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贝霞从小与彩云一起长大,哪能没一点感情?这会儿听了彩云的话,抱着她又哭了起来。

  “行了,刚说了喜事不能哭哭啼啼。彩云你回去收拾东西,今儿个就回家吧。”老太太说着就对周妈妈使了个眼色。

  周妈妈立刻去搀扶老夫人,对大家说:“老夫人累了,我扶她回去休息,你们请回吧。”

  老夫人都退了,其他人还能待着?

  一个个都纷纷离开。

  “小霞,你跟我来。”罗贝霞的妈妈叫住了罗贝霞。

  “娘亲。”彩云就要回去了,罗贝霞还想好好与她叙叙旧。

  “娘跟你有话说。”罗贝霞的娘少有的严肃。

  罗贝霞只得不情愿地跟着,秋水、秋霞,春雨、春露也都跟着,从今以后,她们四个就是小姐的人了,而且还会作为陪嫁丫头跟到俞家去。

  这四位都是老太太精心挑选的,做事稳重、大气,不会像彩云那样做事不过脑子。

  “娘,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府里的大事,一般是爷爷和爹爹定夺,后宅的事,一直由奶奶做主,娘亲因为跟着在西部,回到京城,基本上是撒手的。

  尤其在罗贝霞婚姻大事上,怕自己插手会有偏颇,反正这是嫡长子的嫡长女,又是嫁到与罗家势均力敌的俞首辅家,老夫人也不会马虎,所以任由老夫人安排,她乐得当个甩手掌柜。

  罗贝霞的娘把她带到里屋,对她说:“罗汉志成现在这样,你说彩云没有责任?”

  怎么会没有?不就是彩云忽悠他去放火的吗?

  要不是彩云忽悠,罗汉志会去放火吗?

  要是不去放火,就不会被苏姑娘当场打晕,众人救火的时候,就不会踩在他身上,二十八皇子给他五十杖的时候,伤就不会有这么严重。

  现在,一个武艺高强的小伙成了个瘸子,彩云就不该承担点什么?

  “可是...彩云是想为我出气的。”罗贝霞觉得不安。

  “别可是了,一个贴身丫鬟的责任都没明白,还能作为陪嫁丫头去俞家?回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罗贝霞的娘点点她的头,“以后有秋水、秋霞、春雨、春露护着你,你好好听她们的意见,才能在后宅过得好好地。知道了吗?”

  “知道了。”罗贝霞没想到彩云是因为这原因才被嫁给罗汉志的。

  转念一想,当初那主意是三人一起出的,现在要是自己带着彩云出嫁了,而把成了残疾人的罗汉志扔在一边不管,也确实有点过分。

  说不定让彩云嫁给罗汉志,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回头自己多补偿点给他们就行了。

  等罗贝霞回到自己院子的时候,彩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因为彩云也是家生子,她爹娘在府里也有自己的屋子,彩云平日里有打赏什么的,放在身边不放心,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她老娘保管。

  在这里,也就随身衣服用度什么的。

  “小姐,我走了。”彩云拎着包袱,可怜兮兮地说。

  罗贝霞眼泪又掉下来:“你等等,我给你一点傍身银子。”

  罗贝霞吩咐其他丫鬟,把她的首饰盒和其他细软拿过来,看也不看,抓了一大把,还有银票,抓了一卷,就要给彩云。

  老太太身边的秋水提醒道:“小姐,你马上也要出嫁,这些东西,有的价值不菲,你也要留着傍身,将来留给你的儿女。”

  这小姐,真是太实诚了,就是兄弟姐妹,都没这么大方的。

  春雨也过来:“是的呢,送几件留作念想也就够了。让奴婢帮你挑几样吧。”

  罗贝霞看着春雨挑出来的首饰,顿了顿,终究还是拿了一百两银票塞给彩云:“我也没机会给你挑了,回头你自己添妆吧。”

  “谢谢小姐!”彩云拿着首饰和银票哭着走了。

  嫁给罗汉志,虽然吃穿不愁,可哪有俞泰睿那样的家世?

  要是将来给俞泰睿生个一儿半女,虽说是庶女庶子,但也是首辅的后代。

  嫁给罗汉志,生再多的孩子,也还是平民啊。

  回到她娘亲和爹爹的住处,彩云依然哭哭啼啼,被她娘一通骂:“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这王权富贵之家,哪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就你这脾气,也不知会死多少回?嫁给罗汉志有什么不好?他娘是老太太身边的管事妈妈,平日里哪个见她不带三分笑脸的?背后的油水好处也不知有多少,你嫁过去,家里等于就做主了,她绝不会放弃这好差事回家的。虽然罗汉志受伤了,但老将军也明白,他这伤是如何得来的,自然会请太医用好药治疗,不会影响生活。”

  “将来他去庄子里管事,顺便也把自己的田地管理了,以后你们吃穿用度都不用担心,你再为他生个一儿半女,忙不过来,买几个丫鬟回来,你不也就是太太了?”

  彩云被她娘一顿骂,倒是通了些道理。

  似乎这样过下去,日子也不会差。

  但想着,从此以后苏晓宇这个农女,到成了二十八皇子的正妃,又很不服气。

  在她心中,苏晓宇这个逃荒过来的农女,连她这个京城的婢女都不如,凭什么连小姐都只能嫁给俞泰睿,而她好像什么也没做,就轻轻松松嫁给二十八皇子?

  不行,一定不能让她嫁给二十八皇子。

  以前自己和小姐一起,罗列了苏晓宇那么多“妖女”的证据,圣上难道一点没看吗?

  既然圣上不知道,那就想办法让他知道。

  彩云不用再伺候罗贝霞了,在家没事干,那就准备大婚用品呗。

  于是爹娘去干活,她就揣着银子上街。

  转了一通,决定去茶楼,那里有说书的地方,也是八卦最多的地方。

  彩云找了京城最繁华地段的茶楼,刚刚进去,就有小二上前招呼:“小姐要点什么?”

  “逛街逛累了,给我一杯茶,两块糕点。”不坐下来,慢慢喝茶,怎么能融入他们的话题。

  小二离开以后,彩云就开始竖着耳朵听八卦。

  “现在朝廷大赦,说二十八皇子要大婚了。”

  “早就听说了,娶的是貌美如花、聪明伶俐的一个邻国的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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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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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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