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琴觉得要是自己男人能认几个字,那祖坟上都要冒烟了。
至于自己,还是免了吧。男人识字就行了。
苏晓宇见温万松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知道成了,毕竟,识字并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他们以前没有这经济条件而已。
“你们有几个孩子?”苏晓宇问。
“三个,大的儿子八岁,小的六岁,第三个女儿三岁。”马晓琴答得很快。
“那从明天开始,你们一家搬到基地来住,晚上我教你们大家识字。你们全家一起学。”不会识字怎么行,啥也看不懂,也不能记录下来,做什么管理?即使给他们配一个能写会算的,但自己大字不识一个,被人卖了还按手印呢。
马晓琴听到让自己学识字,手都要摇掉了,但听说让她孩子学识字,那个激动啊,当即就扑通一声跪下去,啪啪啪给苏晓宇磕了几个响头。
“苏姑娘,你的大恩大德,我磨齿难忘,下辈子,我愿意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苏晓宇听了觉得好笑,这大概是古人最喜欢的报恩方式了。
然后又在心里数,自己下辈子有多少只马和牛。
“起来,我不喜欢动不动就跪,你要报答我,不用下辈子,这辈子就行,你现在要做的只是,跟在我后面,好好学习。”
“我男人和孩子能识字就行,我一个妇道人家,还是不要学了。”马晓琴可能觉得学识字是一件很奢侈的事,让给男人和孩子就行。
“你这话我不爱听,你是不是也认为,我一个姑娘家,就不该识字?”苏晓宇见马晓琴油盐不进,不禁有点生气。
“不不不,我没这个意思。”马晓琴连忙摆手。
唐维佑这段时间决定陪苏晓宇一起,亲眼见证这个新基地的产生。
反正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根据俞泰睿来遥控指挥,自己在哪里居住都一样。
见马晓琴这样,唐维佑忍不住道:“你要向苏姑娘学习…”
然后把苏晓宇一家原来是什么样,经过她自己的不断努力,现在又是如何,简单地介绍了一下。
“你看看,你家现在虽然也跟她家原来一样,也很穷,但你至少不用逃荒,至少你们夫妇都身强力壮,孩子也身体健康。苏姑娘当时一无所有,弟弟妹妹年幼,爹娘生病,她自己野菜十二岁,可她一点都没放弃,一路上挖野菜、绣花、挖草药卖,养活了一家人,途中还为人治病,得知人家识字,就跟着学习…”hΤTpS://WWω.sndswx.com/
马晓琴一听:“真的啊?识字原来这么简单?只要几天就行?”
“当然不是。”苏晓宇不愿给她这样的错觉,“如果你很努力,看一遍就能记住,那自然是不难的。如果你心不在焉,教几遍都记不住,那自然是很难的。但是能识一个是一个,一天识一个字,天长日久,也就够用了。”
苏晓宇立刻就让人准备了一块木板,把水洗布贴在上面,拿毛笔蘸水在上面把温万松、马晓琴的名字写了。
“今晚晚饭后,我就教你们这几个字,先把你们的名字学会了再说。”苏晓宇道。
有了具体的字例,不再抽象,马晓琴立刻来了兴趣,甚至当即就要拿毛笔,让苏晓宇教自己。
“晚上再说。”要的就是勾起她的兴趣,到时候就事半功倍了。
不只是她,就是唐维佑,也想亲眼看看苏晓宇是怎么开始教一个文盲的。
终于等到晚上,马晓琴急匆匆洗了碗,就拉着男人和两个儿子来了。
至于三岁的女儿,那就不用学了,直接把她交给婆婆照料。
马晓琴的婆婆,听说儿子、儿媳被这么高贵的身份的人看中,要教他们识字,还说将来这个庄子都交给他们管,不要他们开口,直接就主动承担了照顾孙女的任务。
被这么高贵身份的人看中,虽然目前还只是在他们手下做工,也没发财升官什么的,但是也等于祖坟上冒烟了。
说出去是多么骄傲的事啊!
婆婆觉得这样的好事,够自己骄傲好几辈子。
苏晓宇知道他们如当初的原主似的,一文钱要扳成两半来花,要是让他们花银子来买文房四宝,肯定是肉痛的。
所以特意准备了水写布,虽说水写布对于练毛笔字的人来说,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作为一个学识字不以练成书法家为目的的文盲来说,还是很经济实用的。
至少这个布可以反复使用,也不需要准备墨,只要有清水就行。至于笔么,普通的毛笔就行,苏晓宇已经给他们准备了。
唐维佑对这水洗布也很感兴趣,提笔写了几个字,然后看着苏晓宇:“这布是哪里来的?”
苏晓宇早就有答案,以前也有人问过的。
“我有一次为我娘配药,不小心泼到了一块准备做衣服的新布上,这本是一块有瑕疵的布,不小心被人泼了墨汁,洗不掉,最后只要便宜卖了。别人家有银子,自然看不上这样的布,我家没钱,见布便宜,家里人衣服都是补丁打补丁,想着有墨汁的衣服总比破洞好,于是就买了回来。谁知那药泼上去,墨汁竟然没有了。我开心异常,就用它做了衣服,谁知后来浸水清洗的时候,墨汁又出现了,反复几次,我才明白,原来这浸了药的布,水干了墨水就看不见,泼了水又会再次出现,觉得很神奇,就自己多次研制,用了各种草药来配,就做出来这种布…”
当然是瞎说的,只是因为不能告诉他是自己从现代拿来的布。
原来苏姑娘这么厉害啊,马晓琴又一次觉得,自己能认识这样一个能人,并且为她做事,真是祖坟上冒烟了。
唐维佑固然也对苏姑娘又高看了许多,同时也产生与马晓琴类似的感觉,认识苏姑娘,真是三生有幸!
“来认字。”苏晓宇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有点侵权的感觉,毕竟不是自己发明出来的。
“好。”温万松、马晓琴摩拳擦掌地,感觉新生活开始了,从此以后跟着苏姑娘,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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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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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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