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姥姥的泪点在赶来的路上,声音有些悲怆的味道:“苦娃儿从小就没了爹,我疼他不应该吗?”
“那桂兰不是也从小没了爹,她比你儿子还小,还是个软弱的小闺女,怎么不见你疼她?”
李桂兰的鼻子发酸,亲娘从来没把自己放在心上,公爹却替她抱不平替她说话。
“她一个丫头片子,早晚是你家的人,养的再好也是替你家养的。”
顾慢真替这个时代的女人悲哀,自己就是这么不被重视走过来的,是受害者,又把这种观念转嫁到自己女儿身上。
李桂兰死死捏着半块馒子,从条捏成圆,又从圆捏成方:“别说了,吃饭。”
这顿饭吃的相当压抑,饭后没多久,薛长云一家就准备回去了。
年前的灌肠还有四五斤的量,顾慢让薛长云带上二斤,回家做给诚诚和悦悦吃。
“剩的也不多了,就留给你自己吃吧。咱姥那人,说话不中听,你就甭理她,过一两天,让长河把她送回家,折腾她儿媳妇去吧。”
顾慢就笑:“我现在百无一用,尽量不往她跟前凑就是了。”
送走了薛长云一家,李桂兰出去打听獾油了,薛长慧在收拾桌子、洗涮碗筷,顾慢扶着薛长河回了他们那屋。
让薛长河躺在炕上,顾慢看他的脚,起了水泡,有的水泡已经破了,流出来了液体一样的东西。
顾慢用干净的棉布把液体擦掉,一点也不意外地听到了薛长河的吸气声。
“很疼吗?”
“有点,反正不如以前舒服。”
顾慢嗔了他一眼:“这不废话么?”
这一眼,让薛长河的心酥麻酥麻的,好话不要钱一样往外蹦:“为了你和孩子,命都可以不要,这点苦算什么?”
顾慢是重生的,她很忌讳这样的字眼,狠狠地拧了薛长河大腿:“没爸的孩子什么样,家里没男人什么样,你不知道吗?给我好好活着,把两个孩抚养长大,养爹妈老,陪着我变成老头老太太,才能提那个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薛长河的心里美滋滋的:“听媳妇的。”
李桂兰很快回来了,弄了一小瓶獾油,做了一个简易的棉签,小声翼翼地涂在了薛长河的脚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注意点,别油了被子,洗不掉。”李桂兰嘱咐道。
“我把脚放在被子外面。”
“这么冷的天你不怕冻掉?”李桂兰瞪了儿子一眼。
“妈,放心吧,我有办法。”
“那好,你俩都睡一觉,晚饭好了叫你们哈。”
睡是不可能的,两个人都不困,盖着被子纯聊天。
顾慢说:“爷爷怎么会知道姥姥的大名呢?我觉得他俩有故事。”
薛长河沉默了。
顾慢伸手碰了碰他:“怎么不说话?”
“爷爷的妈妈和姥姥的妈妈是堂姐妹,也就是说他们的姥爷是兄弟。小时侯都是在姥姥家长大的,所以都认识,可以说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
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十几岁后就定了亲……”
嫁娶之年,两家已经有差距了,李姥姥家因为爹是木匠有手艺,是小富之家;薛俊义因为父亲早亡,孤儿寡母捉襟见肘。
金钱是感情的试金石。李姥姥强势退了婚,转身嫁了一个地主家的少爷;薛俊义在二十多岁时,才娶了一个逃荒女,也就是薛家奶奶。
“两家都这种情况了,那爹妈又是怎么成一家的呢?”
这不科学。
忽然有一天变天了,人民翻身把歌唱,千千万万成主人。而身为地主家少爷的李姥爷没扛过批斗,撇下李姥姥和一双儿女,这个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人说死了,有人说跑了,李家人还是更倾向于死了,只是没找到尸体罢了。
李姥姥家的日子一落千丈,田地被分,房子被分,钱财充公。一家三口挤在十平方的小屋里生活,这是他们家原先下人住的地方,没有窗子,暗无天日。
李姥姥的前三十年十指不沾阳春水,活的像个废人一样,分到的一亩地胡种胡收,连一家人的肚子都填不饱。
日子总得继续,人总得活着,李姥姥优越感作祟,是放不下身段的;李大舅这个地主家的小少爷也是有样学样。
李桂兰已经有十一二岁了,饿肚子饿狠了,她只能挎着小篮子出来要饭。那时候家家不富裕,哪有多余的粮食养别人,李桂兰很少要的到,偶尔要的到大多进了李姥姥和李大舅的肚子。
两个村子隔着有十几里地,李桂兰有一天就要到了薛家。薛奶奶也是逃荒女,要饭的滋味她最有感受了,心疼之余就打听起了李桂兰的身世。
李桂兰身上的衣服补丁撂补丁,针脚大还丑的很,十一月天了,还光着脚丫子。浑身瘦瘦的,大眼睛就显得特别的大。
薛俊义在家,得知这是李姥姥家的闺女,还真是五味杂陈。当年李姥姥嫌他家穷,费劲吧啦的嫁了个少爷,结果日子过成了这个样子,还不如他呢。
不过,孩子没有罪,又是拐了几道弯的亲戚,薛俊义就吩咐自家婆娘留李桂兰吃了饭,临走还带了两个地瓜面的饼子。
去别的地方要不到,来薛家不仅管吃还管带,李桂兰哪懂什么人情事故,饿肚子了就来薛家要。
搞得薛俊义哭笑不得,他也有两个儿子要养好吗?
薛俊义就“恐吓”小丫头:”回去告诉你娘,再来我家要吃的,就把你给我们家,给你粮仓哥当媳妇。”
李桂兰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回去鹦鹉学舌和李姥姥学了,李姥姥居然真动了心思。
闺女在家里,吃掉的是儿子的口粮。赔钱货,多养几年也是给别人养的,还不如把闺女现在嫁出去呢。
闺女不是白给的,二十斤地瓜干,五斤苞米面,还要三千元钱(旧币),气的薛俊义拍屁股走人:闺女你自个留着吧,要不起。
李姥姥不甘心,薛俊义的玩笑给她开了一扇通向光明的大门,万万不能又关上了。
【作者题外话】:为了表示李姥姥偏心,我把前面内容改了,把李姥爷写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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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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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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