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冯艳红李伯山>第114章 见面礼 一
  两人到了傍晚回到四合院儿,带了一只烧鸡,还买了些菜。

  进院子的时候,二爷爷正站在柿子树下,逗着八哥儿,嘴里好像还哼着什么曲子。

  “二爷爷,我买了烧鸡,晚上我陪您喝两盅儿。”

  “呦,我大孙子都会心疼我了,来两盅就来两盅儿!”二爷爷站在原地背着手,哈哈笑了两声儿。

  “我去炒两个菜,你陪二爷爷说会儿话。”冯艳红主动接过了他手里的东西,转身进了厨房。

  爷俩儿在院里的桌子上,摊开烧鸡已经把酒杯满上了。

  二爷爷嗅了嗅烧鸡,点了点头:“还是那个味儿,都几十年了,真不容易。”

  “你这媳妇儿不错,脾性很好!早点儿把人娶了,这年头儿好姑娘可不多了。”

  “等我放了寒假,回去就办婚礼。”李伯山笑得有些生涩,忍不住往厨房看了一眼。

  “啧~要我说你这趟来之前就该把婚结了再来,怎么?钱不够啊?”

  “没,这不是才出的新规定,我得满了二十二才能领结婚证儿。”

  李伯山没好意思说钱不够的事情,只说了自己年纪不到。

  “哦,对,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菜好喽~二爷爷你们先吃,我再弄个汤,马上就好。”

  冯艳红端着一盘拍黄瓜和一盘西红柿炒鸡上桌,两人烧鸡和酒都还没动过。蜀南文学

  “不急,我们爷俩儿等你,总不能让最辛苦的人吃剩菜,咱家自古也没这规矩。”

  二爷爷依旧一副慈祥的面容,乐呵呵地挥手让她快去快回。

  “好嘞,马上来。”

  “你小子倒是比你爸有福气,这么个勤快又利索的媳妇儿,现在就这一条巷子数到头儿,也挑不出来两三个。”

  “再把这脾气对一对,那就更没有了,难得人还长得端正,你小子就好好惜福,好好待人家吧。”

  “二爷爷说的是,嘿嘿......”李伯山嘿嘿的傻笑,又往后看了一眼。

  酒足饭饱,天已经黑透,院子里亮着灯,光线有些昏暗。

  爷俩的脑袋都有些发晕,夜里各自回屋,李伯山回到屋里一把抱住冯艳红,脸颊通红,双眼迷离地将人死死锁在怀里。

  “媳妇儿......”

  “喝醉了吧?回你那屋儿去,我给你打水擦擦脸。”

  他这量可真不怎样,就那么大半瓶二锅头,还是他和二爷爷两个人分的。

  算起来可能连四两酒都不到,刚才在桌上儿就已经脸颊通红了。

  之前在她家喝酒的时候,也就最多两杯,看不出酒量,这回算是探了底了。

  “媳妇儿......”

  “......”

  再三确认。

  这是真的醉了,除了叫媳妇儿,就剩下傻笑了。

  冯艳红把他连哄带骗地推回他那屋儿,这家伙倒在床上就合上了眼。

  还行!

  酒品不差!

  冯艳红喘了两口粗气,拿着盆儿准备到屋外接水,才一出门就看到二爷爷打着一只不太亮的小手电,猫着腰在正房的墙角,不知道是在捣鼓什么。

  “二爷爷?”

  “嗯?嘘!”

  看到这情形,冯艳红就准备回屋儿了,毕竟是在人家家里,人家家里的事情,不是她一个还没进门的媳妇应该过问的。

  冯艳红回屋里又等了一阵子,趴在窗户上没再见到光亮,才是再次拿着盆儿出了门。

  正房的灯已经熄灭了,屋里的蝈蝈儿也没了声儿,院子里格外的寂静,冯艳红小心翼翼地提着水到洗澡间去冲了个凉,又端了半盆水回去给李伯山擦了擦脸。

  身上的衣服......

  想了想还是没上手去脱,把水倒掉之后就回了屋去睡觉,她睡的这屋应该算是主卧,有一张大床,还有一个书架一张写字台。

  李伯山那屋放了三张小床,应该是他们兄弟三个的屋子。

  明天中午她还得赶火车回去,今天得好好休息才行。

  ******

  第二天清早,冯艳红起身的时候,爷俩都已经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李伯山似乎哎洗了澡,头发明显是带着潮气的。

  吃过早餐,二爷爷却是难得地摆出了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

  “你们俩跟我进来一趟。”

  冯艳红头一次见二爷爷这么严肃的样子,实在是想不出是出了什么事情。

  难道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

  可她不是也并没有靠近么?

  “想什么呢,没事的。”李伯山见她发愣上前揽住了她的肩膀,投递来安慰的笑容。

  二爷爷坐在了正房的上座,李伯山带着冯艳红站在一侧,并肩而立。

  “你二爷爷现在手里头虽然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但见面礼还是不少的。”

  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拳头大小的锦缎布袋,递给了冯艳红。

  冯艳红脑子里想了很多,又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这场面实在是有点让人倍感压力。

  要怎么道谢?

  敬茶吗?

  还是说什么?

  磕头肯定不至于吧?

  “见面礼得接,道个谢就成。”李伯山在她耳边低语。

  “谢、谢谢二爷爷。”

  冯艳红上前接过锦袋,只觉得双手瞬间一沉,这东西方方正正,小小的还有些分量。

  “嗯。”爷爷很不在意地点了点头,见冯艳红还双手捧着那锦袋。

  “回头找工匠打成首饰,留着传家也成。”

  啊?

  能传家的?那得是什么东西?

  “你们还没正式成婚,留你在这里也不合适,等来年你们办完了婚礼,欢迎来常住。”

  两人回到了厢房,冯艳红才缓缓打开了锦袋,赫然露出来的却是一抹金黄。

  “伯山哥,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居然是一只,两头带有梅花印记的金条!

  一整根金条,这得多少克啊?

  哪有人送见面礼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的?

  “有什么不能收的,见面礼可不能退。我看看。”

  李伯山面色无异,好像觉得他二爷爷送出什么贵重的东西,都是有可能的,一点也不惊讶。

  “哈~二爷爷说给我们兄弟三个一人备了一份儿金条,居然是真的!”

  李伯山仔细看了看金条,有些懊恼道:“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拦着他带咱们去吃全聚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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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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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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