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还罢,我们既然晓得了世上还有这么蛊惑人心的妙音,却不能入耳一听,真是死了都不能瞑目啊!”
在所有人的期待下,洛甜迩吐出声音清脆的一串音节。
“首先,得有个编钟吧!六十四件钟能用,一百零八件最好!”
光一个首先,就让所有人沉默了。
编钟可不好搞。
光说材料,青铜占了大半。
青铜,那可全是钱啊!
然而青铜还是材料里最便宜的。
如今周王室衰微,能让大家吃饱就不错了。
要钱,哪来的钱?
就算有了钱,还要精通乐理的大师来铸造,但凡多一点少一点,钟的音色就不会好听。
这还不是问题,编钟还是需要多人一起演奏的。
大家长着一双耳朵倒是会听,但要说演奏,还是敲钟,还是省省吧!
而且编钟也不是想听就能听的,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享有一百零八件的编钟。
但周王室拥有的那一套一百零八件的编钟,早在幽王时就失传了,现在就只有一套6件的编钟。
六件能干什么?听个响而已!
众人的沉默,洛甜迩全当没看见,继续掰着葱白的手指道:“瑶琴必不可少,但只需要一尾就足够了。”
众人继续沉默,琴易得,好琴难求。
以洛甜迩的高傲,必然不会使用村门口随便砍的梧桐树做琴。hΤTpS://WWω.sndswx.com/
果然,洛甜迩接着道:“曾听闻齐国桓公有一尾琴,名为‘号钟’,此琴音之宏亮,犹如钟声激荡。若是能和编钟和鸣,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是啊,那可真好。
可谁敢从齐国手里夺琴?
而且还是人家百年前的祖宗桓公的东西。
现在的周王室,可不像以前那样,说句话别人就会把手里的好东西奉上。
“有了琴,自然少不了锦瑟,首选五十弦。恰好祀奉文王的家庙里的一张五十弦锦瑟,由我掌管,此物可用!”
众人稍稍松了一口气,总算有一件了。
虽然大家没能帮上忙,但好歹也是周王室拥有的东西,能挽回点尊严不是?
但洛甜迩还有好几根手指在接着数,“牛皮大鼓,笙,陶埙,笛,萧...”
洛甜迩每弯下一根手指,在场人的脸色就惨白一分。
到最后都用袖子遮住面容悄悄的溜走,没脸继续待下去了啊!
等洛甜迩说完之后,偌大的厅堂之中,就只剩下儒家一行人还在了。
不过孔丘也是一脸的遗憾,“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闻啊!”
听到孔丘的感慨,洛甜迩忍不住幽幽一叹。
洛甜迩道:“先生来的前一天,我倒是听说齐国将于四月初四举行盛大的炎帝祭祀仪式。齐国是韶乐和武乐的正统流传之地,将在这次宗庙祭祀中集中演奏,就连桓公的号钟也在其列。”
洛甜迩的声音中充满了惋惜。
如今只有齐国有这么强大的国力能够完成她的梦想,可惜她得知这个消息的时间太晚了。
明天就是四月初一,只剩下三天的时间,从洛邑到齐国国都临淄,足有一千三百里路,来不及了!
朱表本来也为听不到合奏感到可惜,突然听到洛甜迩提供的消息,第一反应就是定下一个班次的高铁票。
五六百公里,睡个小觉的功夫而已!
“系统,帮我定一张去临淄的商务座。”
“系统,飞机票也可以,我不挑的。”
“经济舱,二等座,硬座...来个挂票也行啊!”
系统没有任何的回应。
狗屎系统!
朱表骂完之后,看向孔丘,小老弟,这不亲自去一趟?
孔丘的右拳猛地砸在左掌心,拉着洛甜迩就往外走。
洛甜迩:“为什么拉我?”
“来不及解释了,快上车!”
典当了家产,换来三辆结实的马车,一车挤着朱表、孔丘、洛甜迩和颜回,一车拉书,其余没名字的弟子摞在另一辆上。
三驾马车,朝着临淄夺路狂奔。
孔丘道:“时间就像黄河里东流的水,不舍昼夜。只要我们追逐黄河一路前进,就可以与时间同行!”
洛甜迩被颠得难受,一个劲的摇头道:“来不及了!何必白白浪费时间?”
孔丘:“哪怕只有发丝大的机会,我们也要竭尽全力去争取!”
朱表跳上马背,再度施展起御马的本领。
想当初,他乘着汗血宝马,在敌军中七百进七百出,如履平地,驾驭之术可比颜回强多了。
虽然只是一只代步的矮脚马,还拉着三个人,但是在朱表高超的驾驭下,竟也跑出了轻装上阵的感觉。
只用一刻钟,就让其余的弟子甩在后面吃灰。
颜回揉揉自己的眼睛,还会骑马?
这神蛙是不是神得有些过分了?
洛甜迩还是第一次见到朱表的厉害,惊讶得捂住了嘴巴,“这就是老子养的青蛙?好厉害!”
孔丘哈哈一笑,取出锦瑟,“神蛙努力,我当鼓瑟为其助威!”
吱吱哇哇!
一阵奇怪的声音响起,差点让朱表失控跌落到马下。
什么玩意?
朱表怀疑《乐经》是孔丘抄袭的,就他这一手功夫,说出去谁信?
刮锅灰的声音都比这好听!
但在孔丘把全部的弦丝拨弄了一遍之后,声音就变得流畅起来。
瑟的音调,通常是凄凉婉转的,但是孔丘改弦易张,双手快速拨弄,竟然奏出金铁交鸣的声音。
旁边的洛甜迩也没有闲着,再次展开歌喉,合着孔丘的曲子轻轻哼唱。
心脏仿佛被音乐控制,朱表只觉得浑身血脉贲张。
另外两匹拉车的马,听到声音,速度也提了上来。
拉着朱表的马虽然速度没有提升,但是节奏跟着孔丘的音乐走,不再大喘气了。
一口气跑了六个时辰,竟然没有累死。
连朱表都感到惊奇,本来还想着换马不换人的。
难道这就是音乐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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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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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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