王林便轻轻抚了一下猫身。
那猫果然很乖巧,一动不动。
棉铃道:“我把它养在顶楼的一个小阁楼里。里面布置出了一个猫窝,它刚生了一胎四只小猫,这些天都没有下楼来。”
“它是只母的?”
“对啊!可爱吧?”
“难怪这么胖了,原来是刚生产完,肯定吃得多,运动得少。”
“是啊!龙猫的确长得太胖了一些。”
“那四只小猫,你也要养着吗?”
“养着吧!舍不得丢了。”
“那你到申城工作呢?也带着一起去?”
“到时再说吧!”棉铃怔了怔,“带这么多猫到城里,就怕不好养。”
王林道:“你还不如把三只小猫送人,只留下一只。等这只老死了,你再养那一只就够了。”
棉铃忽然间变得十分伤感,轻轻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夕阳西斜。
夏秋季节的夜晚黑得晚,天空仍然一片光亮。
天际出现了片火烧云,灿烂辉煌,变幻出无数的形态。
霞光照在棉铃的背部,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她仿如天仙一样迷人。
黑猫温驯的卧在棉铃的怀里,瞪着大眼睛看着王林。
不一时,工作人员来喊吃饭了。
棉铃转过身子,正好撞见王林欣赏自己的双眼。
她羞涩的一笑:“王总,我们吃饭了。”
“好。”王林点头。
这边的饭菜都是从农家收购来的。
附近的农人,知道这边办公楼缺吃的,每天不等厨房采购人员去集市买菜,就把各式各样的新鲜菜送上门来。
现在正是第二季稻谷时季,青蛙到处都是,长得肥大甜美。
厨房做了一锅美味的蛙肉。
还有一碗泥鳅汤,一碗炒田螺。
因为王总驾到,厨房又做了一道土鸡、一只土鸭。
每一盆菜,都是满满当当。
就连装冬瓜汤,也是一大盆。
棉铃笑道:“我们这边人多,吃东西都是用盆装。”
王林一看那装菜的盆,不由得哈哈大笑:“你们从哪里找来这么多的大盆子!这样好,大盆吃菜,大碗喝酒!”
工作人员都笑了起来。
棉铃道:“王总,那你今天一定要多喝几碗!”
“几碗?”王林笑道,“你别吓我!”
“是你刚才说的,大碗喝酒嘛!”
大家都起哄:“王总,我们每人敬你一碗酒!”
王林笑着摆了摆手:“哪有这样子敬酒的?我一个人,对我们一群人?”
他这次来棉区,只带了忠叔一个随从,连秘书都没有带。
因为张小婉刚刚入职成为他的秘书,还不能熟练的处理事务,司晴和郭玲玲都只能留在申城。
王林笑道:“这样好了,棉总,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不为过吧?”
棉铃红了脸道:“那不行,我是女人,你是男人,怎么能一样呢?”
王林道:“男女平等嘛!还有,女士优先呢!所以,你应该比我多喝一碗酒才对。”
“啊?”棉铃傻眼了,“什么女士优先?这都是女拳想出来的,我不需要优秀。在我眼里,男人就是比女人强,这一点我是承认。特别在喝酒方面,男人普通都比女人能喝。”
王林道:“这话我不认同。我身边认识的人里面,最能喝的都是女人。像我的秘书司晴,她可是酒坛子,千杯不醉。还有我们公司的陈繁陈副总,她的酒量也是十分惊人的。”
棉铃咯咯笑道:“那我们就一碗对一碗吧!我今天舍命陪王总了。”
工作人员都一起起哄:“王总,不醉不休!”
王林忽然很后悔没带司晴过来。
不管在哪个单位,只要是基层的同志,一般都特别能喝。
在爱秀集团,最基层的工作单位,可以说就是现在王林所处的棉区办公楼。
在这里工作的,大多是糙汉子。
就算是个别斯文的技术员,到了这里时间一久,也会变得粗糙起来。
长夜漫漫,不喝酒,无以度过。
王林知道棉铃是有酒量的。
上次他和周伯强一起来这边,就和棉铃喝过一次酒,这女人深藏不露呢!
酒是农家自酿的米酒。
江南人温婉,好像和代表豪气的酒扯不上什么关系。其实早在吴越春秋时期,江南民间作坊就开始酿造宫廷贡酒和民间饮用酒,江南的酒文化至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
只不过,江南的酒大多绵柔,就像吴侬软语一样,甜甜的软软的,好喝不上头。
江南人习惯把喝黄酒说成是“咪”黄酒,夏天就着糟货,冬天配着暖锅,温一壶黄酒,抿上一口,温润的液体一点点浸润心脾,一解疲乏。
黄酒香气清醇鲜爽,口感柔和淡雅。
王林喝的这种黄酒,还有一种特别的口味。
他喝了一杯酒,问道:“这酒里是不是加了什么料?”
棉铃笑道:“王总高明,这是覆盆子口味的酒。”
“覆盆子口味的酒?我是第一回喝!”hτTΡδ://WωW.sndswx.com/
“好喝吗?”
“好喝,有一种特别的清香。这酒的确不错,喝起来比茅台还要香。”
“王总喜欢的话,可以捎一坛子回申城喝。”
“还有吗?”
“有哩!我们经常在一农家买酒,我叫他们再送两坛子过来就行了。不过你得等两天回申城。”
王林道:“两天还是等得起的,为了这美酒,值!”
棉铃微微一笑:“看来,男人还是喜欢酒多一些。”
这话显然有言外之意。
王林心念一动。
她在娇嗔?
怪他喜欢酒多一些?
那他应该喜欢什么呢?
王林端起酒碗——的确是碗!
“来,棉总,我敬你一碗!”王林哈哈笑道。
棉铃连说不敢当,双手捧着酒碗,和王林轻轻碰了一下碗沿。
众人起哄,一起拍着手掌,大喊道:“干了!干了!”
棉铃将碗放到唇边,妙眸从碗沿上方看着王林,嫣然笑道:“王总,干了?”
王林不说话,一口气将碗中酒喝干净,倒过来亮了亮底。
“王总好酒量!”大家鼓掌,“棉总,干了!”
棉铃吸了一口气,慢慢的也将一碗黄酒给喝了。
她掏出一方碎花手帕,轻轻擦拭嘴角的一滴残酒,俏色晕红,明明是素颜,却跟染了胭脂一样妩媚。
王林翘起大拇指:“好酒量!”
其他人都端起酒碗来,想敬王林的酒。
王林压了压手:“开席之前,我们有过君子协定,棉总喝多少,我就喝多少。所以,你们单独敬我,是不对的。要敬,就连我和棉总一块敬喽!”
“好!棉总,一块喝一碗!”众人说道。
酒桌上的氛围很重要。
而这个气氛,当然是由坐主位的人来引领。
今天这桌饭,就是王林说了算。
王林开心,大家自然乐呵。
酒桌上的气氛,自然就高涨。
棉铃豪爽的说道:“今天我豁出去了!哪怕喝到胃出血,我也要把王总陪好了。来人,倒酒!”
工作人员早就抱着酒坛在旁边等候,立马就把王林和棉铃的酒碗给倒满了。
喝酒的人只嫌事小,不怕事大。
大家起哄,一起敬王林和棉铃。
这一次,所有人都干了一碗酒。
酒的度数虽然不高,但喝多了也会醉人。
王林几碗酒下肚,眼色变得迷糊起来。
他醉眼看美人,更美三分。
王林这样的男人,对美女有抵抗力,但像棉铃这样的气质美女,抵抗力却要减弱不少。
有些女人总爱说,男人们不知道在外面玩什么?每个女人不都是一样的吗?
其实只有男人才知道,女人跟女人,真的不一样,这里面的区别太大了。
开什么玩笑?
志玲姐和凤姐都是姐,那能一样吗?
成功的人士都会控制自己的酒量。
因为喝酒真的很容易误事。
人一醉,很多语言、行为,都会不受自己控制。
世人称誉曾国藩是“千古第一完人”,古人曾用一副对联,写出了曾国藩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所谓: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社会上也一直流传着一句话:立业不读曾国藩,阅尽诗书也枉然!
但其实,抛开世人的盛誉,曾国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一位完人,他的身上也存在很多常人都有的缺点,比如好酒、好色。
曾国藩早年为官需要经常应酬,常出入戏园酒肆,甚至是烟柳之地。刚开始曾国藩确实沉浸其中,甚至在看到其他人漂亮的夫人或小妾后,还会挪不开眼,静不下心。但后来曾国藩忽然醒悟,意识到自己这样是不对的。他是湘军的统帅,是朝廷要员,若是不能克服自己这个毛病,那以后一定会犯下大错。
有一次,曾国藩喝多了酒,看到一个下属的小妾长得水灵俏丽,心生爱慕,言语之中有些轻佻。
后来回到家里,他在日记里写下了这件事,并且骂自己道:“真畜生也!”
那个下属看出来曾国藩喜欢自己的小妾,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生怕被上司抢走了美人。
结果曾国藩没有任何表示,也没有任何行动。
这样的男人,也是等到40岁以后,才成功的戒了色。
王林正当年轻,他的年纪比不过40岁的曾国藩。
他的定力、自制力,当然也不能跟曾国藩提比。
所以,这个年纪的王林,好一点酒,好一点色,他自己是控制不了的。
都说人不风流只为贫。
王林又不穷,风流倜傥一些又何妨?
大不了,等到40岁以后再戒呗!
反正只要戒了,也不影响人的高大上!
还能落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名声,也能被后人称赞几句自省自律。
王林喝了几碗酒,身子有些飘飘然。
他忽然抓住棉铃的玉手,想要说什么来着,但话到嘴边,又忘记了。
“棉总,我俩再喝一碗!”王林呵呵笑道,笑声中都带着酒气了。
棉铃微微红了红脸,但也没有说什么,柔声说道:“好,我再陪王总一碗。”
王林趁势放下她的手,指着众人划了一圈:“所有人都喝!”
“好!喝一碗!”大家轰然答应。
王总发了话,谁敢不喝?
又是一大碗酒下肚。
王林道:“吃点菜,这么好吃的菜,不吃完可浪费了。”
大家便起筷吃菜。
这一场酒宴,所有人都喝到尽兴,也喝醉了。
王林被人扶着回到房间,倒头便睡。
迷迷糊糊中,他能感知到有人在给他擦脸和手脚。
王林醉眼朦胧,看清她是棉铃,便抓住她的手,醉态可掬的笑道:“你、你酒量比我的大!”
棉铃笑道:“王总,我也喝醉了。”
王林道:“你骗人,你压根就没有醉!”
棉铃道:“我真的醉了,我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骗人,让我看看!你眼睛睁得比天上的月亮还要圆!”
“王总,今天是上弦月,我眼睛没那么小,我真的是醉了。不信你看嘛!”
棉铃一边说,一边靠近王林。
两人的气息中,都带着覆盆子酒的味道。
这种香味,虽然不及兰花香,但也勾人魂魄!
尤其是对喝酒了的人来说,这种酒香,更有吸引力。
棉铃虽然没有王林这么醉,但也醉了七、八分。
她靠近的动作稍微有那么一丁点大,嘴唇便不小心触到了王林的脸。
棉铃羞得连忙起身。
然而,王林却张开双臂,将她紧紧的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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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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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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