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之宿主快来养崽崽>第81章 霸总文里的恶毒女配(12)
  气呼呼的回去向老爹讲述了在方家的一切,姜老爹也是愤愤的。

  既然他们这么不识抬举,也不必再管了。

  他和方语心在一起,其实就是一场阴差阳错。

  二十几年前,他在m市不如现在,但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在一场饭局上被人算计,中了那种不干净的药。

  他洁身自好,让手下拿药,他在酒店里。

  他忍得正痛苦,就见一个长相温柔娇俏的姑娘进了他的房间。

  只这一眼,他就爱上了她。

  她的脸颊通红,看样子和他一样。

  随后一切都水到渠成。

  事后他才知道,她是被家里人高价绑到一个油腻老头那里,最后逃了出来。

  他们互有好感,很快就结了婚。

  她心善,不忍心看家里老娘操劳(哪怕她在方家过得也不好),他才捞他们一把。

  罢了,都过去了。

  和老爹谈完话,姜文瑜还怪想念那个处处和她作对的小混蛋。

  他趴在宋景的脖子上,哈喇子糊了两人一身。

  张婶把他抱走,他又晃晃悠悠地走到他亲爹那里。

  还是亲爹有吸引力,姜文瑜都走到他背后了,他还只顾着用藕节小爪扣宋景的脸。

  “小混蛋!”

  她突然出声,吓了姜夏一个哆嗦。

  怨怼地瘪嘴准备哭。

  “别哭啊,你姥爷刚出门儿!”

  语毕,大张的小嘴又合了回去。

  眼睛眨巴眨巴,屁股一扭对着她,不浪费感情了。

  自从带他认识亲爹以后,他找不到亲妈就找亲爸。

  在床上打滚儿,骑他身上流哈喇子,更小的时候甚至还在他床上拉屎撒尿。

  也幸好他醒不来,不然这小混蛋的屁股得被打肿。

  姜文瑜日常念叨宋景赶快醒来。

  花了那么多经验,现在还没还完,结果救了个尸体,她要呕死。

  早知道不救了......

  “小混蛋,你以后可别跟你爸学,吃软饭!靠媳妇儿......”

  “啊嗯!”

  “......”

  等人都走后,床上男人修长的手指轻微地弹动了两下。

  一年后

  姜文瑜下班回到家,就看到被姜夏追地到处跑的花花从她面前一闪而过。

  花花是一年前姜文瑜带着姜夏出去玩儿捡到的。

  当时它还是个小狗幼崽。

  至于为什么叫它“花花”,那还得从它头上的印记说起。

  它整体是白色的,但就脑袋上有花形的黑色,姜夏见到后不管它的性别,一口咬定“花花”。

  姜文瑜给它起过“石头”、“萝卜”等名字,企图挽回狗狗的尊严,但姜夏根本不给面子。

  我行我素的叫着花花,最后全别墅的人到现在就记住了花花这个名字。

  看狗狗和他玩儿的欢实,她也死了心。

  随他吧!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花花别跑,我给你戴花花~”

  他手里捏着一朵红色山茶花,腿脚利索地追赶。

  “哎!爷爷没告诉你这花不能摘吗?你不怕爷爷凶你!”

  捞住他把黄色小背带裤上的灰给拍了拍。

  “爷爷说,我摘,奶奶不会生气的!”

  奶声奶气,头上几根小呆毛还直直的立着。

  “呵呵呵。”

  看着别墅另一片种满各种名贵花朵的小花园,姜文瑜又一次感受到了老爹的偏心。

  她没记错的话,那片花园是小时候为了制止她拔山茶花而建的。

  隔辈亲......

  “妈妈,我去和花花玩儿啦~”

  一溜烟就跑了。

  在树下还没喘两口气儿的花花又开始跑了起来。

  它可是一只有尊严的狗!

  小时候不懂事,起了个女性化的名字,它现在长大了,才不要戴大红花嘞!

  一人一狗,姜文瑜看得直叹气。

  “007,原来世界女主的女儿两岁就会各种技能了,为什么我儿子还是个只会吃喝、逗狗的小胖子......”

  “可能是基因吧!”

  “......”

  接下来,伴随着姜文瑜高高扬起的嘴角,系统空间里的团子光着屁股哭喊。

  “我又没说错!你干嘛打我!哎呦,哎呦!”

  “哼哼哼!”

  窗外欢声笑语,窗内人像是感觉到了一般,眼皮微微颤动。

  晚饭后,姜文瑜控制住停不下来的小胖子,一本正经地通知他一个不知道好坏的消息。

  “姜夏,你已经是大孩子了,是吧?”

  “嗯......,嗯!”

  “大孩子就要上幼儿园了呦~”

  “幼儿园?是有好多小朋友的幼儿园吗?”

  “对啊,妈妈给你报了名,明天就去上课,姜夏能做到吗?”

  “能!”

  “好的,你去玩儿吧!”

  珍惜吧,小屁孩儿。

  院子里哒哒哒追花花的日子将一去不返喽~

  明天起床你就知道怎么哭了。

  姜夏开学的日子,姜老头一大早就起来送他。

  哼咛着赖床,姜文瑜不惯着他,直接掀了被子。

  秋天的早晨还是有点儿凉的,他穿着秋裤瑟瑟发抖。

  在他哀怨的目光下,姜文瑜把被子褥子都抱走了。

  冻都冻清醒了,哆哆嗦嗦地穿好衣服下床。

  去学校的第一天,他还稍微有些拘谨,不主动和小朋友们玩儿,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姜文瑜送他上学,从下车到他走到教室,他和数不清的老师小朋友问好。

  五分钟的路硬是走了二十分钟。

  他和门口老大爷都聊了有五分钟。

  要不是她死命催,他就该迟到了。

  社交牛逼症啊这是。

  姜文瑜第一次如此佩服这个亲生儿子。

  他的技能可能就是它吧......

  下午,在姜老爹的威胁下,她万般不情愿地开车去接自家儿子。

  预料之中,又是二十分钟。

  怀里还抱满了巧克力、小饼干等小零食。

  上了车,他还拆了一个贴心的给姜文瑜喂了一个。

  “妈妈,你看,不靠你我也有糖果、巧克力吃~”

  听到这句话姜文瑜险些撞到前面的车。

  这小子是准备吃软饭?

  “人家凭什么给你?”

  “凭我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傥傥~”

  小嘴撅着摇头晃脑,得意忘形了。

  “还风流傥傥,那叫风流倜傥!

  你现在的行为你知道叫什么吗?”

  “叫什么?”

  “叫吃软饭!”

  “软饭好吃,为什么不吃?”

  “......”

  遗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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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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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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