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早就跟王林说过,她还想给王林生个宝宝。
有她这种想法的,还有李文秀和周粥。
王林近来和这几个女人在一起时,那叫一个舒爽,什么措施都不需要采取。
然而,人的命运一言难尽。
李文秀做了那么多的准备,甚至连送子观音都去拜过了,却还是没能怀上。
周粥的肚子也是毫无波澜。
沈雪怀上了宝宝后,虽然不能参加春晚,但她还是开心快乐。
诚如王林所言,现在的她,并不缺事业,也不缺名声,更不缺金钱。
春晚之所于沈雪,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也不是心心念念必须参加的节目。
趁着年轻有为,身体健康,多生一个娃,让霏霏有个弟弟或妹妹,或许这就是她最应该做的事。
女人的生活无忧无虑,富裕、幸福,就会想多生娃。
这叫饱暖思生娃。
王林当然不想再让沈雪上班,直接送她回到家里休养生息。
“你可真是命大!我们的孩子也真是命大!”送沈雪到家后,王林无比后怕的说道,“昨天你从马背上摔下来,还好孩子没事!从今天开始,你就不能再去骑马了,舞蹈也暂停。”
“是啊!”沈雪想想昨天的事情,也是心惊胆颤。
如果见红流产,那她一定会后悔死,也会怨恨自己一辈子。
沈雪安静的躺在床上,享受着王林无微不至的照顾。
王林给她端茶递水,给她擦脸擦手。
沈雪哭笑不得的道:“我又不是病人,你别这样照顾我。”
有了头胎的经验,沈雪再次怀孕也就不再有之前的忐忑不安,她知道,只要按部就班的保护好自己,孩子就会如期来临这个世界。
“要不要告诉奶奶?”沈雪拉着王林的手问道。
王林道:“当然要告诉她老人家了,她盼着你再生个宝宝呢!”
沈雪想了想,说道:“王林,我想回乡下养胎。”
“为什么?”王林怔道,“你去乡下,我想见你就难了。”
“我这是为你好。我怀孕了,奶奶和家里人肯定会隔三差五的过来看望我,到时你分身乏术,迟早会露出马脚来。我回乡下养胎,就省了许多的麻烦。就像林妹妹要去深城生产一样的原因。”
王林是真的很舍不得离开她太久时间,沉吟没有答应。
“你有空就来乡下看我嘛!反正怀孕期间,我也不能和你亲热。”
“两个人在一起,并非一定要亲热啊!每天能看到你,我就心里舒坦。”
沈雪见他说得情真意切,心下温暖而又感动,说道:“几个月,很快就过去了。你工作繁忙,也没多少时间照顾我,是不是?奶奶年纪大了,我正好回家陪她几个月,稍微尽点孝心。再有一个,我们的主楼要给剧组拍戏用,这几个月肯定会很吵,我住在这里也不安静,你说是不是?”
“好吧!”王林道,“那你把小静和方芝都带回去,让她们照顾你。”
“我带小静回家就好了,把方芝留在这边吧!这样我回来的时候,房子还是干净整洁的。房子一定要有人住,才有人气,才不至于虫驻鼠咬,不至于霉烂。剧组过来拍戏,也有人照顾不是?省得又麻烦你。”
“也行。”王林道,“记得多跟我联系。”
“嗯!”沈雪嫣然一笑,握住王林的手,放在自己脸边轻轻摩挲。
一股难言的幸福感传遍了她的全身。
虽然没有一纸婚约,但她得到的,并不比李文秀少。
王林对她的爱意、关怀、给予,哪样比不上李文秀?
以前她还有和李文秀争一争的想法。
但随着岁月的迁移,她早就不想这些了。
一个女人需要的,她都拥有了!
她不想再为难王林,让他做那种艰难的抉择。
见惯了婚姻的离离分分,她对婚姻也没有太多的向往了。
“那我明天就回乡下。我和小静回去就行了,你不必送我。”
“我送你。”王林道,“必须的!”
“嗯!”沈雪道,“林妹妹要是知道我也怀上了,肯定会特别高兴。”
“是啊!”王林的心,又不免想到了远在深城的双美。
一个人的真心,到底可以分成几份?
王林对这些佳丽,每个人都是真爱啊!
离弃谁,他都舍不得。
当天,王林哪里也没去,就在别业陪伴沈雪。
因为沈雪明天要回家乡,晚上,王林陪着她去购物。
乡下哪里都好,空气好,水好,山好,睡得好,吃得安心,美中不足就是购物还不方便。
当然了,沈雪有车,又有佣人,想买东西,可以去县城或姑苏市区。
但王林还是担心她会不习惯,所以给她买足了物质。
“需要什么跟我讲,我在这边买好了,叫人给你送过去。”王林叮嘱她。
“不用这么麻烦吧?”沈雪笑道,“城镇和县里都有买的。我对物质生活也没太高的要求。宝宝出生之前,我只要吃好喝好就行了,姑苏城能满足我的生活。”
王林道:“那不行,你的生活物质水平不能降低。总而言之,你需要什么,都交给我来给你采办就行了。”
他们在爱秀广场逛商场,这里面认识他们的人多,但没有人会去恶心猜测他俩的关系。
当晚,王林回到家里,看到李文秀正在陪孩子写字。
王文性格好动,坐不住,看到父亲回来,马上就跳下椅子跑过来,喊道:“爸爸!抱抱!”
王林抱起儿子,笑道:“写几个字了?”
李文秀抱怨的道:“半个小时了,才写了一行字,他怎么这么不爱学习呢?”
王林道:“他才多大?连正儿八经的小学还没上,你为什么给他贴不爱学习的标签呢?这种标签不能随便乱贴!”
李文秀道:“这也是你的儿子,你从来不管他的作业!我管他还管错了?”
王林道:“我不是工作繁忙吗?”
“就你有工作?说得我不用做事一样!你今天都不在公司吧?还有人看到你陪着沈雪去逛商场了!”李文秀觑着他说道。
王林一愣:“你跟踪我?”
“我才没空跟踪你!”李文秀撇撇下巴,“有人看到你们了!”
“呵呵!”王林冷笑道,“我的确陪沈雪逛街了,就在爱秀广场,那么多人都看到了,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我只是好奇,谁这么大嘴巴呢?把我的行动都当秘密向你告发。”
李文秀脸不变色的道:“你就不要问是谁告诉我的了。反正有人撞见你们就是了。”
王林道:“我本来懒得跟你解释的,既然你怀疑,那我就向你说明一下吧!沈雪怀孕了,她明天要回乡下居住。她让我陪她买些生活用品。就这么回事!”
“沈雪怀孕了?”李文秀大吃一惊,不由得站了起来。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王林,这事还不奇怪?她、她哪里来的男人啊?”
“她是自由的,有个男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可是,我们谁也不曾见过她有过男人!你见过吗?还有,既然她有男人,为什么她不喊男人来帮她购物?却要喊你?”
王林毕竟心虚,强自镇定的说道:“我问过她,她说那个男人只是一夜之情,并不是长久的男朋友。”
“啊?”李文秀道,“她可是沈雪啊!真没想到,她也在外面玩?”
“她没有结婚,在外面玩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正常?天哪!你真的觉得正常吗?一个女人,要么就找个男人结婚,要么就洁身自爱,怎么能这样在外面乱来呢?她这不是作践自己吗?还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王林一时无语。
李文秀忽然笑了:“她两个孩子,岂不是同母异父?天哪!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我要是她,绝对不会便宜那些男人!我宁可单身一辈子,也不会再找男人了!”
王林一脸的郁闷,蹙眉道:“这种话,你在家里说说罢了,千万别当着沈雪的面说啊!太伤人自尊了!”
李文秀掩住嘴,惊呼一声:“哎呀,沈雪怀孕了?那她从马背摔下来,没影响到胎儿吧?”
王林道:“应该没有。”
李文秀道:“她怀孕了,怎么还去骑马呢?太危险了!太不负责了!”
王林道:“她是今天去医院检查才发现怀孕了的。”
李文秀道:“你陪她去的医院吧?”
王林淡淡的道:“是的。因为是你撞了她,我主动提出来带她去医院做检查,结果一查就查出她怀孕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一下,李文秀也没有话说了。
这时周长弓过来,王文扔下作业,两个小家伙拿玩具去玩了。
第二天,王林送沈雪前往姑苏。
因为沈雪在乡下也要用车,王林便让小静开了沈雪的车跟在后面。
沈雪和王林都坐在他的奔驰车上。
一路顺风进入灵湖村。
到达沈家门前,一下车,王林就感到一股冷凛的寒风。
时令已经是冬季,乡下地方山风大,空气更加寒冷。
王林请沈雪下了车,说道:“我忽略了一件事,乡下太过寒冷。你住得习惯吗?千万别感冒了。”
“没事呢!”沈雪笑着看看四周的景色,用力的呼吸,“我刚怀上,等显怀的时候,已经春暖花开了。”
沈奶奶知道他们今天回来,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上次沈奶奶摔跤住院后,沈雪帮奶奶请了个同村的妇女当保姆,家务活都归保姆做,沈奶奶轻松多了。
沈文武和沈文略两家人都跑过来蹭饭吃,顺便向王林汇报竹林基地的情况。
王林现在事业做得大,公司里面的事,除非是大事他才亲自过问。
像竹林基地这种事情,他几乎只听副总的汇报。
竹林基地很好管理,除了头两年辛苦一点,后面的维护很便利。
沈文武指着桌面上的一道菜笑道:“王林,这是我们在山上打的野鸡,你尝尝,这东西在城里是吃不到的。”
“哦?还有野鸡啊?”王林饶有兴趣的问,“这个季节还有吗?”
沈文武道:“当然有了!就算是下雪天,野鸡也要出来觅食。”
沈文略道:“天气晴好的时候,野鸡喜欢到处闲逛觅食,这时它们的行踪可能有点分散,比较难猎。但当天气逐渐变冷,野鸡就开始有所行动,加快进食的速度,尽可能地多吃点东西。通常在一次寒潮来临之前,会有一大群野鸡聚集在某处,这是极佳的狩猎机会。”
王林看看忠叔:“忠叔,咱们也上山打猎玩玩?”
忠叔笑道:“难得王总有此雅兴,我愿意陪你上山。”
王林对沈文武道:“能弄到枪吗?”
沈文武道:“有,火统和猎枪都有。下午就去?我带你们上山。”
沈雪道:“山上没有想象中好玩,王林,你在城里长大的,很少上山,千万小心。还有啊,山上的毒气很多,你穿严实一些,中了毒气,会痒的。”
王林答应下来。
吃过午饭,王林等人全副武装,一行人上山。
姑苏今年还没有下雪,但天气已经很冷。
天上的云层很厚,压得很低。
沈文略看看天气,说道:“只怕要变天了!正好打野鸡!”
跟大型动物一样,在恶劣天气抵达前奋力储食是野鸡的本能。所以,这时猎人应该将注意力着重放在有高蛋白食物分布的觅食区。一旦野鸡集聚在一个既有食物也有水源还有适合庇护的地方,在严寒天气来临前,它们通常不会冒险走远。
沈家兄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经常下河摸鱼、上山打猎。
蛇、山甲、野鸡、野猪,都是他们的食物。
王林听说这山里有野猪,倒是有些惊讶:“真有野猪啊?大不大?”
沈文略道:“大,我见过一头五百多斤重的野猪,上次我们八个人追杀它,结果还是被它逃走了。”
王林道:“五百多斤?天哪!那可是庞然大物!”
忠叔道:“王总,这么大的野猪,是会伤人的。我们四个人虽然都有猎枪,但真要遇上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它一个冲刺,就能把我们给踩死。”
王林听了,不由得愣住:“这么危险?”
忠叔道:“别说500多斤的野猪,便是两百多斤的野猪,我们几个人也难猎到它。便是一头三百斤的家猪,都要好几个人才能抓得住,而野猪的战斗力比家猪强多了。”
王林不由得沉吟起来,他想上山打猎,不过是想玩玩而已,打个野鸡、野兔什么的还行,真要搭上生命去打野猪,那他可不愿意。
沈文武嘿了一声:“哪有这么容易碰上那头大野猪?就算真的遇上了,我们打不过,还不会跑吗?避开它就行了!”
王林心想是这个道理,便道:“行,那我们就先上山看看吧!”
忠叔却还是担心不已,只能紧跟王林保护他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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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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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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