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娟手里拿着一万块钱,腰杆挺直,一手拿着钱,一手指着那堆她试过的衣服,神气活现的道:“这些,统统——”蜀南文学
售货员笑道:“全部给你包起来吗?”
就算全部买下来,也用不了一万块钱。
李文娟嘻嘻一笑:“对不起,这些,我统统不要!别以为我听不懂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哼,我有的是钱,但就是不买你们的衣服!”
她转过身,拉起王林的手:“我们去别的地方看看!”
王林哈哈一笑。
两个售货员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姐夫,我饿了。试衣服好累啊!”李文娟身子软绵绵的往王林身上倒,“我没力气走路了。”
王林不得不扶着她的小蛮腰,说道:“文娟,这才刚开始逛街,你就累了啊?那咱们回酒店休息了吧?”
“那怎么行?我好不容易才出来玩一趟,还不得玩尽兴了啊?”李文娟马上就满血复活。
王林呵呵一笑,心想我还治不了你?
路过高档补品特卖柜台时,王林将手一扯,拉住李文娟往柜台走去。
“同志,你好,需要买点什么?”柜台里的售货员问道。
“有南洋金丝燕窝吗?”
“有的,先生。这边的燕盏都是。请问要多少克?”
“多少钱一斤?”
售货员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买燕窝是论斤买的!
就好比一个土豪跑进金店,问店员金子多少钱一斤?
售货员笑道:“先生,你好,这种燕盏,一公斤的话,是2500块钱。”
1975年,燕窝一公斤的批发价为10美元,95年时翻了40倍,涨到400美元,到2012年,已经涨到每公斤800美元了,零售价则涨到每公斤1200美元。
因为大陆市场的巨大,直接把国际燕窝价格推高了。
燕窝也是分等级的,因为品级不同,每克价格相差80元以上的都有。
王林道:“给我称一万块钱的吧!”
售货员啊了一声:“一万块钱?那就是四公斤!”
王林道:“嗯!”
李文娟讶了一声:“这是什么东西,这么贵啊?一万块钱,才买八斤?”
售货员笑道:“这是燕窝,补品,女人吃了可以美白、美颜。你先生对你真好,买这么好的燕窝给你吃。”
李文娟啊了一声,心里明白,这是王林买回去给她姐吃的,但她也不点破,嘻嘻一笑。
售货员称好了燕窝,拿铁盒包装好,装进袋子里,递给王林:“先生,吃不完的燕窝,可以放进冰箱里冷藏保存。”
“好,谢谢。”王林付了钱,双手一边提了个大袋子。
“姐夫,你这是买给我姐吃的吧?”李文娟笑问道。
“不然呢?你以为给你吃的啊?你姐怀孕了,当然要给她吃了。燕窝当中含有大量的糖类,微量元素和唾液酸,具有滋阴降火和补中益气的功效,可以增强孕妇的机体抵抗能力和免疫的能力,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也有一定的好处,可以提高孕妇的食欲,补充胶原蛋白。”
“真能让人变白、变漂亮啊?”
“理论上是这么说的,具体怎么样,谁知道呢?反正吃了也没害处。”
“姐夫,我也要吃。”
“等你怀孕了再说。”
“那我要是嫁人了,怀的是别人的孩子,你还给我买燕窝吃吗?”
“你这话新鲜,你不怀别人的孩子,难道还能怀上我的孩子啊?到时叫你丈夫买给你吃就好了。”
“哼,偏心鬼!”
王林呵呵一笑:“行了,回家让你也吃一碗,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
两人继续逛街,李文娟看到一块喜欢的手表,一定要王林买给她,因为她还没有手表。
王林一看那手表是进口的瑞士梅花女式手表,价格可不便宜,800多块钱呢!
梅花手表是最早进入我国市场的进口手表之一,这种表在申城也有卖,没必要跑到广州来买。
李文娟见他迟疑,便道:“四公斤燕窝,我姐几下就吃完了,一万块钱你也舍得买,一块机械手表,我可以戴一辈子,又是个实用物品,才800块钱,你反而舍不得?你还说对我一视同仁?”
王林倒不是舍不得,只是觉得,一个人用的东西,得和他的身份相配,可以低配,但尽量别高配。
在很多场合下,手表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象征。
哪怕穿着棉布背心、大裤衩和人字拖,但手上戴着一块天价手表,也能让识货的人认出大佬身份。
就连王林现在戴的还是那块国产手表呢!
李文娟道:“大不了,我不吃我姐的燕窝了!你给我买这块手表吧!”
听她说得这么委屈,王林不由得一笑:“我不是舍不得,就是怕你戴了这手表会惹祸。”
“一块手表,能惹来什么祸事?”李文娟不解的反问。
王林道:“因为手表是个外露的物件,俗话说,财不露白,你戴着这么贵的手表,别人并不知道你没有钱,以为你很有钱呢!就会找你的名堂,算计于你。”
“没这么夸张吧?”李文娟道,“我藏在衣袖里面就好了。”
王林见她真的喜欢,便把手里提的燕窝放在玻璃柜台上,掏钱买了下来。
“姐夫,太好了!你对我真好!我现在相信你对我是真爱了!”李文娟嘻嘻一笑,“来吧,给我戴上。”
王林笑着摇了摇头,拿起手表帮她戴上。
售货员热情的问道:“表带长不长?需要缩短一些吗?”
李文娟道:“长了,要缩短一些。”
售货员拿了手表,带她到旁边一个修表的柜台,那里坐着一个师傅。
师傅拿表在李文娟手上一试,麻利的拿起一把尖头镊子,在表链接缝处的凸起向下轻按,把表链的弹簧轴取出来,然后看准长度,用剪刀将表链上的插销斜着推出来,表链就被缩短了。
李文娟拿着手表,仍然叫王林帮她戴上。
王林给她戴上手表,笑道:“珠光宝气,很衬你的气质。”
“是吧?我眼光不错吧?”李文娟爱不释手的看着腕上的手表,“我终于也有表了!”
“嗯,价格也不错!”王林笑了笑。
“咦,姐夫,这边好多漂亮的金饰!你和我姐结婚,还没有买过金戒指吧?你要不要给她买一个?”
王林倒也动了心,他和李文秀结婚,因为去的彩礼比较高,金银首饰之类自然就免了,而且这年代的女同志,也不怎么讲究这个,更在乎的是实用型的三转一响。
不过金器是结婚的传统首饰,一个婚后的妇女,身上戴着多少金器,代表着他在婆家过得好不好,也代表着婆家经济实力。
王林一直没有考虑到这一条,李文秀结婚这么久,也没给她买过任何一样金饰。
八十年代的金价并不贵,但也不便宜,也就是做为一个饰品而已,想作为一项投资的话,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就算在1980年买一万块钱的黄金,放到39年后,也只赚到11万块钱左右,39年的时间涨了11倍,年化收益率差不多是6.47%,只能说不高也不低。
如果把这1万元存银行呢?这39年的平均收益率和购买黄金差不多,都跑不赢通货膨胀。
有个故事可能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之前在北金有一套四合院,卖了几万元之后跑到国外工作,累死累活干了几十年赚了几百万,想要回北金养老,但是当初的那套四合院价值已经过亿。从这我们也可以看出购买黄金和把钱存银行都不是最好的理财方式。
现在的王林,也不在乎一套金饰的投资是不是能带来收益了。
他被李文娟拉着手,来到了金饰柜台前。
商场里逛的人并不多,各个柜台的售货员,没事的时候,就看着其它柜台做生意。
王林和李文娟,刚买了八斤燕窝,又买了名牌手表,金器柜台的售货员,自然看到了,因此对他俩格外热情。
“先生,是要给女朋友买金器吧?”
“给我爱人买。”
“没看出来,你们这么年轻就结婚了。”
王林听出她这话有毛病,但仔细一想,似乎又没毛病,也就没解释。
而且李文秀和李文娟的身材体型都差不多,给李文秀买金器,请李文娟来试戴,也再合适不过。
王林挑了一套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
售货员见他这么大方,便推荐他再买一条金手镯。
金手镯特别重,一样东西,抵得过前面的三样了。
不过那金手镯的款式,王林很是喜欢,便买了下来,一算价格,也不贵,才五千多块钱,毕竟现在金价便宜,这几年来,今年的金价是走低的,不到80元每克,四金的重量加在一起大约是70克。
李文娟看得又不淡定了:“姐夫,你给我姐买这么多金器?买一个戒指也就差不多了啦!”
“要买就买齐全了。”
“那我也要!”
“这是金器啊,你结婚时,你丈夫会给你送的。”
“不行,丈夫的是丈夫的,我现在就要你买了送给我!”
“你要什么?我送一样给你。手镯?这个最重了。”
“我要四金!你不给我买四金,我就不走了!”
王林哭笑不得:“你姐姐有的,你都要是不是?甚至还要比她的更好?”
“对啊!不行啊?”李文娟一脸的理所当然。
王林道:“那你没做你姐那样的付出啊!你姐能帮我生孩子,你能吗?”
“我也能啊!只要你愿意!”李文娟嘟着小嘴,羞涩的笑了笑。
王林差点没暴走!
这个小姨子,完全是缺根筋,果然不能撩!
“选一样,你爱要不要!”王林说道,“你一个没出嫁的小姑娘,戴那么多的金饰干嘛?你看哪个小姑娘戴金饰的?”
“那我选一个手镯吧!耳环也好看,项链我也想要!戒指也好漂亮啊!姐夫,求你了,给我买一套好不好?我太喜欢这套金器了,金光闪闪的,我刚才试戴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美啊?我以后省吃俭用,不再乱花你的钱了行不行?”李文娟开启撒娇模式,整个人都软倒在他身上,拉着她的手,就差亲脸上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王林不愿意给新婚娇妻买金器,引来一片异样的目光。
“……”王林早有准备,和这个小姨子出来逛街,肯定是要大放血的。
他实在受不了李文娟的撒娇和软磨,只得又买了一套给她。
李文娟可爱显摆了,马上高兴的把四金戴上了。
还别说,她肤白貌美,脸有富贵之相,戴上四金之后,精致秀美,她的漂亮灵动,赋予金饰生气和灵性,而金饰的华丽则衬托出她的华贵优雅。
售货员巴不得他们多买金器,自然夸个不停。
“好不好看?”李文娟侧过脸来,朝王林甜甜一笑。
“好看!”王林笑道,“以后你走夜路小心点,别让人抢了啊!”
“啊?那我平时还是不戴的好。”李文娟笑道,“只有你陪着我的时候,我再戴!姐夫,我可不是爱慕虚荣,我是为了你的面子着想。”
王林道:“歪理!你要买便买,怎么还是为了我的面子了?”
李文娟道:“我说给你听啊,你是不是经常带我出来玩啊?”
“嗯,是的。”
“我做为你身边的女人,不管我是谁吧,我漂亮一些,穿得好一些,金器戴得多一些,是不是你的面子啊?”
“果然是歪理!”王林哈哈笑道,“行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这算是借给你戴的啊,等你嫁人了,自然有男人给你买新的,你就把旧的还给我。”
“啊?姐夫,我以为我很会算计了,没想到你比我还会算计啊?借给我戴的?那我还不如不戴呢!你对我也太小器了,你给我姐买那么多的燕窝都舍得!一万块钱啊,够我买多少东西了?我只不过买了四金,外加一个手表,这才多少钱?六千块钱而已!不行,我还得买东西!对了,最重要的衣服还没有买,你答应过我的!”
“……”
王林带着她,来到繁华的上下九商业街,领略西关风情。
早在六世纪,这里就是商业繁华之地,是广州中外文化交流最早的地段之一。宋代时,下九路一带称为绣衣坊,形成了西关最早的商业聚落。
清代,上下九是十三行豪商巨贾的私家园林。
20世纪30年代初,政府重点划定广州三个商业区,上下九便是其中之一。
这边的商阜繁华,延续了几百年的历史。
王林看到一家风格独特的女装店,便走进去看。
李文娟正四下乱瞧呢,忽然看到有两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在不远处跟踪自己,一看到她回眸,便扭过脸去,装成路人。
李文娟吓了一跳,赶紧追进女装店里,找到正在挑选服装的王林:“姐夫,有坏人跟着我们!我看到了!我不会看错的!”
王林微一沉吟:“肯定是你穿金戴表,把小混子给吸引过来了!别怕,有我在!先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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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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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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